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这本书的都是罗老师的粉丝吧,对于这本书真的提不起兴趣来,感觉就是诉说法律的起源啊关于法律的一些事情展开的。没啥用啊,反正也看不太懂。枯燥。
许许多多我们赖以思考的基本词汇,正义、自由、平等、良善等,我们感觉自己知道它的准确含义,但是一旦被追问,我们就感觉自己茫然无知。写的好
自从看了《圆圈正义》,感觉罗老师的新书旧书都在从各个角度为其背书,《法律的悖论》也不例外。因为人本身的不完美,无能制定完美的法律,更无力实现完美的正义。也正是因为有限,才会有纠结,矛盾,才更需要辩论,修正。正视这种有限,接受这种有限,理解这种有限,控制这种有限。 很大程度上罗老师是借分析法条和案例在输出他的价值观。且不论他能否实现他的价值观,但罗老师的价值观本身还是高尚的。在思辨这块,罗老师大拿地位屹立不倒。当他坦然说出法律的有限,作为普通人的我怒气值锐减。从因法律的仁慈和不公而忿忿不平,转向对过大的法律权力可能导致的滑坡的思考和恐惧,进而理解法律缘何要缩限。 道德和法律孰先孰后,孰是孰非,真是盘根错节,太难了!入罪不应做道德判断,但出罪应考虑道德因素,在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人的权力上的确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建议,可我总有种说不上的不好的预感,这应该就是我作为人的有限吧。
自从看了《圆圈正义》,感觉罗老师的新书旧书都在从各个角度为其背书,《法律的悖论》也不例外。因为人本身的不完美,无能制定完美的法律,更无力实现完美的正义。也正是因为有限,才会有纠结,矛盾,才更需要辩论,修正。正视这种有限,接受这种有限,理解这种有限,控制这种有限。 很大程度上罗老师是借分析法条和案例在输出他的价值观。且不论他能否实现他的价值观,但他的价值观本身还是高尚的。在思辨这块,罗老师大拿地位屹立不倒。当他坦然说出法律的有限,作为普通人的我怒气值锐减。从因法律的仁慈和不公而忿忿不平,转向对过大的法律权力可能导致的滑坡的思考和恐惧,进而理解法律缘何要缩限,哪怕会有不公。 道德和法律孰先孰后,孰是孰非,真是盘根错节,太难了!入罪不应做道德判断,但出罪应考虑道德因素——在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人的权力上,这的确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建议,可我总有种说不上的不好的预感,这应该就是我作为人的有限吧。
酣畅淋漓的在老师的思想体系中遨游了一翻。观一沙而悟一界。精一术而窥道妙。敬佩老师。
法律并非无谬的存在,充斥着许多悖论,正如罗翔老师所说“法治从不幻想在现世建立黄金世界,它只是为了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拐卖双方的同罪不同罚、相比对有关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的处罚远超对世俗意义上极度恶劣罪行的处罚等等案件都说明,我们距离以人为本的公平的正义尚有距离。 ———————————— “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 “众意强调个体意愿的集合,而公意则强调社会的整体意志,通常与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 “人生最大的痛苦也许就是明知道前路光明,后路幽暗,却无可避免向黑暗回撤,无力自拔。” “我真正害怕的,是那些毫无批判地接受和全盘相信别人说法的人们,是那些自己不制造也不理解什么而是一味随着别人听起来顺耳的容易接受的意见之鼓点集体起舞的人们。他们半点都不考虑——哪怕一闪之念——自己所作所为是否有错,根本想不到自己能无谓地、致命地伤害一个人,我真正害怕的是这些人”。 “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
观一沙,进而悟一界。精于一术而体道无穷。酣畅淋漓的在老师的思想体系中遨游了一翻。
希望正如罗老师的序言所讲,所呈现的这些法律悖论的探讨和思考过程能对思维的锻炼有帮助和带来启发。
很少写书评的 但罗翔老师这本书除了让我增长知识以外 更多的看到了人性的温暖 强烈推荐
喜欢罗老师 博学多才,自律严谨,谦虚儒雅,是导师也是有温度的法律人,
