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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那些年,我们玩过的爆款游戏!

不管你玩不玩游戏,都不可否认的是,每一年都有那么一两款游戏凭借着超高的人气强势入侵我们的生活。来看看那些年我们为之爆肝的爆款游戏吧!

2017年

《王者荣耀》

要说二O一六至二O一七年最火的手游是什么,百分之九十的人会回答《王者荣耀》。作为腾讯公司发行的一款M0BA类手游,《王者荣耀》不仅可玩性十分高,而且社交系统出色,茶余饭后约上几个小伙伴一起“开黑”,绝对是消遣的顶级姿势!

2018年

《绝地求生:刺激战场》

不管你玩不玩游戏,相信都听过“大吉大利,今晚吃鸡”这句话。作为正版的“吃鸡”手游,《绝地求生:刺激战场》二O一八年掀起了一片手机“吃鸡”的热潮,“今晚,你吃到鸡了吗”成为了一句最日常不过的问候。

2019年

《明日方舟》

经过了“王者农药”和“吃鸡”的洗礼,二O一九年的爆款手游非《明日方舟》莫属。作为魔物主题的二次元策略手游,《明日方舟》不仅收获了一批二次元手游玩家,出色的立绘和游戏剧情也让它成功“出圈”,频频登上游戏热玩榜。

你怎么这么好玩!

各色英雄、稀有SSR、IP联动、缤纷周边……它们为什么这么好玩?!我也想知道!

王者荣耀: 流水的英雄,铁打的玩家

各具特点的游戏角色是《王者荣耀》以及许多手游的一大特色。将喜欢的角色收入囊中,让人原地产生与收藏家一样的快感。

(《王者荣耀》英雄)

阴阳师: 赐你一个SSR

一张SSR卡即能辨别你是“欧”是“非”,多少玩家日夜沉迷于画符无法自拔,而获得堪比盲盒隐藏款的稀有SSR卡则是运气与玄学理论的双重象征。

(《阴阳师》卡牌)

荒野行动: 这是我离魔法世界最近的一次

手游与动漫“IP联动”,你想过有一天自己竟能和《妖精的尾巴》的纳兹、露西一起边用魔法边“吃鸡”吗?

(《荒野行动》×《妖精的尾巴》)

权力的游戏: 《权利的游戏》出游戏,没毛病

越来越多的影视剧开启了与游戏的影游联动,看完影视剧玩同款游戏,好玩好看都翻倍。

(《权利的游戏:凛冬将至》)

恋与制作人: 给你任何想要的“他”

游戏界自然少不了周边文化。各种游戏周边帮玩家将精彩从线上延续到现实中来,堪称现充玩家的一大精神补给。

(《恋与制作人》周边)

如何快速提升游戏力?

任何大神都是从菜鸟开始,任何青铜都有一颗王者心。想要玩游戏躺赢?那你还差这一份游戏力提升攻略!

Step 1 扫盲!

游戏圈常用语

海豹党:

像海豹一样珍贵的游戏玩家。

指抽卡游戏中抽卡出货并且喜欢炫耀的玩家。

人体描边大师:

很会画画的游戏玩家。

指一拿枪就“疯狂输出”,但永远既瞄不准也打不中还跑不动的佛系玩家。

葫芦娃救爷爷:

“葫芦娃救爷爷”的字面意思。

特指游戏或其他团队作战中不把战斗力集中,队员分别与敌方的主力交战,最终全军覆没的行为。

落地成盒:

游戏中的装备或战利品落在地上变成盒子。

指游戏刚开始玩家就“秒死”,并在原地留下一个装备箱的状态。

你不可不知的破圈“梗”!

“犹豫就会败北,果断就会白给”

出处:前半句出自游戏《只狼》,后半句出自游戏《CS:GO》。

现指:形容一个人做事时不管是犹豫还是果断,最后的结果都是失败。

“玄不救非,氪不改命”

出处:各大手游。

现指:玄学不能拯救运气不好,氪金不能改变倒霉命运,暗讽某人“脸黑”“运气不好”,多用于自嘲。

“鲸骨开”

出处:《阴阳师》。

现指:“鲸骨开”是《阴阳师》中角色的普攻语音,许多玩家听到这句就会预感到接下来“凉凉”,通常用来表达在战斗时受到创伤。

“弟弟行为”

出处:各大手游。

现指:今年流行的“弟弟梗”,以降低对方的身份或辈分来达到挑逗嘲讽的效果,一般用来指实力较弱、处于下风的人之所为。

编辑部宝藏手游大公开!

玩游戏一时爽,一直玩一直爽。编辑部“网瘾”少女们私藏手游大公开!总有一款适合你!

WIFI

《去月球》

游戏亮点:《去月球》(To the Moon)是由高瞰和独立游戏开发团Freebird Games制作的第四款游戏。虽然是像素画风,但游戏剧本非常棒,玩下来宛如看了一部扑朔迷离却非常温暖的电影。游戏的音乐制作也很用心,二〇一九年的网易云音乐总结显示这张游戏专辑我听了七百五十六次!后劲之足可见一斑!

唯美度:★★★★★

Step 2 进阶!队友鉴别机!

大神型队友
代表人物:梦泪、cat

大神型队友可遇而不可求,在游戏里永远是他带着你飞,遇到这类队员他说冲哪里你就跟着冲哪里,只要跟着这个好队友冲锋就行,他永远能够带领你走向胜利。

(cat)

温暖港湾型队友
代表人物:无铭、冰尘

不管去哪里,总是在你身边随时帮助你警戒,拥有这样的队友你只要放心大胆地打怪就好,打不过也不怕,因为你的身后永远有他给你补枪。

(无铭)

心有灵犀型队友
代表人物:久诚、诺言

你在正面拖住敌人,他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你们一起冲锋时,他会看你的脚步行动;你跟敌人对战时,他会掌握时机使出武器,这就是传说中的“灵魂队友”。自从有了他,玩游戏都变得更有意义了。

(诺言)

坑货型队友
代表人物:每一个你胜利路上的绊脚石

即使你处于优势也会被对方坑成劣势,遇见此类队友就是你的不幸了。而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自己成为大神,带领大家赢得游戏的胜利。

雷蕾

《Cube Escape》

游戏亮点:《Cube Escape》是我玩过的最烧脑刺激的密室逃脱解密游戏!中文名叫《方块逃脱》,目前一共出了十四部。整个系列的故事围绕一个不同寻常的湖——锈湖及其背后的离奇事件展开。游戏处处弥漫着一种暗黑荒诞感,并且总在下一秒出乎你的意料,略惊悚,胆小慎玩。

暗黑度:★★★★★

容夏

《DEEMO》

游戏亮点:《DEEMO》中文名叫《古树旋律》,是雷亚游戏推出的一款解谜类音游。这款音游有动听的钢琴音乐和梦幻的水彩插画,加入了地图和移动

探索,最吸引人的是游戏的反转剧情。游戏的大部分钢琴曲都由游戏公司编写,每一首曲子都隐藏了游戏主角爱丽丝的一个梦,是解开谜题的关键所在,非常好玩。

好听度:★★★★★

TOP SOUL

都说痛苦在人的记忆里会比快乐要深刻,但在我回忆起读甘耀明《冬将军来的夏天》的片段时,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女主角经历的痛苦遭遇,而是祖母和女主角一起在树下埋葬松鼠的场景。在女主角的童年里,祖母温柔地给她上了一节关于死亡告别的课,这个场景让我觉得明亮而温暖。采访甘耀明的过程也是愉快而记忆深刻的,他的态度坦诚又明澈,直面你提出的所有问题,不讳言、不傲慢,谦逊中带着诚恳,诚恳中又有底气。我想,未来我也想做这样的作家,敢于直面自己的作品,敢于直面自己的不擅长,敢于坦荡地谈论自己的困惑和思考。

Q&A

Q: 书名中“冬将军”这个意象在祖母讲述的故事里提到过,可否和我们说一下“冬将军''的故事和意象的意义,以及它与全书的关系?

A: 我接触到这个名词是因为日系钢笔墨水,设计者给冷铁色墨水冠以“冬将军”之名。我喜欢这个词,为此自创了传说,使用在小说中。故事描述在德苏战火中,莫斯科城的祖父为了救孙子而被德军活捉,他无能为力地站在大雪中,无意间使得德军撤退。他击败了德军,然而有没有救下他最爱的孙子,不得而知,我只是将故事暂停在最美的时刻。传说与我的小说情节有几分贴合,彼此牵引。我想这符合《冬将军来的夏天》这本书的寓意:能力受到考验,生命有其无奈。

Q: 您有没有意识到处于核心地位的冬将军的故事中,“冬将军”其实是一个男性这件事情?

A:我倒是没有意识到。可能我的理解是战争都是男人的游戏,所以赋予了其男性的身份。在人类历史上,战争的主角都是男性。

Q: 您决定用女性第一人称视角来进行创作,这对男作者而言通常是比较困难的。您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呢?

A: 我想接受一次挑战,至于这次挑战是失败还是成功,先不去想。我认为一个作家如果要一辈子都保持战斗力的话,就要面对各种题材。有些题材可能没办法完全熟练地掌握,但对一个作家来讲,它是值得去挑战的。所以我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Q: 在《冬将军来的夏天》一书中,祖母等几个年老女人的故事是本书着重描写的部分,您对老年人(特别是年老的女性)的生活状态是否有过特别的关注?

A: 《冬将军来的夏天》这本书最早想到的一个开头就是因为我觉得“孤独死"的男性比较多,女性面对“年老”这件事情比较有母系的个性,他们会有区别,男性更多的是孤独的一个人。所以我最早想要写的就是一群老年女性跟一个年轻女孩的故事。“性伤害”这个议题是我第二步想到的。为什么会用“比较女性”和一群老年女性这个议题来讲,我觉得应该是我看到了日本目前的状况。日本的状况很可能就是我们未来整个东亚社会高涑发展后所要面对的状况。

Q: 您对自己完成的女性视角下的这部作品满意吗?

A: 我觉得不满意。我想站在男性的视角去写她们的视角,没有办法完全关注到女性的社会地位。我不认为这是一条鸿沟,我们作为一个书写者,可以大胆地去跨越。对我来讲,即便是这样一个议题,把它扩张的话,意义在于理解我们之间的不一样,生活充满了挑战。不光是站在男性视角去写女性视角难,比方说我们去写一个乞丐,有时候这个也挺难写的。我在写这一部分的时候还是很恐惧的。

Q: 有作者曾说过在创作时要避免想当然地去代表女性发声,您在创作的时候对自己有类似的要求吗?

A: 我讲一个“入戏”的概念。比如说台湾有歌仔戏,由女性来演男性,相对的,我们男性也有一些方式详细地、全方位地去了解我们笔下的女性。但对我们来讲,有一个难以跨越的障碍——我们再怎么想,也不会达到一个理想的体验境界,这是最难的。即便我们颠倒身份去写,我们也体验不到。我认为它原本就有一个束缚,在任何题材里这个束缚都会存在,但在这个事件议题里,这个束缚会被放大来解释。有时候我们去写一个乞丐,去写别的身份的时候,这种束缚还没有被这样看待。可是在写女性的时候,这个议题会被放得特别大,这也是我自己在书写的同时有一些精神恐惧的原因。

Q: 您提到过这本书的台湾编辑最开始是提出了一些修订意见的,具体有哪些?

A: 一个作家在作品完成后,是不太可能再去修改的,除非是做一个专业角度的修订。往往一本小说完成了就完成了,发送给编辑后,编辑也不太会给出意见,即使有意见他们也不太敢讲。我跟总编辑说,希望能从女性的角度去看女主角的生命故事,以及女主角受到伤害时,她的内心有什么想法。总编辑给了我关于这方面的意见,我尝试在其他地方让内容更丰富一点,比起原来的版本,修改后的版本在女性看来会有比较多的共鸣。还有对于女主角受到侵害后,在法庭上的内容必须由更加专业的人来看,最后请了律师来给出意见。

Q: 您最初写作时安排的就是祖母来治愈女主角的主线吗?

A: 对,我当时的安排就是这样的。一个少女受到了伤害,后来我用了性伤害,不管是受到什么伤害,它永远都是存在的。当你受到伤害、你的生命不被理解的时候,你会怎么治愈、怎样寻求帮助?我觉得值得玩味的是女主角和她祖母的互动,她在她的祖母身上找到了支援。这个支援就是在她痛苦或者漕受到司法的不公正对待后,她怎样去面对自己所受到的伤害。我觉得要面对伤害并且是被认可的伤害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即使你在司法上得到了公平的结果,伤害也依旧存在。我想要表达的就是,当你受到伤害的时候,你要怎样去治愈这种伤害。

Q: 您提到真正受到伤害的女性是不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写这样的故事的?

A: 没有错,如果我受到了伤害,我不会写成这个样子。我写纪实不就好了?我干吗去虚构一个故事?因为真实会有更大的控诉的力量。但是在这本小说里,我的用意就是告诉你在伤害的背后你该怎样去治愈,我觉得这是走出阴霾最重要的一步。性伤害这个议题可以转换成经常漕受到的暴力和不公平的对待,在任何人的身上都有可能发生。

Q: 您认为男作者对笔下的女性人物是否存在支配的权威?

A: 其实作者对任何角色都是用支配的方式去排析的,作者必定会做这样的工作。最开始写的时候,脑海里出现的都是我们最初的想法。但任何一个角色最后都会长成他该有的样子,这时的样貌其实跟我们原本所设定的那个角色就不太一样了。当我们写到后面时,角色会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比如说我在写女性的时候,就会去想女性看到这样一个议题,会不会有不舒服的地方。因为这一部分的不舒服,可能代表我们是在写一个失败的角色。但越到后面,这种束缚就会越小。我可能要去看看角色,她会不会有太多男性的思维在干扰,这其实是我常常要告诉自己的。

Q: 在《冬将军来的夏天》这本书中,男性都是以反面典型出现的,而女性会以更加明亮的形象出现。这种安排是您特意设定的吗?

A: 我觉得明亮只是我们看到的一个角度。事实上,在小说里有六位老年女性,她们其实都有一个不好的过去。这个过去促使她们最后选择了在一起,在同一条船上。但是,因为我写了过于明亮的部分,所以读者会比较容易看到明亮。可事实上,生命当中比较阴暗的部分也是我在着力的。

Q: 整本书明亮和阴暗的感觉有明显的交替,您有没有想过写一部全篇都很明亮的作品?

A: 那我大概写不出来,我觉得故作欢快会比较危险。但如果真的是一个很明亮的东西,如果我能接受它的温度,我也会去写。这样我们在读它的时候,可能会觉得幽默且快乐。但我觉得在我的小说里,我最终要表达的书写的兴趣,其实是一个混合体。

我和我爸的事说来话长

我和我爸的事说来话长2
——一切都是古神的指引

真树乃
新浪微博:香草真樹乃

大家好,我是真树乃。

这里仍旧是人生游戏世界等级二十级的我,和等级五十级的我的父亲的故事。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世界,等级高并不代表强大与可信,也不会因为有了足够的游戏时长而得到更多的犒赏。一旦爬错了山,不管多么辛苦地摘到了多少好看的蘑菇,好像也没办法顺利地转换成货币和经验值,说不定还会变成失败者的案例为人耻笑。不过,我们还是希望在其中尽量活得快乐一些,即使到最后我们也无法成为神和救世主,还会经常觉得连自己都无法拯救,但我们手中毕竟还握着美味的蘑菇。

我的美少年

日常对话

1

我爸不太会做饭,唯二会做的是番茄打卤面和蛋炒饭。

我:这关是不是打了一个星期了?

我爸:差不多,太难打了。

我:你升升级,你技能点都没点。

我爸:我不升,我打得过,别着急。

我:好的,你打。

二十分钟后。

我爸:我打不过,你给我升级吧。我去打卤了,卤我打得过。

《血源诅咒》是From Software与索尼电脑娱乐在二〇一五年合作开发的一款以“硬核”闻名的游戏,“硬核”的具体表现为攻低、防低、血少、存档点少、游戏提示少、剧情扑朔迷离。一开始,除了知道每个人都在对你说“要畏惧古神之血”,什么都不知道。听着是很吓人,但这种事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障碍,因为它是一个可以捏脸的游戏。

能捏脸的游戏,就是正义的游戏。

没有什么人可以打倒我亲手捏的精致美丽的男主角。

结果我的主角自信满满地闯进亚楠中心,发现一只狼能两巴掌拍死我;一个拿火把的村民能拿镰刀砍死我;一具尸体能冷不丁地起来从身后砍我一刀;好不容易走出三百米,一个持长刀的野兽哥能一刀就送我回家……

我这么可爱你们不能欺负我啊!

这游戏怎么升级啊?!

我绝望地扔了手柄,然后我爸乐颠颠地捡起来玩。但他觉得我的人物不好看,他说他要捏一个钢铁硬汉。

好的,你捏。

这个游戏的捏脸系统很高级,是那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设计。也就是说,动了眉骨的形状,颧骨的高度也会变;动了眼睛的距离,鼻子的形状也会变。这固然非常科学且合理,但对玩家来说是一个考验。因为好不容易才调出一个顺眼的眼睛,一动鼻子,眼睛就变样了。尤其是我爸这种对脸本来也没什么兴趣的人,马上就因此失去了耐心。

2

我妈在网上买了两盒染发剂,店主送了一个没什么用的小包,一直扔在我家餐边柜上。

我妈:这个包是干什么用的?

我:买染发剂送的。没用,扔了吧。

过了一会儿。

我(游戏中):哎,这个包是干什么用的?这不是医药包啊,不是医药包放这儿干什么用呢?

我爸:买染发剂送的吧。

3

我妈跟我爸坐着瞎聊天。

我妈:我同学想买台洗菜机,她儿子不让她买。

我:那不是智商税吗?

我爸:多少钱?

我妈:一千多吧。

我爸:买呗,管它有用没用。你想啊,省了一千块,你会得到一场家庭战争,大家都生气。但花了一千块,会收获一台洗菜机、一段和谐的关系和一个快乐的母亲。钱能买到快乐,多么值的一笔钱啊。

我妈:所以你想买啥?

三千块=一辆布加迪+一段和谐的关系+一个快乐的父亲

反正他在捏脸的时候,我躺在旁边看动画片。等一集动画片看完,我赫然就看到电视上出现了一个古神。绿头发,粉眉毛,绿眼镜,而且,它还在笑。

“说好的钢铁硬汉呢?”

“这个多帅。”他说,“捏脸就得捏有个性一点的。”

一个克苏鲁风格的游戏,怪长得奇形怪状是标配。于是,我爸的游戏角色就顶着一张不输给怪的脸,踏上了征服亚楠的路途。

但是,我爸的打法和我的不太一样。我是那种“所到之处不留一草一木”的烧杀抢掠风格,我爸一改炸旧金山马路的作风,摇身一变成了“能不动手就不动手”的和平主义作风。所以,对于那些杀我千百遍的怪,我爸连刀都不拔,按住加速键就是一顿狂奔。

“快跑,快跑,好的,赶紧跑。前面有人,好的,你们看不见我,我跟你们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不打你你也别打我。哎,说好不打我你还打我,你是个什么玩意儿你敢打我,你也不看看你打得过我吗……好的对不起,你打得过。

“我重新跑啊。你又看见我了,你又要打我,没事,我现在有体力了,我可以跑!差不多了啊,大哥差不多了啊,这游戏怪的巡逻范围这么广的吗?!这是哪儿?我这是跑哪儿来了……好的,这儿有张门,门里面是台电梯,这是一条捷径。看见没有?!存档点!”

怎么说呢?

我觉得这好歹也是花了挺多钱买的首发游戏,好像不应该玩成这种速通的跑酷风格。要知道,我们看到的觉得“恰好在那里”的一棵树,设计者可是花了相当多的心思,才让它“恰好在那里”的。所以,杀光你看到的每个怪,是对游戏设计者的尊重。

但是,我爸做到了我做不到的事,他就是一路瞎跑跑到了我找不到的存档点,看到了一个我看不到的新天地。于是我什么都不能说。

不过我爸不太喜欢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游戏,他在确认了这个游戏里的枪不仅子弹少,杀伤力还非常有限的时候,就兴致缺缺地把它扔在了一旁。还是我继续带着我的美少年一路征战,差不多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攻占了所有地图,打倒了月神,成为新世界的神。

这一切都是古神(我爸)的指引,要畏惧古神之脸。

主打

本期主打作者丨倾顾

永远十六岁的写文少女,永远奋斗在减肥第一线,永远热爱八卦、游戏、垃圾食品,永远致力于让自己活得开心快乐。写过许许多多的文字,如果每一个字都是一颗星星,那我希望邀请你们来到我的私人星空漫步。
新浪微博: 倾顾顾顾

编辑推荐:

雷蕾:“永远十六岁的写文少女”倾顾这次给我们带来了一个犹如猕猴桃味的糖果般又甜又酸的故事。甜的,是少年时期的隐秘爱恋,是这爱恋自心中露出一角被自我察觉到时的悸动与欢愉;酸的,是转过身才发现身后人已不见,是喜欢却没说出口的那句“喜欢”。相信每一个你,都能在这个故事里找到共鸣。

1

人人都知道,冯改改喜欢谢侨。

谢侨是这么一个人,长得好看,家里又挺有钱,只是说话不大正经,总是透着一股懒懒散散的坏劲儿。可这个样子讨小姑娘喜欢,有很多小姑娘围着他。他来者不拒,在花丛里把每个人都哄得开开心心。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冯改改。

冯改改长得普通,眼睛内双,脸有点婴儿肥。最绝的是她个子太矮,谢侨身高一米八几,她站在谢侨面前要抬着头看他。所以他就喊她小肥猪,还给她取了个昵称叫“冯小猪”。

这个绰号是从他们六年级的时候开始叫的。班级组织郊游,谢侨轻装上阵,只拎了一瓶水。到了目的地该吃饭了,别人乖乖地席地而坐,拿出带的干粮,只有他找了一条长椅坐下,很潇洒地一摊手。不少人看着他,还有小姑娘要给他送吃的。可还没等大家付诸行动,就看到冯改改艰难地从人群中挤了过来。

她那个时候有些惨不忍睹,正值发育期,肉长得快,可身高没跟上,整个人显得圆滚滚的。她还背了一个双肩包,一个就像两个那么大,把她压在下面,倒像是一只小乌龟坨了一座山。

谢侨第一眼看到她就扑哧笑出声,周遭也响起零零碎碎的笑声。她不以为意,走到谢侨面前,把书包卸下来,从里面一样一样地掏宝贝——一盒鸡腿、一盒大米饭、一盒切好的水果,还有一大瓶鸡汤。

难为她装了这么多东西,居然还能分门别类地放好。谢侨看着她把东西规规矩矩地摆在面前,便像个小少爷似的伸出手。她连忙把筷子递过去,又替他拆了一包湿巾:“不然先擦擦手?”

他接了过来,旁边有个人忽然说:“谢侨,冯改改是你的小保姆吗?”

大家都笑起来,因为小保姆这个称呼很形象。谢侨看了一眼冯改改,她的脸涨得通红,显得更不好看,额头上还冒了汗。她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显得有点可怜。于是他扫视周围一圈,懒洋洋地说:“关你们什么事?”

他是附小一霸,这么一说周围的孩子就都不敢笑了。他这才心满意足,拿下巴示意冯改改,可冯改改没看明白。他没了耐心,没好气地说:“猪,过来坐下啊。”

冯改改这才懂了,在他的身边坐下,却又开始絮絮叨叨:“你尝尝这个,我知道你不爱吃辣,都没放辣椒……”

“知道了。”谢侨打断她,“就知道吃,你干脆改名叫冯小猪吧。”

那个年代,QQ刚上市,买得起电脑的人家还是凤毛麟角。谢侨家里有两台电脑,一台是他父亲用来处理公务的,一台是给他的。谢少爷是时尚的弄潮儿,什么都走在前面,QQ等级已经是一个月亮。有一天他心血来潮替冯改改也申请了一个,没多想就把QQ名改成了“冯小猪”。

这个QQ号伴随着冯改改走过十几年,名字也一直没变,甚至连谢侨当初随手替她选的系统头像都没舍得换。哪怕后来谢侨觉得那个头像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太土了,QQ他也早就不用转用了微信,冯改改也依旧没换。

她就像是停在岁月里的一艘船,固执地等着、望着。等到月亮攀在树梢,李花睡在天涯东,那个笨拙又不大好看的小姑娘像小乌龟似的慢慢向前,倔强到了极点,反而让人难忘。

2

初中时,冯改改没能和谢侨分到一个班。

她学习成绩一般,总是差点意思,不上不下,也就只能分去不上不下的班级。可谢侨不一样,脑子好使,不怎么费力就能考出漂亮的成绩。后来冯改改想起自己因为没考好哭鼻子,他在一旁不太耐烦,拿着网球拍点着地教训她:“这么简单的题目也能错?”

冯改改错的题有点简单,谢侨不喜欢笨蛋,耐着性子给她讲了一遍。看她还是一脸傻相,他忍不住皱起眉头:“听懂了没有啊?”

见他不耐烦,冯改改小声地回答:“懂了。”

“真懂假懂?那你给我讲一遍。”

他这么斤斤计较,把冯改改急出一头的汗,磕磕绊绊地复述完,他这才满意。

夏日的风总是沉重且缓慢的,吹过来让人晕头转向。他拿着球拍一遍遍地挥,小臂的线条流畅而漂亮。冯改改替他抱着书包,躲在树荫下呆呆地看着他。

他长高了,有了少年人的模样,下巴遗传了他父亲的轮廓,略方,带着蛮横的英俊,像是所有小姑娘梦里的样子。网球弹起又落下,他突然转过身来,冯改改连忙低下头,又看了看那道错题。

她只看错了一位小数点,结果就谬以千里。他已经从那边走了过来:“走吧。”

她没问去哪儿,他也没说,两个人默契十足。回家的那条路走了几百遍,上学放学都是两个人一起。

下雨的天气,她打着伞在校门口等他,半晌他才大步走出来,身上都淋湿了。冯改改连忙举着伞迎上去,替他遮雨。她个子矮,踮起脚努力往上,可还是挡了他的路。

谢少爷在她面前脾气向来是不好的,嫌她碍事,把她推开。她这只小乌龟晃了晃,身子撞在铁门上,发出沉重的一声。周围的人都看过来,谢侨“啧”了一声,将她扯过来,裹挟着她往前走。

她要很努力才能跟得上他的步子,雨下得更大,他把伞敷衍随便地挡在头顶,两个人都变得湿漉漉的。冯改改没说话,他却说:“你们女生都在想些什么?”

“啊?”冯改改愣了一下,迟疑地回答,“没想什么啊……”

“才多大年纪就学人告白。”他嗤之以鼻,又把手里拎着的盒子丢给她,“给你了。”

那是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冯改改回家后拆开,发现里面还放了一封情书,上面情真意切地写着喜欢。冯改改认认真真地看完,想了想,把信放在了抽屉里。

那是谢侨第一次被人告白,却不是最后一次。日久天长,那些信和礼物堆成了小山。冯改改有一次提起来,他反而笑了:“你怎么还存着?为难成这样……扔了不就好了?”

可她只是摇摇头说:“那些都是心意。”

他哈哈大笑:“傻妞,被人看得上的才叫心意。看不上的,就全是打扰,懂吗?”

她不懂这个,就像他不懂她这个傻子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一样。

3

谢侨上高二的时候因为打架,被全校通报批评。

批评大会设在周一的早上升国旗时,所有学生都在下面站着,只有他站在主席台上。他脸上还有一块瘀青没好,隔得远了,倒像是描上去的花钿。教导主任把他的罪名一条一条念出来,下面响起细碎的讨论声。有人问冯改改:“谢少怎么了?”

冯改改没认真听,分了文理科,她总算学得没那么吃力了。为了考一所好学校,她可是下了一番苦功夫,升旗时还不忘拿着小册子背英语单词。被人打断,她其实不大开心,可还是好脾气地说:“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不是喜欢他吗?”

冯改改愣住了,还好班主任走了过来,那个人总算没继续往下问。放学时轮到冯改改做值日,冬天的气温低,拖把绞了水,汪在地上被光一照倒像是落了月光。谢侨斜倚在门框边催她:“还没做完?”

她“嗯”了一声,犹豫了一下说:“不然你先走吧……我还要擦黑板呢。”

她说完,连忙把头低下,特别认真地拿着拖把一遍一遍地拖地,地板被她拖得光可鉴人。身后响起很重的脚步声,他臭着脸走进来:“我帮你擦总行了吧?”

他胳膊长,拿着板擦从这头划到那头,轻轻松松就把整块黑板给擦干净了。冯改改看着他,他的肩上落了细细的粉笔灰,像是雪花似的。他还在不高兴:“我第一次干这个,你不磨磨蹭蹭,咱们早就能回家了。”

“谢侨。”她忽然说,教室里空荡荡的,她的声音就显得特别大。他看过来,看得她不大自在地往后退了半步,这才有胆子接着说,“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

他这次真的被气笑了:“你有什么事?我在这里等了你半天,你说赶我走就赶我走?”

冯改改不说话了,教室里就只剩下脚步声拖拖拉拉地响起来。半晌,谢侨把黑板擦重重地摔在桌子上。粉笔灰飘起来,冯改改眯起眼睛,看着谢侨走出门去,很快就不见了。她小声地叹了口气,先把板擦放好,又去看黑板。

他五大三粗,落下许多边边角角都没擦到。冯改改把剩下的地方擦干净,这才慢慢地往外走。

外面的风还在吹,校园内寂静无声,冯改改低着头,眼角却看到有个人跟在她身后。她还是矮,那个人却更高了,走路有点吊儿郎当,书包被单手拎着吊在身后。她走三步的路,他只要一步就能迈过来,冯改改都替他着急,可他偏偏跟在后面不肯越过她。

月亮爬了上来,挂在电线杆上头。冯改改等红灯时,他总算走了过来,很生气地递过来一瓶酸奶。冯改改没接,他就塞到她的手里:“喂,闹什么脾气呢?”

“我没有闹脾气。”

“那你什么意思?”

冯改改不吱声,他就又把那瓶酸奶拿了回去,替她把吸管插好,放下一点点身段说:“我记得你喜欢喝草莓味的。”

谢大少肯这样,几乎已经是赔礼道歉的意思了。在冯改改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这样过。她忍不住看他一眼,他就立马拉下脸,意思是她爱喝不喝。她到底还是接了过去,喝了一口,小声地说:“下次不要打架了。”

“啰唆。”他说完,语气就放松下来,“你不会是因为这个不高兴吧?冯小猪,你这个人还挺怪的。”

冯改改不知道他是怎么理解的,也没办法细说,只能默默地把那瓶草莓味的酸奶喝完,并没有告诉他自己最喜欢的味道其实是巧克力味。

4

上大学时,冯改改留在本地,谢侨去了北京。

她念的一本吊车尾,他上的是最好的那所学校,两个人天差地别。那个时候还流行写同学录,大家会在上面写下联系方式和对未来的祝福与期许。冯改改人缘不好也不坏,但她收到每一张同学录都认认真真地填写了。

去领成绩单时,她又迟了很久才出来。这次谢侨没等她,抱着篮球在操场上打得正高兴。周围全是小姑娘,他投进球去她们就欢呼雀跃,他没进球她们就扼腕叹息。冯改改路过时,听到有人说:“这群人都是谢少爷的啦啦队?”

冯改改没忍住笑了,有人看到她,拉着她过去:“你不是喜欢谢大少吗?最后一次了,不去告白?”

“我没有……”

她没把想说的话说出来,因为那群小姑娘已经连推带拽地把她拉了过去,显得有些不怀好意。青春期的躁动同一点点不为人知的坏心眼让她们干不出什么大事来,可要给一个不漂亮的小胖子难堪也没那么难。所有人都看过来,连谢侨都下了场,抱着篮球站在场边,戏谑地看着冯改改。

他当然也知道冯改改喜欢自己,谁会不喜欢他呢?况且他们每天一起上学放学,她几乎算是离他最近的女孩了。她会喜欢上自己,实在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可她从来不说。

她站在那里,低着头,短短的头发遮住半张脸。因为胖,脸上的五官挨挨挤挤的。谢侨有点好奇,如果她真开了口,会说些什么呢?

他忍不住又走过去一点,怕离得远了会错过冯改改的声音。周围也渐渐安静下来,舞台和观众都就绪了,男主角也准备好了,只剩下女主角。她手里还握着一沓同学录,是她仔细填写好了打算还给同学的。可她的那些同学,有的也站在人群里,等着看她的笑话。

毕竟一个丑丑的小胖子是配不上谢大少的。他好看、聪明、玩世不恭,是少女们的意中人,就算地球毁灭了,也不会和冯改改在一起。

冯改改很久很久以后回忆起这一天,夏日最常见的好天气。天是一望无际的蓝,云像棉花糖,少女的心事捉摸不定,如云影树涛,落下一地涟漪。半晌,她抬起头看过去,谢侨正望着她,又百无聊赖地打了一个哈欠,把球顶在指尖转了个圈。

他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冯改改没说话,她拿着那沓同学录,假装很热似的扇了扇风。被汗打湿的刘海粘在脸颊上,显得她更加狼狈了。她笑了笑说:“我怎么配得上谢大少呢?”

第一句话出来,后面的就顺利多了,她还有闲工夫左顾右盼地看一眼。那些推她出来的小姑娘正在窃窃私语,有人嘲笑,有人认同。谢侨站在原地,因为逆着光,神情看不太清晰。

她润了润嗓子,轻而快地把话说完:“癞蛤蟆是不会想吃天鹅肉的。”

说完,她没再看别人的神情,转过身走开了。那沓同学录被她丢到垃圾桶里,她也没看到身后的谢侨把球扔在地上,发出了重重的一声。人人噤若寒蝉,他却又若无其事地把球捡起来说:“还算有点儿自知之明。”

5

大学四年,冯改改都没谈恋爱。

有知情人士信誓旦旦地说:“她喜欢谢大少那么久,怎么可能改弦易辙?”

谢侨人不在这里,可冯改改的喜欢却似乎不会改变。这四年来,她减了肥,学会了化妆,好好学习拿了奖学金,等再见到谢侨时,已经变了个样子。

她瘦了不少,虽然还是有点肉乎乎的,可眉眼已经显出了秀气的样子。谢侨看到她时,第一眼没认出来,又看了一眼才恍然大悟,这居然真的是冯改改。

她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束花,皱着眉毛,有点发愁地看着她面前的人。谢侨来了兴致,停下脚步认真地看。他身边的人拉了拉他的手:“咱们走吧,快赶不上电影开场了。”

“你自己先去看吧。”谢侨随手把她拂开,“我还有点儿事。”

他确实挺忙的,大学毕业后去了家里的公司,忙得约会都要抽时间。女朋友没敢多说什么,气鼓鼓地走了。他没在意,看着冯改改手忙脚乱地拒绝别人的告白,觉得特别有意思。半晌他才走过去,那边冯改改被人告白已经到了尾声。那个人似乎对被拒绝心有不甘,伸手来扯冯改改。谢侨快走两步,正好把冯改改给拉到怀里:“干吗呢?”

冯改改吓了一跳,转头看到是他,像是愣住。谢侨心情挺好,冯改改居然一眼就把他给认出来了,看来这么多年过去,她心里还是一直惦记着自己的。他有点自恋,像一只耀武扬威的小孔雀,把手搭在冯改改的肩膀上问她:“这人谁啊?”

冯改改犹豫了一下才说:“同事。”

“不是让你下了班早点回来,还在外面瞎晃?”

他点到为止,那个人听明白后转头走了。谢侨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他正得意,冯改改已经把他的手给甩开:“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家的商场,我怎么不能在?”谢侨踢了一脚地上的花,“学会拈花惹草了?”

一顶这么大的帽子扣下来,冯改改一时间啼笑皆非。可她在谢侨面前一向嘴笨,到底没能说出什么来。谢侨看她还是以前的样子,挺满意地说:“一起吃顿饭?”

“我……”

“你有事?”

听他这口气不像是在商量,冯改改只好说:“我请客吧。”

这倒是一次挺稀奇的体验。

谢侨身边的朋友不计其数,出门一向是前呼后拥。他拿钱买热闹,也不是很在意别人的虚情假意。难得遇到一个主动请他吃饭的,他就随便挑了一家火锅店。

这种店一向热闹,不大方便谈心,好在两个人从小就没那么多话说,冯改改在他面前就是一只没嘴巴的小猪,是他的应声虫。谢侨点好菜,又额外加了一瓶草莓酸奶。冯改改看到,眼神动了动,到了嘴边的话还是没说出来。

她敷衍地吃着,冷不防谢侨拿公筷替她夹了一块肉:“怎么就吃这么一点儿?”

“我减肥……”

“瘦多了,还减呢?”

冯改改觉得他在睁眼说瞎话:“比你女朋友胖那么多还算瘦?”

“你和她比?”谢侨嗤之以鼻,“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听我的,甭减了。”

确实不是一路人。

冯改改其实早就看到谢侨了。他个子高,在人群里鹤立鸡群,身边还有一个大美女,两个人光是站在那里就闪闪发光。冯改改想假装没看到,可没想到他却停下脚步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戏,之后更是走过来替她解了围。

她没滋没味地吃了一口羊肉,没提防被辣到了。谢侨好整以暇地把酸奶递过去:“冯小猪,这么久没见,你还是那么笨。”

这个称呼好多年没听过了。前尘如海,一时翻涌,冯改改的额头上辣出了汗,有些手足无措,只好说:“你也没变。”

隔着热气腾腾的汤锅和沸反盈天的喧嚣,隔着光阴,隔着时光,谢侨看着她的眼睛微微发亮,含糊地笑了一声:“是啊,咱们俩都没变,不是挺好的?”

可冯改改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她没说话,他也没再说什么。半晌,冯改改起身去把账结了,回来时还替谢侨拿了一盒火柴。火柴盒上画的大概是桂林山水,还附庸风雅地印了一句诗。冯改改看到“江上数峰青”,可上一句怎么也想不起来。

谢侨接过火柴,挑了挑眉:“别人都劝我戒烟,就你替我拿火柴。”

“那不一样,她们是你的女朋友。”

谢侨“嗯”了一声:“这倒是。”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反正你总是不一样的。”

6

怎么个不一样法冯改改不晓得。

她只记得小时候谢侨对别的小姑娘都是客客气气的,小姑娘围着他说说笑笑,他也会挺有耐心地听。他的眼睛一瞥到冯改改,就立刻不耐烦地把眉头皱起来。冯改改从那个时候起就害怕他,总觉得自己碍着他的眼了,想要躲开却又不能够,只好鼓起勇气讨好他。

日久天长,讨好他似乎成了本能。哪怕他大周末的扰人清梦,她也能耐着性子解释:“我今天真有事。”

“你能有什么事?”谢侨在电话里嗤笑,“快出来,在你家楼下等着呢。”

冯改改一看表,才六点半。她裹着羽绒服下楼,就看到谢侨坐在那辆烧包的跑车里,窗子开着,冲着她洋洋得意地笑。

冯改改看他一眼:“开着窗不冷吗?”

确实冷,谢侨被她这么一说,结结实实地打了一个喷嚏。她露出一点笑容,站在车外问他说:“到底什么事呀?”

“周末没事干,带你去郊游。”

“今天真不行……”

大概是没被人这么拒绝过,谢侨的眉头皱了起来:“现在请不动你了是吧?”

冯改改为难了半天,到底还是说出来:“不然你先陪我去一个地方?”

周末一清早,出城的路上不堵车,冯改改一路都没说话。谢侨看她一眼,她没化妆,白白净净的一张脸。车里暖风开得足,她的脸颊泛着微微的红,只是神情肃穆,望着车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谢侨平常想逗小姑娘笑那是轻而易举,随便说个段子就够她们乐的。可对着冯改改,他有点不知该如何是好。欺负她是惯性,好像露一点好脸色给她就是有失尊严。

他纠结了一路,到了地方再说笑就知道不合适了。墓园里挺安静的,风吹过来都比别处要冷。袅袅的烟从山上升起来,掠过淡青色的天角,缠在了远处老松树的枝头。冯改改提着一个大袋子,里面装着黄纸和元宝,轻车熟路地绕过几座墓碑,到了最里面的那一排。

这个位置不算多好,只是价格便宜。冯改改点上香,摆好水果,然后就盘腿坐在了墓碑前面。

谢侨看傻了眼:“你这是干吗?”

“和我姥姥聊聊天啊。”冯改改反倒觉得他有些奇怪,“不然你回车里坐着吧,这里怪冷的。”

谢侨迟疑地往外走,就看到她慢吞吞地把头靠在了墓碑上。远处的日光尚未明亮,世界仍笼在一抹鸭蛋青的影子里,她的侧影只是浅浅的一道。真奇怪,过去的小胖子瘦了好多,看上去就有种让人心疼的滋味。

谢侨听到她零零碎碎地说着话,讲她升职了,工资一个月涨了五百;又说现在猪肉太贵,好久没吃糖醋排骨了……她就像是一个刚从外面回到家的小孩子,抱着大人的腿将自己的委屈和快乐一同讲出来。他本来要走的,可脚步顿住了,站在那里把她讲的话都给听完。

太阳从地平线跃出来,高高地挂在天幕的正中央,世界暖和了起来。她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手插在兜里走过来说:“咱们走吧。”

“你……要不要再待一会儿?”

谢侨难得体贴,她却摇了摇头:“用不着。你说要去哪儿来着?”

谢侨是心血来潮,想带她去一家新开的马场骑马。可这一早上发生的事,让他觉得自己有些轻浮了。他在前面走,冯改改跟在他的后面。冷不防他转过头来说:“要不给你姥姥挪个地方吧,这里太靠后了,风水不行。”

冯改改觉得他大概是没睡醒:“太贵了啊。”

“我出钱。”

“你出钱算怎么一回事?”

谢侨没话找话:“当年我年纪小,也不懂事。咱们俩是老同学,给姥姥挪个好地方也是应该的。”

他这话说出来,眼看着冯改改的脸色就变了。这一张圆润可爱的面孔变了样子,突然让他觉得陌生起来。

“不用了。”她说,“当年给的赔偿是法院定的,谢叔叔和阿姨还额外多给了。这都是算好的,我不能再占这个便宜。”

“冯改改。”谢侨扯住她的胳膊,她被吓了一跳,他自己也愣住了。半晌,他慢慢松开手,“你别这么跟我说话……”

冯改改后退半步,离他远了点,却又不像是只远了一点,倒像是这么多年的情谊突然就烟消云散了。

7

谢侨第一次遇到冯改改是在他七岁的时候。

他抱着乒乓球拍从外面跑进来,屋子里的大人们正坐在一起谈事情,客厅正中间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谢侨有很多朋友,小姑娘也喜欢和他一起玩,她们都穿着花裙子,扎着漂亮的头花,像是小小的公主。

可这个小女孩不一样,她穿得不怎么光鲜,衣服大概是洗的次数多了,料子有些泛白。谢侨站在楼梯的拐角往下看,她好小一团,瘦瘦小小的,像一只误入歧途的小兔子。他好奇起来,认真去听,大人们说的话有些沉重,葬礼、刑期、遗孤……谢侨听到最后才听懂,原来这个小姑娘的姥姥去世了。

她的父母早就不在了,姥姥把她带到这么大,却又因为一场车祸离开了。肇事者也姓谢,是谢侨的二叔。谢侨和二叔的关系好,二叔因为这件事要去蹲监狱,他挺不开心的。下面的小姑娘忽然抬起头来,两个人隔得老远,视线却撞在了一起。谢侨第一时间就瞪了回去,把小姑娘吓了一跳,又把头低了下去。许久之后,她又偷偷抬起头来,小心翼翼地望了望他。

小姑娘就是冯改改,那时的冯改改还没吃胖,胳膊细得好像一捏就会断。谢侨和二叔站一边,就想折腾她替二叔报仇。他江湖义气看得多了,却没想过冯改改没了唯一的亲人该有多难过。冯改改被接到谢家住下,他往她的衣服里丢小石子,抓了虫子塞在她的书包里。冯改改被吓得够呛,却又不敢告状,眼里含着泪,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她的眼睛不算大,可睫毛很长,这么看人的时候就像一个假娃娃。谢侨心软了,想了想,指挥她说:“想让我不欺负你,可以,以后你什么都要听我的。”

冯改改忙不迭地点头,他总算满意了,捏捏她的脸说:“去把我的零食拿过来。”

他挑食,不肯好好吃饭,过去还要苦恼怎么逃避,现在有了冯改改,就可以把不吃的菜都给她。冯改改胆子小,他给多少她就吃多少,没过多久就胖了起来。谢家人看到了,觉得这样也不错,显得自家没有苛待冯改改。大家都认为好,冯改改的意见也就不重要了。

她就这么胖着、委曲求全着长大,一考上大学就立刻搬出了谢家。人人都以为她和谢侨关系好,才会上学放学都一起走。没人知道她住在谢家,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客人,没有亲人也没有声音,就那么安安静静地长成一个大姑娘。

8

谢侨回去没睡好。

他不常有烦心事,谢大少信奉船到桥头自然直,又因为运气好,总能顺顺当当的。可这次他失算了,一闭上眼想到的就是冯改改。

这个小丫头多气人,别人都要来巴结他,她却偏偏往后退。

那几天,冯改改一下班就能看到谢侨的跑车。他张扬,每辆车的颜色都扎眼至极,由不得谁看不到。冯改改目不斜视地想绕过去,可谢侨一看到她就摁喇叭。周围的人都看过来,跟她告白过的同事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看着她。冯改改怕其他人以为自己攀龙附凤,不得已还是上了车。

谢侨看她上车就笑了:“想吃什么?我请你。”

“我在减肥。”

“我看你这样挺好看的。”谢侨笑道,“以前胖乎乎的多可爱。”

冯改改不想和他过多地纠缠:“你到底有什么事?我这几天工作多,想早点回去休息。”

“不然你辞职来我的公司吧。我给你多开点薪水,免得你这么累。”

冯改改总算觉察出不对了,她想了想,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可连着这么长时间,谢侨都风雨无阻地过来找她,哪怕再无稽,她也还是试探着问:“你……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什么?”

她看出来了!

