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和时间都是永恒的,两者的永恒却没有交集。广袤的大地,坚韧、坦荡、宽厚、淳朴,蕴含着蓬勃的怜悯众生的永恒生机。时间的永恒流动,是无所谓天地晨昏的循环流动,是永恒的视而不见。在两种永恒下,展开两条故事线。一是莉娜寻找孩子父亲的旅途,她自信乐观、宽容坦荡,承受一切看淡一切接受一切;二是克里斯默斯从生到死的人生旅途。莉娜和克里斯默斯的人生都是悲剧,不同在于,莉娜的乐观从容为她保留了一线永恒的生机,克里斯默斯的问题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永远不知道,永远走不出。“虽然在过去的七天里,他没有走过铺砌的路面,却走得比他三十年所走的更远。可是他仍在这个圈内。然而七天里我比三十年来走的地方更远,”他想,“可我从未走出这个圈子。我从未突破这个圈,我自己造就的永远无法改变的圈。”在这两个人物身后,南方小镇杰佛生镇,历史的伤疤太厚太深远,分歧和怨恨取代了时间和命运,成为被动继承的悲剧命运传承,命运首先与人作对,人们或茫然的顽强抗争或懒怠邋遢自我放弃,时间只是一意孤行的流动,在他们的命运走到终点前,并不曾有片刻属于个体的对自己、对大地的感知求索时间。时间辜负了人。幸好还有,承受一切看淡一切接受一切的大地。这是威廉·福克纳的温情。
我错怪了福克纳。 读他前两部作品的时候,总觉得过于依赖意识流的笔法和叙事风格上的实验性,反而丧失故事本身的塑造。读了这本我才意识到,原来在拿掉意识流和频繁急速的视角切换之后,一种更偏“正常”的叙事方式中,福克纳照样可以设计精巧,给人太多启发。 整个小说的构思非常巧妙,如同他前两部作品那样,这次他再次把短短10天的故事,扩充到了非常丰富的地步。在正常的时间线之中,不停的穿插其他时间线,往往一个关键的情节,却要在几章之后才能继续发展。而且在切换叙事视角的时候从不会提前打好标识,有时甚至一章的末尾我才意识到,当前的叙述人是哪位人物,给人一种悬疑小说的紧张感和惊喜感。但无论时间还是视角,都切换的非常自然,有时候反倒更能使得故事流畅。 其实美国作家从詹姆斯、康拉德开始,就已经不满足于正常的叙事,喜欢在叙事的方式、顺序上做一些技巧,但到了福克纳这里尤其把这种技巧运用到了复杂的程度。特别到了这部小说,可以发现福克纳已经不像前两部那样仅仅依靠这种时间、叙事的变化来完成小说,而是掌握了以这种方式为基础来服务于故事的推进与转折,给后代作家提供了非常多文学上的可能性。 人物的塑造也很有意思。莉娜是最开头讲述的故事,也是所有其他故事的基础或者说核心。可是直到读完我才意识到原来莉娜大约只有首尾两章的篇幅,但其他的故事又大多是基于莉娜这条故事线。故事一直在推进却迟迟看不到结尾,像极了莉娜的人生写照,她在这部小说中仿佛一直在路上,没有停止。故事在她的追寻中开始,也在她的追寻中结束。 克里斯默斯是一位中途出场的人物,在莉娜的故事线中,他仿佛是一位背景故事中的人物,但随着故事的推进我们却发现这位背景中的人物才是小说真正的主角(或者说之一)。在这里,作者把一直关心的黑人问题又加深了一层探讨:那个时代对于黑白混血的人,如何自处。正如作者所说“这是一个人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遭遇”。他的一生都受困于身份认同的问题上,没有人真正接纳他,他就仿佛一个飘荡的幽灵,渐渐对事物失去了感知,走向他命中注定的死亡归宿。
悲剧中寄予深深同情的不朽之诈
感觉到了英译汉的难度
