内容简介: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首先批判了霍布斯等人的学说,他认为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强力亦不能产生任何的权利。而这样的约定在形成集体力量的同时,又必须保证“与全体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卢梭认为每个结合者必须把自身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
这本书哲理性强,有教研意义,值得阅读。
确实打开了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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