谢侨在心里欢呼了一声,脸上却仍假装若无其事地说:“也没什么。冯小猪,我看你也不小了,形单影只的。要不,咱们俩凑一对算了?”

他以为冯改改会立刻答应,毕竟她喜欢了自己这么多年,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拒绝。可她不说话,不但不说话,还抿紧嘴唇:“你说什么?”

“我说你喜欢了我这么久,总算要得偿所愿了。”

她奇怪地看着他,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他在这道视线里察觉了什么,却又不知该怎么去阻拦。果然,冯改改笑了一下,不大理解地问他:“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喜欢你呢?”

他说了一句蠢话:“大家都这么说……”

“大家都这么说,我就会喜欢你吗?所有人都以为我喜欢你,是因为他们觉得我是你的小跟屁虫、小保姆,我对着你唯唯诺诺的,一句反抗的话都不敢说。原来在你们眼里,这就是喜欢吗?”这是她憋在心里很久的话,久到结了痂还磨成了茧,“如果这就是喜欢,那我大概确确实实是喜欢你吧。

“可是谢侨,你别忘了,我最开始是为了什么才会这么对你的。”

他忘不了。

他欺负她、吓唬她,硬生生地逼着她成了自己的小保姆。他那么小就无师自通学会了这些,却又在经年累月的陪伴里自欺欺人地喜欢上了她。

他不该喜欢她的,她不够漂亮,脑子也不够好,看他时总是偷偷摸摸的。她的一切都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可他偏偏就是喜欢。

谢侨在心里想着,过去的日子一天天算过来,先是班上的同学说冯改改喜欢谢侨。往后外班的同学也知道了,再后来连老师们都这么觉得。

到了最后,他自己也相信了冯改改是喜欢他的。

他坐井观天,将自己圈在里面,好不容易记起该问问当事人的意见,却发现原来是自己上了当。

“那……”他好像这辈子都没这么示过弱,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清楚,“那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吗?”

冯改改不说话。

她看着他,就那么平静地看着。

岁月从指缝间滑走,落在地上,成了砂砾。夏日的风吹着课间的铃声、操场上嬉闹的人群、落下的树叶、飞走的白鸽,一切都凝固静止在时间的琥珀里。

很久了,久到连她自己都忘了。那一天她穿着姥姥替她洗的裙子坐在沙发上,听着周围的大人说要把她接过来。她好害怕,却又不敢说话。因为姥姥去世了,去世是什么意思她还是懂的。姥姥过去曾对她说:“你的爸爸妈妈去世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不会再回来了。”

很远有多远呢?她抬起头,风吹进来,吹得白色的窗帘飘得老高。有个男孩站在楼梯上,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桀骜又好奇地看着她。

他是谁?她在心里想,自己以后可以和他住在一起吗?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她像是笑了,又像是没有,只是轻声说,“原来那句诗是这样背的。”

锦年

难以言喻的美感

“女人很无聊。”

从日式屏风映出的侧影和声音来看,应该是一个年轻男人。侧脸挺好看,说话时语气懒洋洋的,映在屏风上的侧影像皮影戏一样不真实,也像黑白老电影里的特务。

包间这头与盖慈面对面盘腿而坐的英国男人,则以一种切腹的气概拒不认错。两个人保持沉默很久了,久到那盘刺身下面的冰块已经完全融化。红色的金枪鱼刺身和粉色的北极虾躺在已经融化的冰水里,看起来像宿醉过一样。隔壁包间的男人继续说话:“她们追求真爱,我们享受短暂的新鲜感,其实就是不同的两个物种。不可否认的是,作为生物,女人比男人进化得更好。”

“那是你没有倾尽全力去爱过一个女人。”只听一个女人说。

盖慈把杯中的清酒一口饮尽,“啪”的一声用力把杯子放在桌上,拿过手包把照片甩到坐在对面的英国男人脸上:“这是你要的证据,离我姐远一点儿,否则要你好看。”

散落在榻榻米上的照片里,两个人姿势亲密地拥抱、亲吻,其中一个正是眼前人——盖慈的英国姐夫戴维,另一个是他的下属。

走到门口的盖慈还觉得不解气,折回来抄起那盘刺身丢了过去。戴维条件反射地闪身躲避,刺身盘子砸在了屏风上。纸糊的屏风当即被砸出一个大洞,刚好砸中隔壁的侧影。

“You are crazy(你是疯子)!”戴维大叫一声,这位英国绅士的嗓门很大。

屏风对面的倒霉男人则捂着脸转过头来,金枪鱼刺身和北极虾挂在他的头发上和肩膀上,衬着他苍白如吸血鬼的面孔,像是非常前卫的装饰艺术。并不狼狈,反而有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啊,池教授你流血了!”那边有人尖叫起来。

一个小时后,盖慈在医院走廊上坐着接电话。姐姐盖善在那头劈头盖脸地骂:“你有什么资格干涉我的婚姻?我开不开心关你什么事?你就这么想要我离婚?”

“对。我希望你离婚,回中国照顾你的父母。”

“我为什么要回中国去?是你把他们害成这副样子的,他们是你的责任,盖慈!”

那边电话挂断,盖慈收起手机,耳边回响着那句“是你的责任”,浑身颤抖不止。

那个被她用刺身盘砸中的男人此时已经包扎好伤口,额角被盘子割伤,伤口不大,但医生说可能会留疤。严重的是肩膀,骨折了,盖慈从来不知道自己竟有那么大的力气。

同来的人称呼他为池教授,盖慈在他登记时看到了他的全名——池奂。作为教授,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不到三十岁,很高。苍白的肌肤像是从来没晒过太阳,有一种病态美,眼珠子却非常黑,以至于看起来过分冷漠,好像任何事情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

盖慈觉得他有点眼熟,却忘了在哪里看到过他。

他朝盖慈勾勾手指,她走过去,道歉已经不下十次,再多一次也不嫌多。

“实在抱歉,池先生,我会对你的伤负责到底的。”她不动声色地敛去内心所有的动荡。

“负责到底?”池奂抚摸着缠着绷带的肩膀冷冷地撇了一下嘴角,“那好,在我完全康复之前,你要给我当助手。”

你这是报复

“池先生,请你搞清楚,我不可能因为砸伤了你就任由你差遣。医药费我已经付过,也向你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盖慈心浮气躁地说完以上的话,正准备挂断电话,听到池奂在那头用依旧很冷静的口吻说:“盖小姐,也请你搞清楚,作为知名的雕塑家,肩膀受伤带来的损失有多大?距离展览开始只有几个月的时间,这几个月你必须当我的助手。”

“我说了会给你请一个助手。”

“必须是你。”

“你这是报复!”

“没错,就是报复,明天你必须到我的工作室来。”他不容置喙地挂断电话。

他挂电话的方式让盖慈想起了姐姐,任性、自私且残忍。

她也记起了是在哪里看到过他——微博热搜。他曾和一个中年女明星交往,女明星比他年长十岁。因为他帅气的外表和艺术家的身份,这段姐弟恋曾在网上热闹一时。分手时女方洋洋洒洒地爆出他的很多黑料,比如他脾气不好、有暴力倾向等。

盖慈安排好工作室和网店的事情,晚上吃饭时又拜托梅明天把营养品拿去疗养院,梅挤眉弄眼地说:“昨天跟你说的那件事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去见一面,好不好也得见过再说。”

梅跟盖慈同岁,但按辈份盖慈要称呼她一声表姨。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大学毕业后合伙开网店、成立工作室,她比盖慈还要操心盖慈的人生大事。

盖慈心不在焉地卷着盘子里的意面,毫不留情地说:“你知道我的情况,十个男人见到我的父母,九个都跑了,剩下的一个是想跟我上床之后再跑。”

梅原本有一个交往多年的异地恋男友,他们每个月见一次,倒也恩爱如初。去年男友搬来与梅同住,两个人反而争吵不断,三个月前刚分了手。最近她沉迷于相亲,给一个颇为知名的婚恋机构缴纳了一大笔会费,似乎这笔钱能买来她理想中的丈夫。

两个人共同经营网店卖女装,卖得还不错。

盖慈大学学的是服装设计,在伦敦求学。父母出事时她还差半年就毕业,最终还是没能拿到文凭。网店的女装都是由她设计的,求质不求量。梅当模特兼管理,有两个客服,还有一个叫阿本的摄影师,也是老友。每个季度推出新款,盖慈会带着团队去世界各地拍照兼度假。

春天时在马尔代夫,碰巧撞见姐夫戴维和他的下属,两个人并排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盖慈拍了一张照片发给姐姐,姐姐很久才回复:“员工度假,他跟我说过了。”

盖慈戳破姐姐的虚伪:“度假只带一个员工?同住一间房?手牵手?”

“跟你有什么关系?”姐姐呛回来,愤怒地挂断电话。

戴维来中国工作后,多年不联系的姐姐主动联系盖慈,让她在国内多照顾人生地不熟的丈夫。盖慈二话不说,在戴维来之前帮他找好房子和保姆。

梅和阿本总劝盖慈:“别管你姐了,父母出事她都没管过,那可是她的亲生父母啊。你和他们又没有血缘关系,你本可以活得潇洒又自由。”

潇洒?自由?这两个词于她就像UFO一样,很多人都相信有,但很多人都没有亲眼见过。

他开始羡慕他

车子停在天门寺的停车场,景区不允许车辆进入。盖慈按照指示走了很长一段路,穿着高跟鞋爬上了一段长长的斜坡。坡道两旁是高大的针叶松,红墙黄瓦的寺庙在山顶的云雾中若隐若现,有种修仙小说中描述的清冷避世感。

盖慈高估了自己的体力,待她爬到山顶时,觉得自己的肺快要爆炸了,双腿也不听使唤地抖动。

她再次确定池奂是在报复她,于是甩掉高跟鞋坐在一处高高的台阶上。她脚后跟磨出的水泡破了,浸在冷空气里,有种抽丝剥茧的疼。凉凉的山风吹进衣领,她打了个寒战,抬头看到一个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色毛衣的女生朝她跑来。

女生毫不费力地跑上台阶,一口气也不喘地跑到盖慈面前,笑得如阳春白雪:“盖小姐是吗?池教授让我来接你。”她说着指向台阶尽头一座庙宇二楼的房子,“池教授就在那儿。咦?他刚刚还在那里。走吧,我带你过去。”

盖慈听她的声音很熟悉,是那天在日料店里说“那是你没有倾尽全力去爱过一个女人”的那位女士。盖慈对她心生好感。

池奂的工作室就在寺庙里。天门寺的住持是他父母多年的老友,借了一个院子给他创作。他以雕塑佛像出名,是在海外先有的名气,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国际主流媒体冠以“天才”之名报导。盖慈曾看过他的雕塑展,他创作的佛像或凶神恶煞,或顽劣捣蛋,或厌世冷漠,或悲伤孤僻,就是没有看起来仁慈的。

“我给你拿双拖鞋。”马尾女生叫阿欣,是池奂工作室的员工之一。她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室内拖鞋给盖慈换上,又给盖慈递了一杯温水。

阿欣笑嘻嘻地观察盖慈:“你和大魔王的故事我都听说了。说实话,你并不是第一个拿东西砸他的人。他这人有些斤斤计较,你不要跟他计较。”

不要跟斤斤计较的人计较?盖慈发出一声轻笑。

室内温度适宜,有泥土和木香混合的气息。她喝着温水,觉得身体暖和了许多,抬头就看到池奂右手挂着绷带,在指挥两个实习生搬一具漆成全黑的佛像石雕。

阿欣喊他:“人给你带来了。”

他穿着长袖黑T和灰色裤子,腰间系着半截脏兮兮的围裙,头也没抬地挥手指了一个地方。阿欣领悟了他的意思,领着盖慈到隔壁的工作室,把一把小铲刀递到她的手上,指着面前那块长满青苔的木头说:“先把这块木头清理干净。”

这里与其说是工作室,不如说是杂物间,堆满了各种物料,大块的原石、不知从哪里搞来的木头,还有纸箱和各种工具。眼前的这块木头,盖慈怀疑她即使双手张开也不能完全把它抱住。木头上面覆满青苔,腐烂的地方坑坑洼洼,散发着潮湿腐朽的难闻气息。

盖慈咬咬牙,她讨厌潮湿腐烂的东西,硬着头皮从墙上取下围裙和手套,全副武装好,才开始清理木头上的青苔。铲刀刮过青苔的触感让她起了鸡皮疙瘩,可真是折磨啊。

她怀疑池奂是不是了解她的过往,知道她所厌恶的一切,才会这么“对症下药”地折磨她。想起小时候和姐姐玩“敢不敢”的游戏,也是她最爱的电影《两小无猜》里男女主从小玩到大的游戏,她从来都是输家。

比如姐姐敢把手探入黑黢黢的潮湿的洞穴里;姐姐敢在嘴里塞满油炸的蝉蛹,徒手捉蟑螂;姐姐在泳池里闭气的时间总比盖慈长;姐姐敢同男生打架,敢一个人穿过废弃的铁皮屋子去捡盖慈被男生们丢到另一边的鞋子。

她想到这里,眼泪不自觉地滴落,落在灰色的手套上,与另一种灰融为一体。

门口传来一声轻飘飘的冷笑。

盖慈惊了一下,忙擦拭着眼泪回头,看到池奂倚着门站在那儿,轻蔑地勾起嘴角说:“怎么?才干这么点儿活就累得哭了?”

这种男人应该敬而远之

“没有,你看错了,是灰尘进了眼睛里。”盖慈不去看他,继续用手中的铲刀去刮木头上的青苔。她已经慢慢适应了这种恶心感,一旦适应,即使不喜欢也可以坚持下去。

池奂轻哼一声:“好大一粒灰尘。”

盖慈咬咬牙,想着他真是太惹人讨厌了。他是冷漠的、冰冷的,不在乎会不会得罪人,身上毫无柔软的特质,更没有怜惜之心。她对他没有一丝好感,想着也不会有女孩喜欢他这样的人。

这种男人应该敬而远之。

傍晚,盖慈总算把那块木头上的青苔和脏污全部清理掉,阿欣教她用砂纸打磨木头凹凸不平的地方,她上手很快。阿欣说:“你知道这块木头是怎么来的吗?

“年初苍松公园着火,烧了很多树,这块木头原本是一棵长在湖边的树。就是很有名的那棵,上面系着很多平安福的那棵,倒在湖里泡了大半年,被池教授捞了回来。”

“啊!是那棵树啊。”盖慈惊呼一声,她当然知道苍松公园着火的事。她也曾在那棵树上挂过平安福和心愿条,听了阿欣的讲述后再看这块木头,只觉得自己冒犯了它。

工作室外突然吵吵嚷嚷的,盖慈和阿欣走出工作室,迎面飞来一块调色板,砸在盖慈身旁的门框上,只差毫厘就会砸到她。她愣在原地,惊魂甫定,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在抓着池奂打。

女人边打边骂:“怎么有你这种白眼狼?你父母死得早,我和你大伯养了你十几年,现在我们有困难你不肯帮忙就算了,还要与我们断绝关系。你怎么这么狠心啊?”

池奂站在那儿任凭女人打骂,冷漠无情地抬手招呼阿欣:“让保安过来把这个疯女人弄走。”而后他冷冷地看着女人:“我要报警了。”

女人挥在空中的手遽然停顿,无力地落下,哭着走了。

池奂面无表情地扫视在场的实习生和盖慈:“有没有人受伤?没有的话回去工作。”

过后,阿欣对盖慈说:“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你不要慌。”

盖慈有点恍惚,她在池奂身上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他和姐姐是一类人。

两天后盖慈再来天门寺,在停车场看到池奂被一个戴墨镜的女人拦住,猝不及防的啪的一声,那个女人重重地甩了池奂一巴掌,丢下一句“走着瞧”,扭头就走。

盖慈认出女人是那个和池奂交往过的中年女明星。在女明星走过来时,她及时弯腰蹲在车子旁边隐藏自己。过了一会儿,她听到车子开走的声音。与此同时,一道身影移过来,盖慈顺着那双帆布鞋抬头往上看,就看到池奂那张清冷的脸,苍白的脸上印着五指印,很是明显。

“你躲在这里是想当什么都没看到吗?”池奂问她。

盖慈有些心虚地站起来:“你不是应该假装没看到我才对吗?这样我才能当什么都没看到啊。”奇怪,明明是他的糗事,可理直气壮的也是他。

池奂没有再说话,把手中的颜料盒丢到盖慈手里,转身走开。

他在我心里早死了

清晨的冷雾还未完全散去,林中的苍松被雾气打湿细叶,蜘蛛网大片大片薄薄地结起来,四周静得只听得见松鼠在林间蹿动的声音、松果落地的声音和不知名的鸟儿啾鸣的声音。

上山的坡道很陡也很滑,盖慈抱着颜料盒不远不近地跟在池奂后面。她走得很慢,看着池奂略微有些清瘦的背影,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很孤独。

电话响了起来,吓了盖慈一跳,脚一滑,整个人跌摔下去,滑出几米远,钝痛从臀部传来。许久,面前伸过来一只清瘦好看的手。盖慈抬头对上池奂的眼睛,心中咯噔一下,如平静的湖面猝不及防被顽童投入几颗石子。

“我没事。”她自己撑着爬起来,风衣擦地脏了一大片。

池奂的眼中瞬间又蒙上一层冷雾,喉结轻轻地滚动了一下说:“我是让你把颜料盒给我,你知道这些颜料有多难找吗?摔坏了你负责?”

盖慈无语地看着他,沉着气,把颜料盒丢回他手中,接听再次响起的电话。是疗养院打来的,林护士在那头说:“盖小姐,您的父亲刚刚去世了。”

盖慈握着手机的手在颤抖,只听到林护士在那头说“请您节哀”。后面又说了些什么盖慈没听清楚,她的耳朵里像被灌了水,整个人也像沉入了冰冷的水底。

她想过这么一天,以为自己不会太难过,但她高估了自己。

不要葬礼,直接火化,这是养父意识还清醒时的意思。但仍有不少人到殡仪馆来悼念,大多是养父生前的挚友,还有一些书迷梅和阿本在帮忙招待。书迷们谈论着若七年前养父没在那场事故中受伤,他会成为怎样一个伟大的作家。

悼念的人来了一批又一批,盖慈坐在殡仪馆外面的花坛上,又给姐姐盖善打了一次电话,没有打通。接到养父过世的消息时,她第一时间给姐姐打电话。接通后,盖善说:“他在我心里早死了。”

“他是你的亲生父亲。”

“那又怎么样?也是他要和我断绝关系的。”

记忆中的大雨倾盆而下,雨夜,十九岁的盖善收拾行李,十四岁的盖慈哭着求她别走,最后被甩在门后。等她开门跑出去,盖善已坐上男友的车,消失在雨幕里。

有人站过来,盖慈抬起头看到池奂,他穿着一身黑色,冷冽又清醒。逆光中他的脸有些不真实,她疲累地捂住脸:“今天放过我一天好吗?我太累了,没办法去工作室帮你。”

他在她身边坐下,修长的双手微微握拳放在膝盖上:“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悼念盖岩先生的。不知道你信不信,我是他的书迷。”

眼泪从盖慈的指缝中淌下:“他们说如果他还活着,他会成为伟大的作家。”

池奂没看她,望着殡仪馆山坡下城市的景色,过了许久才说:“在我的心中,他就是伟大的作家。”

两个人就那么坐着,从未那么和谐,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池奂才又开口:“你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喜欢做什么吗?工作,工作是忘记悲伤最好的办法。”

盖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表示认同他的话,此刻的她急需做点儿什么,最好是体力工作。人体的水分就那么多,出一身大汗,眼泪或许会流得少一些。

七年前我们在伦敦见过

很少有人知道盖慈其实是一个爱哭鬼,现在多了一个人,这个人还两次看见她哭。

盖慈想着应该找机会灭池奂的口,因为他说:“你哭起来很丑。”

木头上的青苔全部被刮掉,接下来打磨树痂,削去树皮,露出青黄色的树心,随着时间过去,那青黄色渐渐变成青白色,像极了死人的皮肤。盖慈问池奂接下来要做什么,他说:“不要问我,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只交代一句,注意安全。”

盖慈以前在伦敦是学设计的,上过几节雕塑课程,她从没想到会在这儿派上用场。一种前所未有的创作欲自心中升起,她撸起衣袖,开始在木头上画线,电锯声和飞起的木屑把她淹没在狭小的工作室里。她汗流浃背,全身心地投入。

阿欣常常看到池奂端着提杯咖啡在那扇工作室的紧闭的门外站上一会儿,而后嘴角微微勾起来。她也试着去那个门口站一站,除了电锯声和敲打声,再无其他声音。

盖慈去天门寺名为“帮忙”实际是“搞创作”的第二个月,她怀疑池奂对自己有不良居心,这种怀疑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有一天,她开车送阿欣回家。阿欣说:“你还记得第一次见池教授的那家日料店吗?那天我们原本并不是要去日料店吃饭,是池教授看到你之后才跟进去的。”

她也不明白池奂为什么要让自己用那块他耗费力气辛辛苦苦从湖里打捞出来的木头创作。他的作品都是佛像,她看着自己初具雏形的木雕,独立于他的作品之外,毫不相干。

木雕作品完成的那晚,盖慈在他狭小的工作室里问他:“我们以前见过?”

池奂边喝咖啡边端详她的作品,脸上没有表情:“七年前在伦敦见过。”

盖慈毫无印象,记忆在那场事故后发生了一些改变,很多人和事都变得模糊。当一件事变成一段难以磨灭的记忆牢牢占据你的脑袋,成为你所有记忆中的焦点时,就必定会模糊掉围绕焦点周围的其他记忆,那些记忆像焦距拍摄中被虚化了的背景。

池奂搁下咖啡,撩起衣袖,他的手臂上有一片疤痕:“腿上也有一块疤,已经不怎么看得出来了。七年前你在伦敦开车撞到了人,那个人是我。”

盖慈慢慢地睁大眼睛,她记起来了,心一阵紧缩,感觉难以呼吸。

那天,养父母在咖啡馆等她,她借了朋友的车从学校开过去,路上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耽搁了两个小时。也就是在那两个小时内,咖啡馆发生了恐怖袭击。

池奂举起电锯,在刺耳的声音中将木雕作品劈成两瓣,又劈成四瓣、八瓣。

“你做什么?!”盖慈惊呼。

池奂举着电锯看她:“那天不仅是你的末日,也是我的末日。”

他那时有个在伦敦交往了几年的女友,也正在咖啡馆等他,也在那场恐怖袭击中丧生。

盖慈看着她用心血打造的木雕碎裂倒塌,心感觉刺痛。他果真是恨她,是在报复。

她曾在那棵树上挂过心愿条:愿我爰的人一生安康。

你没必要自责

阿欣给盖慈打了几次电话:“池教授让你一定要来看展。”

“我是不会去的。”

“有你的作品。”

“我说了我不会去。”

“池教授说你来看了就知道了。”

阿欣把门票寄过来,被盖慈丢到垃圾桶里,却被梅捡起来。“这个展最近很火的,票难求。有三张啊?我给你留一张,剩下的两张我和阿本拿走啦。”

盖慈想起三个月前的那个晚上,她慌不择路地从天门寺跑下山,扭到的脚踝现在已经好全了。那种恐惧和心痛至今仍未完全散去,池奂的报复很成功。

梅问:“你到底是心疼那个木雕,还是心疼你和池奂的关系?”

盖慈说不上来。

因为那件木雕作品被池奂以一种全新的方式修补好,展出后引起很大的轰动,他甚至在创作人一栏中加上了盖慈的名字。盖慈实在是好奇,选了一个周末去看展,想挤在人群中隐藏自己。

偌大的展览馆区,人很多,但每个人都只是安安静静地看作作品,比在寺庙里还虔诚地站在那些或生气或怨怒的佛像面前,没有一个人发出多余的声音。盖慈来到展区最中心的位置,那件人形木雕作品与周围的佛像格格不入,她只看了一眼,就定在那里动弹不得。

被锯碎的木块用铁丝和钉子拼接起来,像被缝补过的残破的娃娃,有种难以形容的美感,震撼人心。那是毁灭的过去,是重生的现在。是死,也是生。作品的名字叫《了不起的盖慈小姐》。

那些沉重的过往在她的心中坍塌,又重建出新的景色。盖慈站在那儿,泪如雨下。直到身边站过来一个人,她才察觉自己又哭了,抬手擦拭眼泪。

“还生气?”池奂一副不紧不慢的语气,很欠揍。

“我想灭你的口。”盖慈边哭边说。

池奂笑道:“就因为我看你哭过三次?”

他并不恨她,也没有理由恨她。他们都是受害者,最该被指责的是制造灾难的人,那些发起恐怖袭击的人。“你没要自责。”

他说,然后她哭得更伤心了。

许久,池奂开口:“下半年我要去美国巡展,你要不要去?”

盖慈泪眼蒙咙地仰头看他,盯着他帅气的侧颜,忽然觉得脸有些发烫,心跳也开始加速。

梅找了过来:“盖善出事了,她刺伤了戴维。”

盖慈发现她静音的手机里有姐姐打来的未接电话,打过去,盖善的声音还是冷冷的:“我可能要入狱,帮我照顾艾丽和小卡尔一段时间。”

一丝轻盈的暖

伦敦总是湿冷的,还有阴阳怪气的风。

盖慈和叶律师一起去警局见盖善,她因为刺伤戴维被起诉。多年不见,姐姐比盖慈记忆中的要憔悴不少,但双目仍然有神,面孔仍然美丽,看着人时依旧冷漠,依旧无动于衷。

盖善抬头看叶律师,轻笑道:“你赚了很多钱嘛,叶律师都能被你请动。"

盖慈不想解释,叶律师其实是池奂的朋友。

“回国吧,只要你回国,戴维就会撤销起诉。”

“不可能。我拿的是永久居留权,我死也要死在这里。”

盖慈和叶律师去医院,戴维说:“不可能,除非她滚回中国。”

戴维知道盖善的软肋,知道盖善最怕的就是回到中国。盖慈搬了张椅子在病床边坐下:“你想要多少钱?”盖慈知道他的公司近两年越发困难,他英国的房子也放在银行抵押了。

池奂发微信给她:“需要金钱上的帮助可以说,你有钱在我这里。”

“我有钱在你那里?”盖慈不解。

“了不起的盖慈小姐,那件作品估价不菲,你可以分得一半的钱。”

“谁估的?”

“我估的。”

盖慈哭笑不得,总算在英国灰冷沉重的天空下感到一丝轻盈的暖意。在池奂钢铁般的外皮下,其实有一颗很暖的心。盖慈从阿欣那里得知,他每月都有按时汇钱给伯父伯母,可他们不知足,所以他才削减了汇款。而他与女明星也从未交往过,那些都是女明星为了回归大众的视线炒出来的新闻。

“你为什么不站出来解释?”盖慈问他。

“理解的人不用解释。”他说。

“你很酷嘛。”

“还很帅。”

盖慈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初次见面时,她绝对想不到他是一个会逗人笑的人。她不知道池奂想的是自己怎么会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他从前不是这样的人。

戴维决定撤诉,离婚时提了许多条件。盖善要两个小孩,他则要房子。处理那些事情几乎都是盖慈出的面。

叶律师跟池奂说:“搞得好像是她跟那个男人离婚一样,她那个姐姐对她太狠了,不知道为什么盖慈还这么看顾着她。”

池奂说:“她们不是亲姐妹。盖善从小离经叛道,上大学时意外怀孕,为了生下孩子与父母断绝了关系,远走英国,发誓不再回去。”

叶律师说:“不是亲姐妹就更容易斩断呀。”

“盖慈不会,只要别人对她有一分好,她可以还报十分好。因为她小时候经历了太多的伤害和痛苦,好不容易被盖家收养,被呵护宠爱,甚至觉得是她占有了本该姐姐得到的宠爱,所以她定会终身还报。”

他收到盖慈的回复,她拒绝了跟他去美国的邀请。她姐姐盖善离婚后带着一笔钱离开,不知所终,把两个孩子留给多年未见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盖慈照顾。

了不起的盖慈小姐

盖慈把艾丽和小卡尔带回国内,艾丽十岁,小卡尔四岁,好在他们都很乖,没有哭闹。

反而是梅很生气,都气哭了:“哪有亲妈抛弃孩子的?盖善她还是不是人啊?”

盖慈笑着说:“我的亲生母亲就抛弃了我。”

回国后她四处奔走,为两个小家伙办手续、找学校,换了一处更大的房子。鲜少做饭的她会每天早起为他们做早餐,晚上从工作室赶回去给他们做晚饭。周末她会带着两个小家伙去疗养院看他们的外婆,尽管卧床多年的养母既听不见也看不到他们。

只在夜深人静时,她才有空上网看看池奂的消息。他的展览在美国举办得很成功,那件“了不起的盖慈小姐”收获诸多好评。有媒体采访他,问盖慈小姐是谁。池奂看着镜头,盖慈透过手机屏幕看他,仿佛在与他对视。她体内的血液翻涌,又平静下去。

他说:“她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采访者问:“你喜欢她?”

他没有马上回答,只是望着镜头笑。

手机屏幕这边的盖慈眼眶湿润,她忍住了眼泪。

电话响起来,她吓了一跳,看到池奂的微信头像,心扑通扑通跳快。接通电话后,他在那头说:“我让叶律师帮忙查找盖善的下落,已经找到了。她人是在瑞士,但……”他沉默了许久,久到盖慈几乎以为他已经消失在了太平洋的那头,“她,快死了。”

等她去到瑞士,人已经走了。阿尔卑斯山脚下的疗养院就如电影《年轻气盛》里的疗养院,风景优美得像已经身处天堂。医生给出一些医疗文件,说盖善到这里时已经是癌症后期。他们给了盖慈一封信,说是盖善留给她的。

盖慈握着那封信,坐在疗养院外面的一张红椅子上,眼前是震撼人心的阿尔卑斯雪山,还有无边无际的绿草地。绿草深深,清风幽幽。她深吸一口气,打开信封,信上只有寥寥几个字:谢谢你,辛苦你了。

那几个字压得她的手微微颤抖,胸腔里发出不可抑制的悲鸣,她抱头痛哭起来。

不知哭了多久,她抬起头,看见天地之间、雪山与草地之间,一道黑色的身影自山下拾阶而上。近了,又近了些,直至身影破开天地万物,走到她的面前。

池奂微微喘着气站在盖慈面前,看着盖慈那张哭花且震惊的脸,他满脸疼爱地将手抚上她的脸颊。这么多年来,他给别人的爱总是有所保留。但此刻他下定决心,他想给她十分的爱,只要换取她一分的爱即可。

不,半分也多了,因为她是如此可爱。

花事

明明距离圣诞节还有十多天,商场内外却已被红白元素填满。苏瑜挽着程贺南在广场上巨大的圣诞树前驻足。

“贺南,帮我拍张照吧!”苏瑜知道程贺南不爱拍照,所以也不勉强她合影。

圣诞树上布置着大小不一的色彩绚丽的彩灯,又挂满了用鲜艳的彩纸包好的礼物盒,吸引了很多人驻足留影。苏瑜好不容易瞄准了一处空隙摆好造型,举着手机正准备拍摄的程贺南却被身后跑来的小孩子撞了个趔趄。

万幸的是她拿稳了手机,可等她重新调整好时,镜头里的苏瑜已经被她身边的女生挡住了一半侧脸。

“挡住了。”程贺南说,又做了一个调整的手势。苏瑜心直口快,直接对身边的女生说,“不好意思,能请你往边上让一点儿吗?”

对方没有应声,苏瑜也没了兴致。她从布景处走过来,一边示意程贺南不用拍了,一边好奇地看了一眼那个女生的同伴。

“咦?”她突然激动地指了指不远处,对程贺南说,“那不是……那个谁吗?”

程贺南循声看去,看到的正是何嘉文。他穿着雾霾蓝的宽松棉衣、黑色的高领毛衣,毛衣的衣领很大,与棉衣的翻领一起罩住了他大半张脸。程贺南不知道苏瑜是凭借什么辨认出了故人,就像她说不清为什么自己只看他一眼就愣在了当场一样。

“要不要叙个旧?”苏瑜走近,低声问程贺南。

“有什么好叙的,我们走吧。”她哑声回答。

她们俩从他身边不着痕迹地走过,没有任何寒暄,甚至苏瑜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还发出了一声几不可闻的冷哼。在进商场大门之际,程贺南提前解开围巾。她歪了一下头,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圣诞树那边依旧人来人往,但何嘉文已经不在那里了。

她什么都没说,很快便收回了视线。手上的围巾有一簇划过鼻尖,一股清淡的蜂蜜的甜味混着奶香味萦绕而来。她想起今天在公司,有一个年龄相仿的同事突然对她说:“你难得喷美食调的香水,今天是不是有约会呀?那么甜。”

约会便是下班后和老朋友逛街,苏瑜打算挑一份圣诞礼物送给未婚夫。

商场里的暖气开得很足,苏瑜的眼镜片有点儿起雾,她手上擦着镜片,内心愤愤不平:“我不觉得何嘉文刚刚没看见我们啊,他是故意的吧?”

“大概是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吧。虽然是同学,但关系也有远近,很正常。”程贺南说。

“但你们……”苏瑜顿了一下,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把握说话的分寸,“你们一度是走得很近的吧。”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后来发生了什么,但苏瑜总觉得程贺南刻意地在老同学的圈子里匿迹,一定跟何嘉文有关。

程贺南并没有听清苏瑜后来说的话,她的思绪仍停留在围巾沾着的香水余味上。

“这款香水叫什么?味道真的很特别。”同事在下班时问她。

“穿越博斯普鲁斯海峡。”她说,“这是我好多年前收到的圣诞礼物。”

穿越博斯普鲁斯海峡,是香水品牌L'Artisan Parfumeur在二〇一〇年推出的一款香水。作为沙龙香,以及拥有不循常规的香料表,它并未获得很多香水爱好者的青睐。

程贺南第一次喷的时候,也差点被甜晕,直呼“这似乎太不像我了”。但她还是很开心地接受了这份礼物,包括后来她闻到了中后调的皮革味,习惯了它自始至终带给嗅觉的那股充满层次感的甜。因为这份甜味,她一直记得二〇一二年的那个圣诞节。那天她和何嘉文晚上九点才见上面,因为都是学生,没太多钱,于是就坐在麦当劳里吃汉堡、喝可乐。

何嘉文是学医的,当天他们班有解剖实验课,一直进行到很晚,结束后才匆匆赶来。那时,程贺南已等了他两个小时。

程贺南的学校已经放寒假了,离家有一个小时高铁的路程。何嘉文虽留在本市读大学,但所处校区在偏远的大学城,她辗转搭乘地铁也得花上一个多小时。

那时他们读大一,这是两个人上大学后第一次见面。虽然先前也做过两年的同班同学,但关系实在不算亲厚。即使是在网上,关于这次见面的起源,也是因为何嘉文看到程贺南发的一句状态:寒假太漫长了,家乡最近有什么好玩的吗?

于是他发短信给她,告诉她自己的学校在圣诞夜有一场口碑不错的话剧演出,剧本是文学院的学姐写的,学姐曾获过不少奖。

结果当天他的课结束得太晚,饥肠辘辘的两个人放弃了看话剧。在麦当劳里,何嘉文从大衣口袋里将那瓶香水取了出来。他显得有点局促,甚至都没有认真看她的眼睛:“生日快乐,程贺南。也祝你圣诞快乐。”

麦当劳里的灯光亮如白昼,程贺南原本咬吸管的动作停住。她十分不解,于是抬起头去看他。他的脸在白炽灯光下有点失真,却依旧是棱角分明的模样,眉骨硬挺,有股傲然之气。

她想起他说才刚从实验室出来,于是在那一瞬间,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他穿白大褂的样子,很快又闪现出上高中时一起演话剧时他穿衬衫的样子。过去与今昔交叠,她感觉突然心动了一下。

“高三毕业聚餐的时候,听到你说想去土耳其坐船,然后穿越博斯普鲁斯海峡。”何嘉文淡淡地给这份礼物进行了说明。他当然没说自己一直都记着这句话,攒了好一阵子钱才为她买了这份礼物。

她携着这瓶香水坐上回家的地铁时,夜晚清寒,她在刷卡通过闸机的时候转身看了一眼身后的何嘉文。仍是记忆中那个少年的脸,清瘦、白皙,又蓬勃又沉默。

程贺南在地铁上发消息给他:你知道吗?以前班里的女同学私下都说,何嘉文是演周萍的最佳人选。

他回道:那她们有没有评论一下你的四凤?

程贺南:当然是有的。她们说她最后那么惨,都是命。

程贺南这辈子演戏的经验极其少,因为她背书很差,很短的台词也记不利索。包括小时候六一的登台演出,即使她个子不高,也只能站在后排角落里,在合唱的时候勉强和大家一起顺上几句。

所以她高中进了理科班,每天和同学一起在数理化的道路上摸爬滚打。没想到突遇学校举行第一届校园戏剧节,要求每个班精心打磨一出话剧进行展演与评比。

语文老师在班上动员了几次无果后,只得使出了撒手锏——抽签选人,剧目就定为最近在学的曹禺的《雷雨》。

班上每位同学都会抽到一张字条,打开后里面或是角色的名字,或是一片空白。

“如果抽到的角色性别不符怎么办?”有同学问了出来。

语文老师冷笑道:“这种时候你们倒是开始起劲了。”

就这样,程贺南眼一黑抽到了四凤的签。坐在她斜后方的苏瑜对她挤眉弄眼:“哇!刚刚他们说何嘉文演周萍,你们有对手戏!”

此前她和何嘉文的交集很少。他们班是学校的重点班,班主任教物理,大家私下都喊他“老胡”,他是一个每天坚持在晨会课上给大家洗脑十分钟的人。在老胡的感召下,班里几乎所有同学都铆足了劲把心思扑在学习上,对语文老师的呼唤置若罔闻。

老胡对这次的戏剧节演出很不支持,他看着参演名单,对着语文老师面露难色:“过一阵子就要月考了……挺关键的。”

“月考而已,又不是高考。”他们站在教室窗边的走廊上谈论着,“而且选的这些人都不差,不需要操心,尤其是何嘉文。排练占不了他们太多时间的。”

后来证明这话只是语文老师安慰老胡的说辞而已。这场戏的排练占用了他们一个月的副课时间,有时候还得搭上晚自习。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苏瑜和程贺南说:“她们说许伊诺去找方老师了,想自荐演蘩漪。”

程贺南有些好奇:“为什么?这种苦差事,别人躲都来不及呢。”

“据说她和何嘉文走得近,高一时他们就是一个班的……”

“但我估计方老师应该不会答应临时换人。好不容易才有点成型的样子,而且文科班都太强,好几个班都是原创剧本,每天排练的时间还是我们的两倍。”一想到这儿程贺南就有点泄气,“我昨天还被那个何嘉文给嫌弃了。和他有一场戏,台词有点多,我甚至没忘词,只是有一点口吃。哇,你是没看见他那个蹙眉嫌弃的眼神……”

苏瑜跟着附和:“你也太惨了,也许他只对许伊诺不嫌弃吧。真搞不懂为什么还会有别的班的女生特意跑过来看他,体育课下了课还给他递饮料。”

程贺南先前并不知道何嘉文在同学当中的吸引力,所以听苏瑜这么说有点吃惊,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愤慨:“排练时我可是忍受了他很多白眼。呵,反正运气不好才会抽到那个签。我倒希望我们不是演《雷雨》,演《水浒传》最好,就挑战那出‘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何嘉文便是那棵垂杨柳,我嘛,完全可以倾情出演鲁智深。”

她吐槽得很投入,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苏瑜在抓她的手臂:“哎,贺南。刚刚路过报刊亭,站在那里的人好像是何嘉文。”

临近演出的一个晚上,他们照例在舞蹈房排练,中途休息的时间,语文老师买了炸鸡排请大家吃。

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共处,大家的关系明显比之前只做普通同学时更亲密一些,常常以剧中人物来互称。食物刚从袋子里取出,就有人对程贺南说:“四凤,别忘了给你的萍留一份,他刚刚出去了。”

尽管是那么叮嘱的,但接下来大家便是一顿狼吞虎咽,并没有要给何嘉文留一份的意思。程贺南倒也不饿,便拿着自己分得的那份去外面找何嘉文。

已是岁末,舞蹈房外面的灌木丛传来凄凄冷冷的风声。程贺南缩着脖子张望,耳边传来女生低低的抽泣声。她又往外走了几步,隐约看见不远处实验室外的路灯下正立着两个人影。

是蘩漪,不,是许伊诺。

她明明只是想离他近一些,但在人生的每一幕场景里都未能如愿。

自然是尴尬的,程贺南愣了片刻,果断转身踮起脚企图逃离现场。却不想在那一刻,风骤然大了一些,吹得她手里的塑料袋窸窣作响。

“嗨,鲁智深,排练又开始了吗?”她身后响起何嘉文的声音。

程贺南傻了眼,心想:这人可真记仇,也真能装,居然对一句玩笑话怀恨在心那么久,却一直若无其事地装白莲花。

她忍不住回头对他翻了个白眼,然后举起手里的袋子:“方老师请客吃鸡排,你不吃拉倒!”

许伊诺此时已经止住了哭泣,而何嘉文侧过身去,将许伊诺的身影挡住大半:“许伊诺来通知我们结束后要回一趟教室。老胡晚上发了白天的测试卷,很多高手都考砸了,老胡训哭了一堆人。”

程贺南不傻,她一边有点看好戏似的“欣赏”着何嘉文替许伊诺蹩脚地解围,一边想这个人和自己搭档了那么久,也没额外讲过这么多话,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对待可真严重。

回到舞蹈房,程贺南注意到何嘉文的鼻尖被冻得有些发红。两个人在演对手戏的时候她一直假装不经意地打量他,心里暗暗腹诽此人的小心眼,结果一不小心又忘词了。

节奏乱了之后,大家突然都崩溃了,就像是一直等着这一刻的降临并以此为一个契机,为发泄情绪找一个出口。

周朴园叹着气:“唉,我觉得我们肯定不行的。”

蘩漪看着方老师:“我恨四凤。”

方老师倒是很平静,看着何嘉文说:“周萍你呢?”

程贺南跟着方老师的目光,也把头转向何嘉文。然后她发现他正斜睨着自己,目光中带着淡淡的不屑。

何嘉文这句话是对蘩漪说的:“她不是四凤,她是鲁智深。”

他这是在嘲讽她是莽夫。

最终,苏瑜为未婚夫买的圣诞礼物是一双限量版球鞋,在程贺南推荐的一家买手店里。在等待店员包装的时候,店长微笑着对程贺南说:“前两天到了几双新鞋,你可能会喜欢,而且刚好有你的码。”

盛情难却,她便坐下来试鞋。当天她穿了厚袜子,穿脱起来有些不方便,索性把袜子脱了,光脚试穿了一轮。

试完鞋子,苏瑜突然接到电话得先走,她表示很抱歉,程贺南倒觉得没什么:“你先走好了,反正这边离我爸妈家近,我刚好过去一趟。”

她并不饿,简单地买了点面包便准备回父母家。待出门后她才发现外面人满为患,要打车很难。

换了几个打车软件都显示要排队,她重新裹紧了围巾也依旧感觉周身冰冷。俯身一瞧她才发现,适才试鞋子时随手把袜子塞进包里了,此时整个脚踝都露在外面。她正纠结着要不要再走回店里穿上袜子,面前却缓缓停下一辆黑色的轿车。

何嘉文坐在驾驶座上,微微向她的方向斜着身子:“车很难等,我送你吧。”

不远处的天空中正挂着一轮莹白的月亮,离得远,又有风,让人恍惚觉得那是一滴不明缘由飘落的泪。

何嘉文的车载广播里正播着一首不知名的歌曲,一个女声正绵绵地唱着:“靠一点点美好,撑长长的迷惘。”

程贺南确实很迷惘,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坐到了何嘉文旁边。他们之间近得只隔着一柄手刹,以及一个装着面包的纸袋。

“你要去买双袜子吗?”在降下车窗前,他已经远远地看了她很久。

“哦。”程贺南回过神,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原因,然后问,“你介意我穿一下袜子吗?实在太冷了。”得到应允后,她也顾不上尴尬,手忙脚乱地把袜子穿好。

他低笑出声,程贺南有些疑惑:“这有什么好笑的?”

何嘉文凝神看着前方:“想起很久以前我们演那出《雷雨》的时候,你也是赤着脚跑上台的。”

确实,虽然前期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百密一疏,服装是最后才到位的,他们只来得及匆匆比量一下大小。临上台才发现四凤的鞋子少了一个袢扣,程贺南穿起来很不跟脚。

方老师犯了愁:“就担心待会儿上台时会摔跤。”

但一时之间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最后程贺南果断决定赤脚演出。她把自己的球鞋脱下来放在后台的墙角,光着脚站到正在候场的何嘉文前面。

她是跑着上台的,前一出戏是文科班的《梁祝》。在换场的时候,她身姿轻盈地从一片斑斓的蝴蝶道具之间穿过,像某个从童话电影里跑出来的欢脱的精灵。那个身影久久地印在何嘉文的脑海里。

程贺南也被带回那段记忆中:“那次我可有出息了,没忘词,对吧?周萍?”

