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辕犁,是唐代中国劳动人民发明的耕犁。其辕曲,因以名,区别于直辕犁。因其首先在苏州等地推广应用,又称为江东犁。 曲辕犁和以前的耕犁相比,有几处重大改进。首先是将直辕、长辕改为曲辕、短辕,并在辕头安装可以自由转动的犁盘,这样不仅使犁架变小变轻,而且便于调头和转弯,操作灵活,节省人力和牲畜。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实施范围一说始终仅实施于北中国,一说隋统一后实施于全国。 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以及实行三长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同时,西魏权臣宇文泰,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创立了府兵制,一直沿用至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起用募兵制,停用兵府鱼符,之后名存实亡。
晁错(前200年—前154年),汉族,颍川(今河南禹州)人,西汉政治家、文学家。汉文帝时,任太常掌故,后历任太子舍人、博士、太子家令;景帝即位后,任为内史,后迁至御史大夫。 晁错发展了“重农抑商”政策,主张纳粟受爵,增加农业生产,振兴经济;在抵御匈奴侵边问题上,提出“移民实边”的战略思想,建议募民充实边塞,积极备御匈奴攻掠;政治上,进言削藩,剥夺诸侯王的政治特权以巩固中央集权,损害了诸侯利益,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诸侯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名,举兵反叛。景帝听从袁盎之计,腰斩晁错于东市。 晁错的政论文“疏直激切,尽所欲言”,鲁迅称为“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代表作有《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论贵粟疏》、《贤良对策》等。
蠹政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dù zhèng,意思是败坏朝政。
童丱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tóng guàn,是指童子;童年。
天命论是一种具有唯心主义倾向和宗教色彩的思想观念,其中包含人类最早的环境观,它产生和盛行于古代社会。它认为自然变化、社会运行和人的命运被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主宰,人必须而且只能屈服和顺从它。 它有唯心主义倾向和宗教色彩,其实命运是不可预知且时刻存在变数,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只有努力上进,正确判断人生的选择才可把握命运,假使真有上天,其也只是自然(道)的实体代表,依自然(道)根据不同人的人生予以不同的考验,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若命运真是注定的,宇宙也将会失去前进的动力,故而切勿迷信天命论。
龆龀是一个汉语词汇,基本意思是指孩童、垂髫换齿之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一时间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促成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
相权与君权的矛盾由来已久,是由于权力的此消彼长而造成的。决策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等同,是权力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形式。历史上不同时期决策机制都不相同,相权的变动几乎必然对决策机制形成影响,因此不必强调于此时。我好奇的是究竟影响到了哪个环节,以致能影响决策机制的运行。
曲辕犁,是唐代中国劳动人民发明的耕犁。其辕曲,因以名,区别于直辕犁。因其首先在苏州等地推广应用,又称为江东犁。 曲辕犁和以前的耕犁相比,有几处重大改进。首先是将直辕、长辕改为曲辕、短辕,并在辕头安装可以自由转动的犁盘,这样不仅使犁架变小变轻,而且便于调头和转弯,操作灵活,节省人力和牲畜。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实施范围一说始终仅实施于北中国,一说隋统一后实施于全国。 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以及实行三长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同时,西魏权臣宇文泰,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创立了府兵制,一直沿用至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起用募兵制,停用兵府鱼符,之后名存实亡。
晁错(前200年—前154年),汉族,颍川(今河南禹州)人,西汉政治家、文学家。汉文帝时,任太常掌故,后历任太子舍人、博士、太子家令;景帝即位后,任为内史,后迁至御史大夫。 晁错发展了“重农抑商”政策,主张纳粟受爵,增加农业生产,振兴经济;在抵御匈奴侵边问题上,提出“移民实边”的战略思想,建议募民充实边塞,积极备御匈奴攻掠;政治上,进言削藩,剥夺诸侯王的政治特权以巩固中央集权,损害了诸侯利益,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诸侯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名,举兵反叛。景帝听从袁盎之计,腰斩晁错于东市。 晁错的政论文“疏直激切,尽所欲言”,鲁迅称为“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代表作有《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论贵粟疏》、《贤良对策》等。
蠹政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dù zhèng,意思是败坏朝政。
童丱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tóng guàn,是指童子;童年。
天命论是一种具有唯心主义倾向和宗教色彩的思想观念,其中包含人类最早的环境观,它产生和盛行于古代社会。它认为自然变化、社会运行和人的命运被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主宰,人必须而且只能屈服和顺从它。 它有唯心主义倾向和宗教色彩,其实命运是不可预知且时刻存在变数,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只有努力上进,正确判断人生的选择才可把握命运,假使真有上天,其也只是自然(道)的实体代表,依自然(道)根据不同人的人生予以不同的考验,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若命运真是注定的,宇宙也将会失去前进的动力,故而切勿迷信天命论。
龆龀是一个汉语词汇,基本意思是指孩童、垂髫换齿之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一时间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促成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
相权与君权的矛盾由来已久,是由于权力的此消彼长而造成的。决策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等同,是权力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形式。历史上不同时期决策机制都不相同,相权的变动几乎必然对决策机制形成影响,因此不必强调于此时。我好奇的是究竟影响到了哪个环节,以致能影响决策机制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