推荐这本书的都是罗老师的粉丝吧,对于这本书真的提不起兴趣来,感觉就是诉说法律的起源啊关于法律的一些事情展开的。没啥用啊,反正也看不太懂。枯燥。
许许多多我们赖以思考的基本词汇,正义、自由、平等、良善等,我们感觉自己知道它的准确含义,但是一旦被追问,我们就感觉自己茫然无知。写的好
自从看了《圆圈正义》,感觉罗老师的新书旧书都在从各个角度为其背书,《法律的悖论》也不例外。因为人本身的不完美,无能制定完美的法律,更无力实现完美的正义。也正是因为有限,才会有纠结,矛盾,才更需要辩论,修正。正视这种有限,接受这种有限,理解这种有限,控制这种有限。 很大程度上罗老师是借分析法条和案例在输出他的价值观。且不论他能否实现他的价值观,但罗老师的价值观本身还是高尚的。在思辨这块,罗老师大拿地位屹立不倒。当他坦然说出法律的有限,作为普通人的我怒气值锐减。从因法律的仁慈和不公而忿忿不平,转向对过大的法律权力可能导致的滑坡的思考和恐惧,进而理解法律缘何要缩限。 道德和法律孰先孰后,孰是孰非,真是盘根错节,太难了!入罪不应做道德判断,但出罪应考虑道德因素,在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人的权力上的确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建议,可我总有种说不上的不好的预感,这应该就是我作为人的有限吧。
自从看了《圆圈正义》,感觉罗老师的新书旧书都在从各个角度为其背书,《法律的悖论》也不例外。因为人本身的不完美,无能制定完美的法律,更无力实现完美的正义。也正是因为有限,才会有纠结,矛盾,才更需要辩论,修正。正视这种有限,接受这种有限,理解这种有限,控制这种有限。 很大程度上罗老师是借分析法条和案例在输出他的价值观。且不论他能否实现他的价值观,但他的价值观本身还是高尚的。在思辨这块,罗老师大拿地位屹立不倒。当他坦然说出法律的有限,作为普通人的我怒气值锐减。从因法律的仁慈和不公而忿忿不平,转向对过大的法律权力可能导致的滑坡的思考和恐惧,进而理解法律缘何要缩限,哪怕会有不公。 道德和法律孰先孰后,孰是孰非,真是盘根错节,太难了!入罪不应做道德判断,但出罪应考虑道德因素——在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人的权力上,这的确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建议,可我总有种说不上的不好的预感,这应该就是我作为人的有限吧。
酣畅淋漓的在老师的思想体系中遨游了一翻。观一沙而悟一界。精一术而窥道妙。敬佩老师。
法律并非无谬的存在,充斥着许多悖论,正如罗翔老师所说“法治从不幻想在现世建立黄金世界,它只是为了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拐卖双方的同罪不同罚、相比对有关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的处罚远超对世俗意义上极度恶劣罪行的处罚等等案件都说明,我们距离以人为本的公平的正义尚有距离。 ———————————— “公共讨论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对立的立场中纠正自己的偏见” “众意强调个体意愿的集合,而公意则强调社会的整体意志,通常与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 “人生最大的痛苦也许就是明知道前路光明,后路幽暗,却无可避免向黑暗回撤,无力自拔。” “我真正害怕的,是那些毫无批判地接受和全盘相信别人说法的人们,是那些自己不制造也不理解什么而是一味随着别人听起来顺耳的容易接受的意见之鼓点集体起舞的人们。他们半点都不考虑——哪怕一闪之念——自己所作所为是否有错,根本想不到自己能无谓地、致命地伤害一个人,我真正害怕的是这些人”。 “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不先在感性之中。”
观一沙,进而悟一界。精于一术而体道无穷。酣畅淋漓的在老师的思想体系中遨游了一翻。
希望正如罗老师的序言所讲,所呈现的这些法律悖论的探讨和思考过程能对思维的锻炼有帮助和带来启发。
很少写书评的 但罗翔老师这本书除了让我增长知识以外 更多的看到了人性的温暖 强烈推荐
喜欢罗老师 博学多才,自律严谨,谦虚儒雅,是导师也是有温度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