过了一会儿,她的神色突然有点黯然:“没想到我们这些人也到了回忆过去时,得用上‘很久以前’这个词的年纪了。”

那天晚上何嘉文送程贺南回去,途中并不顺利——在绕城高速一处三股分流的匝道前,他开错了道,顺着错误的路开了很久。

程贺南说:“那个匝道口一直被人诟病,连常常经过的人都很容易走错。”

这个偶然降临的错误让他们有了更多共处的时间,可以用来说清楚很多事情。比如他说今晚他去商场是去参加家庭聚餐的,在圣诞树前拍照的女生是他的堂妹。

他说其实他在拍照前就看到了程贺南和苏瑜,没有打招呼是因为一时之间不知该从何说起。

“或许应该从当年为什么无疾而终说起。”程贺南说,“我和你之间。”

他们分手的那年程贺南上大三,在纠结是考研还是出国,一直拿不定主意。那段时间何嘉文很忙,很少在网上出现,于是程贺南趁着周末买了票去他的学校看他。

何嘉文很匆忙地赶来,脸上没有一丝欣喜的神色。在程贺南的再三追问下,他只说最近的课业压力大、任务重,隔三岔五还得去医院当志愿者,累得无法喘息。

程贺南帮不上忙,只能简单地安慰几句,说完连自己都觉得语言苍白无力,于是又加了一句:“那最近我陪你吧。反正我的课已经结束了,离考试又还有一段时间。”

何嘉文果断地拒绝,并让她尽快回学校。

程贺南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自尊使然,她还是决定立刻回去。何嘉文将她送到车站,临进站前她以为他会拥抱自己一下,可结果并没有。

谁也没有再说什么,回去之后,他们仿佛跟商量好了似的,渐渐就疏远了。

他们的关系一直没有公开,分手也分得悄无声息。如果不是出于对何嘉文人品的笃信,程贺南大可猜测他是有了新欢。但她没有去深究,像是刻意逃避一般。她很快就决定出国,第二天就去了留学机构咨询。

一别经年,这次重逢让程贺南有机会告诉他:“后来我去了国外读书,放假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去了土耳其,亲自坐船穿越了博斯普鲁斯海峡。海风凛冽,一时间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同行的朋友跟我说,他所有关于那里的想象,都是源于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因为他曾无数次描写过那里,令人魂牵梦萦。但我不是,在那个时候,我想到了你。每年到十二月的时候,我就会用你送我的那瓶香水,这条连接欧亚大陆的海峡是我的圣诞香,也是生日香。

“我当然记得我们已经分开了,我们甚至都没有好好在一起过。但我很清楚,何嘉文,你在我生命中占据过很重要的时刻,你是不一样的。”

不知不觉间,车子已经开回到正确的路上。绕了一大圈,又回到先前的匝道口,他可以再选一次。

“程贺南,”他突然开口,“我心动得比你早。”

他把时间线再次往回拉,拉到他们合演的那场戏演出结束的时候。何嘉文破天荒地在下场后与每一位搭档拥抱,像是一场延迟的谢幕。

他最后拥抱的是赤足的程贺南。他高出她很多,所以他轻轻地俯下身,在她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很棒。”

“程贺南,我心动得比你早。为了拥抱你,我拥抱了现场所有的演员。”

是在很久以后,程贺南才真正弄明白当年何嘉文疏远她的原因。

那是一个工作日,恰逢她休假,有时间去帮母亲取一件改好尺寸的旗袍。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会儿,于是她就去附近的咖啡馆买咖啡。

这家咖啡馆有两款翻糖蛋糕是新晋网红产品,果然,里面正有网红女生在拍摄。程贺南从闪光灯前走过,无意中瞄了一眼,隐约觉得女生的样子有点眼熟,却一时又记不起来。

买完咖啡,她忽然想到了一点什么,便打电话给苏瑜询问:“我们班是不是有同学在做网红?”

“有啊。你不知道吗?哦对,你和以前的同学来往少……就是那个许伊诺,以前就很漂亮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想不开整了容,脸有点僵,但还是美的。”苏瑜说,“对了,听说她对何嘉文多年忠犬,大学时还多次追去他的学校,只是对方一直都没回应。”

随着苏瑜的讲述,一些曾经的画面闪回程贺南的脑海里:女生在路灯下的抽泣,何嘉文善意地为她挡住他人的目光……

她没有按约定去取旗袍,而是去了何嘉文工作的医院。她在外面一直等到中午,才拨通了他的电话。

这一次,她终于把真相拼凑完整:许伊诺是一个很偏执的人。出于对何嘉文的好感,她在上大学时无数次去找何嘉文。表白未果后她便自我否定,执意去整容,希望变得更美。即使他们不在同一所学校,她也时时关注着他,事无巨细,到后来一度陷入重度抑郁,甚至出现自毁倾向。

那是何嘉文很痛苦的日子。他曾经尝试联系许伊诺的家人,也给她推荐了心理医生,可是并没有让情况有所好转。她的那份喜欢对他而言如芒在背,渐渐形成一个情绪黑洞。

“后来我想,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把你牵扯进来,让你成为受害者。至于我,就这样以不回应的方式僵持着吧,我当时也只能想到这个办法了。”何嘉文坐在程贺南对面,她仿佛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

“那现在呢?”

“后来是她自己走了出来,虽然耗时很久。她应该是找到了更能实现人生价值的事情。”

“当网红吗?”程贺南轻笑,“我今天看到她了,还是很美。”

她一点也不怀疑何嘉文所说内容的真实性,直到上次见面,他都在尽力维护他人的尊严与体面。程贺南想,他有着一颗仁善之心,肯定会成为一名很好的医生。

她没有去质问他为什么这些年明明有那么多时间,完全可以让他说清楚他们之间的误会,他却始终沉默。

也许是他觉得这样的距离,是他们之间最好也最安全的距离。

也许是因为他们都长大了,长大后的人生中有很多事情不需要说得那么明晰。

也许充满谜团、遗憾和未完成,才是命运的真相。

程贺南粲然一笑,她终于可以好好地与他道别了。

爱殇

01

那年立春逢着三十,按宣阳旧俗,满城都挂了祈福灯。梅红洒金的绵纸,毛竹劈丝作笼,灯心一饼寸烛,入了暮,家家户户檐下廊前都张着一对。夜色里望过去,暖红摇曳,有民间岁晚丰实的喜意。

照例是从万年寺求来的福灯最好,山门僻远,每年天不亮就有香客结伴进山。也并非这一城的人虔诚,只是不知哪一朝哪一年的宣阳大疫,万年寺僧众在立春这日入城施药,救活了百姓的性命。宣阳有挂春灯的风气,后人便多向万年寺求灯,图一个阖家安康的彩头。

怀瑾那年二十一岁,姑姑叫他一同上万年寺求灯,本是图个少年人的身强力壮,可以在抢灯时多帮把手。哪晓得怀瑾越大性子越古怪,问他吃不吃果物,他说不吃,一路上却跟在后面捡自己扔在山道上的果核。进了寺门他又磨磨蹭蹭不肯三跪九拜,只说迷信,惹得彼此都很不愉快。

好不容易灯棚开了,正是用兵的时候,却左右都不见怀瑾的身影。姑姑夹在人潮里唤他不着,终于忍不住大声埋怨怀瑾的不中用。

其实怀瑾就在灯棚一侧,借着五色法幢的掩护躲了过去。他听着姑姑在大庭广众之下叫自己的名字,口里絮絮叨叨将平素细微的错事也一并数过,又羞又恼,更不愿遂她的心意,索性悄悄绕去了后殿。

后殿亦是游人香客如织,怀瑾寻了一条少有人踪的小径。正值二月初,前夜刚下过一场雨,青砖路上苍苔滑腻,树籽落了一地,在苔痕上染出些许斑驳的紫。沿路并无花草,只有古树,遮天蔽日,在白日里显出一种冷翠的水色,甚至连怀瑾白净的脸上也仿佛有了水纹的影子。

林尽无路,唯有一座小山。怀瑾正欲折返,见山侧隐隐有光,循光步入,原来是两山对垒的一线天。虽是对垒,彼此间的芳草矮树却交横错落,如一双双温柔的手牵着对方。走了一会儿,路渐渐开阔些,竟有一处滴着水的天然溶洞乍现眼前。

说是洞,倒也不深,半室之地,沿墙上下摆满了无数神佛塑像。那些佛像大小形态各异,既有衣带飘飘、釉彩华贵的精工巧制,也有路边摊头便宜的泥膏木偶,一旁竖着一块漆字驳落的木牌。原来此地是寺里用来放置因为种种缘故不再被供奉的神像的,那些信徒怕丢弃不吉,故送来寺里。由于送来的太多,和尚们便寻了这处溶洞收置。

怀瑾逐字看过,心中感慨万千。挤挤挨挨来抢福灯的是信徒,抛弃神像的也是信徒,信者,人言也。稀里糊涂地跟着听来的话去捧去踏,难怪这世间的宠辱也就随之建立在这轻飘的人言之上了。

一一打望过去,就见墙角放着一尊白瓷观音,做得并不是十分精致,小可盈掌,垂目望着下方。洞壁衍生的蕨叶恰巧伸了一枝在观音头上,叶脉承了潮湿的露水,良久才会滑落一滴,怀瑾觉着如那观音落泪一般。

他撇开头,想他思虑这么多,姑姑回头又要说自己惺惺作态了。

再往前,一线天越发窄小,后面甚至到了不能通行的地步。怀瑾只好原路折回,再回到溶洞前时,里面不知何时站了一位少女,背着身子,一头长发在脑后梳成松散的辫子,辫尾系着一对镂花珠子,鬓角落着丝丝碎发。

那少女手里擎着一枝茶花,正踮脚将花放在白瓷观音的面前。珠子里不知嵌了什么,随动而响,声若细铃。她供上花,双手合十拜了拜,转过身来望见怀瑾,展眉一笑。

怀瑾本想悄悄离开,未承想在这弃像之地也会遇见有人供花,不禁驻足片刻。此时见人一笑,他也回之一笑,粲然相对,铃声细细,才觉唐突,低头快步离开了一线天。

怀瑾七寻八拐回到正殿,姑姑正没好气地在檐廊下等他。姑姑手里攥着几对帮三亲九眷带的福灯,见了面照例一通好说,连怀瑾父亲从前的事也不能幸免。末了,她还说了一句“横竖你大了,我也说你不得了,将来各自有各自的缘法”。怀瑾心想,说不得也说了这许多年了。他接过福灯,只是最后那句在寺院钟声里听见,又仿佛别有一番心绪。

02

怀瑾同祖父一起住,送姑姑回家后,便将余下的一对灯带回了东巷。

这一日是大年三十,春联早已贴好,小院也洒扫了干净。姑姑与姑父在婆家过年,东巷历来只有怀瑾和祖父两个人。虽然不及别人家热闹,但祖孙俩都是清静惯了的人,因此也不觉得寂寞。

这一年气候暖热,破例没有下雪,只有潇潇不尽的雨,这会儿又下了起来。除夕书画社放假,他们的饭菜一向简单,厨下也无甚要帮手的地方。怀瑾挂上灯,一时清闲,便立在檐下看雨。

暮色苍茫,黛青色的瓦片闪着微润的水光,水汽漫过来,弄得人半边身子都凉津津的。残旧的东巷夹在左右高楼的煌煌电光里,有种不知此时何世之感。

正出神间,客厅里碗筷轻响,祖父已在上菜,不待他唤,怀瑾便折回屋内,一同添酒端饭。

他自小家教严格,从不与街头巷尾的小男孩玩闹,就是到了二十一岁的年纪,也是随唤随到,事事报备。

回想起当年初到小院,父亲牵着他的手站在院子里,一直站到天黑,外面没了天光,屋里也未亮灯。他不知父亲为何不进门,也不知父亲为何要站这么久。良久,六岁的怀瑾拉着父亲的袖子说了一句“爸爸我怕”。父亲没有说话,倒是祖父一把将门打开,叹了口气,将他抱了进去。

从此他便在东巷住了下来。

记忆里的父亲已十分遥远,留给他的,也只是倔强不言的站立。

祖父不满意父亲,事事挑剔,对怀瑾却一向宽容。童年时的怀瑾不是天资聪颖的小孩,散淡地念了几年书,成绩并不算好。到了高中毕业,在宣阳这样的小地方,难能有什么多的选择。在复读还是念三流大学的分岔路前,怀瑾有些退却。当时祖父低头想了想,说:“既然不是念书的料子,那就不念了。”

怀瑾还记得这句话从一向循规蹈矩的祖父口里说出来时,自己是有多么讶异。但不念就不念吧,他虽觉得怪异,当时还是松了一口气。

祖父画得一手好丹青,在宣阳小有名气,他自幼跟着学了多年,后来能独当一面,便在一家书画社做了国画老师。而祖父不知何时已渐渐退居幕后,现如今连笔都懒得拿了。

年节里无事,怀瑾陪着祖父走访了几个久违的旧友,都是古稀之年,病痛缠身,再难出门一同遛鸟打拳了。怀瑾平日同祖父一起生活,见他做事清爽利落,并没有老年人的暮气。到了别人家,看到一屋子人各自打牌、逗孩子、看电视,喧嚣震天,而角落里蜷着的老辈,浑浊的双眼从厚重的冬衣里望出来,目光呆滞,竟和屋檐下那些鲜活的热闹格格不入。

祖父说:“没办法,人都会变老,也都会有这么一天。”

便是这世上的人终归寂寞的意思。

怀瑾却希望人间的情分是永远不变的,却也知希望跟事实是两码事。在一群人里看到一个人的寂寞,他的心头有被施暴般的难过。现在听祖父如是说,一时间百感交集,低声道:“爷爷不会老。”

街上的树都落尽了叶子,只余一柄柄涂了漆的树干,长街里走过去,踏着光光的地面,一路尽是萧疏之意。

两个人同行了一刻,祖父忽然停下来说:“我这下半年老是手抖,拿不稳画笔了。”

如烟如雾的一句话说出来,也就在寒气里轻轻地散开了。

怀瑾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这样的冲击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愣怔间,他又听祖父说:“我只不过说说而已。你一向心思重,别又挂心。也怪我,一个儿子带得太不老实了些,一个孙子又带得太老实了些。”说罢一笑,要怀瑾去花市里买些应节的花,挑些年轻人喜欢的颜色,家里也好有些气氛。

03

已是近午时分,花市里的人却不减。行了一刻,怀瑾方才觉出哪里奇怪。环顾四周,花团锦簇间,皆是喁喁私语的爱侣或牵子携女的夫妻。小孩子裹得如汤团一般,从大人怀抱里伸出两只粉粉的拳头,柔嫩一如鼓胖的花苞。正月里都是与伴同游,像怀瑾这样形单影只的倒是罕见。

转了一圈,始终没见着中意的,其实他的一颗心也并不在花草上,全然是因为祖父说了那句话,而他向来听话罢了。

偶然瞥见一个卖金鱼的摊口,十来个大水箱里盛着各色的金鱼,一种蝶尾、一种琉金、一种墨龙睛,还有一种鹅头红。这摊主今日生意大概淡了些,跟在怀瑾身侧推介不休。怀瑾俯身一一看过去,觉得有趣,向摊主讨了小网,却捞了地上小桶里几尾品相普通的金鲫鱼。

那摊主见他是个年轻后生,一副不识柴米贵的模样,本以为能赚个大价钱。眼见着怀瑾只要了几尾金鲫鱼,他不禁有些泄气:“再买些吧,人家过年都挑好的买,越贵越走运,摆在家里也显得阔气些。”

怀瑾自然知道他是为了生意胡诌,却也忍不住觉得好笑。祖父乃平头百姓,结交的也是一样吃青菜豆腐的人家,彼此知根知底,都到了岁晚归途的年纪,知道阔气不过是虚面上的事。可他也不同摊主争辩,付了钱,笑吟吟地拎着一袋金鲫鱼走了。

那摊主见怀瑾面善,心中一动,赶忙又要追着他买些小缸和鱼粮。怀瑾面皮薄,推托不过,只能一双腿走得飞快,低着头脚步匆匆,竟转到了一处眼生的街区。

他在宣阳城里长大,却从未踏足过这样一处地方。楼宇轩昂,宽洁幽静,看式样仿佛是新建的楼盘。中心围了一座花园,仿的是苏州园林,回廊九曲,小而精致。一道流水从假山泻进水榭下的池子里,不像别处大张旗鼓,却有一种闲散的富贵。

怀瑾在花园里转了一圈,他向来爱迷路,不记得进来时的方向。弯弯曲曲地走了一段,总绕不出去,正踟蹰间,他听见假山上传来一个笑声,虽轻,却也令他一惊。

他抬头望去,那个人也正望下来,四目相对,似乎有些面熟。直到听见她身上细碎的铃响,他才想起是几日前在万年寺见过的供花少女。

她像是不记得他了,只是望着他笑。他生平没见过这么爱笑的人,一笑,眉眼都流动起来,捧着不尽却还要从指缝间纷纷扬扬漏下来的笑意。

“你上来。”她招手。

怀瑾不知从哪儿来的信任,上了假山,到了山顶四下一望,才发现都是一些回廊花墙作祟,迷了道路,自己也觉得好笑。刚才绕了几圈,他身上急出一层微汗,此刻心定下来,便将装鱼的水袋挂在近旁的一根树枝上,又将外套脱了下来。

却见那个女孩蹲在地上,玩心大发,隔着透明袋子,手指轻轻地逗着游鱼。那些金鲫鱼也不怕她,一只只鼓着嘴,朝她的掌心游来。

“你喜欢吗?那就送给你了。”

“无功不受禄,我可不轻易收男孩的礼物。”

“这算什么礼物?不值钱的小玩意罢了。”

他随口一答,原本就是逛花市无心买下的。不料女孩却敛了笑,起身正经地看着他:“什么叫不值钱的小玩意?你是一条命,它也是一条命,都是一样只活这一辈子,哪里来的贵贱?”说到后来,她的声音低下去,竟有些生气的样子。

怀瑾平日里教的都是一些学龄的小童,在家又是和严肃的祖父相对,并没有和女孩相处的经验。眼见她方才还笑意盈盈,顷刻就变了脸,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对不起对不起,那我不送了吧。”

“你这个人,出尔反尔。”她皱了皱眉。

怀瑾一时愣住,进退两难,反倒不敢说话了。他将脱下的外套拿在手里,只觉得尴尬得很,又急忙往身上穿,不料一只袖子忘了翻过去,一时间狼狈极了。他本就肤色白皙,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羞的,脸上竟泛起一层淡淡的绯色。

“既然你都说送了,那就是我的了。”她在一旁看着,不知怎么的又笑了起来。她替他做了主,从树枝上拿下水袋,两根手指松松地钩着,也不看他,径自下了假山,蹲身在水池边将袋子兜底一扬。几尾金鲫鱼随着流水摇头摆尾了一阵,很快便消失在水榭底下。

鱼放了,少女蹲在池边却没有起身。大冷的天,她一只手浸在池水里,半晌都不曾动一动。

04

怀瑾回到东巷已是下午时分,祖父见他两手空空,也并未询问,只说厨房里替他留着饭菜,热一热再吃。怀瑾并不饿,却依言将饭菜热了,坐在桌前吃了几口。祖父在沙发上看报纸,瞥了他一眼,问他是不是受了风寒。

“好像是。”怀瑾推开碗,只觉脸上寒一阵热一阵的,心里头颇没有意思,他回房写了几页行书,临的是《元赵孟頫书洛神赋》。这段日子他反复在练,此刻正写到“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雪”字一横收过,就有些晃神。

在花园见到的那个女孩一直蹲在水池边,后来他要走,绕过她身旁,也未见她起身。怀瑾走过几步忍不住回头看,见她原来在默不作声地哭。原来因为时间太久,最小的一尾金鲫鱼死在了袋子里,那女孩一只手松松地握着小鱼,还在等它重新游起来。她的眼泪凝在下巴上,流连不断,将膝头打湿了一片。

怀瑾一时间手足无措,只觉得女孩多愁善感,怕又惹了她,索性快步走出了花园,一路上心里也跟着莫名难过。

元宵节过后,书画社又重新开门,怀瑾如从前一样,总是最早到教室。书画社在公园一角,他的窗外正对着一片松林。冬日里晨风冷峭,推窗而立,风送松香,满室便都是清冷之气,这是怀瑾一向的享受。

宣阳城里学国画和书法的都是小孩子,不过是家长为着有一个放心的去处安置小孩,并不太管到底学了什么。故此,怀瑾的同事都教得有些敷衍,倒是怀瑾一心一意从提笔调色到勾勒晕染教下去。初见些功力,学生就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再来了。怀瑾还傻傻地打了几次电话去问,直到家长忍不住斥责回来,让他别再耽误孩子升学,他才愣愣地回过神来,仿佛才知道这世上还有旁的事要做。

这日已是正月十八,怀瑾在案前坐了一刻,听见身后一声几不可闻的铃响,凝笔细听,却又没有了。疑心生暗鬼,他自己也不禁觉得好笑。正提笔时,窗台上忽然跃上一个人影,竟又是那个擎花的女孩。吓得怀瑾手一抖,好好的一幅花枝画折了茎。

捣乱的人却不觉得自己有过错,反倒两手一撑,大半个身子探进窗来,看了看案上的画纸,粲然一笑:“我来看看老师在画什么,原来是茶花啊。”

怀瑾又羞又窘,拍着案头说:“你快下来,被人看到了像什么样子……”

“看到就看到呗,我刚才在屋里站了好久老师也不看看我,我只好来前边看看老师了。”

“好了,你先下来。”

“我从这儿进来也一样的。”

怀瑾还未来得及阻拦,少女已经翻身从窗台上跃了进来。

“老师你很热吗?出了这么多汗。”说着,她从兜里掏出纸巾要擦怀瑾额头的汗。

“我自己来。”怀瑾眼明手快地从她手里夺过纸巾。

清早,偌大的画室里只站着他们两个人,怀瑾却觉得闷热难当,后背的衬衫已被薄汗湿透,平日里跟学生说话的严肃也全然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你这么大个人还怕羞,好像我欺负了你似的。”那少女笑着从帆布袋子里掏出一张揉得皱巴巴的纸,“喏,这个是学费收据单。我可以自己选老师是吗?选你好不好?”

怀瑾接过单子,细看一遍,才发现学费年前就交了的。他的话一向少,此刻简单地问了几句,从少女一堆的闲话里好不容易理出了一个头绪。原来她是早先要来学国画的,只是连着生病,所以年后才来报到。

“你叫温檐?”

“是,妈妈说生我那日檐下来了一对燕子筑窝。是不是很有意思?”

“怎么不叫温燕?”

“燕子冬去春来,不可以共长久,屋檐却四季固守,庇人寒冷。你只见过屋檐等着燕子,不曾见过燕子等着屋檐吧?老师要是受了欺负,也可以飞到我这里来,我保护你。”说罢,她自己也觉得得意,一双笑眼很伶俐地望着怀瑾。

她才十九岁,正经的时候也像模像样,可顽劣起来连画室里最小的孩子都唯恐避之不及。

画室里旁的老师都被温檐闹得头疼,只怕她来打搅。只有怀瑾,不知为何,之前擎花放鱼的琐事总在他心头挥之不去,在学生投诉温檐捣乱时,难免要为她开脱两句。

05

二月里,龙抬头。姑姑一家过来小院看祖父,出嫁的表姐也回来了,正怀着二胎。她头先生的是一个小男孩,已经满地跑着要人去追了。

怀瑾天生性子温软,偏生这孩子淘气,见他虽不苟言笑,却也拿自己无可奈何,胆子便越发大起来。到后来他总是闯进怀瑾的卧室,翻箱倒柜,想着淘些好玩的东西。怀瑾在外间被姑丈拉着下棋,一时没有在意,须臾不见,这孩子便举着一张卡片跑了出来。

众人还未来得及反应,这孩子已将卡片掷在棋盘上,嚷嚷着要表舅也给他画一个。怀瑾正思索着下一步棋的走法,乍然没有反应过来。倒是姑姑眼明手快,将卡片拾起来一看,声音不禁大了起来:“哟,这是谁啊?”

原来卡片一面贴着一幅宣纸仕女,显然是习作,却又按着正画的形制细细地装帧上色,宛如一幅小画。眉眼嫣然,不像仕女的娴静,倒有一种今人的活泼。

那孩子还在跳着抢画,怀瑾却从姑姑手里拿过卡纸,脸变得通红。

“没什么,就是洛神,随手画了一幅当书签用的。”

“这话骗骗小孩子也就罢了,我虽然没跟爸爸学画,却也是懂一些的。洛神怎么托着鱼?又不是观音,手里还拈着一朵花?”姑姑说着递了一圈给众人看,咯咯笑个不停,又拿到老人面前,要祖父做个评判。

怀瑾不愿给祖父看,起身去夺,不慎将棋盘带翻,黑白子丁零当啷散落一地。

姑姑仍坚持要给祖父看,到底怀瑾个子高,一把抢到了卡纸。怀瑾当下头昏脑涨,竟当着一屋子人的面三两下便将卡纸给撕了。

他向来没有这样冲动的举动,不单是姑姑,就连祖父也愣住了。

“这孩子跟他爸一样,越大脾气越古怪。”姑姑讪讪地坐在沙发上,板着脸不看怀瑾。

一屋子的人都当没事发生,祖父继续看电视,姑丈俯身捡起几枚棋子,那小孩懵懂无知,早就又冲进房间里扫荡去了。

怀瑾不知从哪里来的情绪,大步走进房间,拎着那个孩子的衣领将他扔了出去,并反锁上门。耳边听见那孩子的号啕大哭和众人的哄劝,怀瑾站在房里,只觉鼻头一酸,像心中揣了万千的委屈。

他从来没有这样发作过,此刻房间外仍断断续续传来姑姑的声音,隐隐听到几句“又摔棋子又撕东西,阴阳怪气的”。他怒极反倒冷静下来,这才发现手里还捏着卡纸的碎片,将碎纸胡乱塞进兜里,推开窗,只一秒钟的犹豫便跳了出去。

东巷一带都是平房,窗外就是交错窄小的巷间小路。怀瑾走在巷子里,被冷风一吹,才觉得脸生疼。原来不知不觉间,他竟流了一脸的泪。

只觉得一切像是一场噩梦,梦里都是他的错,不知来处,不知去处,从来人只要求他有教养,却没有人问他委不委屈。茫然无绪间抬头四望,他才发现自己竟又走到了花市。

06

温檐顽皮却聪明,进步神速,上了半年的课,下笔虽然朴拙,却有一种憨态可掬的意趣。她在大学里念书,每周日下午过来上课一次。原本两个钟头的时间,怀瑾却总是自动给她续时。有时指导完天色将暮,温檐抬起头,见怀瑾坐在案前,白净的脸隐在金红的夕照里,腕底羊毫轻动,便有一种岁时恒静的错觉。

怀瑾写蝇头小字,常爱临赵孟頫的《洛神赋》。除了给自己指导,温檐从未见过老师当着她的面画画。问起来,怀瑾却说画画灵动,写字枯燥,所以写字能静心。

“老师你还有什么需要静的?我才需要静呢,我爸妈从来都嫌我吵。”温檐已经十九岁,却还像个小孩子,一不高兴就撇着嘴,趴在怀瑾的案头替他磨墨。

“怎么了?”

“他们想让我出国,最好念到博士,留在外面不回来了。叶老师,你说外面会有教国画的地方吗?也不是每个城镇都能遇上像叶老师这么耐心又温柔的人。我觉得啊,还是叶老师最好了。”

怀瑾笔下一滞。

“很好啊,是要去广阔的世界看一看。”

“叶老师想过去外面的世界吗?”

想过吗?小时候想过,想出去找父亲。那个姑姑口中屡次让祖父气到住院的父亲;婚都没有结,不知和什么人有了孩子又被抛弃的父亲;游手好闲、浑浑噩噩在外浪荡的父亲。只是这么多年失去了音信,他已经不知道要向何人到何处找一个答案了。

他是连自己的所来所去都不知的人。

但温檐是这个世界里纯净得像早晨的微风一样的女孩啊。

“老师不想去,但是温檐可以。你爸爸说得有道理,老师也觉得你值得去追求一切最好的生活。”

“既然老师也这么说,那我就好好地准备托福。”

她今天梳了两条辫子,像西洋油画里卖牛乳的少女一样交互盘在头顶。不听话的碎发毛茸茸地奓在颈子周围,使她整个人在暮色里,也如油画般镀上一层淡淡的光晕。

怀瑾将羊毫湖笔搁在笔架山上,望向窗外的郁郁松林,霭霭远山。这景象他看了无数次,只是不知道也会有乏味的一天。

温檐准备出国,学业繁重,国画课改为两周一次,一旦过来,就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告诉怀瑾学校的事、社团的事。温檐自己也觉得奇怪,跟朋友都不愿说的话,很多却愿意跟怀瑾说。他只是坐在那里听着,眉眼淡淡的,笔尖噙着墨,美好的字句就生云一般流淌在宣纸上。佛陀的弟子阿难貌若莲花,她的叶老师坐在云端,也如阿难尊者一样,寂静而温柔。

有时她课下得迟了,怀瑾就从抽屉里摸出一袋蜜饯小饼干之类的,递给她在路上吃,叮嘱她别饿坏了胃。这时她心里总是意外,多少次仍觉得意外,她一向横生野长惯了,看到叶老师这样的人,又有了一点人间的暖。

来年春季,温檐去了大洋彼岸。

她没来上课的那个周日的下午,怀瑾仍按时去到画室,坐在案前,择一页白麻纸。羊毫笔尖细润无声,划过纸面,植物纤维的牵绊是几不可察的,似从前在万年寺见过的一线天。两山之间草木温柔交错,只是这样的牵绊,是山自有知,还是一年又一年的草木徒然多情呢?

待字纸晾干,怀瑾将这一页写好的《元赵孟頫书洛神赋》锁进抽屉,里面厚厚一摞都是这一年来写的行书。只是今后,大概不必再借孟頫静心了吧。

07

亲戚间的龃龉,纵有也是转瞬即逝的。即使不能过去,待遇见了,也要像过去了的样子。

怀瑾二十二岁这年,姑姑开始张罗着替他相亲。祖父觉得太早,姑姑翻了一圈手机里存着的女孩照片,撇了撇嘴,说怀瑾这种条件,要什么没什么,也就趁着年轻,皮相还好,过两年老了更要被嫌弃。她这一番话说得好像侄儿在待价而沽。

祖父抬头看了看怀瑾,而怀瑾默然地坐在一旁喝水。短短一年时间,他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容易生气,仿佛姑姑说的是别人的事,与他无关。

相亲他也去,只是坐在那里不说话,吃完饭付了账便走。姑姑被女孩这边的人抱怨了几次,也就淡了给怀瑾相亲的心,后来好一段时间嘀咕“像你爸能有什么好”,怀瑾听了只当是耳旁风。

春节又至。

姑姑这一年不再叫怀瑾同去,怀瑾自己却在大年初一跑去了山寺。

循着记忆里的路线,怀瑾找到了幽林深处的小山,从一线天里过去,见那溶洞里的塑像和去年比仿佛又多了一些。满洞的神佛垂目下望,寂寂无声,像已经望过了千年不变的旧尘世。

怀瑾站在洞外,摸一摸口袋,什么也没有。如同姑姑说的,他甚至没有一枝花可以供奉。他望着满洞的神明,璀璨的、暗淡的,流光溢彩的、皮壳破碎的,眼泪不自觉地淌了下来。他用手捂着脸,只觉得眼泪流不尽,他整个人从里到外翻过来,什么也没有。

他抱歉地双手合十,在那尊白瓷观音前拜了拜。

除了这颗心,他再没有可以供奉的东西了。

新一期开班,书画社的学生又比从前少了许多,连相熟的同事也有两个不再来,说是过了年要去大城市找找机会。剩下几个除了怀瑾,都已经在宣阳有了家室儿女。有的说若是能像怀瑾这样无债一身轻,也早去大城市远走高飞了。几个人都看着怀瑾笑,怀瑾也笑,人散了却轻轻驳了一句,我哪里没有债了?

他的债刻进了心里,只有手里拿着软毫笔,坐在窗前细细地勾勒画卷,才觉得自己还有一丝偿还的希望。那些散碎在灵魂里的、珍贵却不能开口的爱意,他需耐心地一笔一笔将它们画下来。

古人说丹青不渝,时间和世事交叠留不住的东西、易变质的东西,就让他唯一有的本事留住吧。

08

春三月,细雨霏霏,怀瑾从花市绕道而来,现在他对这花园是熟门熟路。亭阁如旧,水榭如旧,若不是花木草树又繁茂了几圈,中间这过去的年月便好像不存在似的。

他现在已经知道那假山上种的是一株桃花,蹲身在水池边上,将手里拎着的几尾金鲫鱼放进水里,目送它们蜿蜒游去。观赏鱼的寿命并不长久,需定期补上。放生了鱼,他就坐在水榭里看着假山。雨天里少有人出来,水汽蒙蒙在天地间,那株桃花的颜色也仿佛洗旧了一般。可怀瑾看在眼里,觉得平静熨帖,像经过了时间的古画,自然而然有一种褪色的美。

他前些日子收到一封信,是从大洋彼岸寄来的,看英文和邮票也知道是温檐。

女孩自从去了国外,一直按照家人的安排念书、工作,怀瑾不愿打扰她。倒是她,年年月月都记得给怀瑾发邮件。这样的邮件他收到了许多,妥妥帖帖地收在电脑里,如同从前那些行书洛赋。

这还是怀瑾第一次收到她手写的信,他喜欢在这水榭里读她的信,去解读,去迷路。

信上无非是一些如前的问好,只是现在温檐大了,不再事无巨细都向叶老师倾诉。

记得她刚出国不久,发来的邮件里洋洋洒洒写了一路,怀瑾也洋洋洒洒地安慰了一路。读到最后,他见温檐在信里害羞地写:她想和喜欢的人有一个家。

他乍然看见,在字句里捡拾到她对旁人的爱慕,尽管是漏下的零星,却也想象得到那样的庞大深厚。他心中却没有一丝难过和酸楚,只是愉悦,想着她是有多么喜悦,才会告诉他这样的消息。

信里说,只是她大概要去往别的地方,以后可能很难再通信。

也好。

两年前祖父去世了,不久东巷也要被拆掉。他如今大了,才知道祖父从前说的“都会有这么一天”是什么意思。

他自小随父亲漂泊,没有安定感,只愿世事样样不变。可现在他才知道,所有的事都会殊途同归,唯有变化是不变本身。

祖父和东巷终于成为寂寞的影子,他们的历史也终将被忘却。

自己也会被忘却。

只是他没有料到会这么快。

他细细地叠好信纸,将风雨故人的旧心事都装进信封里。

他想自己应该回信,祝她有美满的一生,并且自己也不应该再来这里。凡事有始有终,这是幼时祖父第一次教他持笔的教诲。

怀瑾步出水榭,他没有带伞,所幸雨不大,走了几步,听见假山上随风而下的铃声,如同第一次听见那般。只是这回声音从细微渐至清晰,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很久以前奔跑着过来的。

他不敢回头,怕是幻觉,又或是不合时宜的奢望。

屋檐等候已久,只是没想到燕子亦徘徊未去。

09

“为什么回来了?真傻。”

“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有像老师这样温柔又好看的人啊。”

“为什么还是叫老师?”

“不如叫先生?”

“什么……”

如从前一般活泼热切的吻,和着满捧着还要从指缝里洒落的笑意,贴上了怀瑾的脸颊。

001

那幅肖像画上的女孩比她身后的星空更灿烂,也更耀眼。

她有一双天真热切的眼睛,目光中带着点恶作剧般的俏皮,像是随时会在画里眨一眨眼,吓到你的瞬间,鼻梁上会笑出一个生动的褶子来。

白饶第一次看到这双眼睛的时候,东山镇正下着雨。没有方向的雨水胡乱地下着,打在玻璃窗上,发出细密的声响。

早自习上,忽然有人喊:“看,来了个新同学。”

一瞬间,班上的同学全都围到窗户边向外望。

她撑着伞,红色的,醒目得你不得不去看她。伞面挡住了整张脸,只能看到洁白的衬衫和藏蓝色的裙子。

有人打开窗,朝窗外吹起了口哨。红色的伞向后一偏,露出一张白净又漂亮的脸来。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得跟白瓷似的,一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目不转睛地朝这儿望,眼里的光芒灿烂得让人忍不住心生羞怯,不好意思再放肆地出洋相了。

雨也变得绵密起来,在她额前的发丝上勾勒出一片毛茸茸的水珠。

她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雨水,仰着头问:“高二(三)班在哪儿呀?”

整个三班都沸腾了,大家伙异口同声地喊:“这儿,就这儿!我们班就是三班!”其他几个班的同学唉声叹气地关上窗子。

她笑了一下,收起伞匆匆跑进了教学楼。

李海洋从后门溜进来的时候,她正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我叫唐宁,唐是唐伯虎的唐,宁是‘古德猫宁’的宁。”

也说不上有多好笑,甚至可以说有点冷,可大家还是很给面子地笑了起来,笑出一种讨好的味道。就在这样的笑声里,班主任老枪突然冲着教室的后排大声吼道:“李海洋,给我滚到前面来!”

老枪不愧是老枪,指哪儿打哪儿,一打一个准。

李海洋被抓个正着,猫着的腰直起来,吊儿郎当地走到讲台上,和唐宁站成一排。

“你拜堂呢?”老枪一脚把他踹下去,转身抽了根教鞭,“你跟人家站一起算怎么回事?你也是新来的?”

教室里才刚平息的笑声掀起了又一轮小高潮。

李海洋也笑,咧着嘴拍了拍屁股上的脚印,把手伸出去。

啪的一声,老枪手起鞭落,李海洋掌心里的一道鞭印由白转红。他的手没收回去,根据以往的经验,至少还要打九下才算完。教鞭再一次高高扬起,嗖的一声抽下来时却在半空中顿住了。有一只手接住了它,把它牢牢地抓紧,固定在那里不上不下。

下一秒,唐宁收回被抽痛的手,呼着手心说:“老师,体罚是犯法的。”

整个教室陷入一种诡异的安静之中,接着是老枪难以置信的咆哮:“我教育自己的混账学生犯什么法了?”

唐宁直直地看着老枪,认真地回答:“您犯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教师法》。”

“说完了吗?”

“说完了。”

“说完了一起滚出去站好!”

唐宁和李海洋一前一后走出教室,在走廊上靠墙站着。

唐宁扭头去看身边闭目养神的李海洋,小声问他:“我说,你怎么总站在我旁边呀?”

李海洋眼皮都没掀一下,长腿往旁边迈了一大步,转过身,靠着墙继续闭目养神。

唐宁看着对面的李海洋,他的头发剃得短短的,像刺猬,眉骨上一处还没愈合的伤口渗着血丝,嘴角乌青。他身上的短袖和牛仔裤都是破的,也分不清是赶潮流还是打架弄坏的。他的身后是一片浩浩荡荡的乌云,泼墨似的霸占着整个天空。

“你叫什么名字呀?”

“李海洋。”

“我知道,刚才老师喊得那么大声,傻子也记住了。”唐宁探身,仰着头去看李海洋的眼睛睁没睁开。发现他还是闭着眼睛,她也学着他的样子往墙上一靠,闭目养神。

他们在各自的黑暗中对话。

“知道你还问。”

“知道为什么不能问?”

“无聊。”

“我问了你,你是不是也该问问我?”

等了一会儿,黑暗里没有回音。唐宁睁开眼睛,就看见一张离她近得不能再近的脸。他的瞳孔里映着她的瞳孔,他的鼻尖只差一毫米就会碰到她的鼻尖,他的呼吸就在她的呼吸里,带着淡淡的口香糖的味道。

唐宁故作镇定地眨了眨眼睛,生怕自己的睫毛会刮到他的脸。

“我……我叫唐宁。”她说,“你不用问了。”

李海洋盯着她看了三秒,冷笑着退回自己的黑暗里,直到老枪下课出来都没再睁开眼睛。

002

“所以,这是个爱情故事?”白饶身边的女孩仰头看着画里的唐宁。

白饶摇摇头:“那时候我们还小。”

“很多事情和年龄无关。比如你,这么年轻就已经是这家画廊的老板了。”女孩看向白饶,他可真高啊,像一棵挺拔的松,想必在学生时代也是极受欢迎的,“再讲讲吧,画里的女孩。”

“她啊……”白饶的目光温柔,“你一定想不到,她虽然长得漂亮,脑子却很笨,真的很笨。”

唐宁转学来没过多久就是高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出来那天,老枪站在讲台上宣布,为了最后一年的高考冲刺,班里要组织一帮一学习小组,学习好的带个学习差的,大兵带小兵,大家共同进步。

话音刚落,唐宁便高高地举起了手:“老师,我申请带李海洋。”

“有意思。”老枪手里的教鞭一下下敲击着讲桌上的卷子,“你可真有意思啊唐宁,全班倒数第二申请带全班倒数第一,你要带他干什么去?一起勇夺全校倒数第一吗?”

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唐宁贝壳似的门牙咬着下嘴唇,也跟着笑了。下课后,小组名单出来,是白饶带唐宁。

“怎么没人带李海洋?”唐宁拉着白饶站在黑板前对名字,全班六十五个人,唯独缺了个李海洋。

白饶说:“他都不怎么来上课,可能老师也放弃他了吧。”

“老师怎么可以放弃自己的学生?”唐宁瞪大眼睛,把白饶拉向自己,“不如我们一起带他吧?”

“带他?”白饶实在不想惹这个麻烦上身。

唐宁以为白饶是怕带不动李海洋,信心十足地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别担心,咱们俩一个第一、一个倒数第二,难道还带不动一个倒数第一吗?”

白饶本打算坚定地拒绝,可看到她眼睛里熠熠生辉的光芒,话到嘴边就变成:“你先问问他愿不愿意吧。”

唐宁在学校找了一圈都没看到李海洋的影子,几个女生跑来和她咬耳朵:“你找他干吗呀,还是离他远一点吧。”

“为什么?”

“他总打架,不是什么好学生。”她们把声音又压低了一些,神神秘秘地说,“而且,他还总去那种地方。”

“那种地方是什么地方?”唐宁也学着她们的样子故作神秘状。

上课铃响了,大家纷纷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白饶回头去看,看见唐宁坐在河水般涌进来的夕阳里。有一瞬间,他仿佛在她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挥之不去的悲伤。

晚自习下课后,学校就放暑假了。大家伙拎起书包一窝蜂似的冲出教室,没有人发现黑板上贴着的A4纸上,第一小组成员的名单后面多了一个名字,是唐宁用圆珠笔写上去的歪歪扭扭的“李海洋”三个字。

白饶、唐宁、李海洋,三个人的名字列在一起,像故事里草蛇灰线埋下的伏笔。

“听着又像是个励志故事了。”女孩双手抱臂看着画像,眼睛眯成一条线,“三个小镇青年的奋斗史?最后你们都变成了了不起的大人,对吗?”

“我说过她很笨的。”

“不是有句话说,傻人有傻福吗?”女孩歪着头,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后来呢?那个暑假,你们找到李海洋了吗?”

“找到了。”

“在哪儿?”

“在……”白饶淡淡一笑,笑容像一声温柔的叹息,“在那种地方。”

003

东山镇虽小,却泾渭分明。大家所说的东山镇,实际上指的是东山镇的南边,也叫东山南。东山北还未开发,房租便宜,鱼龙混杂,脏乱得就像镇子的盲肠,甚至不被镇上的人承认它属于东山镇。

但是,连一盏路灯都没有的东山北,却有着包容一切脏乱的、最璀璨也最耀眼的星空。

唐宁和白饶都曾亲眼见过,因为李海洋家就住在东山北。

唐宁拉着白饶去东山北找李海洋,在门外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他家的院子围着一圈破旧的矮墙,唐宁翻进去,轻巧落地,却发现屋子里空无一人。

她又翻出来,沮丧地撇着嘴:“特地等傍晚天不热了才来的,这都快饭点了,你说他会去哪儿呢?”

白饶答非所问:“你一个城里来的,怎么还会翻墙啊?”

“城里来的怎么就不能翻墙了?”唐宁拍拍手心里的沙土,拦住一个附近的人问,“这家人去哪儿了?”

人家回她一个讳莫如深的笑:“寻开心去了吧。”

她傻愣愣地问人家:“去哪里寻开心?”

白饶抓起她的手腕就走,因为抓得太用力,唐宁都有点痛了。她看出了白饶似乎不高兴,却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他,只好闷闷地跟在他后面。后来还是白饶憋不住了先开口:“你是不是傻呀,在东山镇还能去哪儿寻开心?”

唐宁刚来没多久,她是真不知道。不过听白饶的语气,好像是一个很了不得的地方。

四十分钟后,唐宁站在东山大歌厅门口,仰头看着上面一闪一闪的七彩炫灯,恍然大悟:“就是这儿?”

白饶也不知是气的还是路走多了热的,脸微微泛红:“来这种地方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人,我们快走吧。”

唐宁哭笑不得:“人家这可是合法的营业场所。”

“合法的我们也不能进!”白饶拉住她,柔软的额发遮住了慌张的目光。

“我知道。”唐宁指着右下角的牌子,“这上面不是写着吗,未成年人不得入内。”

正说着,她的目光一瞥,就看见了蹲在不远处的李海洋。

“李海洋!”唐宁拉着白饶跑过去,“你在这儿干什么呢?我们找你半天了。”

李海洋掀起眼皮看了他们一眼,又把目光移开,压根儿懒得搭理他们。唐宁要拉着白饶蹲在李海洋对面,白饶不愿意,唐宁就一个人蹲下去,对李海洋说:“我们是一个组的,以后你有什么行动都要和我们说一声,省得我们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你。”

李海洋站起来抖了抖腿,说:“谁跟你一个组?”

“你呀!”唐宁跳起来,指了指李海洋,又指了指白饶,“还有他和我,我们三个人,复仇者联盟,一起向高考冲刺!”

“我没兴趣。”李海洋说。

“我不用复仇。”白饶说。

唐宁泄气地垂下头去,肩膀也耷拉着,一大群不知名的飞鸟从他们的头顶哗啦啦地飞过去。昏暗的天空下,场面看起来有些悲壮。

“你哭了?”白饶有点后悔自己刚才多嘴说的那一句,结结巴巴地找补,“我和你开玩笑呢,我们是一个组,肯定是要一起冲刺的。”说完就冲李海洋直瞪眼睛。

李海洋说:“少跟我来这一套。”

唐宁仰起头,脸上干干净净的,一点也没有哭过的痕迹:“反正你现在也没事做,为什么不参加小组学习呢?”

李海洋说:“我要等人。”

“等什么人?等到几点?”