大地和时间都是永恒的,两者的永恒却没有交集。广袤的大地,坚韧、坦荡、宽厚、淳朴,蕴含着蓬勃的怜悯众生的永恒生机。时间的永恒流动,是无所谓天地晨昏的循环流动,是永恒的视而不见。在两种永恒下,展开两条故事线。一是莉娜寻找孩子父亲的旅途,她自信乐观、宽容坦荡,承受一切看淡一切接受一切;二是克里斯默斯从生到死的人生旅途。莉娜和克里斯默斯的人生都是悲剧,不同在于,莉娜的乐观从容为她保留了一线永恒的生机,克里斯默斯的问题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永远不知道,永远走不出。“虽然在过去的七天里,他没有走过铺砌的路面,却走得比他三十年所走的更远。可是他仍在这个圈内。然而七天里我比三十年来走的地方更远,”他想,“可我从未走出这个圈子。我从未突破这个圈,我自己造就的永远无法改变的圈。”在这两个人物身后,南方小镇杰佛生镇,历史的伤疤太厚太深远,分歧和怨恨取代了时间和命运,成为被动继承的悲剧命运传承,命运首先与人作对,人们或茫然的顽强抗争或懒怠邋遢自我放弃,时间只是一意孤行的流动,在他们的命运走到终点前,并不曾有片刻属于个体的对自己、对大地的感知求索时间。时间辜负了人。幸好还有,承受一切看淡一切接受一切的大地。这是威廉·福克纳的温情。
我错怪了福克纳。 读他前两部作品的时候,总觉得过于依赖意识流的笔法和叙事风格上的实验性,反而丧失故事本身的塑造。读了这本我才意识到,原来在拿掉意识流和频繁急速的视角切换之后,一种更偏“正常”的叙事方式中,福克纳照样可以设计精巧,给人太多启发。 整个小说的构思非常巧妙,如同他前两部作品那样,这次他再次把短短10天的故事,扩充到了非常丰富的地步。在正常的时间线之中,不停的穿插其他时间线,往往一个关键的情节,却要在几章之后才能继续发展。而且在切换叙事视角的时候从不会提前打好标识,有时甚至一章的末尾我才意识到,当前的叙述人是哪位人物,给人一种悬疑小说的紧张感和惊喜感。但无论时间还是视角,都切换的非常自然,有时候反倒更能使得故事流畅。 其实美国作家从詹姆斯、康拉德开始,就已经不满足于正常的叙事,喜欢在叙事的方式、顺序上做一些技巧,但到了福克纳这里尤其把这种技巧运用到了复杂的程度。特别到了这部小说,可以发现福克纳已经不像前两部那样仅仅依靠这种时间、叙事的变化来完成小说,而是掌握了以这种方式为基础来服务于故事的推进与转折,给后代作家提供了非常多文学上的可能性。 人物的塑造也很有意思。莉娜是最开头讲述的故事,也是所有其他故事的基础或者说核心。可是直到读完我才意识到原来莉娜大约只有首尾两章的篇幅,但其他的故事又大多是基于莉娜这条故事线。故事一直在推进却迟迟看不到结尾,像极了莉娜的人生写照,她在这部小说中仿佛一直在路上,没有停止。故事在她的追寻中开始,也在她的追寻中结束。 克里斯默斯是一位中途出场的人物,在莉娜的故事线中,他仿佛是一位背景故事中的人物,但随着故事的推进我们却发现这位背景中的人物才是小说真正的主角(或者说之一)。在这里,作者把一直关心的黑人问题又加深了一层探讨:那个时代对于黑白混血的人,如何自处。正如作者所说“这是一个人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遭遇”。他的一生都受困于身份认同的问题上,没有人真正接纳他,他就仿佛一个飘荡的幽灵,渐渐对事物失去了感知,走向他命中注定的死亡归宿。
悲剧中寄予深深同情的不朽之诈
感觉到了英译汉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