李海洋不再理她。

唐宁一咬牙说:“这样吧,我陪你等。等到了人,你明天下午就来参加学习小组。”

李海洋斜眼看她。依着白饶对李海洋的了解,他虽然不打女人,但发起火来也够人受的。可是他没有,他只是不爽地盯着唐宁看了一会儿,说:“随你的便。”

也不知等了多久,久到白饶都开始怀疑李海洋是在耍人。看一眼手表,已是夜里十点多了,可唐宁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正拿着单词卡在那儿背。白饶无语,也拿出卷子开始背题。

三个人就那么站在大歌厅门前的路灯下,一大群蠓虫匆匆忙忙地往光里撞,撞得晕头转向了就往人身上掉。

凌晨一点多,气温比白天低了十摄氏度还要多,头顶的星空璀璨得让人联想到永生永世这样不切实际的词语。唐宁连打了几个喷嚏,正揉着通红的鼻子,大歌厅的门开了,涌出来一拨人。

李海洋跑过去,扶住其中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女人。

女人见了李海洋似乎很高兴,搂着他的脖子炫耀:“白老板,这是我儿子,学习很好的,您以后有了助学金啊、奖学金什么的,可得记着点我们。”

白老板笑着搂住她的肩,目光瞥到路灯这边还站着两个人,有一瞬间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和震惊,连李海洋恶狠狠地甩开他的手都没反应过来。

唐宁看向身边的白饶,他什么话也没有说,扭头跑掉了。

004

白饶不知道自己离开后,他们在大歌厅门口又发生了什么。总之第二天,学习小组正式成立了。

午后的天气热得像逼供用的火钳,阳光直直地戳人的眼睛。唐宁和白饶站在巨大的树荫底下,远远地看见李海洋从晃动的热气里走过来。

白饶问唐宁:“你是怎么说服他过来的?”

唐宁没说话,只是得意地笑,鼻间皱出小小的褶子。

李海洋走过来时斜了他们一眼,唐宁全当没看到,笑意盈盈地从口袋里翻出几颗糖。

“这是奖励。”唐宁拉过李海洋的手,在他的掌心里放了一块柠檬糖。

李海洋剥开糖纸把糖块丢进嘴里,恶声恶气地说:“说吧,你答应告诉我的事。”

唐宁说:“等开学第一次模拟考试的成绩出来,我自然会告诉你。”说完,她往白饶手里塞了一块草莓味的橡皮糖。

白饶问:“我的怎么不是柠檬糖?”

唐宁哈哈大笑:“你傻呀,他那颗糖都过期了,你这个是我早晨刚买的。”说着给自己也剥了一块草莓糖丢进嘴里。

白饶看着李海洋手里发旧的糖纸,僵着嘴角去看头顶碧蓝如洗的天空。

李海洋无语地把糖纸捏成一团:“想笑就笑吧,别憋死了。”

白饶和唐宁对视一眼,目光接触的一瞬间,一齐捧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暑假期间,每天下午的一点到五点成了学习小组的“冲刺”时间。唐宁寄宿在亲戚家,不方便带人回家。白饶则是不想带人回去,虽然他那个爸爸一年到头也回不了一趟家,可他还是不希望遇到。最后,三个人决定去李海洋家,他们在院子里搭了个遮阳篷,倒也不觉得热。

慢慢地,白饶发现李海洋这个人其实还不错,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凶神恶煞。他和唐宁说这话时被李海洋听到,李海洋说,你也没有传说中那么讨人厌。白饶就笑,他知道班上很多人不喜欢他,说他端着,装腔作势,为了拿第一无所不用其极。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唐宁面前,他们都逐渐变回了自己原本的模样——少年的模样。

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了几天,突然有一天,李海洋家的院子里冲进来几个人,踹开院门就往里屋冲。李海洋的第一反应是跑过去去拦,被其中一个男人一脚踹开。一伙人如马蜂一样冲进屋里,扯着李海洋妈妈的头发就开始扇耳光。

唐宁吓坏了,尖叫着冲过去扯他们的胳膊,白饶把李海洋扶起来后也冲了过去,一场混战毫无预警地展开。那是白饶第一次打架,稀里糊涂挨了不少拳头,后来还是唐宁大喊着报警他们才停了手。

“你们还好意思报警?”其中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指着李海洋的妈妈冷笑,“她男人设计的商场塌了,压死了我家男人和我的小儿子,我来讨债,你报警有什么用?”

唐宁揉着被打青的胳膊回击:“你们懂不懂法?人死债消,他的丈夫已经死了,你们凭什么找他们要债?”

“他死了,那是报应,他死在自己设计的商场里,一句人死债消就完了。那我们呢?我的丈夫和小儿子谁来还?!”

李海洋的妈妈什么也没有说,转身回到房间里拿了个包裹出来递给那个女人:“这个月的工资发晚了,昨天才拿到钱,本来打算下午就给你寄过去的,对不起,还让你们跑一趟。我答应过会供你的大儿子读完大学和研究生,说过的话不会不算数的。”

直到那一刻,唐宁和白饶才明白李海洋为什么总逃课。在这家人的儿子毕业之前,即使李海洋考上了大学也没钱去念,即使考上了他也离不开东山镇。

在三班同学的记忆里,李海洋的脸上总是挂彩,这一块瘀青刚消,那一处又破了个大口子。大家一边怕他,一边又觉得他打架不太行,不然怎么受伤的总是他?

现在唐宁知道了,很多时候他不是打架,而是单方面地被打……

李海洋的爸爸是一位出色的设计师,可是在两年前,他设计的商场倒塌,开发商提交了证据说是因为设计失误造成的。他妈妈不信,可不信又有什么办法呢?

虽说人死债消,可她说绝不让自己的丈夫死了还要背负着污名又背着债。于是她卖了城里的房子,带着李海洋来到东山镇,住在爷爷留下的破院子里,白天做些零工,晚上就去东山大歌厅唱歌,一晚上能赚一百块钱。在那个年代的东山镇,一天一百真的不少,再也找不到比这赚得更多的工作了。

有人说她自私,耽误了李海洋。可李海洋从来没怪过他妈妈做这个决定,也从未怪过她去那样的地方上班。他只是个无用的少年,能为她分担的太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地守护她。

为了保护妈妈,他总是在打架,也总是在受伤。

005

那个如火的盛夏,李海洋的妈妈又多了两个保镖,一个叫唐宁,另一个叫白饶。当她在廉价射灯乱闪的舞台上唱歌跳舞的时候,她的保镖们就在大歌厅外的路灯下扎个小马扎复习功课。

路灯的灯光笼罩着他们,暖得像幻觉似的。

唐宁就是在那样的灯光下对李海洋说:“李海洋,我相信你爸爸。”

“唐宁答应告诉李海洋的事情就是关于他爸爸的事情对吗?”女孩依旧看着画,也许是看累了,目光有些放空。

白饶点点头:“你是个聪明的听众。”

“谢谢夸奖,你讲的故事也不差。”她灿烂一笑,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瞧,我本来约了人的,不过已经迟了,干脆听你讲完算了,请继续吧。”

唐宁永远也忘不了,商场出事那天,正是中考成绩发布的日子。

她和爸爸一起去了那家新开的商场庆祝,到了四楼餐厅,爸爸才想起为她准备的神秘礼物忘了拿。就在爸爸一个人去车里取礼物的时候,尖叫声四起。接着,大块的混凝土从头顶往下掉,人群像洪水一样奔跑起来。

有人说是地震了,也有人说是楼要塌了,唐宁慌慌张张地跟着人群跑,在一面墙即将倒塌的时候,有个男人拽住她的胳膊把她护在了身侧。

唐宁因为这次事故在医院躺了一整年。很多关于那一天的细节她都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个看上去很温柔的叔叔看见她在哭,慌张地从口袋里掏出几块柠檬糖给她。

记得她破涕为笑,擦着脸上混着灰尘的泪说,我又不是小孩子。

记得那个叔叔说,大孩子就不喜欢吃糖吗?我儿子和你差不多大,这是我给他买的,看来买错了。

记得她问他,是不是这次地震很严重,不然商场怎么会塌呢?

记得他眼睛里的愤怒和语气里的自信,他说,我设计的建筑,再严重的地震也不会塌成这样。

记得他们一起往外逃,后来,一块插着钢筋的石板从天而降……

医生说她伤得很严重,胳膊和大腿都有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又说很幸运的是偏了一点,不然兴许命也没了。

再次看到那位陌生叔叔的脸,是在报纸上、新闻里,铺天盖地都是他的负面报道。

因为大腿神经受伤,她躺在医院里动不了也出不去,只好一遍遍地拨打电话给媒体,告诉他们自己不是因为幸运才保住了命,是因为那个叔叔在紧要关头推了她一把。可这件事始终没能出现在任何相关的报道里,仿佛所有人都默认了,一个有罪的设计师不该同时又是救人的英雄。

死神判了他死刑,人们又用自己的方式更加彻底地处决了他。

出院后,唐宁又花了一年时间做复健。有一天,她听到妈妈和姑姑打电话。听姑姑说,那个设计师的妻子和儿子现在生活在他们镇上,日子不大好过……

“所以,她成绩不好不是因为笨,而是根本就没学过之前的课程?”女孩朝白饶撇撇嘴,“你不该说人家笨。”

白饶的心里一阵悸痛,过了许久才轻声说:“她就是笨啊……”

只有笨蛋才会一意孤行地做一些无用的、冒险的事。

“整个高三,是我们一生当中最意气风发,也最快乐的日子。”

开学后的第一次月考,白饶依旧是第一,而李海洋的排名是第九名。

老枪笑得合不拢嘴,每次路过高一(二)班都要进去把唐宁抓出来夸:“你要想来高三(三)班借读随时可以回来,你来了,我们班的倒数第一还给你带!”

新学期开学,唐宁选择从高一开始读起。她说学业这条路就是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来。

李海洋说:“你这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气得唐宁追着他打。

白老板在外面的生意越做越大,大发善心地给了东山高中三个奖学金名额,老枪给李海洋抢到了一个。只要他的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就可以不用再担心大学期间所有的费用问题。

这给了李海洋极大的动力,他不再迟到,累极了就趴在桌子上打一会儿瞌睡,然后又起来继续刷题。

白饶则拒绝了保送,留在高三(三)班的教室里继续奋战高考。他说人不高考枉少年,唐宁听完直摇头:“学霸的世界我不懂。”

虽然现在不在同一个年级了,但他们的学习小组依旧没有解散。

唐宁想学好,对自己的要求很高,学习动力十足。

她问李海洋:“你想考去哪里呀?”

李海洋说:“从前想去美院,现在想去建筑学院,去中国最好的建筑学院。”

“你也会画画?”唐宁瞪大眼睛,“会画人物吗?给我画一幅吧!”

李海洋看着她动人的神采,匆匆别开目光:“等你考上梦寐以求的中国政法大学,我一定给你画。”

“还有我。”白饶说,“到时候也给我画一幅。”

“一言为定!”

那是个天寒地冻的冬天,三个人站在皑皑白雪里许下诺言:三年后,唐宁考上政法大学的那一天,无论多忙,三个人都一定要聚在一起。

006

女孩看着空白的作品介绍标签说:“所以这幅肖像画是唐宁参加高考那年李海洋给她画的?算算也有……”

“四年了……”白饶的目光疲惫而松弛。

“看来还是励志故事,你们先后考上了心仪的大学,也算是青春了无遗憾了。”

“遗憾……”还是有的。

白饶和李海洋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大歌厅发生了一场严重的火灾,无情的大火导致两个人死亡,数人受伤。而死亡的两个人里,其中一个就是李海洋的妈妈。

起火时间是夜里九点半,白饶用倒叙的方式讲述了这个遗憾。

火灾发生前的两个小时,白饶偷开了一瓶爸爸珍藏的酒。他知道那天晚上爸爸依旧不会回家,所以胆子大了些,挑了瓶威士忌。

李海洋不同意,他说:“唐宁才上高一呢。”

白饶说:“不带她,但是我们俩可以喝一杯,庆祝成年,庆梦想成真。”

火灾发生前的四个小时,唐宁和李海洋一起出现在白饶家。

家里没有别人,只有保姆在忙进忙出地准备晚饭。唐宁拿出准备好的礼物递给白饶和李海洋:“两年后,你们可得给我准备一份更大的!”

火灾发生前的五个小时,唐宁去东山北找李海洋。她站在虚掩的门外没有进去,母子俩压抑许久的哭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没过多久,李海洋擦干眼泪走了出来。

“你怎么来了也不出个声,做贼啊?”

“阿姨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李海洋微微垂着头,脸上有苦涩掠过:“她要去大歌厅,请假要扣钱的。”

“我陪你送她,吃完饭,我和你再一起去接她。”唐宁仰起头,无比郑重地对他说,顿了顿,又补充道,“李海洋,恭喜你金榜题名,从此漫漫长夜远去,接下来你一定可以过得很幸福,真的,我保证。还有阿姨,你们一定可以越来越幸福。”

那坚定的、充满希冀的神情让李海洋愣住,他伸出手,轻轻地揉了揉她的脑袋。

“我知道。”他笑着说,“你也是。”

那场大火烧得半边天空都亮了,火焰干干净净地吞没了东山镇唯一的“快乐”。人们都说,大歌厅没了,东山镇的人再也没地方寻开心了。

其实怎么会呢,活着的人总会找到新的乐子。

“我不喜欢悲剧。”女孩皱起眉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不如,接下来的故事让我来讲吧?”

“我讲得不好?”

“嗯。”女孩眼中的困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尖锐的目光,“你的故事里有些谎言,我不喜欢。”

白饶静静地看着她,她的目光像是在审判着什么。过了很久,久到白饶以为站在他对面的人只是个幻象的时候,女孩说:“唐宁在六年前就已经死了,对吗?”

她指着画里的树影,继续说:“这是一棵香樟树,在北方很少见。”

“是不多。”白饶说。

“我爷爷的家乡倒是有一棵,小时候我常去那个叫清尧的镇子玩。巧的是,六年前,清尧镇的一家娱乐场所也发生了一场火灾,两个人死亡,一个是那里的员工,另一个是个女学生。”

白饶说:“北方天干物燥,火灾时常发生。”

“我在讲故事,你不要打岔嘛。”女孩眨了眨眼睛,继续说,“五年前,清尧镇大开发,开发商建商场时嫌这棵树影响施工,就给砍了。这是镇上唯一的香樟树,当时有位老先生为了救树举报了开发商,却遭到恶意报复,险些丧命,这位老先生就是我的爷爷。在那之后,清尧镇再无香樟树。我这个故事是续写,下面,就当你的故事和我的故事发生在同一个地方。在你的故事里,李海洋答应唐宁,要在她考上大学那天为她画一幅肖像画。照你说的,这幅画是李海洋四年前遵守诺言画下的,那么画里就不可能出现已经被砍掉的香樟树。这幅画至少是在五年前就已经画好了。那么四年前李海洋为什么没有画呢?

“因为他没有回东山镇?

“或者,这幅画根本就不是他画的。李海洋从来没有为唐宁画过肖像画,因为没能赴约的不是李海洋,而是唐宁,因为她死了。那场大火烧死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李海洋的妈妈,另一个就是唐宁。

“那么,唐宁为什么会出现在大歌厅呢?因为大歌厅里有李海洋的妈妈。她为什么要大半夜跑去大歌厅找李海洋的妈妈呢?还是在离她下班还有一段时间的九点半,并且是独自一个人?会不会是在你们喝醉的那段时间,她在你们家发现了什么东西?比如,必须马上交给李海洋妈妈的东西——开发商白老板诬陷李海洋爸爸的证据。如果故事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很多事就都说得通了。比如在那场大火中受伤的白老板,他出现在那里,所有人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只是一个去寻开心却差点被烧死的受害者之一。可是,如果那一天他没有去大歌厅,而是良心发现回家给自己的儿子庆祝金榜题名,正好目睹了唐宁发现证据的一幕,追上去放了那把火……”

白饶淡淡地笑着,笑容里蓄满悲伤:“这样一来,又变成罪案故事了。”

“我还可以把它改写成恐怖故事哦。比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是目睹了全部真相的那只小黄雀。怎么样?”

“那李海洋呢?”

“唐宁说过,他会过得很幸福。”女孩最后看了一眼那幅画,“我相信她会预言成真。”

“可惜,你的这个故事不成立。”白饶摇摇头,“李海洋的画就在我们眼前,这就是我们都遵守了约定的证据。至于香樟树嘛,可能是凭着记忆想象创作的。”

“在你的故事里,唐宁曾问李海洋‘你也会画画’,我以为这个‘也’,指的是唐宁也学过美术。”女孩看着白饶,赤裸裸的怜悯挂在眼里和嘴角,“其实另一个会画画的人是你。这幅画是你画的,六年前的某一天,你瞒着他们画下了这幅画。”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是啊,为什么呢?”女孩望着他,双眼清亮,“绕了一圈,差点又绕成了一个爱情故事。”

白饶哈哈大笑:“倒是个有趣的故事。不过我不大喜欢这个故事,故事里的坏人似乎都没有受到惩罚。”

“是啊,真扫兴。”女孩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我要走了,谢谢你的故事。”

白饶站在画廊柔和的光线里,静静地看着女孩跑远的身影。他看了很久很久,久到目光里映着星光。

女孩到底年轻,她哪里知道,最大的惩罚不是死亡,而是带着罪恶感,一个人在记忆的苍茫大雪里站上一生。

那样冷,冷到他清醒地知道没有人会来赴约。

而那些一切有关美好的幻象,早已在风雪中遍寻不着了。

异世界

01

“婚前检查很重要,它能保证恋人们婚后的生活幸福。”

“可到了结婚前才发现恋人的身体状况有问题也太迟了吧?与其这样,不如在刚认识的时候就去了解对方的过往病史以及身体的健康状况,这样比较好吧。”

“哪有人刚认识就拉着对方兴师动众地去做身体检查的?!”

“所以啊,蓝象科技的这款新产品就很有必要了。”说话的人点开手机里的一份内部私密资料,炫耀似的将手机递到闺密面前,“你可要保密哦。”

“这不就是一部手机吗?”

“不,它其实是一台健康检测仪。只要将镜头对准被检测对象进行扫描,你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得到一份对方的健康报告。无论是遗传病史还是各种病变,都能得到及时的反馈,省了去医院排队做各项检查的麻烦。”

“这么厉害?”

“当然了。我们老板可是花了好几百万才弄到这玩意的测试版的!本来他想让我们人力资源部用它来筛选掉身体不健康的员工。结果不巧,被他女儿截和先拿过去玩了……”

“拿过去玩?”

“听说她要拿它去检测相亲对象的身体状况,以此来决定是否要跟对方进一步发展。”

“啊,果然有钱人才能提前享受到高科技带来的好处。”闺密露出嫉妒的表情,与她分享的人则为自己能率先得知这些八卦而沾沾自喜。

“听说我们老板的女儿可是十足的怪咖,坚持要当什么不婚主义者呢……”

她小声又兴奋地议论着,像恼人的苍蝇,嗡嗡嗡的。

城市的另一头,午筱绮揉了揉发痒的鼻子,抑制住打喷嚏的冲动。坐在她对面的陈森竹颇有绅士风度地询问她:“你还好吗?”

“嗯,还好。我有鼻炎,所以有时候鼻子会不舒服。”午筱绮说道,“当然,也有可能是谁在说我的坏话。”

这句话逗笑了陈森竹,可她知道对方的笑更多的是出于礼貌。于是她继续说道:“对了,我这个人胃不太好,睡觉有时候还会磨牙……”

她直接了当地抛出自己的种种病症,害得陈森竹露出“我们第一次见面,不必如此”的尴尬表情。

午筱绮才不管对方是否尴尬,把面前的红酒一饮而尽后说:“好了,该你了。”

“什……什么?”陈森竹窘迫了半晌才开口,“我倒是没什么毛病,身体一直都挺健康的。”

“真的吗?有体检报告吗?”午筱绮非常无礼地朝他伸出手。

对方看着她摊开的手掌,无语凝噎。

“既然你没有体检报告,不如我现场帮你出具一份好了。”午筱绮干脆利落地从包包里掏出了一台手机形状的健康检测仪,对准了陈森竹。

“这就是传说中蓝象科技的新产品?”家境同样殷实的陈森竹自然听说过科技圈的内部新闻,隐约猜到午筱绮手里的东西是什么。

午筱绮也不藏着掖着,爽快地点点头:“你敢让我检测吗?”

“这……这有什么不敢的!”陈森竹和之前与她相亲的富家子弟一样,胸有成竹地挺起胸膛。

“不过有些话我得说在前头。”午筱绮耸耸肩道,“我可是跟我爸妈说过,整体健康值低于九十五分的人我可是不交往的哦。”

“但我看你一直在相亲,应该很少有人能达到九十五分吧?”

“对啊,现代社会,谁还不是亚健康状态啊!”午筱绮眨了眨眼,“所以,你还肯让我检测吗?”

“如果我不测,你打算拿什么理由来搪塞你的父母呢?”陈森竹笑道,“所以你测吧。就算低于九十五分也没关系,反正我也是被逼着来相亲的。”

午筱绮看着他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倒是对他生出一丝好感。不过这并不代表她要跟他成为男女朋友,所以她还是要先扼杀了这次相亲。

午筱绮举起检测仪,将镜头对准了陈森竹。她按下检测键,镜头开始扫描。很快,一份完整的健康报告就出现在了屏幕上,与之相伴的还有一份整体的健康评分。

虽然午筱绮能猜到陈森竹肯定达不到九十五分的高标准,可她万万没想到他的分数会低于六十分。

为什么啊?午筱绮心里一惊,赶忙向下滑动报告,就看到了一条红色的警告提示。陈森竹的基因里有隐性的遗传疾病,而这种疾病目前无法被根治。它可能随时爆发将他拖入深渊,也有可能会遗传给下一代,让下一代承担犯病的风险。

“怎……怎么了?”坐在对面的陈森竹似乎全然不知自己基因里的瑕疵,看到午筱绮露出异样的表情,他随即紧张起来。

“你之前没做过体检吗?”

“有做过啊。”

“那你知不知道你其实……”午筱绮犹豫良久,才将检测报告推到他的面前。

陈森竹看着报告,露出困惑又诧异的神情。

午筱绮想,他应该不知道此事吧。但她不觉得他之前的体检会检查不出这个结果。那就说明,是有人一直在对他隐瞒这件事。

那么,她现在告诉他他的病情是对的吗?

看着陈森竹涨红的脸和颤抖的身体,午筱绮内心有些不安。

02

午筱绮觉得两个人若是相爱,并非一定要领证结婚才行。但她的父母可不这么认为,他们期望她能早日成家,免得日子久了,她会成为亲戚朋友口中的笑话。可父母喋喋不休的催促反倒激起了她的叛逆,让她更加坚定了自己不婚主义的主张。

结果没想到母亲比她还要倔强。这位平日里无事可做的富太太用尽所有手段逼着午筱绮去相亲。午筱绮最终还是拗不过,高举双手选择投降。就在这时,她从父亲那儿瞧见了蓝象的健康检测仪。她灵机一动,宣称只要对方健康评分达到九十五分,她就愿意跟对方交往。

“你自己都只有八十五分,凭什么对人家有这么高的要求?”母亲本来应许了她,但几次相亲下来,没有一位男士能达到这个标准,她不免有些动怒。

午筱绮却说:“我如何,跟我想要的另一半如何,又有什么关系呢?再说了,您就这么希望您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不那么健康的人吗?”

母亲被她的话堵了,生起闷气来。奸计得逞的午筱绮每到这时,都会轻快地哼着歌从她身旁飘走。

不过今天这次她是逃不掉了。这一次,数落她的是鲜少出面的父亲,陪着她一起被数落的母亲的脸上也露出慌乱的表情。

“陈森竹这个孩子天生敏感,胆子又小。老陈一家就一直瞒着他他们家族的遗传病史,怕他无法安心生活。结果午筱绮你倒好,直接把病情告诉了他,害他担惊受怕,气得老陈打电话来骂我。你说你是不是没事找事?!”父亲颇有威严的责骂令午筱绮不敢出声反驳。

母亲见状,企图打圆场,结果被父亲的冷眼吓了回去。

“还有你,你给她介绍谁不好?给她介绍陈森竹!一个疯疯癫癫、一个有病,凑成一对那还得了!”

“我怎么知道老陈家的孩子有遗传病啊?”母亲不悦地辩解道,“而且哪有做父亲的说自己女儿疯疯癫癫的!我倒是觉得筱绮这次挺有远见的,提前发现对方有病,少了之后的很多麻烦。话说回来,老陈的老婆也真是的,儿子有病还撺掇着给他找对象,这不是成心想祸害小姑娘吗!”

母亲难得站在了自己这边,午筱绮却高兴不起来。

母亲介绍她跟陈森竹认识时,用尽所有辞藻来夸他英俊潇洒,夸他高学历、高智商。结果得知他有遗传疾病的基因后,他在她心里就变成了被嫌弃、被否定的存在。

这不仁道,也不公平。

可这些话午筱绮没能说出口。她不敢火上浇油再触怒父亲,毕竟他听了母亲的话,神情终于有所缓和。

母亲见状,小心翼翼地询问:“我们是不是要去给人家道个歉?”

父亲说:“道歉是自然的。不过筱绮就别跟着了,我自有办法安抚老陈。”

午筱绮知道他担心的是自己若出面又会闹出什么事端,也知道他这是在维护自己。所以她心觉微暖,又感到一丝怅然。

这迷蒙的复杂情绪让她纠结了好些日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似乎又烟消云散了。

午筱绮没再听到有关陈森竹的消息,母亲也暂停了疯狂地给她安排相亲对象的举动,她因此有了可以轻松度日的机会。

结果又过了一个月,命运甩给她一记回马枪,戳破了她粉饰太平的宁静。

父亲公司的网络遭到黑客的入侵,不少商业机密被盗,而这件事竟然也殃及到了午筱绮。她的各种网络账号也遭到了信息窃取,其中一个云账号里保存着她使用蓝象健康检测仪检测出来的所有健康报告。

直到这些报告被挂上网,午筱绮才想起来,当初设置检测仪时,她默认了报告自动上传到云端,并留有被检测者的姓名、年龄等信息。这些信息是通过人脸识别的信息技术智能填入的,所以网友们很快便认出了这些报告的主人是谁。

“没想到飞羽集团的千金午筱绮小姐居然收藏着这么多富二代的健康报告。”

“看上面的标志,这是蓝象出的健康报告?”

“听说蓝象最近出了一款可以一键检测身体健康的检测仪,飞羽集团的老总花了大价钱才搞到手的呢!说是为了方便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淘汰有犯病隐患的员工,结果被他女儿先拿去检测相亲对象了。”

“啊!原来如此!这些老板心眼可真黑!不过楼上是怎么知道这些八卦的?”

“嘘——”

午筱绮翻看着网络上的评论,如坐针毡。更令她心惊肉跳的,是关于陈森竹的内容。

“没想到拾元集团的少爷陈森竹有遗传病啊!可怕可怕,姑娘们可千万别摊上他。”

“我要是女的,我就去嫁给他!说不定哪天他就死了,我轻轻松松地分得他的财产,哈哈哈——”

你永远不知道网络背后的人的心里到底藏着多么龌龊的想法,午筱绮盯着如雪花般冰冷又浅薄的语言,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

父亲就是在这个时候给她打来的电话。

03

午筱绮连夜被叫到了父亲的公司,灯火通明的大厦里还留有不少员工在熬夜工作。午筱绮疾步穿过一个个安静的工位,推开了会议室的大门。父亲和他的公关团队神情严肃地坐在一块大屏幕前,被这次信息泄露事件搞得焦头烂额。

午筱绮很快就知道了自己被叫来的原因。

“既然关于午小姐的健康报告事件吵得沸沸扬扬,不如我们以此为重点,转移大众对我们公司内部资料、行政政策的讨论。”公关团队的领导打了个响指,屏幕上的PPT开始跳转,“我们首先要解释她看这么多相亲对象的健康报告的原因。如果按事实说明,网友肯定觉得她是在耍大小姐脾气,所以我们会给她编造一个生着重病的恋人。因为父母反对他们在一起,并强迫午小姐去相亲,她才会以‘相亲对象身体健康不达标就不与之交往’为借口,收集相亲对象的健康报告反怼父母。”

午筱绮皱起眉头。

“我们公关团队会引导网友去讨论关于自由恋爱与婚姻的话题,从而削弱他们对我司其他事务的关注,午小姐也会因此拥有重情重义的形象。至于午总及夫人,我相信网友也是会理解你们二位的行为的。”

“可这不就是在骗人吗?”午筱绮终于忍不住插嘴。

办公室里顷刻陷入阴冷的沉默之中。午筱绮看到父亲拿手撑着额头,眉头紧锁地看着PPT上的方案,一言不发。

良久,他站了起来,不由分说地道:“就这么办吧。”

“爸!”午筱绮不悦地叫他,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办公室,根本不给她反驳的机会。

午筱绮知道他这次是真的被弄得心烦了,自己若是再反抗,也就太不懂得体谅他了。

很快,公关团队就打点好了一切。午筱绮只需要定期去看望她那个生重病的合约恋人,他们就能在网络上为她编出一段感人肺腑的情史。陪同他们一起演出的有病人的父母、亲属,甚至还有医院的医生和护士。

午筱绮每次来医院,都感觉自己像一个木偶,被某只无形且有力的大手拎进病房。

病房里躺着的瘦弱少年名叫樊逸,他从小就体弱多病,一年前病倒之后就被送来了这里。之后的日子,他的病情反复无常,近几个月来更是陷入了无尽的昏迷中。为了给他治病,他的父母甚至掏出了为其弟弟上学储备的费用。走投无路之际,飞羽的公关团队找到了他们……

午筱绮看着躺在病床上纹丝不动的少年,叹了一口气。就在刚刚,医生过来查房,她问及他的身体状况如何。医生摇了摇头说:“午小姐,您还是不知道的好。”

午筱绮闻言,没有再为难医生。可待他走后,她又好奇起来。

她从口袋里掏出蓝象的健康检测仪,对准了病床上的樊逸。

一份健康报告迅速出现在屏幕上,密密麻麻的红色警告提示刺痛了午筱绮的眼睛。樊逸的肾脏、肺和肝脏上都附着着可怕的细胞,极度危险的警示标志与极低的健康评分充满死亡的气息,令午筱绮喘不过气来。

她打开房门,想离开这间压抑的病房,却看见守在门口的保安正在阻拦一个女生的探访。

混乱中,女生瞧见了午筱绮,随即嚷嚷起来:“午筱绮,你们这群骗子!”

保安想要捂住她的嘴巴,结果被她狠狠地咬了一口。

午筱绮瞬间绷紧了神经。她克制住内心的焦虑,故作冷静地对保安说:“让她进来吧。”

保安犹豫了一下,终是放开了那个女生。

“请问你是……”午筱绮看着跌跌撞撞冲到自己面前的女生,发出了疑问。

年纪尚轻的女生,青涩的脸上堆满了愤怒。

“我才是樊逸的女朋友!”她掷地有声地回答午筱绮。

午筱绮的脸一僵,随即将她拽进病房,并关上了房门。

樊逸与林尔尔从高中起便是同学。那时,少年清瘦得如一碰就会碎的薄瓷,羸弱到令人不敢靠近,只有林尔尔喜欢同他在一起。他们时常一起窝在图书室里,度过每一段混沌的午休时光,他的忧郁和贴心渐渐令她眷恋与着迷。

他们一起考进了约定的大学,瞒着双方的父母相恋。

在一起后,樊逸时常问她:“往后我要是天天生病,你会不会厌烦我?”

林尔尔一边骂他乌鸦嘴,一边说同甘共苦才是爱情。

可自打林尔尔出国留学后,一切就都变了。遥远的距离令樊逸心生厌烦,他打来电话说要与她结束这场异地恋。

其实林尔尔隐约猜到了樊逸这异常举动的原因。她曾经回过一次国,四下打探他的消息,却发现他们一家人早已搬离了原来的房子。她寻不到他,只好回去继续上学。

要不是以前的同学发来网络上的新闻,她到现在都无法确定樊逸在病房里躺了那么久。更令她诧异的是,那个陪在他身边的名叫午筱绮的女生,竟宣称自己与樊逸已相恋多年。

林尔尔知道这不是真的。于是她带着满腔愤怒,跨越山河飞到了这里。

看着昔日的恋人躺在病床上,林尔尔无法控制眼泪。她声嘶力竭地诘问午筱绮:“他都已经病成这样了,你们还要拿他来骗人!你们到底有没有良心?”

她痛苦地趴在恋人的病床前,几乎失去理智:“我要去告诉所有人你们有多龌龊!”

她的责备如崩塌的雪山,压得午筱绮说不出话来。良久后她才恢复理智道:“可你知不知道我们这也是在帮他?”

林尔尔愣住,抬起头用哭红的双眼看着她。

“我知道这样不道德。可是退一步讲,我们和樊逸的父母达成的协议也是在帮助他和他的家人。”

“你们……”年轻的女生想要控诉,可她发现自己好像失去了立场。

午筱绮看着她的错愕与迷茫,觉得现实真残忍。可她必须要帮父亲渡过这场危机,于是她只能去当一个冷漠的、只谈利弊的大人。

就在这时,房门处传来了声响。午筱绮循声望去,只见骗过保安的陈森竹逆着光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她。

“呵,果然是个公关骗局。”他露出轻蔑的笑,对午筱绮失望地摇了摇头。

04

更深露重,午筱绮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眠。这几天她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陈森竹那摇头的模样。这位单纯的小少爷真的信了网上撰写的公关稿,以为她有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可事实上,她并没有他所想的那么纯良美好。

午筱绮觉得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了他,却不曾亲自跟他道歉。

自责心起,她的心绪难以平静。第二天清晨,午筱绮裹上一件薄外套就跑去陈森竹家找他。

按了门铃后,陈森竹来给她开门。见到门外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她时,他惊诧不已:“你怎么来了?”

“我想来跟你道歉。”

“为了什么?”陈森竹轻笑,“是为了健康报告的事?检测是我让你做的,结果也是我让你给我看的,你并没有错。后来报告被曝光的事虽然给我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却也不能怪你,全是曝光者的错。至于你们的公关骗局……你们伤害的并不是我,我也无权指责。所以午小姐请回吧。”

“可是……”午筱绮还要说些什么,拦住了准备关门的他。

陈森竹定定地看着她说:“午小姐,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那我给你提一个请求。”

午筱绮几乎是欣喜地回望他,然后就听到他说:“别阻止那个男孩的女友去看他。”

自打林尔尔出现后,父亲的公关团队便视她为定时炸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服了她许久,才让她远离了樊逸一家的生活。

午筱绮每每想起这件事都愧疚不已,陈森竹的请求更令她自惭形秽。

她告诉自己不应该像父亲他们那般残忍,于是辗转找到林尔尔,并买通了守在医院的保安,允许林尔尔偷偷探望樊逸。

林尔尔对此感激涕零,并为自己之前的鲁莽跟午筱绮道歉。

午筱绮没想到林尔尔见到樊逸那充满死亡气息的病态后,竟然还能如此爱他,心中有了难以名状的悸动。

同样令她没想到的是,某日前去探望樊逸时,竟在电梯里碰到了陈森竹。

“你怎么来了?”她诧异地问他。

“我刚刚还在想怎样才能骗过你们家的保安呢。”陈森竹不似之前那般轻蔑地笑了笑,问,“我能和你一起去看看那个男孩吗?”

见午筱绮露出困惑的表情,陈森竹随即解释道:“我只是想预习自己的以后罢了。”

午筱绮闻言,脸色一变,呸呸呸了几声,说:“现在的医学科技这么发达,你一定不会有事的。”

陈森竹只是淡然地笑笑,没有再接话。两个人沉默地走到了病房的门前。

透过房门上的玻璃窗,他们看到林尔尔已经来了。此刻她正蹲在樊逸的病床旁,吃力地俯身捣鼓着什么。

午筱绮推门进去,问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女生抬起头来,窘迫地道:“我看到他的尿袋满了,可我不知道怎么换。”

看着她一脸焦急的表情,午筱绮和陈森竹双双愣住。

与此同时,他们注意到面前的这个女生如往常一样,努力把自己打扮得温柔又漂亮,神色憔悴的脸上居然还闪着微光。

他们突然意识到,这是她希望心爱的男孩在偶然醒来时能见到他所喜爱的她。

这一瞬,他们感觉有什么幻化为针,刺痛了他们的心脏。

离开医院时,午筱绮和陈森竹一路无言。两个人在停车场分别,各怀心事地回家。

那晚,午筱绮又一次失眠了,她的脑海里全是病房里的场景。林尔尔帮樊逸换好尿袋后,找到她说想看看樊逸的健康报告。

“你们的公关团队不愿意透露给我,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他现在的病情。”她哽咽着恳求她。

午筱绮问她:“如果他的情况不太好怎么办?”

林尔尔顿了顿,说:“那我至少能有一个心理准备。”

是吧,健康检测的作用也许只能提供一个心理准备。午筱绮心里想着,点了点头,从包里拿出了蓝象的健康检测仪。

镜头对准樊逸,扫描,出结果。红色的警告提示很快布满整个屏幕,他的整体健康评分和之前相比又掉了不少。

林尔尔看着那一行行触目惊心的数据结果,终于忍不住大声哭起来。

午筱绮不忍地别过头去,看到陈森竹的眼中也噙着泪。

窗外,风与露凝出冰花,冬日来临了。

05

入冬后的第二天深夜,午筱绮被手机的振动惊醒。有人给她发来短信,告知她樊逸去世的消息。

午筱绮盯着那几个简单的文字,头脑发蒙。愣了许久,她才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开车赶往医院。

父亲的公关团队已经在病房门口就位,他们要捕捉这个悲伤时刻,给午小姐的爱情故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午筱绮这时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选择樊逸成为他们悲剧故事的男主角。因为他命不久矣,更容易让她从喧嚣的风暴里脱身。

可这也……太荒唐了!她浑身颤抖着打量走廊上的每一个人。

这时,负责此事的公关组长贴心地上前说:“午小姐,您若是害怕,其实可以不用进去。我们只要在走廊里捕捉一些画面就好了。”

午筱绮却不理会他的言语,焦急地问他:“林尔尔呢?”

“林尔尔已经知道了,但她不方便出面,毕竟待会儿会有记者要来。”组长说,“到时候您不必接受采访,我们会帮您处理后续的事宜。”

“让林尔尔来。”午筱绮突然冷冷地说。

“什么?”

“让林尔尔来啊!她才是他的女朋友!她才需要再见他一面啊!”

“午小姐,请您冷静一下。我们已经公关了那么久,不能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啊!”组长紧张起来,“您这些话若是被别人听见,我们的集团和您的父亲肯定又会陷入麻烦之中!而且午总已经答应了会给樊家提供补偿金。您即使不替您的父亲着想,也要替樊逸的父母和弟弟想想啊。”

所以你们就是这么说服林尔尔的吗?午筱绮看着组长转动的眼珠子,突然泄了气。

无力感排山倒海般袭来,她跌坐在走廊的长椅上,一时失了神。

忽然,不远处响起保安的声音:“陈先生,您这次不能进去。”

午筱绮循声望去,只见风尘仆仆赶来的陈森竹无奈又悲悯地看着她。他们相望无言,可午筱绮感觉他眼里有某种温暖而坚定的力量在支撑着她,让这个夜晚似乎也没有那么冷冽。

午筱绮的父亲为樊逸张罗了一个体面的葬礼,午筱绮、陈森竹和林尔尔都如约出席。只是午筱绮被列为至亲,陈森竹和林尔尔则被划分到了朋友的阵营。

现场还来了一些记者,毕竟午筱绮的爱情近期牵动了不少网友的心。葬礼结束后,他们想找午筱绮做采访,可午筱绮被保安围着无法靠近,最后他们只好旁敲侧击地从亲朋好友那里挖掘素材。

好巧不巧,一个记者逮到了林尔尔。

“请问您与樊逸先生是什么关系?您是否知道他与午筱绮小姐的爱情故事?”

林尔尔被突然冒出来的记者吓了一跳。

“我……”她错愕地盯着镜头,“我……我是樊逸曾经的同学。他人很好,但他和午小姐的事我不方便透露。”

午筱绮听到身旁的公关团队松了一口气,也听到公关组长小声地朝着对讲器暗骂:“为什么没人事先将林尔尔带走?!”

那一刻,午筱绮很想冲过去,对着镜头喊出真相。

她不应该是那个被网友夸赞重情重义的女生,也不应该是那个被网友心疼的女生。林尔尔才是!林尔尔才是啊!

她企图扒开人群转身回去,可身旁的保安推搡着将她带离了现场……

葬礼过后,午筱绮只觉得自己精疲力竭。她瘫倒在沙发上,浑身难受,她想自己可能是生病了。

她颓然地拿出蓝象的健康检测仪给自己做了一个检测,健康报告上的健康值却告诉她一切正常。

午筱绮蜷曲在沙发上,不得其解。直到后来,她才想起这个健康检测仪是无法检测心理疾病的。

或许这一次,是她的心病了。

这些日子以来,她配合着演出虚假的故事,配合着接受网络上各式各样的评论,配合着忍受内心的愧疚与不安……她太累了。

午筱绮想找陈森竹倾诉,却在打开手机的一刹那看到了关于自己父亲的报道。

他给樊逸办了葬礼,于是公关团队便写出通稿,夸赞他的慈爱。这被美化的善良如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午筱绮最后的一道心理防线。

她一边抱着马桶干呕,一边给陈森竹发消息,说自己想要讲出

事情的真相。

陈森竹紧张地打来电话,问她:“你考虑清楚了吗?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她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哭泣。半晌,她才哽咽着开口:“我只是想把一切拉回正轨罢了。樊逸从未与我相识,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不应该由我这个外人夺取他心爱之人的名分。”

陈森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之后,他缓缓叹了一口气,说:“别怕,去做你认为对的事。”

06

午筱绮也知道公开真相会掀起多大的波澜,但治病有时候就是麻烦又痛苦的事。所以最后她还是写了一篇长长的声明,再点击了发送。

“只是后来看到爸爸又一次焦头烂额,我还是很难受,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做错了。”彼时是冬日一个晴朗的午后,午筱绮探望完樊逸的父母,路过一家咖啡馆,碰到了陈森竹,与他聊起了近日由她引起的风波。

陈森竹却笑着宽慰她:“也许对午叔叔来说,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坏事。”

午筱绮不解地看着他。

他解释道:“一个公司最怕的是病而不自知。午叔叔总想藏匿起公司里不好的种种现象,可现在他必须被迫去正视那些问题。或许熬过这场风波,飞羽才能成为一家更好的公司吧。”

午筱绮没想到他会这样想问题,不禁对他钦佩起来。

陈森竹继续说道:“其实,对人而言也是如此吧。以前爸妈害怕我承受不了,一直瞒着我,可他们不知道,只有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情况,才会在生活中更加留意各种危害。”

说着,他拿出一部手机放在茶几上。午筱绮看到它背后印有蓝象的标志,知道那其实是一台健康检测仪。

“现在我每天都会很注意自己的健康状况,也变得越来越养生了。”他笑着说道,“不过刚刚得知病情的时候,我也很害怕。但说到底,我们不都是在向死而生吗?”

一直以来午筱绮对陈森竹都怀抱着愧疚,现在听他这么说,她终于能由衷地松一口气了。

“真高兴你能这么想。”

陈森竹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对了,其实我爸妈还有一个隐瞒我病情的理由。”

“什么?”

“他们害怕我得知病情后无法去爱别人,也无法被别人爱。”陈森竹微微摇头,“可是我倒觉得此刻的我反而更懂得如何去珍惜了。至于是否会被人爱……就看命运吧。也许我也能遇到属于我的林尔尔呢?”

他们同时想起了那天在病房里见到的林尔尔。

病魔、死亡也无法驱散的熠熠光芒,那才是爱吧。

倾城

1

雾绪和席德吵了一晚上到底二〇〇〇年会不会是世界末日,两个人却在附近寺庙敲响新年钟声前同时醉倒了。

屋里唯一清醒的秦博斯望着窗外的烟花,学着葛大爷的语气嘀咕了一句:“一九九九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然后他就开始哭,想家,想妈妈。

他们三个都是附近明治大学的学生,过了这个新年便都满二十岁了。席德是英国人,秦博斯是中国人,从国籍上说,雾绪是日本人——她九岁随母亲改嫁到京都。为了让她尽快适应,妈妈不许她在家说中文,于是没过多久她便熟练地掌握了日语,同时忘了如何说中文,包括自己曾经的名字。所以三个人刚开始合租时,雾绪便警告过席德和秦博斯:“如果你们喜欢我,那就千万别爱上我,我是个做什么都只会全情投入不留余地的人。一旦进入恋爱关系,我便会抛弃自我,沦为爱情的奴隶。”

事实证明,雾绪的警告是有效的,在他们合租之后没多久,席德和秦博斯便同时喜欢上了她。两个人互相监督对方,防止彼此把这种基于欣赏的喜欢变成爱。他们谁也不想让雾绪迷失自我,她的自我过分迷人。

从二十世纪末到千禧年初,三个人相处和谐,连情敌之间都互敬互勉,平静地跨过了世纪,没洒下一滴狗血。

直到二〇〇〇年四月,秦博斯闻到了山雨欲来的血腥味。

2

雾绪无疑是明治大学二〇〇〇年迎新学园祭上最耀眼的明星,一曲极致妖娆、极致疯狂的曼波独舞把祭典推上了高潮。

这一年雾绪读大二,已经被不下十个学生社团扫地出门过了。她做什么都太疯魔,这让其他社员感到十分头疼。这家曼波舞社是她上学期末刚刚加入的,这种宛如舞者陷入被催眠的狂热状态的拉丁舞蹈,最需要的就是疯魔。

当时秦博斯和席德都站在舞台下,凭着二十岁年轻男子原始的狩猎本能,秦博斯察觉到了空气中的危险——人群中,那些和他一样的年轻雄性,望向雾绪的眼神中除了倾慕,还有占有欲。而其中最浓烈、最危险的气息,就来自他的身边,他的好友与情敌——席德。

学园祭结束后,秦博斯找了个理由把席德约了出来——去银座的优衣库抢一千九百日元一件的针织衫。

最近电视上天天都在播抢购优衣库针织衫的新闻,他们俩之前就约好了,有空也要去跟风抢一抢。

乘地铁到银座,两个人随着人潮涌进优衣库,只抢到了一件秦博斯的尺码的针织衫。

“我就不陪你了,先回去了。雾绪也该到家了,我怕她又忘了拿钥匙。”看了一眼收银台前的长队,席德拍了拍秦博斯的肩膀,转身就要走。

秦博斯抓住席德的胳膊:“再陪我一会儿嘛,女人能比我重要吗?我的罗密欧。”他捏着嗓子说,说完还嘟嘴做了个飞吻。他和席德很要好,平时两个人插科打诨、百无禁忌,尤其席德这个英国人冷幽默的性子,是最开得起玩笑的。

看席德没反应,秦博斯又做小鸟依人状晃了晃他的胳膊,抬头正要再挽留,忽然就对上了席德那冷厉得近似于蕴含着杀气的湛蓝的眼睛。

“恶心,松手,妈宝男。”席德冷冷地丢出一句英语。他是最清楚秦博斯为何每天都要给妈妈打越洋电话的,这不是无知的恶意,他是下定决心不再和秦博斯做朋友了。

秦博斯一拳打在了席德的鼻梁上。

人一生中有两个阶段最接近于动物,一个是懂事之前,一个是情动以后。刚才对上眼神的那一刻,这两个雄性动物便明白了彼此今后的敌对状态,根本不用想,也不用沟通解释,一切都在空气中弥漫着的费洛蒙里。

席德从地上爬起来,用手背抹了一下鼻血就直奔地铁站。秦博斯把针织衫往货架上一扔,也追了上去。他不能让席德先见到雾绪,先向她告白。

两个人在地铁站被拦住了,席德的鼻血流个不停,秦博斯的拳头上也沾着血,工作人员无论如何也不肯放他们俩进闸机。

等到警察做完笔录、医护人员处理好席德的伤口、两个人搭地铁回到下北泽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他们的合租公寓里是黑的,雾绪没回来。

一进门,席德就拎着秦博斯的领口把他摁到墙上:“你满意了?只要不是我,任何别的男人把雾绪拐走你都不介意是吧!”席德知道自己有多少潜在的竞争对手,但他觉得自己的赢面最大。恰巧秦博斯也这么觉得,所以他才会认为只要拖住席德,就能保住雾绪那迷人的自我。

“我不是想和你抢雾绪!”秦博斯挣扎着说。

席德松了手,秦博斯顺着墙滑坐到地上。席德瘫坐在他旁边:“你什么意思?”

“只要你不碰雾绪,我就也不会。咱们俩还和以前一样,默默地喜欢她好吗?雾绪那句话不是说着玩的,你见过她跳舞有多疯,应该就能想象到她爱起来有多疯。别让爱情早早地害了她,就让她先好好读书、探索自己的兴趣爱好,成为她应该成为的优秀的人好吗?”

席德听秦博斯说完,下意识地想用鼻子冷哼一声,却忘了自己的两个鼻孔里都塞着纱布。结果他气没哼出来,倒是憋进了嗓子里,被呛得好一顿狂咳,就连鼻孔里的纱布也被喷了出来,像是朝空气中溅了一团血雾。

雾绪进门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番尴尬、搞笑又血腥的场面,席德因为再度流个不停的鼻血失去了先机,秦博斯抢先一步上前询问雾绪去了哪里。

“我有新情人了!”

雾绪丢下这句话就去洗澡睡觉了,留下秦博斯和席德两个人抓心挠肺了一夜。

3

转天,三个人都逃了课,围在雾绪的“新情人”旁边,看雾绪手忙脚乱地给它“换新衣”。

雾绪的新情人是一台富士通笔记本电脑,前不久她继父的公司给每个员工配了一台新笔记本,这台家里的老笔记本就闲置了下来。昨天她继父来东京出差,顺便把富士通给雾绪带了过来。晚上理工学院信息科学系的学长约雾绪吃饭,雾绪听他说新出了Windows 2000系统,便找他借了安装盘。

其实学长本来是想向雾绪出手的,他也是昨天那场曼波舞的裙下之臣,聊电脑不过是为了炫技彰显自己的魅力。谁知学长炫技炫得实在是太精彩,雾绪没对学长着迷,却对电脑着了迷。

雾绪之前是个电脑白痴,对和科技沾边的东西没有半点兴趣。加之她学的专业是西洋史,也根本用不上电脑。这台老富士通装的还是Windows 98的系统,雾绪和“新情人”第一次“约会”就要挑战装系统这种高难度动作,秦博斯和席德想帮忙也帮不上——雾绪根本听不见他们俩在说什么,她迷上了电脑,她的世界便只有电脑。

但两个人还是同时松了一口气。对席德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缓冲期,没有其他情敌的干扰,他有更充足的时间好好筹备对雾绪的追求计划。而对秦博斯来说,他希望雾绪能就此沉迷下去,他一点也不怀疑雾绪有能力成为第二个比尔·盖茨,或是更伟大的人。

“你看,她这么轻易就放弃了曼波舞,迷上了新玩具,说不定对男人也是这样,你就让我试试吧。”中午去便利店买杯面的路上,席德试着与秦博斯缓和关系。

秦博斯停下脚步:“她放弃了曼波舞,曼波舞不会继续纠缠她。如果她甩了你,你也会痛快地放手吗?”

席德没再继续说话,低头快走几步自己进了便利店。或许这才是症结所在,雾绪对人的致命吸引力不仅在于她自身的沉沦,她还会诱发那些被她吸引的人们的沉沦欲望。在遇见她之前,席德从未对任何人、任何事全力以赴过,但他现在迫切地想投入一场只写着雾绪名字的爱恋中,被她坠着,或坠着她,沉到底,永远都不上岸。

爱情本来就是一场双向迷失。

回到公寓,雾绪已经装好了新系统,得意地向秦博斯和席德炫耀。

“太厉害了!我的小雾绪。我也想换新系统了,要不你也帮我把那台电脑装一下?”秦博斯特别捧场,知道雾绪现在刚上瘾正技痒难耐,便把自己屋里的台式机奉献了出来。

之前三个人里只有秦博斯有一台自己组装的台式机,还装了网线,为的是能和妈妈上网聊天、一起玩游戏。

听秦博斯这么一说,雾绪笑着点点头,拿着Windows 2000的安装盘兴奋地跑去秦博斯的房间开机。秦博斯也找出一根多余的网线,研究着怎么把网给雾绪那屋引过去。只剩席德一个人有些无所适从,但他没话找话也要当个电灯泡亮着,他信不过秦博斯真的能忍住不对雾绪出手。

秦博斯正蹲在地上用胶带固定着网线,听到自己房间传来雾绪的声音:“秦,你的雅虎通在闪!”

秦博斯的雅虎通只有他妈一个好友,每次开机就会自动启动。秦博斯起身回到电脑前,看到妈妈发来一句话:儿子,今天妈妈不玩《石器时代》了,右手开始不听使唤了,拿不好鼠标,打字也费劲了,以后还是打电话吧。

短短几行字,在秦博斯的眼里渐渐晕染成一片空白,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当天下午,秦博斯一直在忙,先是去学校请假,然后买机票,到晚上才回到公寓收拾行李。一进屋看到雾绪仍坐在客厅里抱着她的富士通,眼睛像要定在屏幕里一样入神,他慌乱的心倏地就安定下来。

阳台上传来席德的口哨声,秦博斯走过去,接过席德递给他的烟。

“明天就回去?”席德问。

“是,已经买好票了。”

“等你回来,我就和雾绪在一起了。”席德自信满满地说。

秦博斯回头望了一眼雾绪的背影:“不会的,我已经提前和她说了,你最大的爱好就是蒙着被子闻自己的屁味。”

席德哈哈大笑,用手臂勒着秦博斯的脖子把他拢进怀里:“秦,不要把对你母亲的歉意补偿到雾绪身上,你是没办法守护你生命中的每个女神的。”

秦博斯的母亲是上海知青,八十年代,为了能让儿子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秦母与丈夫离婚、放弃了大学老师的教职,从东北回到上海,从一个大学教授变成化工厂的一名普通技术员。秦博斯读初中时,化工厂有毒物质泄漏,秦母铊中毒,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到秦博斯高中毕业,秦母身体已十分衰弱,但仍坚持不肯让儿子放弃出国留学的机会。

秦博斯二十年的生命,看着母亲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神,为了他变成一个头发掉光的病人。今后,母亲会渐渐失去自理能力、失去视力、失去智力……而他什么也做不了。

被席德一句话戳中连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细思的动机,秦博斯先是一愣,然后自嘲地摇了摇头:“果然,我就是个妈宝男。”

“每个男人都是妈宝男,”席德揉了揉秦博斯的头,松手,又点了支烟,眯着眼睛,看着对面的霓虹灯,沙哑地唱起了《天佑女王》,“天佑女王,祝她万寿无疆,上帝保佑女王!常胜利,沐荣光……”

席德有他的女王,秦博斯有他的女神,他们都在雾绪身上找到了他们憧憬的神圣。区别就在于,沐浴女王普照的席德想拥有自己的神,而秦博斯不想再让他爱的女人为任何人牺牲自己的神性。

4

秦博斯回到上海时,母亲已被舅舅安排住进了护理机构。和春节时比,秦母的面容又浮肿了些,但眉眼仍有灵动的风骨。

母亲的病房里,秦博斯正帮着妈妈把纸箱里的书往书架上放,妈妈和他开玩笑说:“脸这么臭,是不是和你合租的那个姑娘被英国大帅哥抢走了?”

“还没,但等我回去说不定人家都怀上混血宝宝了。还不都怪你,这么不让我省心。”秦博斯捡起一本叫《三重门》的书,指着封面上的婴儿图案,也和妈妈开起了玩笑。

从前,他是断不敢这样和妈妈说话的。秦母曾经是最严厉的妈妈,但中毒后,她知道自己势必会错过儿子大半的人生,便早早地卸去长辈的架子,和儿子平起平坐当起了朋友,趁智力还未完全衰退,学电脑、学上网、听新歌、看新书、追偶像剧……只为能和秦博斯多一些共同语言。

秦母朝秦博斯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指着他手里那本书说:“咱们上海的男孩写的,比你还小几岁,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还被个小姑娘耍得团团转。”

秦博斯打开书翻了几页:“我知道,韩寒嘛。你怎么不说人家打小数学就不及格、高中就退学了呢。我数学考个九十九分都要被你往死里打。”

“从前哪知道这人生还有这么多种活法,妈妈眼光窄,只知道靠读书出人头地这一条路,就只能也逼着你走这条路。”秦母伸手摸着秦博斯的寸头,望着儿子日益棱角分明的侧脸,眼睛忽然失了神,不知是看到了过往还是看到了未来。

“那时候一提到二〇〇〇年,觉得是超级遥远的事。我们几个上海知青里,有个姓秦的男孩爱看科幻小说,总跟我们说,到了二〇〇〇年,人类就都能上太空了,想在哪个星球住就在哪个星球住,想见谁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机器一点,那个人的影像立马就能投射到面前。我当时就觉得,他好聪明啊……”

“然后你就爱上了他?”秦博斯接话,他还是第一次听妈妈讲起他爸的事。

“没,我只是觉得他脑子好,人长得又高大帅气,讲话字正腔圆,没有一点软绵绵的上海口音。当时我就想,要是能和他生个孩子多好,那一定是一个完美的孩子,我会把所有的爱都给那个孩子。”秦母说着,抓起秦博斯的手,仿佛那还是一双小小的婴儿的手,“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那么久,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有了语言、文字,还有了科学。现在你在东京,我在上海,我们可以在网上聊天见面,还能一起打游戏。人的活法也多了,新世纪了,看着好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其实很多事情还和一开始没什么区别。只要活着,就还是要吃饭、睡觉;想从一个你向往的人身上得到什么,总是要先爱上他或是让他爱上你。好累啊,比去太空还累。”

秦母说着说着,就像个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起来。守在病房外的护士闻声冲进来,递给秦母一根棒棒糖,秦母当时就止住了哭声。

“是不是和你想象中不一样?”护士小声问秦博斯,“慢慢你就会习惯了,上一秒还很正常,下一秒就哭天抢地的。我以前也以为他们会平静地一点一点变傻,就像咱们小时候一点一点学会新东西、一点一点变聪明一样。但失去和得到是不一样的,人在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某样东西时会伴随着不安全感,产生很大的情绪波动,得到时却心安理得。”护士的语气很平常,就像在讲晚饭要吃什么一样。

“天天照顾这样的病人,你不会害怕吗?”秦博斯问。

“怕什么?知道每个月都会痛经痛得死去活来,难道就怕得不想长大了吗?知道以后可能会因为生产身材变形甚至是死于难产,难道就怕得不恋爱、不结婚、不生孩子了吗?你们男孩啊,就是活得太轻松了,一生顺遂,没什么坎坷,仿佛一眼能望到头,所以才什么都怕。”护士说着,帮秦母擦干净脸上的口水,笑着离开了病房。

补充好糖分的秦母又恢复了神志,就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抬头对秦博斯说:“所以,不管你想从那个女孩身上得到什么,想占有她或是想守护她,都得先和她谈恋爱。别说是二十一世纪了,就算到了三十一世纪、四十一世纪,只要人类不灭亡,这个累就还得受,到了太空也得受着。”

女人这种生物太可怕了,一九九〇年被妈妈拎着鸡毛掸子追得满院子跑的时候秦博斯就这么觉得。二〇〇〇年了,这个觉悟有增无减。她们是王、是神,她们聪明绝顶,她们无所畏惧,也许她们根本无须任何人守护,她们只需要爱。

5

等秦博斯安顿好母亲,再回到东京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了。他先去学校报到,还没来得及回合租公寓放行李,就听说了席德被开除的事。

学校里人云亦云,没人能讲清事情的全貌,只说起因和雾绪有关,貌似是席德为了雾绪打伤了一个日本男子,因此被学校开除,留学生签证作废,回了英国。

合租公寓里,雾绪的房门锁着,房东说她休学回了京都老家。席德的房间也已人去房空,只剩挂在窗边的那个拳击沙袋。秦博斯朝沙袋重重地捶了一拳,沙袋摇晃发出的吱呀吱呀的声音在空空的房间里荡起回声。

“既然你回去找你的女王了,那我也要去找我的女神了。”秦博斯对摇晃的沙袋说。他一点也不关心席德现在过得好不好、还会不会回来,他心里现在只有雾绪。是的,得到和失去是不一样的。从前“他终究会失去雾绪”“雾绪早晚会被席德抢走”还只是个假设的时候,他没有实感,因为雾绪就在他身边。但回国的那两个月里,每每想到雾绪可能已经心属他人,他就痛得像心被撕裂了。他不知道这两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唯一能看到的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席德已经离开了“拳击台”,但他还在台上,还有机会让雾绪看到他、爱上他。

这是席德的失去,却是他的失而复得。妈妈说得对,不管这是千禧年还是冰河世纪,人类只要想爱,都只能用那老一套的手段。

第二天秦博斯就坐上了去京都的新干线,根据房东提供的住址找到了雾绪的家。开门的是雾绪的母亲,听秦博斯自我介绍说是中国留学生,便和他讲起了中文。

“她回来以后就不出门了,一直躲在房间里,和上高中时的那阵子一样。”雾绪的妈妈指了指楼上关着的房门,叹了一口气。

秦博斯刚认识雾绪的时候就猜测她肯定有过一段不太顺遂的学生时代,她太特别了,在日本这种过分注重“读空气”的校园文化中极易被排挤和霸凌。但雾绪母亲所讲的那段往事,和秦博斯想的不太一样。

雾绪从小就表现出过人的天赋与专注力,随母亲来到日本后,也是一路顺风顺水就读于高偏差值学校。在父母与老师眼中,她考取东大、成为天之骄女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意外出在雾绪上高二那年,她在补习班认识了一个叫铁朗的复读生,两个人迅速坠入爱河。之后雾绪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仅灵气不再,性格也变得敏感自卑,不肯再去学校,甚至还想轻生。

“后来我们送她去看了心理医生才知道,是她的男朋友,那个叫铁朗的男孩一直在打压她、羞辱她,让她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更离不开他。”雾绪的母亲讲起这段仍恨得紧咬后槽牙,自己的宝贝被人当成草芥,没有任何一个母亲能忍受。

为了躲避铁朗的纠缠,雾绪的父母搬了家。在家补习了一年以后,雾绪考上明治大学去了东京,大家都以为这段不堪总算有个了结了。谁知就在不久前,铁朗通过网络找到了雾绪,重新开始对她进行精神控制。得知席德的存在以后,他还找到席德当面挑衅,诱使席德对他动手,最后席德被驱逐出境了。

听完雾绪母亲的讲述,秦博斯终于懂了当初雾绪对他和席德的那番警告。其实并不是爱情让她沦为了奴隶,而是铁朗这个恶魔夺去了她的自我。这个故事并没让秦博斯愤怒得失去理智,他甚至并不错愕。雾绪是有这种魔力诱发出一个自卑的男人心底最丑陋的恶的,他们会不择手段地绑住她,因为他们深知自己根本就配不上她。这让秦博斯更加明确自己的使命,如果雾绪势必要沉沦,那她也必须溺在他善意的爱中。

“我能去看看她吗?”秦博斯指着那扇紧闭的门问。

雾绪的母亲点点头。

门没有锁,秦博斯敲了两下门之后走进了雾绪的卧室。雾绪正坐在书桌前上网,听见秦博斯的声音,她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上网聊天呢?”刚进门时秦博斯看到了电脑屏幕上的聊天窗口。

“你妈妈还好吗?”雾绪绕开了话题。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秦母的事,雾绪半点也没提席德和铁朗,似乎过去的这两个月里什么也没发生。秦博斯知道她不想聊,也就没为难她。听到她的音响里放的是王菲的 Eyes On Me ,便和她聊起了新近传出的王菲和谢霆锋的恋情。

“谢霆锋是谁?”雾绪多年没回过中国,在日本认识的中国人除了妈妈也只有秦博斯一个,所以对国内的娱乐新闻一无所知。

“香港的一个男明星,和咱们一样大,一九八〇年的。”

“那他比王菲小好多啊,他们是真的在一起了吗?”

王菲在日本很红,雾绪的CD架上除了她最喜欢的视觉系乐队Luna sea的专辑,便都是王菲的专辑。秦博斯以为雾绪对这个话题有了兴趣,正想继续八卦下去,却注意到雾绪放在笔记本电脑上的左手正像弹钢琴一样有规律地敲击着。他太熟悉这个手势了,每次雾绪专注做一件事被打断时,她的手都会暴露她的不耐烦。

秦博斯是来讨好的,却不是来讨烦的,他识趣地结束了话题,然后离开了雾绪家。

此后的每个周末,秦博斯都要坐新干线从东京去京都看雾绪。他每次也不多待,就陪雾绪聊半个小时。发现雾绪会一边上网一边听歌,他便每次都带一张CD给她。秦博斯自己是没有听歌的习惯的,他的歌单都来自他的新潮老妈的倾情推荐。那些千禧年新出道的女歌手的名字他之前听都没听说过,像蔡依林、萧亚轩、梁静茹……雾绪最喜欢的应该是那个叫孙燕姿的新加坡歌手的同名专辑,因为秦博斯有好几次去她的房间,她都在听那张CD,还会跟着《天黑黑》的旋律哼唱。

他知道,雾绪每天都在网上和铁朗聊天。她父母申请了对铁朗的人身限制令,却无法限制他在网络上的活动。

千禧年的夏天,日本的网络世界也并不平静,不同地区先后发生多起青少年恶性犯罪事件。据传是有人在网上教唆少年模仿作案,家长们纷纷上街游行抗议这种网络犯罪行为,还有官员提出了“无电脑日”的倡议。

秦博斯没和雾绪聊起过这件事,他也从不去刺探她和铁朗会在网上聊些什么。他不屑把铁朗当对手。可能铁朗是真的爱雾绪,爱得比他还要深,雾绪也爱他,甘愿为他迷失自我,但爱就是有高低贵贱之分,高贵肯定会战胜低贱,正义肯定会战胜邪恶。秦博斯深信自己的爱是好的,他只要不停地给,雾绪就早晚都会醒悟。

他没料到的是,雾绪醒悟得比他预想中要早得多。

6

一晃就到了十一月,枫叶染红了京都。这次去看雾绪,秦博斯带了一张名为周杰伦的新人出的专辑。在来的路上,他坐在新干线上先听了一路,编曲很新颖,他以前从来没听过类似的歌。就是歌词基本都听不清楚,要看着歌词本才知道唱了些什么。

这半年时间里,雾绪经常听秦博斯带去的中文歌,汉语进步了不少。雾绪的妈妈还开玩笑说让秦博斯不要轻易尝试教雾绪说中文,怕她学会中文又忘了日语。

试着想象雾绪听周杰伦的歌听到满脸问号的可爱表情,秦博斯忍不住笑出声来。

在雾绪家玄关换鞋时,秦博斯被放在鞋架上的报纸上的一则新闻吸引了,新闻里写道,几名参与在网络上煽动青少年模仿作案的嫌疑人被东京地方法院起诉。秦博斯看到了其中一个嫌疑人的名字——荒木铁朗。

“是我向检方提供的证据。”

听到雾绪的声音,秦博斯回过头,这是这半年里他第一次在卧室外见到雾绪。

雾绪坐到秦博斯的身旁:“从夏天开始,我就一直搜集他在网上的发帖记录,还在和他的聊天中诱导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这才是雾绪把自己关在屋里每天上网聊天的原因。

秦博斯刚想追问,雾绪就指着他的CD机问:“你这次又给我带来了谁的专辑?”说着便拿起一只耳机塞到自己的左耳里,把另一只耳机递给了秦博斯。

“他唱的是不是‘坏坏的让我疯狂的可爱女人’?”雾绪用中文说,“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坏、很可怕?”

“不会,我爱你。”秦博斯用的是中文,第一次向雾绪告白。这肯定不是告白最好的时机,但他肯定也不会只告白这一次。

“铁朗也说过他爱我,说过好多次,但他的爱让我恨自己,想毁了自己。我曾经以为爱就是这样,所以我讨厌爱,也害怕被爱。”

“爱是有很多种样子的。”秦博斯试着碰触雾绪的手,她没有躲,她不怕他。

“所以我不想再要这样的爱了,也不想再毁了自己,我只能毁了他。”

雾绪不想再跳曼波舞了,曼波舞不会纠缠她。但她不想爱了,

那个人却不会放过她。感情的世界哪有那么多的好聚好散,除非遇见了好的人和好的爱情。

7

千禧年的圣诞节后,秦博斯陪雾绪去听了Luna sea在东京巨蛋的告别演出。这支她最喜欢的乐队,将在这一天宣告解散。

唱最后一支安可曲的时候,雾绪没有跟着大家一起哭,而是忽然转头问了秦博斯一个问题:“王菲和谢霆锋还在一起吗?”

“不知道,我妈说国内的娱乐新闻每天都会传他们分手了,可第二天又会传他们复合。”

雾绪哦了一声,又问:“那我今天和你在一起,明天就和你分手,可以吗?”

秦博斯笑着点头:“可以。”

“那我和你分手之后,和别人在一起,结婚、生孩子,过了好多年又想找你复合,可以吗?”

“只要我还爱你,就可以。”秦博斯认真地回答。

这时演唱会正式结束,两个人随着人潮走出体育馆。雾绪最后回望了一眼空荡荡的舞台:“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疯狂地爱上什么了。”

“爱不需要疯狂,起码对我的爱不需要。”怕被散场的人潮冲散,秦博斯紧紧牵住了雾绪的手。

“那我们在一起吧!”雾绪大喊。

“好啊!”秦博斯说得更大声。

就在这一刻,雾绪忽然想起了自己的中文名字,她叫曲心心。就在这一刻,秦博斯发现了这个曾叫曲心心的女孩失去了她的魔力,从女神变成了一个普通女孩,他却更爱她了。

千禧年就要过去了,世界没有毁灭,人类也没有移民太空,依然在这个地球上吃饭、睡觉、谈恋爱,分手、复合,再分手、再复合……只要还有分得了的爱情和兜兜转转仍会相遇的有情人,大抵人类就不会灭亡。

旧梦

蜀道难。

民国十五年入川,进锦屏城,过太白山,跟随马夫走在崎岖的山道上时,沈怀雪才真正明白了这三个字的含义。

太白山是自北向南进锦屏城的必经之道,山势险峻、道路迂回,最高明的铁路工程师也拿这里的地形没有办法。因此要想翻过山去,只能靠人力。

所谓人力,可以步行,也可以骑驴或是这一带流行的川马,还可以雇几个轿夫抬轿子。

沈怀雪自诩不是那种行动皆需人搀扶的娇小姐,她没有雇轿子,只是雇了个马夫,跟在马夫身后,骑着川马过山路。

一路上江山秀丽、峰峦叠嶂倒也赏心悦目,沈怀雪一边赶路一边和马夫说话,向他打听一些锦屏城的情况:“听说锦屏城的主人姓百里,是这里的一方诸侯?”

马夫答得爽快:“是啊,老督军叫陆九渊,是前清新军出身,正儿八经的川军嫡系。现在四川大乱,大家各自割据称王,我们锦屏城就在陆老督军的治下。”

马尾一甩一甩地撩过沈怀雪的小腿,有些痒。她俯身拂开马尾,继续问:“老督军有几房姨太太、几个儿子?”

马夫呵呵一笑:“说起来这倒是当地一大怪事,老督军不贪杯好色,一共只有一妻一妾,督军夫人多年前就去世了,现在管家的是二夫人。怪就怪在大夫人明明有一个儿子,但老督军指定的继承人却是二夫人生的小儿子。”

沈怀雪笑了笑:“这倒也不稀奇,嫡妻早逝,二夫人得宠,小儿子子以母贵也是有的。”

马夫回答:“谁知道呢,高门大户,咱们小老百姓也不懂。眼前要紧的是咱们得抓紧时间,这一带不太平,山上有山贼,经常打劫过路人。”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马夫话音刚落,只听见一声冷箭刺破空气的亮响,几个山贼打扮的人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把沈怀雪和马夫围在了中央。

沈怀雪的鼻尖沁出汗来,忍不住把手悄悄伸进上衣口袋里。

她一边在口袋里摸索着,一边同山贼交涉:“各位上山落草,想必也是为生计所迫,图的不过是钱财。只要各位肯放我和马夫过去,我愿意交出身上带的所有钱物。”

山贼们不说话,只是望着她嘻嘻哈哈地笑。他们的眼里有明显的嘲弄,分明是在想,一个唇红齿白的年轻女孩倒敢在他们面前装老江湖。

僵持之际,沈怀雪突然又听见一声箭响。

一支箭破风而来,钉在她和山贼之间的地上,伴随着一道懒洋洋却清朗的声音:“在我面前打劫,马三爷你好大的胆子。”

沈怀雪扭头,循声望去。

只见身后不远处的盘山道上,有一个人骑在马上,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

他骑的不是矮小的川马,而是一头高大的青骢马,人在马上脊背挺直,嘴角含笑,眼神却冷。那样冷的眼神,却又是一副读书人的打扮,让人捉摸不透他的身份。

见他来,山贼头子干笑两声,向他一拱手,又朝喽啰们挥了挥手,一群山贼不多时就消失在了盘错的山道上。

见山贼离开,马上的人也策马转身,想要离开。

沈怀雪忙出声喊他:“这位先生,刚才多谢你搭救,请问尊姓大名?”

那人勒住缰绳转过头来,眼角带着轻佻的笑:“怎么,你要给我立长生牌位吗?那好,你记住了,我叫陆明光。”

陆明光。

沈怀雪一愣,他是陆明光?那个锦屏城陆老督军的大儿子?

锦屏城虽在山地环绕之中,但气候和暖、土壤肥沃,自古就是西南富庶之地。

锦屏城产米产盐,还产一种名为“锦绣”的名贵绸缎,故而商业繁荣,来往之人多是客商,也因此带动起了城中的饮食业和客栈生意。

“福星茶楼”是锦屏城中最大的茶楼,锦屏城来往客商谈交情或谈生意都喜欢来这里,往往还未到中午就已经高朋满座。

然而身为督军的大儿子,纵然不是继承人,这间茶楼里也永远不会短了他陆明光的茶座。

一进茶楼门,就被相熟有眼色的跑堂卑躬屈膝地接引上二楼,二楼邻水靠窗风景最好之处是陆大公子的固定留座。

锦屏城尽人皆知,陆二公子是督军位子的继承人,读军校、擅军事,英俊严谨,是父亲的一把好帮手。大公子却不同,大公子读文学、擅风月,秀美佻达,好鲜衣怒马精舍美婢,是锦屏城里的第一风流纨绔。

每天早晨,二公子会随父亲入军营练兵治军,而大公子却要等日上三竿才懒洋洋地起身,踱步到茶楼来跟人谈诗论经。

今天,陆明光却是一个人。

他坐在方桌前,桌上不过三两碟小点心并一壶清茶,一个人望着河面,不许人去扰他。

跑堂的手里紧捏着口袋里还没焐热的袁大头给自己壮胆,一步一挪地走到陆明光跟前:“大公子,有人想请您过去叙叙旧。”

陆明光懒洋洋地问:“什么人?”

跑堂的鼓起勇气说:“是个挺好看的姑娘。”

陆明光有些诧异,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然后他便看见了雅座竹帘后的沈怀雪。沈怀雪一只手撩着帘子,正笑吟吟地看着他。

坐在沈怀雪的雅座里,陆明光倒了一杯茶,送到鼻子前嗅了嗅,蹙起眉头:“这茶不好,茶博士欺你不懂,高价卖你次茶。”

沈怀雪却无所谓:“反正我也不懂茶,好茶给我喝也无非是对牛弹琴罢了。”

陆明光轻轻一笑:“你找我,不止为道谢吧?到底有什么所图,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

沈怀雪嘴角微勾:“我来锦屏城,图的就是你。”

陆明光挑眉:“这么说来,你是看上我了?不过很可惜,我是个最无长性的人,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娶妻,恐怕你这一趟要落空了。”

他站起身来转身就走,沈怀雪高声道:“大公子,你真的甘心吗?”

她的音重重地咬在“大公子”三个字上,陆明光不自觉地停下脚步,扭头看她:“我有什么不甘心的?”

沈怀雪端起茶杯啜饮:“你原本是陆九渊的长子,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老督军却把继承权给了你的弟弟。你表面上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张岱风骨,但你瞒得了其他人却瞒不了我。六年前你出国留学,说是读的文学,但实际上代你在文学院读书的另有其人,你本人却化名王锦去了军校就读。王锦王锦,锦屏城之王,我说的没错吧。”

陆明光在原地定定地站了片刻,然后笑了:“你到底是谁?你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沈怀雪站起身来:“找你做一笔生意。我是从广州来的,希望你可以跟我们合作,和平易帜锦屏城。如果你肯合作,我保你夺回原本属于你的东西。”

她从广州来……她是国民军的人。

眼下北伐战争正打得火热,湖南、湖北、江西、江苏都被卷入其中,云贵川一带因割据势力盘根错节而暂时未起战事。但他知道,这块肥肉是断断不会被抛弃的。

果然,原来他们打的是这个主意。

陆明光不动声色地打量沈怀雪,她生得纤瘦秀美,尤其一双素手十指纤纤,像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谁能想象得出,林黛玉参加革命会是什么模样?

他笑道:“我可以冒昧问一句吗?你姓沈,广州沈家和你是什么关系?”

广州沈家,书香大族,自明末以来文人骚客辈出。就算陆明光人在西南,也知道大名。

沈怀雪淡淡一笑:“我是沈家的女儿。”

陆明光愣住了,半晌后问:“那你图的是什么?”

流水的江山铁打的世家,像她这样的女孩,出身高贵,生得又

美,何苦掺和进这乱世的争斗里来?

沈怀雪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我为的是我的理想。”

沈怀雪来锦屏城的第二天,正是陆老督军的六十大寿。

陆明光携沈怀雪去赴宴,一路上叮嘱她:“我会向人介绍,说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在国外读书时就认识,谈过一段时间恋爱,回国后断了联系,直到这两天你来锦屏城才又重逢,旧情复炽……”

沈怀雪眯着眼睛笑他:“你编起戏来倒是一把好手。”

听了她的话,陆明光一愣,半晌才笑着回答:“戏园子跑多了,套路都已经烂熟了。”

作为一方霸主,陆九渊的六十大寿是一大盛事,张灯结彩锣鼓喧天,还没进督军府大门,就看见外面摆了一条街的流水席面。

花园里,陆老督军稳坐上首,等着来贺寿的人挨个送上礼物、说句吉祥话。

沈怀雪一眼望去,只见他左手边坐着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穿军装的英俊年轻人,想必那就是二夫人和小公子了。

陆明光携着沈怀雪,施施然走到父亲面前,献上贺礼,再向父亲介绍沈怀雪:“父帅,这是我的女朋友沈怀雪。”

老督军看了一眼沈怀雪,只是敷衍地说了个“好”字。

陆明光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可见一斑。

陆明光顿了片刻,又接着说:“怀雪她是广州沈家的女儿,早年我在美国留学时,怀雪就在隔壁女校读书。我们两个人交往过一段时间,回国后断了联系,这两天怀雪来锦屏城游玩,才又重新续上关系。”

他说了那么长一段,重点无非是“广州沈家”四个字罢了。

自古以来,丘八最恨读书人,也最敬畏读书人。听到这四个字,老督军忍不住坐直了身子:“原来是沈家的女儿,大老远从广州来锦屏城,辛苦你了。明光,还不快让你女朋友坐下。”

陆明光的嘴角微微上扬,牵着沈怀雪的手,拉着她坐在老督军右手边的位子上。

沈怀雪敏锐地察觉到,对面,二公子和二夫人两个人对视一眼,露出诧异的神情。

再盛大的宴会也无非是那些内容,吃吃喝喝、吹吹打打,请一拨戏班子唱一场堂会。台上据说是锦屏城里头号的京戏班子,一男一女咿咿呀呀不知道在对唱些什么。沈怀雪听得昏昏欲睡,突然感觉有热气拂到脖颈间。沈怀雪猛地睁开眼睛,撞进眼底的便是陆明光含笑的一双眼睛。

陆明光揶揄她:“你不是广州沈家的女儿吗?怎么听个戏还能睡着?”

沈怀雪拈了一枚杏仁放进嘴里:“这有什么稀奇的?沈家从我爷爷那辈起就改学了西学,从小我家就不听这些旧玩意儿,我是真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

陆明光讲戏给她听:“这出戏叫《武家坡》,是《红鬃烈马》里的选段,讲的是薛平贵与王宝钏的故事。丞相女王宝钏违背父命下嫁布衣薛平贵,后薛平贵受命出征西凉,被岳父陷害羁留在西凉,娶了西凉代战公主,后继承王位成为西凉王。这段戏讲的是十八年后薛平贵回大唐探望王宝钏,在武家坡前与王宝钏偶遇,对没有认出他来的王宝钏一番试探……”

沈怀雪手托着腮,听到这里打断他的话:“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负心汉和痴情女的故事?”

陆明光一愣。

沈怀雪催他:“是不是?我说得对不对?”

陆明光却没有回答,突然蹙了眉头,伸手攥住沈怀雪的手腕:“快,找个借口,带我离开!”

他攥得好用力,整个人都在颤抖。

沈怀雪不知所以,却还是站起身来,一只手握着他的手,一只手揽住他的肩背,向老督军道歉:“对不起各位,明光他喝多了酒有些难受,我先送他回房了。”

一回到房里,陆明光就踉跄着倒在了地上。

他整个人在地上缩成一团,不断地痉挛着,发出野兽一样的声音,有白沫子从他的嘴边流出来。沈怀雪这才恍然大悟:他有癫痫症!

她忙走上前去想要帮忙。

陆明光却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将她推搡出门外,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沈怀雪手足无措地站在门外,不知过了多久,房间里重又变得悄无声息。沈怀雪试探着推开门,一眼就看见了蜷曲在冰凉的青砖地上的陆明光。

一场发作过后,他昏死了过去,蹙着眉头,嘴角有血,眼角依稀还有点点水光。

沈怀雪蹲下身来,双臂穿过他的腋下,费力地把他扶起来,搀到床上躺下。

陆明光醒过来时,一眼看到的就是沈怀雪的一双眉毛。

沈怀雪有一双很美的眉,眉色如黛,正是林妹妹那样的罥烟眉。而此刻,这双眉微蹙着,她的主人就坐在他的床边,红酥手里攥着湿毛巾的一角,正倾身过来细细地擦拭他嘴角的血痕。

沈怀雪低眉敛目,眼梢余韵深长,卷翘的睫毛不经春风,微微颤动着。正午的阳光从窗子里斜探进来,打在她的半边脸上,映出她墨黑秀美的云鬓,和耳垂上那一粒豆大的珍珠。

见惯了仕女图,却从未见有画中仕女能如此这般。

陆明光转移目光,淡淡地说:“我第一次发病,是在十四岁那年的生日宴上。

“那一年,我母亲还在世,父亲仍然把我当成他的继承人。按我们老家的习俗,男孩十四便成人。那年生日,父亲为我办得声势浩大,宴请了所有亲朋和有头有脸的部下和故交。直到现在,我闭上眼睛还能想起那年戏台上的锣鼓声……

“就在生日宴上,我发病了。就像今天这样,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丑态百出,仿佛被鬼上了身。从那以后,父亲对我的态度就冷了下来。

“一年后,母亲病逝。她死后,父亲再也没有提过继承人的事情,只是从此出入带的人都变成了二弟。

“这就是我,一个身有残疾,被自己父亲放弃的人。现在你见识到真正的我了,还坚信我能帮到你吗?”

他说话的全程,沈怀雪一直都在仔细地帮他擦拭脸上的污迹。听完他的话,沈怀雪也擦完了,把毛巾扔回水盆里:“我比过去更加坚信。”

她看向陆明光的眼神平静而坚定。

半晌,陆明光笑了。他说:“今天这次发病不是偶然的,是有人在我的酒里下了药,那药会让我精神亢奋,刺激我发病。看来我们的计划得加紧实施了。”

沈怀雪以女朋友的身份客居督军府,每天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表面看上去,她无非就是出门和陆明光逛逛锦屏城,进门和女眷们打打牌、说说闲话。

这天,陆明光正陪她在后院里和小姐太太们打牌。突然有人来报,说广州沈家来人了,就在前厅里候着,老督军也在,请沈小姐和大公子赶紧过去。

陆明光和沈怀雪对视一眼,牵着手一起走去前厅。

一进前厅,沈怀雪就愣住了。

坐在前厅里的不是她的父亲又是谁?

她原本以为家里顶多派个老管家过来,没想到父亲竟然直接杀了过来。

父亲这次来锦屏城,目的很明确:他要带沈怀雪回家。

一个书香大族的女孩家,没有跟父母通报一声就跑到男人家里来,吃住都在一起,这像什么话?传了出去沈家以后还怎么做人?就算是早就改学了西学,那些传统的礼法还是深入骨子里的。

沈怀雪不肯跟父亲走:“如果您是气我没有先征求您的同意,那我现在就恳请您同意我和陆明光交往。”

父亲气得暴跳如雷:“不光是为这个,他……他……”

他根本就瞧不上这个小丘八种,更何况他还不是家里的继承人!

沈怀雪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爸爸,我这一生非他不嫁,求您成全。”

她伸手拉陆明光,陆明光这才回过神来,也跟着她一起跪在青砖地上。

最后,沈怀雪的父亲只能暴怒地离去。

晚上,陆明光去沈怀雪的房间看她,带着一瓶药油。

沈怀雪也不忌讳那些男女大防的老规矩,大大方方地向他道了谢,当即便走到床边坐下,卷起裤腿露出膝盖,用药油去揉膝盖上的瘀青。

陆家的青砖地可真是硬啊,这样扑通一声跪下去,膝盖上青青紫紫一大片。

房间里灯光昏黄,隔着半扇绢质屏风,只瞧见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陆明光倚着门框怅惘地笑了:“今天上午的事情,我知道你是在做戏,但心里仍然觉得很感动。上一次有人这样为我奋不顾身,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下去:“你不知道吧,其实,我是娶过妻的。”

他是娶过妻的。

“那天在我父亲的六十大寿上,你不是好奇我怎么对旧戏文那么熟悉吗?我告诉你,因为我的妻子就是一个戏班班主的女儿。”

戏班班主的女儿,但不是戏子,她的父母宝贝她,不肯让她学戏。

他是在她家的戏班子里认识她的,那时他刚从国外留学回来,成为锦屏城里一个位高无权的纨绔子弟,每天就在戏院茶楼间流连。

不记得最初是怎么认识的了,只记得认识以后便觉得很喜欢她,喜欢到一想到她心里就像开出花来。

她也不在乎他到底是谁,督军的儿子还是马夫的儿子?继承人还是弃子?对她来说,这些都无所谓。

他们俩背着双方父母,悄悄结了婚。

沈怀雪听得入了迷,问陆明光:“后来呢?她去了哪里?”

陆明光闭上眼睛又睁开:“我把她赶走了。父亲到底还是发现了这件事,他让我把佳儿带回督军府。回督军府不出一个月,佳儿就被抓到和父亲的副官幽会,于是我赶走了她。”

沈怀雪不禁轻轻啊了一声。

陆明光哧地笑了:“她是被冤枉的,我知道她是被冤枉的。只是那个时候父亲暗示我,说这种出身的女人配不上我,配不上陆九渊的儿子,也配不上锦屏城的主人。我一时间昏了头,以为父亲的心意有所转圜,所以狠下心来告诉自己,幽会是真的,背叛也是真的,就这样赶走了她。”

沈怀雪半晌没有说话。

难怪,难怪当她问他薛平贵和王宝钏的故事是不是负心汉和痴情女的故事时,他会露出那样一副表情。

原来他就是薛平贵。

她小心翼翼地问:“那她现在去了哪里呢?”

陆明光望着庭院里的树影,眼神迷茫:“我不知道。”

沈怀雪来到锦屏城的第三个月,恰好是她的二十三岁生日。

生日前三天,在晚宴上,老督军宣布要为她过一个隆重的生日。

“我这辈子最佩服性情中人,最讨厌文人繁文缛节的那一套,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些都不在我眼里。怀雪虽然出身书香世家,但没有这些文人的迂腐气,好得很!你那一跪,我看比王宝钏三击掌都来得荡气回肠。你这个儿媳妇我认定了。明光,你可要好好对怀雪,别辜负了她对你的这一番深情厚谊。”

为这场生日宴,老督军掏出了两千大洋的私房钱,置办酒席、采买东西、搭台请戏班子,又让二夫人给沈怀雪做新衣服、打首饰。督军府人人忙得四脚朝天,风头简直要盖过三个月前老督军自己的六十大寿。

陆明光含笑为沈怀雪解释:“他这一辈子戎马倥偬,到头来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唯独没有的就是读书人的尊重。你看上了我,可让他好好出了这一口恶气。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读书人没什么了不起,广州沈家也没什么了不起,到头来沈家的女儿不还是看上了他这个丘八的儿子。”

隔着绢质屏风,纱帘后,沈怀雪在试衣服。那是二夫人专门请锦屏城里最好的绣娘为她赶制的新衣,一身翠绿鲜亮的旗袍。

穿好衣服,她从屏风后走出来,问陆明光:“怎么样?”

陆明光看着她,忍不住一愣。

原以为她是个如林黛玉一般清淡的女孩,没想到穿起翠绿色来也这样明媚漂亮。他由衷地夸奖她:“好看。”

梳妆台上还放着一对二夫人送来的珍珠耳环,沈怀雪在镜子前坐下,拿起耳环往耳垂上戴,但试来试去总戴不上。

陆明光走上前来,接过耳环:“我来帮你。”

他俯身,仔细又轻柔地帮她戴上耳环。

抬头望去,镜子里,一男一女,一坐一立。她是翠绿旗袍鲜艳,他是黑白西装分明,背后是花影憧憧、灯影摇曳,看上去是那样登对。

戴完耳环,陆明光终于从口袋里掏出那样东西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沈怀雪接过来,那是一个巴掌大的木匣子。

打开木匣子,只见里面是一个半根手指大小的木头雕像,散发着一股香气,仿佛是檀木,而雕像依稀是她自己的样子。沈怀雪惊喜地问陆明光:“是你自己雕的?”

陆明光含笑点点头:“闲来无事练练手。匣子有夹层,你取下隔板看下面。”

沈怀雪好奇地取下隔板,看到下面的东西时,她的眼睛一亮。

是锦屏城的城防图。

她取出城防图,如获至宝地展开:“有了这个就什么都好办了,谢谢你的生日礼物。”

那个他亲手雕刻的檀木雕像就那样被她随手往梳妆台上一放,孤零零地在日光下躺着。

陆明光的心蓦地像被针刺痛。

他想起自己夜晚坐在窗前,亲手一刀一刀雕刻这个雕像时,窗外的草丛里传来虫鸣声,和刀不小心戳在手上时的刺痛感。

他垂下眼睑,平淡而怅惘地笑了。

沈怀雪的这一场生日宴,高潮在晚上,督军府请了最好的戏班子,上演了一出接一出精彩的打戏,《三岔口》《扈家庄》《九龙杯》……即使是不懂京剧的人,也能看出个热闹来。

老督军是老票友,看台上的表演看得如痴如醉。

他不知道,在他的军营里,同时也在上演一场精彩的全武行。

沈怀雪的生日宴当晚,锦屏城内的驻军突然集体哗变,进逼督军府,要求老督军让位给大公子陆明光,并称城外已有国民军集结,如果老督军不肯退位,城外的国民军随时会攻进城来。

老督军迫于无奈,宣布退位让贤。大公子陆明光继任督军位,即刻宣布改旗易帜,接受广州政府的领导,改番号易旗帜,并接受广州政府的委任,出任师长职位。

一夜之间,锦屏城改换了天地,督军府内也改换了天地:二公子被迫离开锦屏城,和老督军、二夫人一起,前往香港“养病”。

督军府,哦不,现在要叫师长府,终于是他陆明光的了。

而锦屏城……不就是他陆明光的天下?

王锦王锦,锦屏城之王,做了十二年的弃子,如今,他终于拨乱反正了。

沈怀雪来向他辞行。

她要走了,她是带着任务而来,如今任务圆满完成,也是她该离开的时候了。

陆明光在福星茶楼为她设宴送别。

说是宴,其实不过是一壶清茶加两三碟小点心罢了。

沈怀雪端起茶杯在鼻尖嗅了嗅,俏皮地笑道:“这茶不好,你欺我不懂茶,拿次茶应付我。我如今可不是刚来锦屏城的那个沈怀雪了。”

十二年来,他的风流纨绔虽然只是个假象,但到底为维持这个假象学了不少东西。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士大夫的那些杂学旁收、诗酒茶的好坏品级更是信手拈来。

这三个月来,她与他朝夕相处,从他身上学了好些东西。

比如茶,她跟着他学会了品鉴各种茶,绿茶、白茶、黑茶、黄茶……她被他养刁了口味,再也喝不下那些以次充好的茶了。

陆明光笑了:“我是故意试你呢,恭喜你,出师了。”

茶楼旁的戏园子里传出伶人唱戏的声音,唱的正是那折《武家坡》——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三姐不信菱花看,不像当年彩楼前。”

“寒窑内哪有菱花镜?”

“水盆里面。”

“水盆里面照容颜。老了老了真老了,十八年老了王宝钏。”

陆明光突然开口问沈怀雪:“怀雪,你能不能不走?”

沈怀雪从戏文里被拉回现实世界,茫然地看着陆明光:“不走?不走留下来做什么?”

陆明光脱口而出:“做我的妻子,做师长太太。”

沈怀雪愣了一下,然后扑哧笑了:“别闹了,陆师长,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

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从头到尾,她的心里都分分明明。于她而言,这只是一个任务、一场戏,深陷其中的,原来只有他自己而已。

陆明光说:“可是这三个月来,我们朝夕相处,生死与共,我以为你对我总会有些真情。”

沈怀雪更加茫然:“我对你是有真情,我敬佩你忍辱负重,感激你肯与我合作,但这只是战友之情,与男女私情无关。如果说男女之间朝夕相处、生死与共就会产生爱情的话,那我更没有背弃我男朋友的理由了。他和我一样,都是国民军的人,我们生死与共好多回呢。”

她有男朋友……原来她有男朋友。

陆明光蓦地想起那一年父亲说过的话:谁会喜欢你这样的怪胎?哪个女人会真心喜欢你这样的怪胎?她们不过是图你的钱、图你的身份罢了!

陆明光扑哧一声笑了:“我是逗你玩的。”

他拈起一枚杏仁放进嘴里:“实话不妨告诉你,初见那天,在太白山,我救你,是故意的。那时我就认出你来了,你或许不认识我,但六年前我在美国就见过你。我知道你是广州沈家的人,我知道救你一命,对我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沈怀雪长舒一口气,笑靥如花地回答他:“没想到你从那时起就在算计我了,不愧是陆师长。”

陆明光认真地咀嚼着杏仁。

六年前就见过她是真的,早知她是广州沈家的女儿是真的……可救她是为了算计,是假的。

真苦啊,这小小的杏仁。

陆明光突然轻声说:“蜀道难。”

沈怀雪没有听清楚,开口问:“什么?”

陆明光笑了:“我说,蜀道难。”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一千年前,诗仙李白入川时曾发出这样的感叹。但那时的李白恐怕还没有爱上过什么姑娘吧。如果他爱上过什么姑娘却又没得到回应,他就会明白,蜀道之难,也不过如此而已。

陆明光亲自护送沈怀雪出川。

出锦屏城,过太白山,出了太白山,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送走沈怀雪,陆明光骑在马上,漫无目的地四处闲走。

马早已换成高头大马,枣红色,毛色油亮,文雅的青骢马他已经骑够了,风流纨绔他也已经装够了。这才是他,陆师长,锦屏城的王,一个像他父亲那样有野心却没有心肝的男人,一个负心汉。

他是个怪胎,没有人会真心爱他,他活该享受这天圆地方一样大的孤单。

马走着走着,不知走到了什么岔路上。只见前面有一间野茶寮,幌子迎风招展。有三两个客人正在喝茶,穿碎花衣裤的老板娘围着围裙,正忙进忙出地给客人端茶倒水。

出城这大半天早就渴了,陆明光翻身下马,去茶寮喝茶。

他扬声喊老板娘。

老板娘提着茶壶转过身来。

那样熟悉的眉眼,那样熟悉的鼻梁,那样熟悉的双唇,他曾经抚摸过的眉眼,曾经轻轻用手指刮过的鼻梁,曾经凑上去亲吻过的双唇。

尽管已有风霜之色,但无论过去多久,他永远都会记得他妻子佳儿的容颜。

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拿着马鞭,半晌,陆明光笑了。

他温柔地看着她的脸:“回头想一想,我这一生,这么多年,或许只有你一个人爱我。”

茶寮老板娘淡淡地笑了,隔着萋萋的荒草,她回答他:“是爱过,师长,只是爱过。”

专栏

有些人,吵吵闹闹过一生
文/夜未央

夜未央

《爱格》创始人、灵魂人物,女王范,少女心,心中有诗意,脚下有远方,对文字,初心依旧,情怀永在。
已出版:《梦想开始了,就别停下来》
新浪微博:@爱格夜未央

经常听到有人抱怨——他不够爱我。

也总听到有人叹气——我怎么就不爱她了?

即便当面对质,一对情侣也能说出这样司空见惯的话。如果开始深究,那么一个会开始讲自己的期待与失望,另一个呢,会讲自己如何付出却不被感知。要是给足时间,他们可以从清晨讲到日暮。

但如果细细一想,那些脱口而出的细碎的对白,计较中又留有余地,还悄悄藏着蜜。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慨,是亲身经历了好友与她男友的人间话剧。

两个人声嘶力竭、脸红脖子粗,好友尽情地回忆往事,从过往岁月到对未来的担忧,从他的不称职到她的愤慨,一一陈述。不得不说,有些女生的记忆力十足惊人,发生过的事,差一点就精确到日期了。而她的男友只是在几件事上翻来覆去表白自己的内心,证明自己的爱依旧澎湃,再问他更多,他就想不起来了。不得不说,在吵架这件事上,如果男生心里装着女生,那么他就先输了一半。要是他还吵赢了,那他可就太不幸了。

很显然,好友的男友没这么不开窍。

我呢,就像个怪人,全程观望他们,全程脸上带笑,全程不说话,全然忘了自己来的目的。

当他们讲累了,把目光投向我,我不凑巧地打了个哈欠。无可否认,我倦了,有点困。但此时我不吭声,可能会失去此行的意义。

“两个要求:第一,不许再秀恩爱了;第二,请我吃晚饭。”

好友想了想:“两个只能答应一个。”

“对!全都答应是不可能的!”她的男友很有原则。可惜,我只能翻个白眼。

“晚饭我请。”我把手插进裤兜里,在前面带路。路口有家沙县小吃,一个人一个鸡腿,不能再多了。这是我原先的想法,可我被他们硬生生地拽进了一家湘菜馆。没办法,“双拳难敌四手”。

他们吃饭的时候又换了架势,先前的不甘示弱变成了同心协力,完全是一副不把我吃穷誓不罢休的样子。

这让我想起了好友过去蹭吃蹭喝得理直气壮的日子。

可能这就是感情的魔力吧,把两个人变得像一个人。我想,如果我刚才给出“不如分开一阵子”的建议,估计会被他们俩一起嫌弃。

从好友与她男友的身上,我看到了恋人的另一种状态。

他们毕业后相恋至今,并且有了结婚的打算。在平常的日子里,两个人保持克制,吵架的时候会把我拽出来当见证人,吵完顺便讹我一顿饭。

老实说,我一点也没有劝和成功后的喜悦,只因为他们吵架的命题一点也不狗血。比如在“不够爱”和“怎么不爱”的较量中,两个人不像是在清算过去,反倒有点争取未来的意思。

对于他们,这狗粮我吃得最服气。

感情这码事,站在自己的立场,难免觉得受委屈的总是自己。至于怎样去衡量爱,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标尺。丈量对方的过程中,皱皱眉,心里就起风了。那时候,宠爱与无奈对峙,若叹气叹得久一点,倾盆暴雨转瞬即至。

有些人吵吵闹闹过一生,有些人温温柔柔度余年。可无论怎样,相处的日子那么久,怎么可能没有磕磕碰碰呢?

毕竟,天会下雨,人有脾气。

提及吵架,总显得不够美好。然而在会吵架的人眼中,太阳能维修,月亮可装饰,星星不闪包退换。问题出现时,冷战让心里长草,吵架换个晴天,他总让她明白,为什么她和别人没有结果,直至遇见了他。

Moment
文/七微

七微

梦想环游世界,将一切美景付诸笔端与君欢。
新浪微博:七微VV
微信公众号:微风小栈
已出版:《南风知我意》《南风知我意2》《南风过境》《莫失莫忘》《悲歌》等,新书《南风喃》已上市

附近的咖啡馆里没有蛋糕,我们只买到一个小牛角包。从房东家的抽屉里搜出不知何时遗留下来的一盒彩色蜡烛,倒是崭新又干净,挑了一支粉色的插在牛角包上并点上。零点到了,我们仨围坐在桌边,为田田唱了一首走调的生日歌。微弱的烛光映照着田田闭眼许愿的脸,我在心里感慨,又一起过了生日,我们仨又一次一起跨年呢。

分食那个“生日蛋糕”时,我问田田与小A,还记得二〇一九年最开心与最难过的瞬间吗?两个人想了片刻,摇摇头。我还在惊讶呢,她们反问我,那你呢?我下意识地在脑海里搜寻,竟然跟她们一样,一时间答不上来。小A戏谑,瞧瞧,越过越麻木的三个人。

那晚入睡,我习惯性地又开始失眠,心里一直在想小A的那句戏言。我爬起来打开微博与朋友圈,二〇一九年的记录很少。我又翻开手机相册,这是忙碌、疲惫却充实的一年,并非无事可记,只是渐渐变得没有了倾诉欲。很多事连朋友都没有分享,就更不会想在充斥着各种误读的社交平台上记录了。

我再一次问自己,二〇一九年最开心与最难过的瞬间,还记得吗?

我仍然无法第一时间作答,好像越长大越难以界定“最”这个词。它太极致,也太纯粹了。很多情绪是幽微又复杂的,而且不分上下。

崩溃的瞬间,是工作中的deadline,夜晚凌晨两点睡下,定了早上六点的闹钟爬起来继续。写到一个令人伤心的情节与对白,我边写边哭,分不清到底是心疼笔下的人物,还是为自己感到心酸。

奇妙时刻,是在坎昆的海盗船上。夜幕降临,那艘巨大的show船在加勒比海上穿行。音乐很热烈,海盗秀很火辣,旅人们呼声如潮,在杯口抹了一圈墨西哥辣椒的果汁好喝到想再来三杯。趁着同伴沉迷于秀时,我悄悄爬上了甲板最上层。我站在船尾,明明离秀区并不远,但闪耀的灯光与吵闹的音乐声好像都远去了。神秘的夜中加勒比海此刻才渐渐显露在我面前,蔚蓝深邃,无边辽阔,风是温柔的,空气中没有海水的腥味。我听到波浪的声音,有节奏地拍打着船身,它比热烈的电子乐更动听。突然,我想起了清时与霓喃的加勒比海,这一刻的海大概也是他们心中的加勒比。

魔幻时刻。在清迈的一个深夜,我们骑着摩托车归家,路过一条长长的街道,看到马路两旁摆满了卖蔬菜的小摊。那是个颇具规模的夜间集市,菜品极为新鲜,而且便宜。我们将车停在路边瞅着,觉得不可思议,又不是蔬果批发,为什么会在午夜时分卖蔬菜呢?而且还真的有人来买!我一边啧啧称奇,一边低声问小A,你说这个市集会不会像日本动画片里的夜间鬼市,天一亮,就哗的一下消失了。小A也压低声音,我觉得就是!我们对视一眼,同时朝对方翻了个白眼,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我们高高兴兴地从街头走到街尾,那些赤橙黄蓝的蔬菜,是热热闹闹的人间烟火气。

最难过的瞬间。失眠的夜晚看到朋友写了长长的文字纪念她刚去世的小姨,都是生活中细枝末节的小事,看完后我抱着手机号啕大哭了一场。那时距离舅舅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有些伤痛,后劲真的好大好足。

不失眠,一夜无梦到天明,醒过来冲一杯咖啡,或者下楼去吃一碗加了海带丝和酸辣萝卜的牛肉米粉。吃得饱饱后,走到斜对面的小花店,挑一束最适合当季颜色的花,抱着它慢慢走回家。就是当时当刻,就是很久后再回顾时,我的开心瞬间。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你又不是人间四月天
文/吕亦涵

吕亦涵

平时教书,忙时读书,闲时写书。深爱勃拉姆斯与癫狂时期的舒曼,向往伊壁鸠鲁式的纯粹快乐。对爱情深信至固执,故常写爱情。
已出版:《有故事的人》《阮陈恩静》《江海不渡》《伦敦星光不散场》修订版
新浪微博:@吕亦涵_Zoe

年底过生日时与朋友去了一趟大理。

两年前来过的城市,同一个古城,同一座山,同一家餐厅。车子顺着山路往上走,最终抵达餐厅外时,我和同行的朋友说:“两年前的七月,就在这里,我每天与我舅舅通两个小时以上的电话。因为那时外公病重,舅舅打电话与我商量还能去找哪里的医生。”

我记得那时山上有凉爽的风,记得那个七月外公在视频通话里问我:“怎么就披围巾了,大理很冷吗?”

“比我们那里冷呀,尤其是山上,傍晚时风可大了。”我在视频里说。

而今再来,已是二〇一九年的十二月。寒风呼啸,空气里是泉州几乎不曾有过的干爽和冷冽。泉州其实也有冷的时候,可那种冷夹着风,裹着湿,迎面扑来时会钻入人的骨子里。

而大理的冬风里还带着太直接的日光,既干燥,又冷冽,却又有那么一点日光遗留下的暖。

我前阵子看小说,故事里的主角生活在丽江与大理一带,于是后来我再来到古城,便总有一种不同的情怀。

而我的读者亦同我说过:“你总是写闽南、泉州,以至于读你的书多年,闽南一带成了我最想去的地方。”

原来文字所带来的画面感和画面感在心里投射下的念想都是一样的。

而这次我在下车前说两年前的七月每天与舅舅在此通电话,同车的朋友只是笑笑:“让我想想上次是和谁一起来的大理?哦,好像是前任。那不想了不想了,这里是伤心地!”

一车的人便笑了起来。

你看,这一座城市带来太多的回忆,带来温存,也带来伤心。

车门一打开,餐厅里上了年纪的工作人员便迎上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不知不觉两年又五个月过去,她是真的还记得我,又或是一不小心将我认成了其他客人呢?毕竟他们说这山上最美是每年的三四月,乍暖还寒,山花遍布,日光比现在更直接且热烈。而我并未在那个四月来过,他们提起四月时,我只是沉默地微笑。

“是吧?我记得四月你和你的男朋友还在这儿坐了一下午呢。”上了年纪的工作人员指着靠窗的某个位子,突然兴奋起来,像是为自己还记得那一幕而感到开心,“那个小伙子呢?这次怎么没来?”

朋友错愕地看着我,那表情的意思是“你啥时候有男朋友?你哪个四月来过”。

可上了年纪的工作人员没看到,她只是殷切地看着我。

我笑着说:“啊,分手了。”

“啊,真遗憾!”

上了年纪的工作人员看上去是真的感觉很遗憾,不过她很快又宽慰我说:“你会找到更好的。”

“我相信。”

餐厅里没有其他客人,大概是地理位置较偏,十二月本又是淡季,餐厅一天也接待不了多少人。于是我们一群人笑起来时,笑声便使得餐厅又热闹又喜庆。倒是朋友在工作人员去为我们准备下午茶时,拉着我的手问:“她记错了吧?你四月哪里来过?”

“嗯,她记错了。”

“记错了你也不纠正她?”

“不纠正啊,你看她多开心。”

年纪越大,越发觉得快乐难得。于是自己快乐时总希望这份快乐能延续,于是当别人快乐时便总不忍心破坏这一份快乐。

尤其是老人。已经活到了那个岁数,若再像年轻时一样,什么事都得规划得清清楚楚,说话时必须瞻前顾后,该多无趣。

人生还是糊涂一点好,到底谁也不是那人间四月天,可以永远芬芳,惹得喜爱。

到最终,能求得自己喜爱自己已是不易。年轻人又何苦为难老人的记忆呢?你说是不是?

愿神爱你
文/白槿湖

白槿湖

过去喜欢黑白,而今迷恋红与蓝。爱清晨六点的露珠,也爱黄昏的晚风。
新浪微博:白槿湖
已出版:《尽余生》《深爱你这城》《不如眠去梦中看》《如果巴黎不快乐》《考拉小姐与桉树先生》

我离开杭州,像往年那样独自回到郊区的房子,一个人吃饭、写作,夜晚对着投影仪的光将自己代入一部老影片里。

有些影片年月太久,久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喜欢看里面的家居布置和服饰穿搭多过男女主角的恋情本身,画面具有最真实的复古感。

独居使我终于可以把灵魂给释放出来。

人活得越老,相比从前会越精明,是生活阅历和经验的某种呈现。

与朋友谈起爱情态度,我如此说——二十岁的时候为爱不顾一切并不难得,过个十年便会清楚,相比爱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我已到了清楚的年纪,如果在这个年纪还能把对某人的爱看得高于一切,那说明他实属难得,能令你留有那份柔软和纯真。

最近那则“流浪去鹤岗”的新闻,讲述一名海员迫于生计最终选择离开舟山,远去鹤岗买房居住。我在那一刻忽然很想问,世上还有没有一个人能让我们甘之如饴,哪怕流浪去鹤岗,只要在一起。

只要我们在一起,去哪里都可以。

很可笑的念头吧。

寒夜。

重度感冒,服下止咳糖浆和一粒安定,渐渐被困意席卷。真想快些好起来,我好像不停地给身边人增添担忧。

我发现一个神奇的定律,每当爱的人离远或陪伴变少,人们患病的概率就会提高。是失去了保护神,还是因为爱和陪伴是最强的抵抗力?

我写下一段话——知道吗?我好想赶紧强大得像一头母狮。不是要反噬你,而是想反哺你、保护你。从前觉得我爱你就够了,如今只觉远远不够。我啊,愿神爱你,护你一生平安,路途平坦。

不久前随母亲去看望八十八岁的外婆。

外婆、母亲、我与小栀,我们四个人并排坐在一块拍合影,给这张合影取名为“女儿的女儿的女儿”。母亲给外婆买了件新衣裳,厚而暖,外婆喜欢极了,要我为她单独拍一张。她审视完照片后表示满意,叮嘱我母亲要给她冲洗出来。

那时不知道,不久后的一次意外摔跤让外婆卧床不起,舅舅们开始商讨外婆的后事,都选了那张照片作为遗像。

我赶到病房,握住外婆的手,看着她形同枯槁地躺在病床上。她十多日未进食,头发剃得极短,整个人干瘦嶙峋,张着嘴喘息。我明白她时日无多了,未开口喊出一声“外婆”已泣不成声。

我们渐渐到了要送走亲人的年纪了……还请让告别来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小栀尚且太小,她并不知老祖母的衰老或死亡意味着什么。不止意味着永别,也意味着那份深重的血脉连接断了。我想起自己七八岁时因为恐惧死亡而彻夜难眠,我不希望她感到害怕。

花园里的月季依旧大朵大朵地盛开,似是对季节有什么误解。草坪上的草大片发黄,有趣的是唯独种在花下的草绿油油的。我问母亲,让她猜原因。她说莫非是有花遮荫没被晒到?

“是我给花施肥,花底下的草吸收了大量的营养液。尽管天寒地冻,但这些营养液保证了花开草绿。”

一切美好的事物和情意都需要不断滋养,以抵御严寒,等待春天。

植物教会了我许多道理。

绣球早已休眠,雏菊谢了,定期要将枯萎的花叶清理。我在花的根部意外地看见两只死去的蝴蝶,它们已死去多日,翅膀破破烂烂的。上个月时我看它们俩成双成对,一前一后低低地飞呀飞,还特意拍了照片。

它们俩一只翅膀上的花纹是大豹纹,另一只是小豹纹,特别像一对恋人,时而缠缠绵绵地飞着,时而停在花间凑得很近。

此刻,它们俩死了。

我满脸泪水,像旁观一场“似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我埋葬了它们,耳边始终回响着单雯的那首昆曲《牡丹亭·寻梦》。

“偶尔间,心似缱……”人生尽处,谁在谁身旁。

不如归去
文/林稚子

林稚子

爱格签约作者。旅居海畔山间。
新浪微博:林稚子
时间足够,我的温柔和耐心、无情与无为,一样足够。

川端康成在凌晨四点看见花未眠,于是想着要好好活下去。不知道他这种行为是否只是偶尔为之,我倒是常在凌晨四点仍然醒着。从卧室里看出去,山笼罩在寒冷的海风里,树冠被揉成一团,一整片连过去,像整座山都成了海浪。

对于睡眠我并不强求,有时只睡两个钟头。我坐在厨房的流理台前看书,不知不觉间天已经亮了。清早鸟声啾啾,地板的光影洒进来,才知道一夜又过去了。

很多故事里的主角都是在深夜完成他们一生的相遇的。写文是自己对自己的反复推翻和重建,欧洲城堡里的客人们跳舞直到天明,我的夜晚亦不属于休憩。

在全然的寂静中,人是最容易明了自己的心境的。

夜晚属于可以享受独处的人。白日里盛大而光亮,南方太热闹了。十二月里花还开得很好,树木荣滋,日光璀璨如流金,让人不忍心在时间上面践踏。从日出到日落,一天若被无所事事地浪费掉,会觉得心中有愧。

白日是留给别人的,做个世俗的好人;夜晚是留给自己的,做个心地柔软的人。

做一个在哭的时候可以不用背过身去的人,因为是夜。做一个可以小酌怡情、耽于迷信的人,翻开掌心看纹路,如今到哪一条,接下来会怎样,也是因为夜。白天属于前进,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选择;夜晚属于心,虚空里握一握,失去的和得到的,都浮在夜晚的颜色里。

夜晚出门,街市上熙熙攘攘,点了灯。我在水果摊上挑选符合时令的果子,如青橘、红柿……买回来之后一个一个地摆在橱柜上。在幽暗的灯光里,五颜六色的水果是世界对我朴素的爱意。

有一次,我买了很多青柚,并不吃,放在卧室和写字的客厅里。有段时间从外面回来推开门,就能闻见一室微苦的柚皮香,我便知道回到此心的安处了。

天文台播报四星连珠,又或是流星雨的日子,我总是会忘了看。但当夜里骑着自行车经过小河,我见到一弯细细的蛾眉月斜在天边,当下就会驻足看很久。河水像丝绸一样柔软还闪着光,我觉得自己也逐渐融化,顺着河流而去。

想成为夜晚,如夜晚一样包容,不伤害任何人的心,不磨损、曝晒任何事情。我所得到的爱意细细碎碎地收集在随身的行囊里,时不时拿出来点亮一片,化作流星,融化冬天的冰。

人世是这样一场爱意的浩劫,一路行去,总是在抛弃。逆流而上,各有各的身不由己,若能在浩劫里幸存下来,一定是很珍贵勇敢的灵魂。

无法用肉眼去辨识这样的灵魂,所以遇见了,也请你善意相待,言语或行为上保持不打扰的距离,保护它们的心。或许有些灵魂逆向而行,但人间的爱和是非不是我们布上尘垢的心所能判定的。

我所居住的地方是大陆之南最后的山系,再过去就是海。在山系最高的地方,多年来总看得见一盏小灯在亮着。我从不知它的用途,和它在那里闪耀的目的;不知道什么人去维修,又有什么人又路过。我有时觉得,它在每个夜晚一次不落地亮着,就是它的珍贵。

夜海上的灯塔也是这样,在风浪侵蚀的礁石上,用独眼的光芒指引着夜航归来的船只。有些地方灯塔砌得瑰伟美丽,是可以出现在风景明信片上的那一种。还有一种并不太高,不小心碰上了它的粗水泥墙,沙砾便磨得破皮肤。四周生长着野生的象草和白芒草,灯塔楼上窄窄小小,简陋得很。但这样的灯塔在夜晚亮起航标灯时,连粗犷的灯塔房都变得温柔了。

它在尽它最大的努力,做一颗天边的小星星。

国外的摄影师拍过一组照片,在俄罗斯北极区内的气象站,孤独的气象员住在苏联时期的老房子里,唯一能与外界联系的是一个信号断断续续的无线电台。

他养了一只鸟,在窗台上种了一盆洋葱头,每天测量当地的温度、降水和风力,独自在世界尽头的北极海岸住了十几年。

我们住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驯养他人,也被他人驯养,收集装饰品和履历,在小汽车、公交车或地下铁里,各自握着手机,沉湎在距离的荒漠里。

我们也是繁华世界里孤独的气象员。

上帝在我头顶撒金粉的时刻
文/王宇昆

王宇昆

1996年出生,爱尔兰圣三一大学硕士从13岁开始发表第一篇小说,迄今发表作品百余万字。
新浪微博:王宇昆
已出版:《欧洲一年》《回答时间的恋人》《你曾是少年》

我的工作内容之一是拍品牌广告片,所以经常要去片场跟片。和在格子间朝九晚五的工作不同,一旦遇上拍片日,就要做好通宵待在片场的准备。印象中最夸张的一次,是去年的中秋节,举家团圆的时刻,我在上海一个非常偏僻的郊区,从早上七点一直拍到第二天清晨四点。

可能外行人会觉得去拍片是一件很有趣、很新奇的事情,但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在片场工作是一件非常枯燥的事情。一条片子、一个镜头可能要翻来覆去拍无数遍,每一遍都要认真检查。产品道具临时出了问题,得求爷爷告奶奶地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拖慢整个拍摄节奏。虽然是作为甲方爸爸的一员,但对于工作中的每一个人而言,此刻,在这个片场所构造出的微观宇宙里,我也只是流水线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

不过我依旧热爱它,因为在这个微观宇宙里,我总能接触到许多让我欣赏甚至是仰慕的人。

在短暂的休息吃盒饭的间隙,我了解到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导演竟然拍过央视特别有名的美食纪录片。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很有名的商业片导演,拍过的明星和艺人数都数不过来,拿过的奖也不计其数。又或是个子小小却气场强大的监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连轴转,菲律宾、马来西亚、日本、加拿大地全世界拍片,忙碌的拍片之余竟然还是法国蓝带西点师,在外滩开了一家死贵死贵的餐厅。当然还有那些镜头下的演员、模特或是嘉宾,每个人都有让我两眼发光、发出惊叹的才华。

每当我和这些人一起工作、交谈的时候,内心往往会冒出热气,像刚刚被热水浸透的茶包,清香之余感到满足。与优秀的人共事,那些因为工作或者生活招致的烦恼和苦闷也会神奇地溜走,会突然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些伟大的事情。它的伟大不是因为事情的意义上升到了人类的高度,而是因为我发现原来优秀有很多层面和维度。它离我很近,近到触手可及,近到我想要成为他们。

这些闪着光的瞬间,后来被我归类为“上帝在我头顶撒金粉的时刻”。我从他们的身上看到了对未来的希望和憧憬,也因此不断地审视自我。换句话说,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力量,是工作赠予我的礼物。

每年圣诞,公司都会放一天假。去年的圣诞,我也是在片场度过的。那时是在拍品牌在新年节点营销的一个广告短片,我和制片人在监视器上看着一个个镜头扫过,画面在一家人和和美美地享受年夜饭中结束。镜头的最后一秒平移到了窗外的夜景,上海的繁华在天幕的笼罩下变成繁星点点。制片人侧过头对我说了一句:“圣诞快乐。”

“放假还要来片场加班,辛苦你了。”她又补了一句。

“至少这说明我是热爱它的。”我摇摇头,表示这是应该的。

收工以后,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场务们在最后收拾拍摄现场。工作人员差不多都撤退完毕后,我刚好跟制片人顺路,就打了一辆出租车。在车上聊天时我才得知,原来今天除了是圣诞节,还是她男朋友的生日。

圣诞节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她火急火燎地赶去海底捞给男朋友送迟到的生日祝福。她说男朋友一直很理解她的工作,很少有怨言。其间我还得知了一个令人愉悦的消息,那就是他们打算明年开春就订婚。

不知道为什么,那趟收工回家的路程,我没有一点因为劳累而产生的疲惫感,相反满腔温柔。或许这就是工作所带给我这个社会新人的幸福体验吧,见到形形色色的人,触碰到各式各样的才华。被打磨的同时,也变得无比温柔。

在车厢里,制片人跟男朋友通着话,一边讲着当天工作中遇到的开心的事情,一边嘱咐对方给自己点最爱吃的虾滑。我透过车窗看见外面下着雨的城市,上帝撒下的金粉被我用力吹满了整个冬天。

心上人

到我这里来……

我将对你说那只有我们两人懂得的话。

我将对你说为什么蔷薇有金色的花瓣,

为什么你有温柔而馥郁的梦,

为什么锦葵会从我们的窗间探首进来。

人们不知道的一切我们都会深深了解,

除了我的手的颤动和你的心的奔跳;

不要怕我发着异样的光的眼睛,

向我来:你将在我臂间找到舒适的卧榻。

——戴望舒《到我这里来》

最懂雨的人未必是戴望舒,但说起戴望舒,人们最容易想起的却是他的《雨巷》。

一条悠长又寂寥、哀怨又彷徨的雨巷,一个撑着油纸伞踽踽独行的丁香一样的姑娘,一份迷惘又有期待的情怀,一种朦胧而又幽深的美感。

据说,《雨巷》是戴望舒写给施绛年的。

施绛年是作家施蛰存的妹妹,施蛰存和戴望舒是好友。起初,戴望舒的诗并不被人看好,偏偏当时主编文学期刊《现代》的施蛰存甚是喜欢,在《现代》强力推荐。一九二七年初,思想激进的戴望舒由于参加革命宣传活动被捕,后经同学父亲的营救而被释放。这年的“四·一二”事变后,戴望舒结束了在上海的学业,不久后,他去了施蛰存的家乡江苏松江。借住在施家的那段时间里,戴望舒和施绛年渐渐熟识,他甚至爱上了施绛年。这一年,戴望舒二十二岁,施绛年十七岁。

《雨巷》写于一九二七年夏。那年夏天雨水多,寂寞惆怅的戴望舒夜坐听风,昼眠听雨。他的寂寞与惆怅既来自他对未来未知的迷茫,也来自他对爱情爱而不得的忧郁。

是的,他爱施绛年,施绛年却不爱他。

不过,碍于戴望舒是哥哥施蛰存的好友,施绛年虽不接受戴望舒的爱,却也未彻底拒绝。她的不理睬或笑而不答,戴望舒只当是少女的羞涩,犹抱琵琶半遮面,要千呼万唤始出来。

“我的恋人是一个羞涩的人,她是羞涩的,有着桃色的脸,桃色的嘴唇,和一颗天青色的心。”这是戴望舒写给施绛年的一首诗。

他为她写诗,当然不止一首。一九二九年四月,戴望舒的第一本诗集《我的记忆》由上海水沫书店出版。诗集的扉页上,戴望舒明明白白地写着——献给施绛年。

然而施绛年并不为所动,她并没有因为一本诗集而对戴望舒更好一些。

她的漠然刺痛了戴望舒敏感又脆弱的心。

他太想得到她的爱,他希望“她是一个静娴的少女,她知道如何爱一个爱她的人”。如果她不是,如果她不能,那他怎么办?戴望舒清清楚楚又斩钉截铁地告诉施绛年:不能爱,毋宁死。

戴望舒扬言要自杀,要死给施绛年看。

有的人,一恋爱,就变成了诗人。因爱而诗心缱绻是可爱的。

有的人,一恋爱,就变成了疯子。为爱而偏执疯狂是可怖的。

那诗人恋爱了呢?

真正的爱情总是使人变得美好,不管激起这种爱情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爱一个人,最正确的方式是自己心生美好,同时用最光明的方式使自己心爱的人成为更好的人,一直在光明和美好里住着。

爱她,怎舍得她落泪或心伤?动辄以死相逼,使爱人心慌,更是幼稚又愚蠢。

戴望舒诗写得好,但面对爱情,他做得真的不够好。

施绛年被这个多情又偏执的诗人给吓傻了。诗人幼稚又愚蠢地扬言要自杀,她不知所措,几番思量后,同样幼稚又愚蠢地妥协了。她接纳了他的爱,为后来的悲伤埋下了种子。

和戴望舒订婚后,施绛年对戴望舒说:别再蜗居于松江,继续求学去吧。书读成后找一份体面赚钱的好工作,不要把日子过得捉襟见肘。贫贱夫妻百事哀,不要哀哀戚戚地活着,那不是生活应有的模样。

戴望舒倒也听话,到法国留学去了。那是一九三二年十一月。

一九三五年春天,戴望舒归国,据说是被里昂中法大学给开除了。被开除的原因有种说法是,戴望舒在求学期间不按时上课、不按时交作业,年终也不参加考试,校方觉得这样的学生不留也罢。另一种说法是,求学期间他跑去西班牙旅游,旅游期间又参加了反法西斯的游行活动。法国警方告知里昂中法大学当局,这个学生不能留在法国。

还有第三种说法:留学异国的戴望舒突然听闻在国内的施绛年爱上了一个冰箱推销员,他慌了,要归国看个究竟。

回国一看,施绛年果然有一个销售冰箱的情郎。

戴望舒盛怒之下,当众给了施绛年一记响亮的耳光,又登报宣告解除婚约。

施绛年本就不爱戴望舒,受了这一记耳光,就更没心思和他在一起了。当初他那么爱她,她视若无睹,但心底多少生出一些歉疚。现在好了,一记耳光过后,她的歉疚也跟着灰飞烟灭了。

或许她是感谢他的这记耳光的,同时打醒了她:受到挫折就闹自杀,这是恐吓;心下恼怒就甩耳光,这是暴力。如此内心脆弱又行事粗暴的男人根本不值得爱,连来往都不值得,早分手早自由。

那一记耳光打在施绛年的脸上,也打在戴望舒自己的心头。爱得如此失败,令这个因幼年患天花落得一脸瘢痕而敏感自卑的青年诗人更敏感也更自卑了。

更要命的是,经过和施绛年这场无结果的情爱,戴望舒对女人的看法变了。他认为女人都是不可信的。这种心理上的转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造就了他后来婚姻生活的不幸。

人生就是这样一环扣一环,环环都重要。

看着戴望舒和施绛年如此一波三折的恋爱,戴望舒的好友、施绛年的哥哥施蛰存从头到尾沉默不语。很多年后,他如此解释:“一个是我的大妹妹,一个是我的亲密朋友,闹得不可开交,亦纯属他们自己私人之事,我说什么好呢?当年此事发生时,我就不管此事,一切采取中立态度,不参与也不发表意见,更不从中劝说或劝阻。”

施蛰存此举高明吗?未必。正因为一个是妹妹、一个是挚友,他才更应该去说点儿什么或做点儿什么吧。旁观者清,那一对人是否般配,他心底想必早就有一面明镜或一把尺子。为了妹妹的终身幸福,也为了挚友的终身幸福,他若是不作壁上观、不当老好人,或许妹妹和挚友之间,虽做不成恋人但还是能做淡水之交的。哪像现在,彼此视若仇敌,老死不相往来。

失恋的诗人,谁能将他安慰?

不得不说,戴望舒交了几个不错的朋友。除了施蛰存,穆时英也算一个。

隋唐秦叔宝为拯救朋友,涂面染须去登州冒充响马,两肋插刀,义气千秋。穆时英没秦叔宝的好武力,但他有一个妹妹穆丽娟,尚未婚嫁。看戴望舒为情所伤,终日哀戚,穆时英就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戴望舒。他期望戴望舒能通过开始一场新恋情而愈合上一场爱情留下的伤口。

穆丽娟爱戴望舒吗?至少不似施绛年,千般闪万般躲。有哥哥做月下老人,又知这戴望舒写得一手好诗,虽不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戴诗,但戴望舒“雨巷诗人”之名也多为人知。她爱这诗人的光环,幻想着诗人有一个有趣的灵魂。一辈子那么长,要和有趣的灵魂一起生活。所以和戴望舒相处没多久,穆丽娟就做了戴夫人。他们结婚是在一九三六年六月。

戴望舒爱穆丽娟吗?应是不爱。

不爱她,又为何娶她?倒也不难理解。失恋犹如溺水,溺于水中,为求上岸,倘若有人抛来救生圈,自会下意识地伸手抓取,毫不计较那救生圈到底是什么样的。

上岸后的事往往耐人寻味:溺水者上了岸,休养之后重新感受了生命的活力和希望。看着手上的救生圈,很感谢,但不会紧紧地抱着不放,随手丢开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回到陆地后,救生圈就用不着了。

和一个还没走出失恋阴影的人谈情说爱,是很冒险的事。除非你爱冒险,否则不要去爱那个失恋伤兵。即使他接纳了你抛来的爱,也很有可能不是因为爱你,而是太心疼自己,太想早日摆脱失恋的痛。当他摆脱痛苦,重新爬起,站立之日往往是你失恋之时。

戴望舒、穆丽娟婚后没多久,矛盾就出现了。戴望舒每日只管自己读书写作或外出工作,别的一概不理,夫妻间的谈心交流甚少。

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为着什么?为了伺候男人饮食起居,以及为他生儿育女?怎么可能!她为的是自己的心。再普通的女人也有庞大且丰富的内心,男人要去关注并试着了解女人的内心。知道女人的内心,才能与女人更好地相处;赢得女人心的人,才会赢得快乐的生活。

显然戴望舒不懂得怎样去爱一个女人。

柴米油盐的平淡、锅碗瓢盆的琐碎也渐渐消磨尽穆丽娟对诗人的幻想。她逐渐清醒,诗人住在历史里,或住在人们的传说里,诗人是可爱或神圣的。和诗人结婚后再去看诗人,不是像看一个笑话,就是像看一个疯子。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

争吵或横眉冷对是戴、穆婚姻生活里常有的事。

穆丽娟更不能忍受的是,她做了戴望舒的妻子,戴望舒的心底却住着一个叫施绛年的女人。

多年之后,穆丽娟如此回忆她和戴望舒的婚姻生活:“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也不管谁干什么。他什么时候出去,回来,我不管;我出去,他也不管。他对我没有什么感情,他的感情都给施绛年了。”她还说,“看戴望舒看不惯,他粗鲁,很不礼貌。”

同室而居,貌合神离;同枕共眠,各怀异梦。这样的婚姻,谁愿意要谁要,反正穆丽娟不想要了,她要和戴望舒离婚。

此时,戴望舒才后悔了。他从未想过一个女人可以如此独立、如此有主见,他开始反省自己对妻子的种种忽视和冷情。

然而已经晚了。穆丽娟不接受她心灰意冷后戴望舒才献上的殷勤,她觉得那是夏天的棉袄或冬天的蒲扇,都用不着了。

戴望舒故伎重施,以死相逼。他发给穆丽娟一封绝命书:“从我们有理由必须结婚的那一天起,我就预见这个婚姻会给我们带来没完的烦恼。但我一直在想,或许你将来会爱我的。现在幻想毁灭了,我选择了死,离婚的要求我拒绝,因为朵朵(大女儿戴咏素)已经五岁了,我们不能让孩子苦恼,因此我选择用死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它和离婚一样,使你得到解放。”

看,戴望舒说得很坦诚,结婚时他就预见到这个婚姻会带来没完没了的烦恼,但他还是选择了结婚。原因呢?他是想用新婚来冲掉失去施绛年的悲伤。他也明知自己和穆丽娟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仍幻想穆丽娟将来会爱上自己。这份爱,莫非他寄希望于日久生情?他在等待对方爱上自己的时候,是否学会了去爱对方?

爱的本质是给予,是相互给予。最好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灵魂相互在乎,互相取暖。

为什么人总是在拥有时不懂珍惜,失去时才知道对方的可贵?

戴望舒的绝命书没能留住穆丽娟离开的脚步。

穆丽娟不是施绛年,寻死觅活的戴望舒吓不到她。或许她不信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份没有快乐可言的感情送掉性命,倘若他真的送了命,那这个男人更值得鄙弃。

穆丽娟心意坚决,离婚。

后来,戴望舒又和一个叫杨静的女子相恋。杨静的父母极力反对他们只有十六岁的女儿和已经三十七岁的戴望舒结合。杨静十分倔强,排除万难,于一九四三年五月嫁给戴望舒。

性格爽朗泼辣的杨静和敏感忧郁的戴望舒分明来自于两个世界,性格差异再加上年龄差异,以及其他种种不和,戴、杨的婚姻生活充满了吵闹声。

二十二岁时,杨静爱上一个蔡姓青年。移情别恋后她不遮不掩,十分干脆地向戴望舒提出离婚。戴望舒不肯。

杨静处事从来不管他人肯不肯,但凡自己肯定的事,她都会听从自己的心意勇往直前。戴望舒不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她就不要那张纸了。某天,她和蔡姓青年相偕私奔,远走高飞,那是一九四八年年末或一九四九年年初的事。

于戴望舒来说,杨静的离开不啻为一种致命打击。他觉得自己活得失败极了。

戴望舒的好友叶灵凤后来回忆说:“望舒这时哮喘病已经很严重,家庭又一再发生纠纷,他的肉体和精神负担很大。本来乐观倔强的他,也一再摇头说,‘死了,这一次死定了’。”

一九五〇年二月,戴望舒哮喘病发作,不治身亡。

从施绛年到穆丽娟再到杨静,戴望舒的感情皆以失败告终。

他一生在纸上写下了许多浪漫的诗,比如这首《到我这里来》:“我将对你说那只有我们两人懂得的话……人们不知道的一切我们都会深深了解,除了我的手的颤动和你的心的奔跳;不要怕我发着异样的光的眼睛,向我来:你将在我臂间找到舒适的卧榻。”

倘若诗里的浪漫可以流淌到诗外,他像诗里写的那样过日子,他的一生该有多好!哪还有情海迷渡?哪还有颠沛流离?

夫妻好好说话,良好畅快地交流,是婚姻幸福的基础。不善言辞的戴望舒并非没想过和爱人敞开心扉温柔地对话,你看他诗里那情意绵绵的话:“我将对你说那只有我们两人懂得的话……向我来:你将在我臂间找到舒适的卧榻。”

说是说得,做却做不得。或许在他看来,男女一旦成婚,日常生活里男人大可随心所欲,有什么性子便使什么性子。而女人,只管低眉顺眼地接纳就是。或许他的生活词典里没有“相敬如宾”,只有“理当如此”。

可世间哪有那么多理所当然的事?

最好的爱情,是你到我这里来,你找得到进来的路,待着;而我找不到离去的方式,永远。

最好的婚姻从来都是以真心换真心,以浓情换厚意。你说你爱洗碗,我就说我喜欢做饭,一个唱来一个和。

戴望舒去世后,杨静得知消息,从香港赶到北京参加追悼会,做最后的告别。又二十八年后,忆及和戴望舒的前尘往事,杨静说:“那时我年纪太小,对他了解不多,也没有想过要好好了解他。现在看来,可以说是一件憾事。”

他不了解喜欢的女人,喜欢的女人亦不了解他。

人生在世,遇见爱、遇见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见了解。

和杨静婚后不久,戴望舒曾为她写过一首《赠内》。诗中有云:“不如寂寂地过一世,受着你光彩的熏沐,一旦为后人说起时,但叫人说往昔某人最幸福。”

往昔某人最幸福?

他终究是寂寂地过了一世。

漫悦读

第二章
“变拦着,要休夫”系列

01

他在书房处理工作,我端着蛋糕和一些小零食进去,热情地说:“给你准备了好吃的。”

他眼睛看着电脑屏幕,哼了一声:“不好吃吧。”

“你吃过?”

“一般好吃的你都藏起来自己吃,不好吃的才给我。”

我……此处应有表情包。

请问你这样拆台你老婆知道吗?!

02

我冬天掉发特别厉害,心一横索性去理发店剪了个短发,又被造型小哥吹捧着烫了个卷,结果……看着镜子里的小卷毛恨不得穿越回三个小时前抽自己一个大嘴巴。

隔天我顶着新发型与闺密喝下午茶,被她嘲笑了半天,劝我赶紧去拉直。晚上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他:“真像个小老太太?”

结果丫回答得特干脆:“像!”

趁我发飙之前,他拍了拍我的小卷毛:“没事,我就当提前进入老年生活了。”

别拦着我,我要休夫!

03

我有个很奇怪的在意的点,小时候看电视剧,常看见男主角给女主角削苹果能削出一圈完整苹果皮的画面。我觉得能削出一圈完整苹果皮的男生简直太帅了。

我自己试过无数次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有一天我们俩在家看电影,我拿了个苹果削,再一次失败后忍不住跟他说起这件事来。

他从我手里接过苹果和刀:“给你开开眼。”

我满怀期待地等着,结果……他上来就给自己的手指戳了一刀。

我一边哈哈哈,一边跑去给他找创可贴。

让你能!

04

换季时我过敏,脸上大片大片长红疹,单是医院就跑了三家。用芳香疗法,吃西药、保健品都不见好,每天心情坏到爆,躺在沙发上啥都不想做。

他坐在我旁边盯着我看,我心里烦,抬头就冲他吼:“看什么看!不要看我!”

“你看这个小姑娘,长得这么好看还不许人看,不许人看你长这么好看干吗!”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

他:“哎哟,连翻白眼都这么好看!”

这气是撒不下去了。没办法,我们女人就是这么肤浅。

05

他是天蝎座,闷骚是标配,毒舌是升级技能,有时听他说话我都想一掌拍死他一了百了!

在我们家我是负责聊天的人,经常我跟他说话是我说三句他答一句,我问他一个问题他半天没反应。我抬头瞪他,察觉到我的杀意,他才慢悠悠地把目光从笔记本上移开,问我:“你刚刚说什么?”

当时我就火了,张嘴就吼,噼里啪啦新仇旧恨一起算,从某年某日具体到当时的场景。总之就是说他罪大恶极还不懂得反省一再犯同样的错误等等。

我说完气势汹汹地看着他,做好了大干一架的准备。结果等了半天,他直接来了一句:“真是辛苦你了。”

“什么意思?”

他特同情地看着我:“能忍这么久不容易啊!”说完他竟像没事人似的进了书房。

我气炸了,跟过去要继续理论,刚走到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几句歌词:“你这个坏坏坏女人,我对你如此的诚恳……你这个坏坏坏女人……”

我顿时有种被雷劈了的感觉……哼!吵架的时候能不能认真点!

06

有段时候我迷上了下象棋,每天都缠着他陪我下棋:“老公老公,陪我下一盘吧。”

“不干!”他特跩,“等你练好了再来找我。”

“我保证已经练好了,不然来比一比。”我说,“输了的话挑一样家务。”

他大手一挥同意了,我屁颠屁颠地抱来棋盘。下到第三天时,我已经承包了快半个月的家务。

第四天,我们从外面吃好饭回来,他往沙发上一坐,开始指挥我:“宝贝,去拿棋来。”

我翻了个巨大的白眼给他,傻子才要继续和你下好吧!

07

买的落地灯到了,我对着安装说明把灯给组装好。他一回来我就屁颠屁颠地跑到他面前炫耀:“当当当!我自己安装的哦!”

“嗯,了不起。”

我继续得意:“哎,你瞧我现在连组装都会了,十一同学,你难道没觉得自己的存在感越来越弱了吗?”

他朝我翻了个白眼,没理我。结果几天后他跟同事一起扛了个巨大的箱子回来,我问他箱子里是什么。

“储物柜。”他拆开箱子挑衅地看着我,“你不是会组装吗?来!让我见识一下。”

我:“……”

你还能更幼稚一点吗?

08

十一加班,我在家吃了一堆零食,吃完后出门倒垃圾,反手一甩把门关上后才想起自己没带钥匙,手机和钱包也都在房间里。

冬夜里,我瑟瑟发抖地在楼下等他。北风那个吹啊,简直是要把我冻成冰棍。我站在台阶上,远远地看见我家的车从小区外开进来,来不及等车停下就一头冲了过去。

他被我吓了一跳,一个急刹后看清是我时没好气地说:“老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睡衣、披头散发的女人撒丫子朝着我冲过来,我还以为是碰瓷的呢。”

我当时真是冷得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没有了。

09

营销号带火了“爱她就要送她口红”这种调调。

他公司的男同事纷纷效法,他也被传染了,头一次收到口红的我可谓是相当惊喜啊。可是!当一年中不管什么节日都是收口红时就让人有点受不了了。某牌子的口红我那一年几乎快要收齐了,于是对他说:“能不能下次节日不要再送口红了?”

“为什么?你不是挺喜欢的吗?”

“再喜欢的东西收多了也没意思了啊,需要换一点新花样才有惊喜。”

他:“你们女人真是善变!”

我:“……”

算了,为了下次还能收到礼物,不跟他计较。

10

我天生眉毛淡,有段时间痴迷于学习画眉。一次和朋友约好了晚饭,临行前我在梳妆台前画眉画了好久,可怎么都不满意。他等得没耐心了,主动提出帮我画。

“你会?开什么玩笑!”我不信他。

他说:“先修好眉形,再确定眉峰和眉尾,我每天跟着你看视频都看会了。”

我看他一副绝对有把握的样子就信了,闭眼前我还叮嘱他:“下手前轻一点、慢一点,看好了再下手。”

“好!放心吧!”

过了几分钟,他说:“好了。”

我睁开眼一看,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我的眉毛几乎都被他修光了!

他一脸讨好地看着我:“不是……我本来想修好一点的,不知道怎么修着修着就没了。”

修着修着就没了……就没了……没了……

见我愤怒地扬起拳头,丫闪得可快了,一边躲还一边理直气壮地说:“眉毛没了还能再长,老公打死了可就没有了!”

我冷笑:“打死了再找!”

11

作为手残星人,我一直学不会化妆,好友们约新年聚会,我信誓旦旦地表示这次一定要画个美美的妆出门。

足足一个小时后,我问他:“怎么样?好不好看?”

他憋了半天说:“丑得不是很明显。”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知道新买的散粉遮伤能力如何?想揍他一顿!

12

有一次临时决定和闺密去黄山玩几天,我给他打电话,让他下了班顺路去商场给我挑一个比我平常用的稍微大一点的能装下纸巾和眼镜的包包。他问我要什么样的,我说简单大方的就可以了。

没想到他老人家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个黑色的大书包,一进门就把书包丢给我,还颇为得意地道:“怎么样?够简单大方了吧!”

我真是无力吐槽!

13

刷微博刷到很多无主情话,评论转发数量惊人,我拿过去给他看:“我怎么就看不出这些无主情话让人感动的点呢,你看看是不是大多都是无病呻吟?”

他:“你是有主的人当然不觉得,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我竟无言以对。

14

有一次跟风买了件网红波点雪纺衫,拿到手后迫不及待就试。

他下班回来我正在照镜子,他捂着胸口说:“哎哟,吓我一跳。”

“怎么了?”

“从背后看还以为是我妈来了呢。”

我:“不想过了是吧?”

15

夏天时我出去玩了一段时间,晚上洗完澡擦身体乳时对他说:“感觉我晒黑了好多。”

他看了看我,一本正经地说:“没有,只是没以前白了。”

我:“……”

还有一次我去买衣服,发现S码的衣服穿上身竟然有点紧,晚上回来就对他说:“感觉我好像胖了。”

“不胖,只是有点圆。”他说着还伸手比画了一个圆。

你可闭嘴吧!

16

有一次他在书房玩游戏玩到半夜,我喊了几次他都没停。我忍不住抢了他的手机冲他发火,丫开口竟飙出一串东北话:“你说你想咋地!动不动整景!完了还得哄你!”他眼一瞪,“下次再整我削你!”

我一脸蒙,半天没反应过来。他得意地一笑:“我刚学的,怎么样?就知道你肯定得来,练了好几遍呢!”

我真是被他给活活气死还没法发作!

17

我有个怪癖,每次和他吵完架就忍不住想往外跑。刚开始是在家旁边的公园转几圈,后来心野了,干脆就想找个酒店住一晚,美其名曰大家冷静冷静。

住酒店他肯定会拦着我不让我出去,无奈我是个叛逆的中二少妇,他越是拦我,我就越是要出去,他只好偷偷跟在后面送我去酒店。

有一天晚上我们又吵架了,我一气之下就往外跑。冬天的夜晚外面人少,我走了一段路,故意蹲下来系鞋带偷看,结果发现后面空无一人,顿时吓得我的心怦怦跳得飞快。我站起来找他,一抬头看见他就站在我面前,双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看我。

我怒气冲冲地推开他:“神经病啊你!”

“前几天在这附近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他跟在后面说,“就你刚才站的位置。”

“还有你知道吗?现在很多坏人就爱在外面等落单的小姑娘,一看见目标就立刻拦住。如果有路人看见,就故意说成是男女朋友吵架。”

他的声音低沉,我脑海里一下蹦出好多从网上看来的犯罪事件,只好加快脚步,希望能赶紧到酒店。

他接着说:“你还记得去年发生在酒店的那个新闻吗?多可怕!如果那个女生反应稍微迟钝一点,真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闭嘴!”

“还有啊,听说现在有一种房卡,可以很轻易地打开酒店每一个房间的门。”到了酒店门口,他停下说,“好了,我回去了,你自己注意安全。”

说完他转身就走。

而我被他说了一路的恐怖故事,现在根本不敢一个人住酒店了好吗!我顾不得丢脸,一把拽住他的衣服:“我要回家。”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半夜往外面跑过。(此处应有一个哭泣的表情包!)

18

我们一起翻看高中时期的毕业照,他看着看着突然把头转向我,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然后无比认真地说:“我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

“你好像从高中开始就停止发育了。”

“滚!”

19

周末窝在沙发上看亦舒的《舒云集》,其中有一章聊人与床的关系。师太在结尾写:大概所有爱床的人基本还是乐观的。

我看了后用笔圈出来,然后在后面写:不太同意,比如我,纯粹就是懒。我写完把笔一扔,跑床上睡觉去了。

醒来后,我看见那句批注后面多了一句话:我老婆最感人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

前情提要:

沈瞳偶遇顾希闻,被他带去了高中同学聚会。聚会上,顾希闻旧事重提让同学们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然而事情并未如顾希闻所预想的那样发展,沈瞳的倔强让这火焰愈演愈烈。好在Marsh赶到,将沈瞳带离了修罗场……

第三章

Marsh倒车入库,停稳之后转过头,就看见黑色帽檐下,一颗水珠沿着女孩莹润的下巴滚落。他微愣,抬了抬手又放下,将目光转向前方,随后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又等了片刻,直到轻微的啜泣声完全消失,他才再次转头看她:“不喜欢的事可以拒绝,你不可能,也没必要讨所有人的喜欢。”

沈瞳低头听训。

“下次聚餐不要喝那么多酒,晚上一个人不太安全。”

“还有,以后不要随便给男生打那种电话……”Marsh面无表情,看着面前的帽檐越来越低,慢慢遮住被牙齿紧咬的嘴唇,只露出一个通红的下巴。

“当然,打给我没关系。”半晌,他补充了一句。

沈瞳跟着Marsh回了家。

他浑身被雨淋透,问她是否介意他上楼去换一套干净的衣服,然后再送她回会展中心。沈瞳当然不好说介意。

其实她应该说介意的。

或者至少可以不听他的,坚持在地下车库里等。当然这不可能,Marsh不会同意,所以她还是跟他一起上了楼,哪知道楼上竟是那般光景。

晚上十点半,一梯四户的电梯间居然热闹得很。家家都大敞着门,灯火通明,人影穿梭,不知在忙活些什么。在现代都市里,难得能保持这种邻居串门的旧俗。

原来是其中一户煮了方便面。

住户都是年轻人,半夜一个个饿得眼冒绿光,捧着海大的碗去隔壁打秋风,硬生生有种土匪的气势。看见从电梯里出来的人,他们又立刻贴着墙壁站成一排打招呼,营造出山口组的气势。

“老大回来了?”

“舟哥好!”

“M神!”

“老大辛苦!”

沈瞳这才想起之前听到的坊间传闻。云图的待遇业内首屈一指,员工宿舍都安排在高档小区,三个人一套的小跃层,这些估计都是Marsh的同事。她赶紧低下头,跟着高大的男生走出了电梯,企图把自己藏进他的影子里。

不过怎么可能藏得住?!

“M神半夜带妹子回家”这条消息如果出现在云图公司的内部群里,估计连云图总裁喻之远都会被炸出水面。不,也许不会。因为听起来实在是太扯了,还不如说他带了一头粉红独角兽回家来得有可信度。

由于场景过于震撼,山口组……研发一组的一干人等都没有反应过来,更别提拍照取证了。当然他们也不敢,只能就这样行注目礼,眼睁睁看着这移动的奇观从眼前走了过去。

Marsh依然是那张雷打不动的寡淡脸,很平常地站在家门口按密码。不过跟在他身后的妹子就没那么淡定了,很明显在有意躲避众人的视线。然而就算她始终背对着人,也藏不住那双红得彻底的耳朵,给整个场景平添了一抹暧昧。

门啪的一声关上,石化的众人纷纷复苏——

“那是……咱大嫂?”

“嘤,大嫂真可爱,老大真禽兽。”

“老大也才十九岁好吗?他只是技术上的老大。”

“你指哪方面的技术?我感觉我终于可以传授老大一些我比较擅长的技术了。”

“滚,你丫满脑子的废料!”

门内的玄关,Marsh慢条斯理地换鞋,仿佛听不到外面越来越不堪入耳的对话。沈瞳耳根滚烫,如今的建筑质量当真令人堪忧,均价十万多一平方米的小区,入户门的隔音效果居然差成这样……

这尊大神总算换好了鞋,沈瞳忙不迭地跟着他往里走。很快,她的注意力就被客厅的装修风格所吸引。浮夸,凡尔赛宫都不敢这么浮夸,不过浮夸中还隐隐透着一丝熟悉。这时,她的耳边传来似曾相识的招呼声:“Hi,美人,欢迎光临寒舍。”

沈瞳惊讶地转身,看见一个轮式倒立摆机器人,头部显示屏中是塞巴斯酱彬彬有礼的脸……好极了,这位未曾蒙面的同事不但品味清奇,而且还是一名中二人士。

“香槟、蜡烛、玫瑰都有准备,需要在浴缸里放水吗,主人?”塞巴斯酱体贴地询问。

“不用,就冲一下。”Marsh随口应道。

“多可惜,泡泡浴不好吗?这位小姐也可以一起哦。浴缸是全尺寸的……”

Marsh掀起眼皮,打断这个不着调的机器人:“胖达呢?”

“胖达先生度过了非常愉快的一天,刚刚圆满地完成了用餐和如厕。”机器人话音刚落,楼上就传来一阵脚爪挠地的轻响。一阵黑白相间的旋风从楼梯上直冲下来,欢腾雀跃,却是冲着沈瞳去的。

沈瞳惊得连退了两步,差点被地毯绊倒,好在有Marsh挡在身前。

“胖达。”男生嗓音低沉而严肃,仅仅两个字就制住了疯跑的毛孩子。

威风凛凛的边境牧羊犬在家长面前立定坐好,姿势端正得像一只警犬,唯独拼命摇晃的尾巴暴露了它的兴奋。沈瞳从惊吓中回神,惊喜地蹲下。其实她并不怕狗,她爱狗简直爱疯了。

只是……

一人一狗目光对视的瞬间,高大的牧羊犬突然一个卧倒,肚皮紧贴着地面,探出两只雪白的小爪子,匍匐着向沈瞳移过去。

“不,胖达,她不是。”Marsh的声音似乎有轻微的笑意,“她是客人。”

沈瞳目瞪口呆。一见到她就本能发作,还摆出这么标准的牧羊动作……难道她头上长角了?还是有卷毛?她到底哪里像羊了?

“照顾好我们的客人,别欺负她。”Marsh挠了挠狗狗的下巴,又对沈瞳道,“冰箱里有喝的,想喝什么自己拿。我回房间换身衣服,你们好好相处。”

沈瞳眨了眨眼,不知为何,Marsh看她的眼神,让她有一种无厘头的联想……

似乎他也想挠一挠她的下巴?

沈瞳就这样被独自扔在了陌生的客厅里。

也不能说独自,毕竟旁边还有一个看似智能的人工智障,外加一只智商远超其他犬类的边牧。前者会周到地询问她喜欢喝哪种饮料,再为自己没有手帮她开冰箱门表示歉意。至于后者……沈瞳看着小心翼翼地围着她做出驱赶动作的牧羊犬,无奈地道:“我真的不是一只羊。”

忠诚的牧羊犬不管不顾,用鼻子轻拱她。爸爸临走前下的指令是“照顾好我们的客人”,在它听来就是振聋发聩的两个字——“牧她”!

这是责任!是使命!是不能弄丢的宝贝!

沈瞳生来比一般人怕痒,被狗狗湿漉漉的鼻尖蹭着,一边笑一边躲,团团转了几圈,压在心头一整晚的阴霾逐渐散开。

别人家的客厅,别人家的狗,却有一个格外熟悉的名字。

她试探性地伸出手:“胖达?你也叫胖达?”

胖达轻呜了一声,将下巴乖乖地搁到沈瞳手上,褐色的眼睛里映着全世界,世界里只装着一个她。

沈瞳的心都要化了。

她唯一养过的一只狗,名字也叫胖达。

严格来说不算养过,毕竟只跟她回家待了一天。那是一只小流浪狗,整天在学校的后门处转悠,也是一只边牧,黑耳朵、黑眼圈,瘦得不像话。沈瞳给它取名“胖达”,暗含着自己内心的期待——期待可以把它带回家,好好帮它洗一个澡,把它的肚子喂圆,在冬天来临之前给它一个暖和的窝。

但她一直在犹豫,阻力主要来自于她的妈妈。

瞳妈有洁癖,邻居家新生的小狗都不准沈瞳抱养,更何况是一只来历不明的流浪犬。沈瞳只好省下每天的早饭喂它。喂了几天之后,胖达开始送她回家。真的只是送,看她到家就转身离开,从来不会跟她进门。要不说边牧聪明呢,懂事起来真让人心疼。胖达也有可能是因为被主人丢弃过,所以很认命,这个想法让沈瞳很难过。即使曾经被人遗弃,也不曾对人失去信任。多好的毛孩子啊,她心疼得很,想方设法地给胖达加餐,顿顿都要分一半出去。

然而冬天终究还是来了。

学期末的最后一天,S市下起了雪,温度直线下降。胖达像往常一样送沈瞳回家,到了之后又转身就走。沈瞳站在寒风彻骨的楼门口,看着雪地上留下的一串梅花脚印,终于忍不住大声叫了它的名字。

假如当初她妈妈准她养了那只狗,估计它也会被养得像这只一样,眼睛乌黑,毛色漂亮。

沈瞳趴在地上跟胖达玩“盖手背”——两只手和两只爪子交叠,争相往上盖。狗狗很乖,把指甲收得好好的,落在沈瞳手背上的只有软软的肉垫。它好像很怕弄疼她的样子,和之前那只流浪狗很像。

盖着盖着,它忍不住用两条后腿立起来的样子也很像。

仔细看看,连鼻梁旁边毛色的走向都很像。

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实在过于强烈,沈瞳忍不住看向了狗狗的肚皮。以为绝不可能,谁知当真存在,一个星形的印记,是烫伤后形成的疤痕。

沈瞳惊讶地捂住嘴巴,急忙俯身想要看得更仔细。胖达顺势躺倒,朝她翻开自己的肚皮,坦然地交付给她全部的信任。伤疤的形状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沈瞳伸手摸了摸,眼泪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

Marsh换完衣服出来,就见沈瞳抱着狗在那儿涕泪滂沱。胖达一脸无辜,还有点惊慌,看向他的眼神里写着——我不是,我没有,你别乱猜,她不是我弄哭的!

沈瞳连忙擦干眼泪,挺丢人的,但她实在是控制不住。

瞳妈在家说一不二,不让养就是不让养。那天她出门去买狗粮,回来狗就不见了。还没等她开口询问,瞳妈直接奓毛:“扔了!卖了!进狗肉馆了!”大发雷霆后,瞳妈还把沈瞳锁进房间里,不准她出去找狗。

那一天,雪下得极大,沈瞳在暖和的房间里不吃不喝,看着雪花从灰霾的天空无休止地飘落,到底还是无能为力。

哭多少次都没用,她再没见过这只狗。

“是它吗?以前我们学校后门那只……”沈瞳抱着狗,仍然有点不敢相信。

Marsh用毛巾擦干头发,从冰箱里拿出两听苏打水,平淡地嗯了一声。

他将一听苏打水递给沈瞳:“上高中的时候,它又跑回了学校。”

沈瞳接过水,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那时候她疯了似的到处找狗,棉花糖一直陪着她,明知道她惦记着,为什么找到狗了却不跟她说?当然,这也怪不得别人,是她自己转学走了。她所在的高中管得严,手机不让玩,所以她基本和初中同学断了联系。再后来,是她自己对整个世界竖起了一堵无形的墙壁。

再说了,沈瞳抬头——

男生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开饮料罐,一只手食指弯曲,朝胖达勾了勾。牧羊犬乖巧地贴过去,在他的脚边趴好,四肢舒展,尾巴晃荡,远看好大一只,早已不是当初那只小流浪狗,估计也早就忘了与她之间短暂的感情。而它的主人换了套衣服也还是黑色的,神色和气质还是冷淡,湿发朝后梳,露出额头,看起来越发陌生而疏冷了。

物是人非,都多少年过去了。

“你是不是很忙?我自己叫一辆车走吧,太晚了……”沈瞳回过神。

Marsh的手机一直在茶几上振动,工作群里的消息气泡一串串地往外冒,他将蓝牙耳机塞进耳朵里:“下雨天叫不到车。我临时有一个电话会议,不会很久,稍微等我一会儿。”

电话会议并非临时,其实是早就安排好的。但他离开公司时就说了有事不能参加,偏偏这一群猢狲在群里火烧火燎,说事态紧急,非他不可。

“什么问题?”Marsh接入电话会议系统,“优先级要清晰,对方公司大概率用的是被动视觉算法,自主避障才是我们的卖点。”

“舟舟美人,听说在下被绿了?”电话里炸开一个说不好是悲愤还是兴奋的声音,仔细分辨,与车载系统、塞巴斯酱的声音如出一辙,“陈世美啊你,借我的车居然是去泡别的妞?”

“老大,今晚我们靠自己能行。你忙你的,就不打扰了。”第二个声音温文且有礼。

“M神,需不需要场外临时技术指导?看私信看私信!”第三个声音猥琐且八卦。

Marsh看了一眼沈瞳,将耳机调到静音,对她说:“那个房间里有好玩的,你要是觉得无聊,可以去玩一会儿。”他又拍了拍胖达,示意它带路。

等沈瞳离开,他才重新打开耳机:“你们几个,代码调通了?控制优化了?觉得有点儿闲?”

Marsh刚一开口,沈瞳立刻起身离开,生怕听到什么不该听的公司机密。胖达领了任务,用经典的牧羊姿势将她一路“牧”到楼下的工作间门口,跳起来用爪子帮她开了门。然后它就老实本分地站在门口,对沈瞳投以羡慕和敬畏的眼神。

这个房间它平时不敢进,里面都是它爸爸最心爱的宝贝。虽然它自认也是一个大宝贝,但每次只要胆敢踏进这个房间,等待它的都是毫不含糊的惩罚。今天这位客人果然身份尊贵,它必须将她好好地守护。忠诚的牧羊犬坚定地立在门口,再次确定这就是它最重要的羊。

沈瞳则像是落入金银岛的海盗,被满屋子的宝藏晃花了眼。

形态各异的机器人,有完成品也有半成品,摆放在成排的展柜中,墙上贴满了相对应的机械设计图纸。从落款时间和技术迭代可以看出,这是Marsh多年来的积累。

这是一部天才少年的成长编年史。

沈瞳沿着展柜慢慢地看,不敢随便伸手去动展柜上的东西。直到走到房间的角落里,她看到了主人最早的珍藏——一个月球车样式的机器人,被涂装成明亮的宝蓝色,身上印有S-Y字样的队标。旁边还放了一个木质相框,是一张在颁奖仪式上的合影。梳着高马尾的女孩一只手高举着机器人,一只手揽着比她矮一个头的小男孩,笑得见牙不见眼。背后的大屏幕上显示:Shen Tong & Ye Yanzhou, China, Champion of the Year, VEX-EDR Robotics Competition(沈瞳、叶延舟,中国,VEX-EDR青少年机器人工程挑战赛一等奖)。

沈瞳手指颤抖着抚过那张照片。明明是在密闭的室内,她耳边却突然有风吹过。

风中蝉声热烈,是美国东海岸的夏天。

沈瞳和Marsh——本名叶延舟联手拿下初中组工程挑战赛的团体第一名。颁奖时,镁光灯连成刺目的光海,广播中循环播放着他们的名字,连场外的蝉声都声震云天,仿佛专程前来喝彩。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北美的十三年蝉。幼虫在地下度过漫长的时光,孵化十三年后成群破土而出,羽化、交配、产卵、死亡,成为周期性出现的奇景。那一年她正好十三岁,照片里的笑容不会再有,她拿在手中的那个红色涂装的机器人也在某次搬家途中不慎遗失。若不是今天看到Marsh的珍藏,她都快记不起它的样子了。

所有的热血、快意、奋发、辉煌,都随着当年的蝉声一并消亡。

沈瞳站在房间的一角,仿佛站在某段历史的原点。眼前是Marsh走过的路,脚下是自己在走的路,一个短暂的交集之后,慢慢地,距离越来越远。逃避多年,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坦然地面对自己的追悔和嫉妒——她想读名校,读机器人相关的专业,想拥有最好的导师、最优秀的同学、最心无旁骛的热爱。这个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像在提醒,她浪费和错过了怎样的一种可能性。

沈瞳生性软 ,没事也能哭一鼻子,幼儿园评语年年必有“注意克服娇气”。后来还是被瞳妈抽打着学乐器、做演讲、竞选班委,一颗金豆换一顿巴掌,才慢慢糊出来一个落落大方的外壳。

但一个人的生性如何,是打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出厂设置。沈瞳本质上软 依旧,只不过学会了躲在她妈妈看不见的地方哭而已。好在她还有另外一重出厂设置,那就是每逢大事不含糊,真遇到特别难过去的坎,说她倔强也好,意气也罢,总有一股气先撑住了,回头再躲起来慢慢哭。

不把那罐饮料一滴不剩地全浇在顾希闻头上,她绝对不会先低头认输。

所以,站在Marsh的书房里,活生生看到自己错过的人生,虽然心里难受得像在伤口上撒盐,她却没有忙着掉眼泪,而是把目光牢牢地钉在每一张3D设计图纸上,想看看自己还能看懂多少,想了解自己与顶尖大神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连第一张都记不太清了,还是她亲手做过的呢!

沈瞳不敢乱碰别人的东西,便踮起脚凑近了细看,减震器装哪儿、电机什么型号、底盘和云台的机械结构如何设计、电控具体怎么做……看得正入神,她的耳边传来沉沉的声音:“都有余电,可以拿出来玩。”

沈瞳练了多年的大提琴,一直以为老师说的“所有乐器中最似人声”是比喻,现在才发现是写实。这个弟弟明明不到二十岁,清朗的少年音居然一点都不剩,好似一把大提琴成了精,人也脱胎换骨般高大了起来。她看一眼当年的合照,再看一眼眼前人,得使劲儿抬头,不然只能看见胸前的纽扣。

太陌生了……

沈瞳束手束脚站在那里,像个僵硬的稻草人,社交恐惧症马上就要发作。Marsh低头看了她一眼,从架子上取下那个她正在看的机器人,随意地丢到她的怀里,自己走到桌前开了电脑。

“还记得奥兹吗?我们做的第一个机器人,后来我的很多设计都是从当初的结构衍生出来的。”他将工作椅让给沈瞳,自己又拖来一把,很自然地坐到了她旁边,给她一张张地演示迭代设计图。

M神亲身上阵,讲解当然浅显易懂,沈瞳差不多算是听懂了。所谓的沿用最初设计结构当然只是那么一说,高考压轴题还都是课本上的练习题的变体呢,关键不就是在于“变”吗?

偏他说得认真:“严格来讲,我有一半身家应当归你。”

沈瞳愣了一瞬间,当然明白这是句玩笑话。这话要能当真,那她可真发达了,再不闻窗外事,她也知道云图创新是什么市价。这么一想她又难受得不行,同一条起跑线,跑着跑着她却掉了队,现在连未来的方向都看不太清,人生际遇可谓是天差地别。

“电机配编码器和动力学模型加传感器结构都差不多,关键是和环境的交互方式吧?”沈瞳主动拿过鼠标,慢慢去看软件框架。过去的这些年,她也不是对这一行完全没接触,至少前沿动态还在关注,论文也零零散散地看了一些。

“对,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图像信号处理都在慢慢地实现,所以现在机器人可以做到人脸识别和实时避障,还能识别主人和自动跟随,可以带出去当狗遛。”

守在门口的胖达呜的一声竖起耳朵,敏锐地意识到了失业危机。

沈瞳点了点头,继续往下看,框架说起来差不多,实现的方式却有着千差万别。光是一个移动底盘,芯片、电机和动力学模型的选择就有无数种,里面都是学问。她一旦沉迷其中,就会彻底忘记时间。Marsh也不催促,一直耐心地答疑,中途还出去给她热了一杯牛奶,又配了两片威化夹心饼干,和当年熬夜时一模一样。

“目目,今天有点晚了。我先送你回去,明天再来玩?”时钟指向十二点,一杯牛奶见了底,Marsh开口下了逐客令。

沈瞳猛然回过神,脸唰的一下红透,手忙脚乱地站起来,连声向主人道歉。她也太不见外了,居然在别人家玩到了后半夜。也是Marsh太有迷惑性,一举一动都像昨日重现。当初他们做机器人打比赛,没少在一起熬夜。

撕开的饼干包装纸扔在一旁,居然也是她惯吃的那个牌子。

“对不起,真的不好意思,耽误你休息了。”

“我休息还早,”Marsh将帽子扣到她的头顶上,轻轻地弹了弹帽檐,“但是你该睡觉了。”

午夜已过,门廊外依旧灯火通明。沈瞳刚一推开门,立刻有人从对门蹿出来:“美眉,晚上好!”

来人是一个人高马大的金发老外,脸盘倒是周正,就是大半夜被灯一照,活像一只碧眼的狐狸,难怪早先要被叫鬼子了。偏偏鬼子会讲标准的中文,字正腔圆,连四声都分得十分清楚,然而词汇表却相当诡异。

“世间的缘,深深浅浅,今日相遇,今生有缘。我叫肖忆伤,你叫什么名字?”

妙得很,还是一只非主流的狐狸……沈瞳立刻将他和那辆古怪的跑车以及机器人管家对应起来,当即明白为什么它们的语音系统都那么古怪——开发者在语言学习过程中,必然使用了错误的教学素材。

“肖,钥匙。”Marsh明显不想和他多话,将手中的车钥匙抛过去,弯腰在沈瞳的耳边低语,“我同事,人来疯,不用搭理他。”

沈瞳被瞳妈训练这么多年,怎么可能对旁人的问好不搭理。她条件反射地扯出一个礼貌又得体的微笑:“您好,我叫沈瞳。”

“哇,好听。可以叫你瞳瞳吗?”

“不可以。”Marsh将沈瞳拎到电梯前。

“哇,护食,又没有问你。小美女,你是舟舟的CP吗?”

“……”

“传说中的最萌身高差,我宣布你们锁了。我嗑了你们的CP!”

肖先生估计是在网上学的中文,像春晚的小品一样,塞满了网络热词,表达的意思却是足够的。

沈瞳红着脸直摆手:“不是,我们是同学。”

“懂了,同桌的你……”

肖朝着沈瞳挤眉弄眼,居然哼出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行金曲。

沈瞳窘得说不出话来。高考之后她蜷了三年,十分缺乏社交经验,又回归了她妈说的“拿不出手”的腼腆性格。

小曲儿一哼,八卦人士接二连三地从隔壁冒头。虽然不敢像肖老板这样造次,但至少可以无声地围观,用目光把沈瞳给“烹熟”了。

1号助理:老大原来好这口,这也太萌了。

蛋黄:怎么下得去手?舟哥真·禽兽。

1号助理:还能不能纯洁了?不想歪行不行?

蛋黄:是老子要想歪吗?舟哥换衣服了你没发现?还不够明显吗?纯聊天洗什么澡?

焦霜霜:观察入微,有理有据。

在书房进行了两个小时学术探讨的沈瞳,即使不知道某个私密小群的聊天内容,也被围观得几乎抬不起头来。

Marsh走在后面,眼看她一双耳朵红透,隔空指了指某金发碧眼的人:“今晚把卡顿的问题解决。”

“陈世美、白眼狼,我刚才都没有进去打扰你们约会!”

电梯门缓缓合上,沈瞳把“不是约会”四个字吞了回去,尽量轻松地道:“你的同事……很热情。”

Marsh回头看了她一眼:“今天太晚了,下回再正式介绍你们认识。”

沈瞳不觉得还会有下次。她和叶延舟是同学没错,和Marsh Ye却没那么熟,估计就是一句“下回请你吃饭”之类的客套话。于是她也客套地笑笑:“嗯,不过记得和国际友人普及一下,同桌并不等于‘同桌的你’。”

Marsh沉默地立于一旁,并没有接话。

一路沉默到车库,沈瞳觉得他似乎有些不高兴,但如此一张七情不动的冷脸,高不高兴全是旁观者的自由心证。这次Marsh开的是自己的车,冷峻低调的银灰色,全部内饰只有一盒纸巾,总算符合了他现在的人设。沈瞳越发小心翼翼,坐在副驾驶座上连话都不敢多说了。

半夜道路通畅,仅半小时就开到了滨海会展中心。此时,Marsh重新拾起了话头。

“明天有比赛,在中央展厅,来看吗?”

“什么比赛?”

“Robo+挑战赛,一个AI机器人赛事。”

“我有其他工作安排……”

“会有很多脑洞大开的机器人。今天你问的问题,至少能看到三种解决方案。”

沈瞳承认自己受到了诱惑,但凡心头好,一沾上就停不下来。她想起之前那次在仓库被堵截,恶魔果然洞悉人心。

恶魔他还风度翩翩地停了车,一直把她送到了酒店正门口。雨后有月,深蓝的天幕上堆着团团白云,从海平线一直堆到天空中央。天色如此清透,让人想起多年前的好空气。他也和多年前一样,临走前对她叮咛:“少熬夜。”

那时候她都是怎么应付过去的?“小孩子才需要长身体”——一句话就能让他哑口无言。可是现在,沈瞳站在台阶上方,回头看台阶下的恶魔先生。他生得真好,气质真冷,而且分明是一个成年的恶魔,有她捉摸不透的力量和思想,静静地站在那里目送她,让人无法再说出类似的话。

最后她微微红了一下脸,点了点头,和他挥手道别。

当代女青年个个都属夜猫子,乔琪贴着面膜熬着夜,看到沈瞳,立刻来了劲:“还以为你今天晚上不回来了呢。不是约会去了吗?听说是个‘天菜’?”

沈瞳的第一反应是她在说Marsh,当即矢口否认:“不是,只是同学。”

“哎呀,青梅竹马,小兰、新一,同学什么的最好了。”

“比我小两岁,一直当弟弟的……”

“姐弟恋更好了!小狼狗还是小奶狗?”

Marsh吗?妥妥的狼狗吧……沈瞳的思路完全被带偏,突然听到乔琪说:“听说你们当年一个是校草、一个是校花?什么造孽的绝美爱情哦。”

“什么?”沈瞳没反应过来。

“是另一所学校的志愿者说的。以前跟你读同一个高中,说你们当年可是风云人物……”乔琪看着沈瞳的脸色越来越阴沉,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八卦者当然事无巨细地说了个彻底,难怪沈瞳不屑与她们平庸大众为伍,原来是一个被打落凡尘的小仙女。

沈瞳尴尬地笑了笑,没再搭腔,拿着换洗衣服躲进了卫生间。

酒店的水压似乎有点儿问题,沈瞳站在花洒底下发呆,半晌才发现一直在冲凉水。她匆匆洗了一个战斗澡,却还是冻了个透心凉,连打好几个喷嚏,哆哆嗦嗦地上了床。

乔琪已经忘记先前那一茬,开始跟她说第二天的工作安排。在云图不遗余力的推广下,Robo+挑战赛渐渐成为每一年IRC会议的重头戏。今年更是重中之重,入场券一票难求。当然,大多数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是来观摩裁判长的。谁叫Marsh大大突然爆红出了圈呢。

“明天我被分在医务室了,谁也不肯跟我换。苍天哪,就不能再让我见一回M神吗?!”乔琪哭唧唧。

沈瞳还在走神。这一天委实漫长,无数角色轮番登场,仿佛要把所有的过去一股脑地让她重温。也有可能是要给她提个醒,在人生的抛物线上,她已经被抛得太远了,不能再随意松懈,得再努力一点。

她忽然爬起来开了灯。

“瞳宝,你干啥?”乔琪抓着她扔过来的眼罩,一脸迷茫。

“今天的题还没做完。”她将灯光尽量调暗。

“虽然我们同居了三年,但我还是不敢相信你们学霸居然这么灭绝人性……”

“你先睡。”

“可是你也被分配在了赛场,明天一大早要去场馆签到的。这都几点了?唉,只有我抽到去医务室,谁也不肯跟我换。那帮男的个个都要看比赛,看毛啊,六十支参赛队,个个都是名校。就慕容林佳那个 货,根本不可能出线。”

乔琪兀自在那里叨唠,沈瞳打开数学练习册,语气平常地道:“我跟你换。”

“你跟我……咦?你不想看比赛吗?”乔琪激动得跳起来。

“嗯。”沈瞳揉了揉鼻子,“不太感兴趣。”

对机器人比赛不太感兴趣的沈瞳到底没能躲在医务室里刷完那本习题集。本来嘛,科技比赛又不是体育比赛,医务室根本用不到太多志愿者。倒是赛场上人手紧缺,开赛没多久,她就被带队老师火急火燎地召了过去。

备赛区一团忙乱。

零件和机器车散落一地,参赛队员忙成一团。今年的题目是和官方机器人在特殊场地互相射击,因为碰撞较多,很多没有经过严格暴力测试的机器人在第一轮比赛中就出现了故障。放眼看去,各家队伍都乱得一头包,只有穿蓝色T恤的A大“蓝电”战队明显有条不紊,尽显豪门风范。

有钱、有技术,又有名校光环,A大“蓝电”向来备受瞩目。今年比往年还要更瞩目一些,因为这一任队长是个万人迷。理工男还能讲究发型与眼镜搭配的并不多,沈瞳恰巧认识一个,恰巧还就是同一个。越过人群看到顾希闻熟悉的身影,她差点骂出一句脏话来,干脆头一低蹲下,假装手头正忙。

一同蹲在地上的是她本家S理工的“风狐”战队,连着队长一共只有五个人。五个脑袋正凑在一起长吁短叹,仿佛靠叹息就能让坏掉的机械结构复原。

“没办法,没备用,谁叫咱穷呢。”

“穷队无自尊。”

“找隔壁去借一个?蓝电豪门,电机肯定有多。”

“人家为什么借你?让你爆冷?刚才的比分多悬啊。”

“唉,佳哥,别难过,说出去咱已经够牛了,第一轮差点干掉蓝电。”

慕容林佳蹲在那儿一声不吭,一头卷发被揉成了鸟窝,一张脸憋得通红,终于就义般地站了起来,跑去隔壁化缘。沈瞳叹了口气,如果顾希闻还是她认识的那个顾希闻,绝对不会这么无私奉献。以前别人找他讲题,他也讲,但一定不会给出最简洁的解法,这样才可以确保自己在考试中占据相对的优势。

林佳出去兜了一圈,很快便铩羽而归。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估计是对方说的话不太好听。想也想得到,S理工这种不入流的学校,就算第一轮爆冷分数不错,也多半被归结为运气,不会被当成真正的对手来看待。

这时乔琪也凑了过来,早就忘了之前和慕容林佳那点儿小龃龉,忧心地道:“佳哥,就这么放弃吗?男人可不能轻易说不行!”

慕容林佳白了她一眼:“没有备件,资金不够。”

会计专业出身的乔琪把白眼还了回去:“花钱没计划,你们就缺个靠谱的运营。”

“你行你来啊,社团招新一个妹子都没有,都是大老爷们儿谁会管钱?”慕容林佳小声叨叨,“本来还想这次拿个名次,找学院再诓点预算的……看来今年的巡回赛没戏了。”

各大高校机器人比赛,Robo+挑战赛只是开胃前菜,Robo+巡回赛才是一年一度的正餐。眼看正餐吃不上,一群人抱头哀叹。沈瞳忽然出声:“无刷电机?”

慕容林佳对她还有点印象,一个比他还能脸红的小可爱,在大巴车上看了一路的经济数学。显然不是理工专业出身,但能从她嘴里说出“无刷电机”四个字,委实令人惊讶。更令人惊讶的是,她忽然站了起来,说了一句“稍等,我好像有”,就一阵风似的跑没了影。

这东西沈瞳还真有,而且有四个。Marsh给她的教学机器人用的就是麦轮,配了四个无刷直流电机。沈瞳冲进房间,拎起车就跑。别看她细胳膊细腿的,拎着一个十来斤重的机器人居然跑得挺快。

第二轮检录还有最后十分钟,沈瞳连人带车赶到,定了定神,席地一坐就开始拆车。她的手指灵活,动作娴熟,看得慕容林佳眼前一亮——风狐今年新招的队员就没人拧螺丝能拧这么稳当的。别小看拧螺丝这种基本功,蓝带大厨也是看切工才知道手下的厨师手上有没有活的。

“给,看是不是同一型号的。”沈瞳温软的手心托着一颗沉甸甸的电机。五颗脑袋齐齐地凑过来,同时爆出欢呼声,居然真是同一个型号!

“瞳宝小仙女!”乔琪长手长脚地将她搂进怀里,照着头顶亲了好几下。

沈瞳从来没有跟人有过这么亲密的接触,脸红得像要滴出血,一连吓出好几个喷嚏,很不好意思地捂住脸:“乔乔松手,我感冒了,小心传染给你。”

第二轮,S理工“风狐”继续爆冷,无论自瞄、识别还是精准度都可圈可点,分数继续紧咬夺冠热门A大“蓝电”。可惜在第三轮,机器人从特殊地形飞坡时,突然出现了机械故障,被官方机器人一举击毙。即便如此,风狐也成功地杀入八强,成为本次挑战赛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匹黑马。

毕竟这支队伍名不见经传,从未在任何机器人比赛中拿过名次,所在高校甚至都不在“985”“211”之列。

前八名都有赛事奖励,S理工的参赛选手和志愿者一阵欢呼,唯独队长慕容林佳心情欠佳——若是屈队本人在这里,风狐肯定不会只拿第八。见他埋头蹲在角落里半天不动,乔琪一脸牙疼的表情捅了捅沈瞳:“咱们佳姐不会真在哭吧?”

沈瞳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还好没有,他正蹲在那儿专心地拆着电机。

慕容林佳拆完电机回头,看见沈瞳站在身后,怀里也抱着个机器人。他随手拿过来看,又问她:“同学,你大几的?”

“大三。”

“学什么专业?”

“金融。”

“你也搞机吗?”慕容林佳端详着沈瞳的机器人,突然惊讶地道,“这是你自己做的?怎么精度这么高……”话音未落,他就看到机身上经典的Y字标,“咦?云图什么时候出机器战车了?”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解答。

来者气势汹汹,戴着透明的护目镜,穿着云图的官方T恤,一看就知道是工作人员,抓贼似的抓住慕容林佳:“这车你是从哪儿拿的?!”

#连载互动#

沈瞳的机器战车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微博带话题 #怎么可以对弟弟动心# 回答连载互动问题,并@栗连 @两棵_小白杨,抽两个小可爱送栗连特签《怎么可以对弟弟动心》实体书一本。

【前情提要】

白茅茅和何致修进入了接下班、约吃饭喝茶、偶尔生气要哄哄的恋爱前期暧昧阶段。与高中时经常面瘫脸的何致修相比,现在二十几岁的何致修简直不能再温柔。眼看两个人的关系即将更进一步,白茅茅父亲所经营的子豪理发店却突然出了事。与此同时,何致修也收到了一封陌生邮件……

[第五章]
世上另一处避难所

爱的意义,是有人与你共同抵抗命运的无常,岁月的无情。

1

她跑进子豪理发店,看见地上到处都是一圈圈滴落的血迹。一个染着蓝色头发的青年紧捂左耳,连声惨叫着喊痛,血从他的指缝中流出来。

爸爸已经吓得脸色惨白,两只手直哆嗦,嘴里不停地念:“我伤人了,我伤人了……流血了……”

甘爷爷急得四处找毛巾,差点被绊倒。

她急忙钻到收银台底下拿药箱、取纱布,想给对方包扎止血,却被一把推开。

“别碰我!我要报警!”受伤的青年发着脾气抬脚踹倒了理发椅,连同货架上的产品也被掀翻在地。

爸爸吓得又是一抖,双手抱住头呜咽:“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

她将爸爸挡在身后,竭力安抚着青年:“对不起,我是他的女儿,这件事让我来处理好吗?你先别激动,否则会加重伤口出血。你放心,是我们的错,我们一定会……”

“你怎么处理?赔钱就行了吗?老子的耳朵被这个傻瓜给剪豁掉了,这是毁容!你怎么赔?要不我剪豁你的耳朵再赔你钱?!”

“我这就打120,我会承担全部的医药费。你还在出血,得赶紧消毒止血。”

“打什么120?!我要打110报警!我还要向工商部门投诉!我倒要问问一个傻子是怎么办到营业执照的!”他边说边拨通了报警电话。

那就随他看着办吧,她心想,报警或许还好解决些。

她走到爸爸身边,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爸,别怕。你有我在,怕什么?不管发生任何事,都有我担着。”

“甘爷爷,辛苦你先带我爸回家去,他这儿不能受刺激。”她指了指脑袋,拜托甘爷爷。

“你一个人在这里哪儿行啊?”

“没事,警察马上就会到了。”

爸爸一听,似乎从之前见血的惊恐中反应过来,挺身护住她,头直甩,嘴里嘟囔着:“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关我女儿的事……不关我女儿的事。”

受伤青年挂了电话,半边脸沾满血,看着就很吓人。他龇着牙咒骂:“你个傻子,你是要死啊!”

她只能克制怒气,看着对方气焰嚣张地出言辱骂。对这种人只有忍,激怒他恐怕他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来。她不再说话,搂住爸爸的肩膀等待警察的到来。

这是子豪理发店经营十几年来,头一回发生顾客受伤的事。不幸中的万幸是,现在她长大了,可以保护爸爸了。

这一刻,她想何致修了。每当遭遇委屈、刁难和不公等种种时刻,她都会想起他。

要是他在该有多好。

该不该告诉他呢?她很矛盾。

“对了,我找何女婿……何女婿说了,遇到麻烦就给他打电话。”爸爸带着哭腔,颤抖着手抓起话筒,翻查记号码的电话本。

何女婿?老爸你是不是着急了点?什么时候何同学变何女婿了?

2

出城隧道旁有一片隐秘的树林。

何致修独自走向树林。那封邮件里的视频拍摄于子豪理发店,既然是由肖昼发来,显然冲突是人为刻意制造的。

肖昼背对着他抽着烟:“何教授,来得真快啊,倒不像平时约你吃饭时那么难。何苦呢?非要走这一步。大家和和气气一起发财,何乐而不为呢?”

“肖昼,我警告你,别动我朋友和她的家人。”何致修面色阴沉冰冷,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怎么是我动的啊?与我无关,我是好心将视频转发给你。不过那个特教老师长得挺清纯可爱的,是你女朋友吧?”

肖昼不知这句调笑的话会彻底激怒何致修。

她是他的底线。

“离她和她的爸爸远点。否则不仅是我手上正在负责的项目,你绿园在H城乃至全国各地的每一处地产项目我都不会放过。我说到做到,而你肖昼,做好下半辈子收拾你之前的烂摊子的准备吧。”何致修攥紧拳头,声音沙哑。

这番话是他在开车来的路上就想好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得上是筹码。

他决定豁出一切也要保护好她和她的爸爸。

“何致修!你……好好好,何教授大人有大量,怪我喝多了冒犯了。”肖昼看着眼下的情景,服了软。

“何教授,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选在这里见面吗?”

何致修对此并不感兴趣。

“听说建这条隧道时特邀你回国勘察,是你发现了全部的断裂段,以及确认了围岩的岩质成分,协助项目总工完成了断裂带的顺利爆破,且无一起坍塌事故发生。”

“查得挺清楚。”

“我是想提醒何教授,以你一人之力,完全可以避免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

“修建隧道是利民工程,人为穿过断裂带修隧道和在断裂带上盖房子是两码事。”

“何教授想想办法,再帮肖某想想,别把话说死了。”

“先让闹事的人走。”何致修冷声道。

“行。”

何致修的手机响了,是子豪理发店的号码。

“喂,叔叔。”他背过身,声音顿时柔和起来。

“何女婿,你快来店里……警察都来了,要是我被警察抓走了,你可一定要照顾好我们茅茅……”电话那头,她爸像孩子一样哭了。

“别急,别怕。我马上过来。”他回过头瞪肖昼。

肖昼心领神会,做了个“OK”的手势。

何致修结束通话后,对肖昼扔下一句:“你看着办。”

“何教授,记得提醒你的女朋友,那晚在包间听到的谈话最好忘掉。”肖昼阴笑道。

他心一沉,最怕把她卷进来,可还是……他走出树林,准备上车时发现马路对面有个警察正往这边探察,见他发现随即侧身低头回避。

他很可能被作为跟踪目标了。何致修确定曾经见过这个人,并且印象非常深刻……

怎么又是他?

他不愿回想起的,六年前曾在子豪理发店看到的那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3

白茅茅原本正在做笔录,受伤青年忽然提出撤销报警。

“算了,就当是我做好人,不和残疾人计较了,我自己去医院看病。”他说完拔腿就走。她感觉莫名其妙,刚刚这个人还咄咄逼人地耍无赖,吵着要找工商、消防让子豪理发店关门,怎么突然就不追究了呢?

她情愿花钱息事宁人,告诉警察治疗费用结算出来后她一定会负责。

事情解决得有些容易,她松了一口气后开始收拾店里被砸烂的东西。爸爸自从和何致修通过电话后就不再胆战心惊了。

她感到几许温暖。和父亲相依为命多年,尤其是前些年,这对“幼残组合”若不是靠街坊邻居照拂,很难经得起风霜。

曾帅传来几张照片,是何致修和肖昼在树林里碰面的情景,紧跟着又发来消息。

曾帅:直觉告诉我,他们肯定在谈见不得光的事。你别像当年那样傻兮兮的,他说什么你都全信,可留点儿心眼。

茅茅:谢谢老大。

茅茅:我相信他。

她删除了照片,再将地上的血迹拖干净,又清洗了弄脏的毛巾和物品。她正准备将垃圾倒掉,一推开门,就看见匆匆赶来的何致修,他的紧张和担心全写在脸上。

原本她觉得事情都过去了,只是虚惊一场,现在却因为他的出现又变得脆弱。

“没事吧?”他双手握住她的肩膀,低头看到破碎的玻璃碴。

“我不要紧。我爸受了惊吓,现在在楼上,甘爷爷陪着他。”

“怪我来晚了。”他抬头望了一眼楼上,关切地说,“我去看看他,看完再来陪你。”

他往楼道里走,忽然又折返,走到她面前轻轻地拥住她。他在过来的路上本来还有些生她的气,可一见到她就心软了。

“好好的。”他心疼地低喃。

他的怀抱温柔、宽阔、结实,足以抵消所有的委屈。她心间生出深深的依恋。

“大傻子,我没事。”她拍了拍他的后背。

“没事就好。”他松开手,转身上了楼。

“真是一个忽冷忽热、难以捉摸的人。”她默念道。

为了留何致修在家里吃晚饭,她火速买好菜便钻进了厨房,隔着厨房门看他和爸爸坐在客厅里说话。这个不平凡的中秋节是和何致修一起过的,幸福仿佛随时都会溢出来。

三菜一汤。

她又端上一盘切成块的月饼。

“快洗了手来吃饭吧。”她欢喜地说,有种一家人的味道。

爸爸早被何致修治愈了,看来亲生女儿说再多也不及何致修这一会儿的安慰和陪伴。

“何女婿吃饭,尝尝我们茅茅的厨艺。”

“爸,你别瞎喊。他是我同学。”她忙纠正。

何致修似乎有心事,她说不上来那种感觉。本来那个拥抱应该可以拉近他们之间的关系的,可此时他却好像离她很远。

他很矛盾,思想在挣扎。

在厨房盛饭时,他似乎考虑良久,嘱咐说:“那晚在沁海饭店的事,除了我,最好不要对任何人说。”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

“警察朋友?”她果然说了。

“嗯,我们的关系很亲密。从小一块儿长大,是我最信任的人。”

“你信任他还是信任我?”他问。

“我都信。”她迎上他的目光,不明白他怎么会问这种问题。

“以后不要再插手绿园的事,学校必须搬。你做好心理准备吧,在这件事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提前给你准确的消息。”他为她盛好饭,走出厨房。

她一时间不适应他的态度大转变,在厨房愣了好一会儿,疑虑渐生,他有事瞒着自己。

“你是从勘察院过来的?”

“从别处。”他的回答没有谎言,也没有具体答案。

“快吃菜吃菜。”爸爸张罗着给何致修倒牛奶。

他们各自沉默地吃饭,彼此都察觉到隔阂和嫌隙,却都不知该从哪儿解释起。

有多少人能做到任何时候都坚定地、毫不犹豫地选择信任对方呢?很难,尽管我们口口声声说着信任,可当事到眼前,真正面临考验时,疑心就会跑出来。

唯有双方共同度过人生中一道道坎坷后方能达到“我信任你,犹如信任我自己”的境界。

4

晚饭过后,她送何致修离开。他在前她在后,各怀心事。彼此揣摩彼此的心,想尽力呵护,都不愿对方受到伤害,又期盼着对方能坦诚相告。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来子豪理发店吗?”她问他。

“那是在老街。”

“像今晚一样的月色,走时也是我送你去公交车站台的。今天整理旧物时还想起这件事,那天真没想到你会来,我当时是不是好丢脸?”她掩面笑道。

他们仿佛一起回到了六年前的老街。

那天的她形象欠佳。

她总结出一个“逢丑必遇”的定律:但凡哪天没洗头或者随便穿了一身不好看的衣服,只要是形象败坏,就一定会遇到意中人。

如果她知道那个傍晚回家会见到何致修,她绝对不会啃曾帅送的泡椒凤爪。可是谁又能想到呢?

她啃着鸡爪嘴辣得通红,边用手在嘴边飞快地扇风,边冲进理发店大喊:“爸,我回来啦!哎呀,辣死我了,我先喝口水再给你帮忙!”

爸爸背对着她给客人剪头发,手中的理发剪唰唰地修剪着。

“茅茅,你的同学来了,还不过来……打招呼。”爸爸神色欢喜,夸张地手舞足蹈,他特别希望茅茅能有同学或者小伙伴来家里玩。

“谁呀,赵小霍吗?”她猛灌一杯水,边抹嘴边吸气止辣往理发椅旁走。赵小霍那么臭美的人会来子豪理发店剪头发?她有些纳闷。

爸爸往后退了两步。

“啊!”她大声尖叫。

吓她一大跳,居然是何致修!

她定住三秒后,立马像中邪一般飞速消失,闪回阁楼反锁上房门,连连拍着快蹦出心来的胸口。镜子里的她一张脸滚烫发红,只听见爸爸在楼下高声喊“茅茅”,让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唉——我马上下来。”她开始找衣服换,想起去年生日时妈妈和继父送的连衣裙。

那是一条粉色的芭蕾舞裙,她表面怄气不穿,却爱惜地收在衣柜里放“贵重物品”的那一层。她小心地抖开裙子,穿上后感觉束手束脚不是很合身,还有点冷。可它的确是她拥有过的最漂亮的一条裙子了。

“茅茅……”爸爸仍在固执地喊她。

她下了楼,手里拿了本书假装在背,想想真的好做作。

“茅茅穿新裙子啊!真好看!”爸爸乐呵呵地说。

“吊牌吊牌!”爸爸又指着裙摆喊。

爸你能不能小声点?我也是要面子的呀。她噔噔噔返回阁楼,拆掉吊牌,再三确认后,这才体面地下了楼。

她环顾这间陈旧的不足十平方米的老式理发店,仅有两张理发椅。洗头的区域没有那种舒服的软躺椅,就简单一个白瓷水池,墙上挂着铝皮水箱,一把木头凳子,旁边的煤炉上正烧着热水。附近的老街坊邻居都习惯了这种简陋的洗剪吹方式,价格也便宜,五块钱洗加剪。连洗发水也是爸爸的独家秘方,用皂角、甘菊和生姜等制成。

爸爸和这些老头儿老太太拉拉家常,给他们剪一个中规中矩的“老人头”。男人一律剃平顶寸头,女人是齐耳短发,孩子则是西瓜头。这些便是你在路上见到的那些朴素的老人和孩子,如出一辙的发型。

除此之外,爸爸最时髦的手艺是做离子烫和焗油。

这些哪里适合何致修了?可他却没有半点嫌弃。

水壶鸣叫,盖子不断被顶起,她忙将开水倒进水瓶里,多余的水倒进水箱。她一句话也不说,无心地翻着书。

何致修倒是和她爸挺聊得来,她默默地听着他们在谈论下个月“神州八号”飞船将发射。

“我最崇拜杨利伟,航天英雄!”她爸的老生常谈。

“我爸心中的英雄也是杨利伟。”

“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他是军人,空军。”

难怪何致修的言行举止中流露出军人风范。

“太厉害了,那你爸会……开飞机吧!”

“不会,他是地空导弹兵。”

“一定要……带你爸来我店里剪头发……我向他敬礼!”她爸话音落下,对着镜子完成立正到敬礼的连贯动作,显得有点滑稽。她真担心他会失手把何致修的头发给剪毁了。

“等他休假了我就带他过来。”何致修答应下来。

“嘿嘿,太好了,别说导弹了,我都没有坐过飞机……街坊们都传老街会拆迁,等以后有钱了……我一定要带茅茅坐一趟飞机。”她爸磕磕巴巴地说,憨憨直乐。

她坐在木头凳子上,静静地看他们聊天,直到结束一天的营业。

这是她一生珍藏的画面。狭小的子豪理发店,昏暗的吊灯下,有着从未有过的光亮。

那天的她根本想不到,她人生中第一次坐飞机不是和爸爸一起,而是去看望远在克拉玛依大戈壁的何致修。

当爸爸解开理发围布时,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何致修。两边剪平的三七分短发,碎薄的刘海,格外好看。

何致修不以为意地拨了拨头发,他是一个对外貌并不在意的人。

不过男人最迷人的一面,应当体现在他专业领域的攻坚能力上。试着想象当她被叫到黑板前解题,两眼一黑完全不会,只好呆呆地傻站着。这时何致修从座位上起身,自带光环,大步走上讲台拉开她,在黑板上一鼓作气地解完数学题,再放下粉笔的那一刻。

嗯,完美。她沉浸在想象中无法自拔。

“茅茅,想什么呢?快让……你同学把钱收着。”

何致修坚持要付钱。

“爸,人家给你你就收下吧,下次他还要来的,对吧!”她朝何致修眨了眨眼。

爸爸这才收下。

那晚她送何致修走,一起穿过长长的老街,月色很美,青石板的地面凹凸不平。她有一茬没一茬地主动找他说话。

“在我小时候,我爸干活时摔伤了头。比起当年,现在算是康复奇迹了。”她假装轻松地笑笑。

“我爸肯定问了你我在班上有没有被人欺负、有没有受委屈吧?他总觉得我会因为他受苦。

“我爸这辈子都是为了我。他有四级智力障碍,可父爱是本能。他不愿被别人视为残疾人,他想自力更生养我,所以跟着一位老师傅学理发修面的手艺,学了足足四年才出师,吃了不少苦。

“我读初一时,学校开家长会。我爸穿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地和我一起坐公交车去学校,到了学校门口,他突然说闹肚子不舒服,坚持要回家。等我放学回家,他已经做好一桌子菜,说今天是他最开心的一天……后来我才知道,是隔壁婶婶对他说我肯定不愿意他去参加家长会,他也根本不是闹肚子不舒服,而是怕去了以后我会被同学嘲笑……”

他安静地听她说完。

平日走到公交站台感觉有一百米,和他一起走像是只走了五十米就到了。时间过得太快她不舍得,感觉还没走够。

“回去吧。”他催促道。

“你以后还会来子豪理发店剪头发吗?”她期盼地问。

“应该不会。”

“哦。”她失落地小声应了一声。

“有机会我尽量。”他竟又补充了一句。

一句“尽量”已足够让她喜出望外。

“真的吗?你没骗我?”

“嗯。”

那是她和他成为同学以来,第一次这样谈心般地讲话。她目送他上了车,公交车缓缓启动再驶离……

她的少年如此静气,好像很早就有大人的样子,班上那些比他大两岁的男生反而显得青涩又毛躁。现在看来何致修是一个面冷心慈,不轻易许诺的人,温和有礼是他的教养。

从他口中永远听不到假话,甚至曾经她希望他能说一句假话哄哄自己。

但他从不。

他要么不答应,答应的事就必定做到。之后他确实陆续来过几次子豪理发店,只是恰好她都不在店里。由此可见他并不是为了来看她,纯粹是践行他说过的话罢了。

这也是她迟迟等不来他的回信决定放弃的原因,她以为自己从未打动过这块顽石。

在他搬去北京前,最后一次来子豪理发店,她因为和曾帅出去玩而错过了他。听爸爸说他理了一个军人的寸头,自始至终沉默寡言,几乎没说什么多余的话就走了。

他切断了所有的联系方式,一走就是六年,音信全无。

一辆排气声震耳欲聋的车飞驰而过,他一把将她揽到内侧。像穿越般回过神来,六年前他遥不可及,六年后他就在她的身旁。

如此近,近得像一场梦。

那个她青春时满眼都是他的人,终于回来了。

“那次是你姐推荐你来子豪理发店的?”

“也有别的原因。”

“嗯?”

“好奇心吧,为什么会有人在大雨中练蹩脚的操。”

“啊!不许笑话我,难怪让你姐姐来教我做操……”

“嗯。”

她想起淋成落汤鸡也还在操场上练操的自己,不为别的,就是不想让人嘲笑。在以前的学校还好,可清锋中学不行,因为有何致修的存在,她不能丢脸。

这些年他对她的意义,已经不单单是能不能在一起了。她慢慢摆脱自卑、缺爱、胆怯的影子,变成了热爱自己,热爱工作和生活的人。

她在心里对他说——

“你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使我成为现在的我,我喜欢的我。”

是他照见她的路途。

5

接下来的两天假期,何致修没有再主动找她。她跑去医院给受伤青年付了医药费,好在人伤得并不重,缝了五针。爸爸也算是个老手艺人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失误呢?她脑子一闪而过这个念头,可能是因为上了年纪不小心走神了吧。

破财消灾,只要不再来找麻烦就好了。

周二,节后上课。过节放假最容易让学生把之前坚持的好习惯给抛诸脑后,所以这一天通常是最累人的。

放学时,前来接小朋友的家长聚在一块谈迁校的事。

她才刚走出教室就被家长围住。

“白老师,学校不会真的要搬吧?我们把房子租在这儿,房租一交就是一年,搬去市里哪还能租到这么便宜的房子?我们这样的家庭负担不起啊。”家长们愁眉苦脸,急得不行。

“是啊是啊,家里有个这样的孩子就够我们苦的了。这样折腾还不如把他们关在家里能有口饭吃得了,还上什么学……”彭彭奶奶哭诉道。

“这么多年都没事,怎么开发商来旁边搞房地产,这学校就有灾害了呢?有灾害还能盖房子吗?”

“你们没听说吗?请了一个教授来做勘察。前阵子我去爬山时还遇到过,看起来挺专业的,就是太年轻了。”

“还不是开发商自己的人,随手一指哪儿,哪儿就有灾害,我们就得搬。”

“学肯定是要上的。我的心情和大家一样,坦白说我比你们还要焦虑。你们只有一个孩子,我的班上有二十几个孩子。但如果真的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那也只能舍弃现在的校址,学生们的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请相信,就算是迁校,也不会比现在的学校差。”她想起他说过的话。

“对,大家放心吧。”采美接着说。

眼下看来,家长们的思想工作并不容易做通。她倒是受得住牢骚和怨言,就怕家长因此放弃让一些学生上学的机会。这群特殊孩子能走进校园实属不易,虽然是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但真要以孩子的身体不便为借口不送来学校,她也没办法。像有的重度残疾的学生,她就算送教上门也要坚持让他们得到学习的机会。

班上的每一个学生她都不会放弃。

回到宿舍,她心有不安,想多听听何致修专业的解释,这样再面对学生家长时底气也能足些。她拨打他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他在忙什么?电话也不接。莫非他和肖昼在一起?她很快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不会蹚肖昼的浑水,兴许是有其他事情在忙不方便吧。

她决定去勘察院找他。

6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暗暗决定要敞开心扉向他问个清楚。他和绿园的肖总现在到底是怎样的关系?那晚又为什么恰巧出现在沁海的包间里?这不代表她怀疑他,她只是希望了解他内心的想法。

登记完来访人员信息后,何致修的助手接待了她。

她是以他同学的身份过来的。

“你好,我叫孟巍,是何教授的助手,也是他在地质大学的校友。”孟巍自我介绍。

老孟草莓园?

“你好。冒昧地问一句,你家是不是有一个草莓园?”

“没错,你也听说过?现在是我爸在经营。”

何致修无意间说过的话,其中的细节被她还原落实时,这种感觉很亲切。无论事情大小,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无须印证的真诚,至少对她是这样的。

她安心了些。

“他这两天很忙吗?”

“扎根办公室,搞得我们连大气都不敢出。我压抑得都要脱发了。”

“勘察不是已经接近尾声了吗?”

“他好像心情很差,整天冷着脸,连院长来都吃了闭门羹。”孟巍的一双小眼睛神神秘秘的,话锋一转,“你是他的女朋友?你们吵架了?”

她被这个八卦男的问题搞得措手不及。

她推开他办公室的门,见他面前摆着厚厚的一沓资料。他正专注地看图纸,丝毫没注意到她的出现。她不忍打扰了他工作,悄声掩门往后退。

“怎么不进去?”孟巍小声问。

“嘘,他在忙。”

何致修闻声抬头,起身走到门口,径自将她一把拉进办公室。她还没反应过来,他已回到办公位上,她随手关上了门。

“关门干吗?”他示意她把门打开。

“为什么不能关门?你可别跟我讲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要避嫌。”

“免得孟巍乱说。”

“我不怕他乱说。”

“我怕。”他斩钉截铁地说,眼睛也没看她,继续低头工作。

好大的架子,真讨厌。她坐在他面前拨弄地球仪,噘着嘴生闷气,既不说话也不走,差点儿忘了来这里的目的。

莫非他在勘察院和哪个女孩有办公室恋情,怕传出去会影响自己的声誉?她鼓起勇气来找他,主要是因为想他,结果他却是这种态度。她有点赌气地说:“我来是想问你两件事。”

他放下手中的文件,一双眼睛平静地注视着她。

“问吧。”

“那晚你去沁海饭店是赴约吗?”

“不是。”他干脆果断地回答。

“那你去干吗?我信任你,但我也想听听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中秋那天,你和肖昼在隧道旁的树林里见面是在商量什么吗?你绝口不提,难道和那晚一样,都是巧合吗?”

“你跟踪我?”

“不是跟踪!”

“那是什么?”看这神情和口气,他生气了。

“何致修!你这种态度让我不得不怀疑你和那些人私下有什么协议。因为信任你,我在学生家长面前打了包票,你知不知道你的结论将会影响多少家庭和孩子?!你到现在还在遮掩和回避什么啊?”她赌气般地一股脑将话倒了出来。

“白小姐,请你说话用用脑子!不要道德绑架。”何致修从办公桌旁站起来,与她相望对峙。

她一下被震住,哑口无言。

“你觉得呢?你觉得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他逼近她反问,两眼通红,里面满是失望和痛心。

那句铿锵有力的“你觉得呢”敲打在她的心头。她一动不动,好像快要抓住什么,却又没抓住。她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但她确定自己说错了话且伤害了他。

“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对于工作我只讲数据、逻辑和科学,其他的不要再找我谈。”

何致修只说了这些,态度很坚决。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沓信,以及她那个遗失的紫色喇叭花发卡,推到她的面前。

“这些,还给你。”他有些怅然若失。

他把那四十八封信和发卡一齐还给了她。

“还有,请叫你的男朋友不要再跟踪我。”他大步走出办公室,留下她一个人手握着信件呆立在原地。她还沉浸在他要与自己决裂的痛苦里,有些失魂落魄。

7

何致修后悔了。

他后悔将信和发卡还给她;后悔没有等到她的一句答案再走;后悔看她难过成那个样子却没有抱抱她……可他曾目睹她在子豪理发店与一个瘦高的男孩偎依在一起,举止如同情侣般亲昵又自然。时隔这么久,当他发现那个男孩在跟踪自己,且她完全知道并信任的时候,他本已结痂的伤疤再度被揭开。

她并不信任他。

中秋那天他尚能克制,今天被她劈头盖脸地质问,他终于按捺不住了。

“小骗子。”他喃喃。

他一遍遍扪心自问——

我回来是干吗的?

我不就是来找她的吗?

我为什么要再找她呢?不就是为了和她在一起吗?

我却又搞砸了……

8

她沉默着,看着那四年里她写给“地质一班何同学”的信。

每一封信都承载着她对他的挂念和向往。好不容易和他重逢,好难得听他说出那句“我想见你”。还没来得及听他说当年他的眼中的她,那份她渴盼许久的亲密情意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破碎了。

她随手翻开其中一封,上面写着——

何致修。

我看韩剧爱情片哭起来很傻吧?

我赶时间却迷路在陌生城市很慌张。

我买裙子时幻想穿去见你就忍不住笑了。

这些都是你没见过的,我喜欢你时我的样子。

她抬起手背胡乱地拭泪,拿起那个发卡,已经斑驳褪色。不知他是从哪里找到的,他一直保留在身边,可见他是珍视的。

既是珍视,怎么又轻易还她呢?

他的那句“你觉得呢”在耳边反复回响,还有他红着眼凝望她时的眼神。难道……他是因为自己才去的?天哪,她从未朝这方面去想。

冷静下来后,她细想他说过的话。

最后他好像还说了一句“请叫你的男朋友不要再跟踪我”。

她满脑子问号,实在不明白是什么男朋友?跟踪……曾帅?不是吧?何致修是猪吗?他怎么会把曾帅误解成她的男朋友?!

她是那种脚踏两只船、始乱终弃的人吗?她有些哭笑不得,绕来绕去居然是一场乌龙。同时她内心也在窃喜,原来何致修这么在乎自己。

墙上的时钟嘀嗒嘀嗒地走,隔壁房间的采美早早地睡熟了。

已是凌晨。

不管了,她要马上找到他,立刻!马上!就现在!

她一分一秒也等不及了。

————未完待续————

本期连载互动:

听说写信给对方的潜台词都是“我喜欢你”“我想你了”,那你有没有写过信给喜欢的男孩呢?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带#很长很长时间都爱你#话题发微博说出你的故事,并@白槿湖 @怪熊子,下期抽两位读者送湖湖任意作品一本。

午夜飞行

镜中

人类进化至今,

哪怕依然孤独、贪婪,

仍有人心存希望,守护爱情。

1

我和男朋友已经分手两个月了。然而工作日的每一天,我都密切地注视着他。在他从工位上站起身,拿着马克杯去接水的间隙;在他去前台领取外卖午餐的路上。甚至是他急匆匆地赶往洗手间的时候,我都会用目光拦截他,试图让他驻足看向我,不过最终都以失败收场。

一次下班后,在即将关门的电梯旁边,我一把拉住了快要跨进去的前男友,急切地道:“林霖,原谅我,好吗?”

林霖的脸像一口漆黑的古井,吞噬掉所有的表情和情绪,是彻头彻尾的空洞无物。他没有说话,也没有转过头,而是径直走向了安全通道。

2

除了是一名天才架构师外,我的男朋友林霖还很爱我。

他会用Excel记下所有我喜欢吃的食物,偏爱的衣服、鞋子和包包品牌,常用的护肤品牌子和口红色号,然后在或大或小的节日里,变戏法似的送我一件心仪的礼物,再带我去吃一顿大餐。察觉到我冬天有体寒的毛病后,他每天都会替我焐暖被子。他总是舍不得放开牵着我的手,哪怕是在开车,也会腾出右手握住我的左手。男朋友对我的观察是像素级别的,对我的关心与体贴也无人能及,这不是爱又是什么呢?

但与我交往过的几个前任相比,林霖不高也不帅,牙齿的排列还非常乱。他不笑还好,一旦笑起来,完全暴露的上下牙龈和一口乱牙总会冷不防吓我一跳。这种瞬间就像鞋子里落入了一粒石子,虽然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总会时不时地硌疼我,让眼前布置得如梦幻城堡的主题餐厅、身边飘浮的粉色气球和面前的西冷牛排黯然失色。这个时候,我总会赶紧喝一口手边的红酒,同时在心里骂醒自己:想什么呢!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爱情。

刚进公司那会儿,我根本没有注意到林霖。我入职的这家互联网公司员工以程序员为主,而且男多女少。不到一周,我就享受到了不少优待。再加上我长相甜美、性格开朗、擅长化妆打扮,在公司便更加受宠。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男同事特意绕到我的工位前,给我一个水果、一瓶酸奶或一杯咖啡,有三四个胆大的男人还会邀请我一起吃晚饭。

但林霖和他们的殷勤且直接完全不同。他生性害羞且内敛,一周内和我说过的话不到十句。但我每天上午来公司上班时,总能看见桌上搁着一杯刚刚接好的热开水;中午去餐厅后也会发现放在冰箱的饭菜已经提前被人用微波炉加热好。他这样做了一个月,却什么也没对我说。我记在心里,并保持观察。

一次公司聚餐后,我突发奇想地感叹道:“好想吃抹茶甜筒啊。”周围众男同事笑话我,说大冬天的没办法去给我找甜筒。没过多久,正当我们一行人步入地铁站准备乘车回家时,听见有人大声地喊我的名字。

林霖的右手高举着一个抹茶甜筒,站在汹涌的人潮里。他一改平时的腼腆木讷,兴奋地朝我挥动着手里的冰激凌。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脱离的队伍,又是在什么地方买到的抹茶甜筒。

我盯着满脸通红的林霖,不知怎么的就喜欢上了这个单纯又害羞的男人。

3

和林霖交往一年后,他对我的爱并没有减少一星半点。身边的朋友虽然羡慕,但我仍旧能从她们的语调里品出遗憾的味道。

“长得帅没用!对你好才是最重要的。”某个周日,筱雅在和我一起喝下午茶时感叹道。

我喝了一口水果茶,对着她冷笑了一下。之前我和筱雅交换过很多次选择男朋友的标准,就只在高颜值这一点上达成了统一意见。

她读懂了我的笑,立马补救道:“不过长得帅的男人对女朋友是真的不够体贴。要不是看奎奎长得帅,我早就跟他分手了,哪会忍到现在?”

“你倒是分手呀,每次你和奎奎吵架都会这么说,哪次又真的分手过?”

“他长得好看嘛,我每次都狠不下心来。”筱雅的语气软下来,又叹气道,“唉,要是我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说不定就会去物色下一个哦。”

“或许是我变了吧。林霖对我的好是每个前任的十倍,十倍的好完全抵得过一张帅气的脸。”

“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在意?”筱雅的目光逼视过来。

我将视线挪到玻璃窗外,一眼便望见了广场上的那棵圣诞树。“哪有十全十美的爱情啊。”我扭过头,故作轻松地对筱雅说,“你想不想知道林霖送我的圣诞礼物是什么?”

4

前不久,我和林霖逛商场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一个水晶球。水晶球里装着一个栩栩如生的小镇,镇上有教堂、街道、湖泊、树林、商店和楼房,甚至连路灯和门牌号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上方的天空中悬浮着一只拉着雪橇的麋鹿,雪橇里坐着一个相貌逼真的圣诞老人。我被那个漂亮的水晶球彻底迷住,看久了,甚至能感受到里面扑面而来的清冽空气,能听到雪橇划过天际时发出的铜铃声。

“喜欢吗?”林霖问。

“嗯,很喜欢里面的世界。”

“那我送一个给你。”

我原本以为林霖会买下那个水晶球,作为圣诞礼物送给我。没想到圣诞节那天,他神秘地拉着我,打开了手机桌面上的一个APP。APP页面上先是掠过了一只拉着雪橇的麋鹿,接着又闪过了异常眼熟的小镇风光。

我瞪大眼睛,不解地盯着林霖。

“圣诞礼物啊!”他握紧我的手,激动道,“你不是说喜欢水晶球里的世界吗?我给你做了一个。”

过了好久我才从震惊中明白过来,我的天才男朋友用代码为我创造了一个水晶球里的世界。

“想体验一下吗?我会和你一起。”林霖看着我,“虽然里面的世界是假的,但你的感官和心理感受绝对真实。”

“如果我进去了,这个世界的我会怎么样呢?”我既激动又紧张。

“放心吧。进去的只是你的副本,她有着和你一样的性格、爱好和习惯。但真正的你还在真实世界里。”林霖捏了捏我的手,“准备好了吗?”

我点了点头。

不知何时,手机屏幕上的风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面镜子。镜子下方浮现着一个浅绿色的“开始”按钮。我伸出手指,点击了按钮。

林霖绝对是天才无疑。APP里的景色比真实世界的景色还美,我的体验比在真实世界的体验还要强烈。

漫天飞舞的雪花、松树枝折断的清脆响声、碎裂的冰块轻轻的撞击声、烟囱里袅袅升起的烟、远处火车的轰鸣声、麋鹿拖着雪橇经过上方天空时一路的铜铃清响,坐在雪橇里的圣诞老人不停地抛下包装精美的圣诞礼物……

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我痴迷不已。

林霖告诉我,我的副本不需要休息,两个世界里的时间也并不同步。现实世界里的我可能还在公司加班,而副本里的我可能正坐在壁炉前喝着一杯温暖的热可可。

每天清晨醒来,一种无尽的愉悦感会浸透我的全身,这种感觉远胜做了一场美梦。据林霖所说,副本在APP里的体验与感受会直接作用于母本。因此,不管平日里的工作有多么忙碌,我们俩的副本也能在APP里谈恋爱,比现实世界里更甜蜜地恋爱。在那里,我们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和精力一起玩耍。我们坐雪橇、滑雪、泡温泉、喝鸡尾酒,在簌簌降落的雪中亲吻,在有壁炉的温暖的房间里拥抱。那里只生产美好,只负责上演一场永远也谈不完的爱情戏。

筱雅默默地听完我的讲述,良久才对我说:“人类进化至今,无论多么富有,科技多么发达,文明多么进步,有一样东西却永远也解决不了。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孤独。”

我没搭腔,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你想过吗?有多少恋人因为工作忙碌,陪伴另一半的时间太少而分道扬镳?又有多少恋人因长期异地而忍痛分手?还有多少恋人因一次误会造成终身遗憾?”

我盯着她,第一次见到如此认真的筱雅。

“让本人好好忙活工作得了,只要副本在里面认识恋人,谈恋爱就好。就像你说的,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感觉是绝对真实的。”筱雅的脸上写满了钦佩,“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而这个APP可以成功地联结所有的孤岛。林霖才不是一个只知道敲代码的程序员,他是解决人类孤独的英雄!”

“哪有那么夸张啊。”我笑了,心里却很受用她对男朋友的褒奖。

“一点也没夸张。”筱雅认真地盯着我的眼睛,“让林霖开放那个APP吧,把只属于你们俩的伊甸园共享出来。那里可以创造千千万万个亚当和夏娃。”

5

“解决人类孤独的英雄?哪有那么夸张。”林霖停下敲击代码的手,转过身看向我。

“一点也不夸张。”我将筱雅的话重复了一遍,“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这个APP可以成功联结所有的孤岛,创造出千千万万个亚当和夏娃。”

“你想这么做吗?”对于这种夸赞,林霖显得有些难为情,“毕竟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我想开放它。如果人们能在那里找到爱情,我们俩肯定也会很开心吧。”

“行。”林霖一口答应下来。

“对了,APP叫什么名字?”

“就叫‘镜’吧。”林霖想了想说,“我会把APP升级,以后镜子就是连接那个世界与现实世界的通道。”

我笑了。我的名字就叫童镜。

如筱雅所预料的,“镜”真的成了一个共享伊甸园。APP开放后一个月,就有十万人的副本走进了这个虚拟世界,有三万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仅人数在不断增加,“镜”中的世界也越来越丰富。除了滑雪、坐雪橇、泡温泉,大家还自发组织了舞会、多人游戏和主题活动。林霖因为不喜欢人多,去“镜”的次数越来越少。

在一次圣诞夜的聚会上,我遇见了吉侃。

当这个身材健壮、长相帅气的男人站在舞台中央,开口唱出Mariah Carey的 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 的第一句时,我就愣在原地,仿佛被雷劈中。

我参加过无数次的圣诞夜主题聚会,但从来没有哪天像那天一样,让我觉得这个夜晚如此特别。我晕头晕脑地听完,连吉侃走向我也没察觉到。

“我知道你,你是这个世界的女主人?”一张帅气的脸凑近我,吉侃看向我的眼神温柔如水。

当时我是如何回答他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从那以后,每个晚上我都会去酒吧听他唱歌,而他每次唱的都是那首 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 。他的眼神一遍遍地扫过我,像一次次微妙的试探,又像是一次次深情的告白。

我焦灼难安,同时内心又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激情与狂喜。我害怕吉侃跳下舞台走向我,更担心他把眼神从我的身上移开。

6

“你可以不用再去‘镜’里了。”某次吃晚餐,林霖放下筷子,用少有的严肃的眼光看向我。

“为什么?”我警觉地抬起头。

“我们俩已经有三个月没一起逛过街或在外面吃饭了。”他没有抱怨,只是满眼的哀伤与失望,“我昨天送你的礼物,你拆了吗?”

该死,我甚至不记得林霖给我买了礼物。

“马上就拆。”我放下筷子,急忙站起身。

“‘镜’里的世界会让人成瘾,忘记真正的生活。”林霖抓过我的手,恳求道,“你别去了吧。”

“但里面的景色美呀。你忘了?当初我就是因为喜欢水晶球里的世界,你才送了一个世界给我。”我转移视线,不敢看林霖的眼睛。

“到底是因为景,还是因为人?”林霖的目光追逐过来,语气凛然。

我蓦地看向他。

“你知道那个APP为什么叫‘镜’吗?不只是因为你的名字。你知道那个世界里有多少面镜子吗?镜子又代表着什么吗?镜子是我对你所有的注意力!所有的爱!”林霖忽然拔高音量,握紧了我的手,“湖泊、橱窗、酒杯,甚至是雪,所有能反光的都是一面镜子。每一面镜子都是我的眼睛,我想了解你的一举一动。你知道我每天会想你多少次吗?”

我的脑海里飞快地掠过一个舞台,以及舞台后面做成一整面镜子的墙。

“你的意思是,所有的镜子都是摄像头?”我尖叫一声,既惊恐又愤怒,“林霖,你在监视我!”

那是我们俩第一次吵架。不仅是因为林霖的行为触犯了我的羞耻心,更大的原因是我不想再忍了。我决定不再欺骗自己,也不想欺骗林霖了。

那天晚上,“镜”中的我径直走向舞台上唱着歌的吉侃,凑上前去吻了他。舞台背后那面大大的镜子,发出咄咄逼人的光。

接着,我的耳边传来镜子碎裂的声响,一波接着一波,排山倒海、声势浩大。等我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时,音乐已经停止了。桌上的烤鸭仍旧冒着热气,舞台上的吉他弦还在震颤,但酒吧里已经空无一人。

7

下定决心分手只花了我一秒钟时间。我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看见背对着我的林霖正像往常一样敲击着键盘。我正要喊他,没想到他率先转过了身。

“人类进化至今,不管文明如何进步、科技如何发达,有一点变不了,那就是贪婪。童镜,你以为‘镜’解决了孤独?不,它助长了人类的贪婪。”林霖的表情疏离冷淡,语气中交织着得意与轻蔑,“猜一猜有恋人却仍然选择去‘镜’中物色下一个的人比率有多高?”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百分之七十,其中就有你的朋友筱雅。你……”

“他在哪儿?”我打断他。

“童镜,你害怕孤独吗?你爱贪婪胜过怕孤独吧?”林霖那张写满悲伤的脸在某个瞬间刺痛了我。

“吉侃在哪儿?”我拔高音量,朝他吼道。

林霖脸上的表情仿佛猛然被抽干,只剩下一块承载五官的空洞平板。他像一个因挣扎过度而用尽力气的人,最终只剩下麻木的平静与坦然。

“‘镜’里所有人的副本都被我格式化了,除了你。”林霖赶在我之前开口道,“我们分手吧。”

8

漫天飞舞的雪花、松树枝折断的清脆响声、碎裂的冰块轻轻的撞击声、烟囱里袅袅升起的烟、远处火车的轰鸣声、麋鹿拖着雪橇经过上方天空时一路的铜铃清响……

看过成百上千遍后,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单调且乏味。何况一个人看又有什么意思呢?我孤独得快要疯了。

我早已记不清,作为副本的我在“镜”中生活了多久。“镜”里所有的镜子都碎了,那本是连接现实世界的通道。我被永远地困在了这里,这个完美、无聊、孤独、美丽的水晶玻璃球里。当然,这里也不是完全没有其他人。镇上的铁路对面还站着一个人。由于列车从未停下过,我只能从车厢之间的缝隙处瞥见他的身影。但不管我怎么努力,也看不清他。唯一能看见的,就是他每次察觉到我的到来后,朝我高高举起的物体——一个抹茶甜筒。

我悲痛不已,终于在声嘶力竭的哭泣中明白过来。那些碎裂的镜子,是林霖破碎成一瓣瓣的心。人类进化至今,哪怕依然孤独、贪婪,仍有人心存希望、守护爱情。我试着大声呼喊对面的人,一次次地乞求他的原谅,可他从未回应过。

在这个属于我和林霖的镜中伊甸园里,我们俩孤独地生活在一起。

9

“你的脚好冷。”男朋友将我搂进怀里,试图用整个身子温暖我。

但不管躺在我身边的男人是谁,不管他有多么爱我,我的内心总是会莫名地升起孤独感和罪恶感。它们穿过短暂如雾气的甜蜜,朝着我大举进军。

轻声喧哗

不不不杂货铺:方寸之间的快乐
采访、撰文:雷蕾

嘉宾档案:康康,厦门不不不杂货铺主理人 星座:天秤座 我们创作艺术品时有两得,一是自由,二是天真。

厦门最小杂货铺

今年是不不不杂货铺创立的第四个年头,一个以集装箱为躯壳,只有两平方米,被顾客们戏称为“厦门最小杂货铺”的杂货铺。

杂货铺的创立人康康对这个名头十分认同,“我的小铺子最大的特色就是虽然小,但能让你淘很久。杂货、首饰,什么东西都有。”

不不不杂货铺的确如它的主人所言,什么东西都有:在需要用叉车才可以移动,活动面积仅两平方米的集装箱内,能看到的地方都被店铺主人充分利用,置满了这些年他从各地淘来的稀奇古怪的小物件——西洋古董、杂货、国外手工艺品,还有占比很大的他自己做的手工饰品,琳琅却不凌乱。铺面后是康康的专属活动空间,日常时间他会在这儿做手工,有时也会做咖啡,你甚至还可以在这儿得到一个海娜文身。

整个店铺就像是一个随时可以拿出各种宝藏的神奇口袋。

而90后的店主大男孩康康本人同样是一个“宝藏”男孩——家乡在河北邯郸的他大学念的专业是供电用技术,毕业后却开了一个杂货铺;他会做咖啡,拿过二〇一七年雀巢杯拉花对抗赛厦门赛区第二名、全国总决赛第八名,二〇一八年雀巢杯厦门站冠军;会跳舞,拿过奖;会调酒,考下了国家技术证书;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平面设计,会做海娜文身;作为一个北方大老爷们儿却拥有一颗少女心,小时候家里有很多毛绒玩具,看到可爱的东西会心动……

“我大学念的是供电用技术,却喜欢上了跳舞。后来辍学学跳舞,家里不支持,坚持了四年后开始当背包客旅行,二〇一四年来到厦门。一开始我在一家酒吧当义工,想做调酒师,专门去学了调酒,后来接触到咖啡制作,开始学习咖啡,在开杂货铺前一直都在做咖啡。二〇一七年开始开杂货铺,到现在晚上还是会在打烊以后在家烘咖啡豆。”

在杂货铺的一天,他通常都是从一杯手冲咖啡开始,然后开始营业,有感觉了就制作手工耳环。至于创作的灵感从何而来,也许是一个画面,也许是一首歌,又也许就是眼前的一杯咖啡。总之,一切皆有可能。

手作带来感动

少年时的康康想当一个舞者,但舞者在他的家乡那座北方城市很难生存,没办法找到平衡状态的他最后选择了离开家。说到遗憾与否,他觉得不遗憾。一部分的失去,正是另一部分的开始。

当舞者的那个过程恰好成就了现在的他。那时候跳舞用的舞曲都是funk风格,偏复古的70、80年代的音乐。“而我现在想表达的关于旧物的情怀,也扎根于那个年代。”他说,“那段时间我所接触到的东西,冥冥之中影响了现在的我。”

杂货铺售卖的物品最早以手工耳环为主,基本没什么杂货。当时为了装饰店面,他拿来了一些自己私藏的古董杂货,发现有很多客人喜欢,于是他就开始出国淘货。店里的杂货很多都有故事,比如女巫类娃娃,是由曼谷的一位年纪很大的老奶奶手工制作的,旅游的时候他当伴手礼买了一个回来,某天在家他忽然就和娃娃对上了眼。他由此一发不可收拾,深深地喜欢上。今年他专门带上那个娃娃去曼谷,一路问人找到了那个老奶奶,买空了她小店里的娃娃,也刷爆了自己的卡。店里还有一面镜子,是之前他去清迈时从一家卖竹制品的店里淘回来的。镜子后面是那个老板娘年轻时的结婚照,开始他并不知道这面镜子是非卖品,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娘就把镜子卖给了他,事后老板娘的女儿跟他说时他才知道。

而现在,他每年还是会出国一到两次专门淘货,大多数时候都是去泰国。前一阵子他又去了深圳,淘了一大堆可爱有趣的东西回来。所有的“战利品”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个设计成可动小木偶的红酒塞,来自法国,纯手工雕刻、绘制、拼装而成, 已经有八十年的历史了。

这些也给了他创作上的灵感。至于店里占比很大的手作饰品——“每次创作,我都游走在崩溃的边缘。”康康笑着坦言,“有两个部分的崩溃,一个是构思,一个是操作。”制作一个耳环,需要事先准备好各种原材料和颜料,然后给不同的材料上色,隔一天颜料干了后给材料打孔、打羊角眼,最后组装,需要经过一道繁琐的十分考验人的耐性和细心程度的程序。但如果做出来的东西客人喜欢,那种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

“会感动到自己。”康康说。

想开一家咖啡馆

说起咖啡、杂货和文身这几个东西在现在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康康说咖啡占有至少一半的“重量”。

他几年前来的厦门当背包客,在一家酒吧当义工时接触到咖啡制作。而真正入这个坑,真正喜欢上咖啡,是当咖啡师的过程不断让他感觉像是沉浸在一个简单又美好的世界里。他发现咖啡不只是一种饮品,更是一种文化。

对于一杯咖啡来说,咖啡杯、咖啡碟、咖啡机、手冲器具都有不同的美感。而且同样喜欢咖啡的人,所表现出来的风格和气质却可能很不一样。每家咖啡馆也不一样,各有自己的特色。康康看过一部电影,电影的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但有一个画面让他印象特别深刻:有一个人爬到高山上露营,用陶瓷缸煮了一杯咖啡。在高山上的那个画面,不同于在某家咖啡馆,但他能感觉到电影里的这个人是爱咖啡的。

爱咖啡很烧钱,前两年他还经常参加咖啡比赛,也有一些成果,可他更多的时候是像个苦行僧,需要在家庭与爱好之间找一个平衡。他最拿手的咖啡是浓缩咖啡,这是所有奶咖的基础,拿铁咖啡、卡布奇诺等都是以这个为基础做出来的。现在不不不杂货铺暂时不售卖咖啡,但是遇到聊得来的客人,康康都会主动请他们喝一杯咖啡。

“有机会我想开一家咖啡馆,里面要放很多杂货,把我所爱的统统放进一个屋子里,然后,以此谋生,温柔共存。”

生活有所迫,也乐在其中

康康创建杂货铺的契机是因为他的爱人。

康康的爱人也是做手工的,之前开过古着店,也学文身。因为一些变故,她不得不停止事业,索性他就开始做。最初他尝试着做了一些很夸张的耳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摆了出去,没想到有很多人喜欢他的创作风格,就这样慢慢做了起来。

其间也遇到过很多困难,比如一些取舍上的问题:咖啡还是手作?钱还是理想?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终究是有限的,想做的事情一定要有取舍,这让他很难过。但现在的他已经渐渐可以平衡这两部分,并且穿插其中的交流让他产生了更多灵感。不管对于咖啡、杂货铺还是他自身,他都有了更好的体会和理解。

“有一次,一个客人说店里的饰品都不实用。我听后笑笑说,我这里没有一样东西是实用的。”

美好的东西总有无用之用,不是吗?

这些美好的东西就是他的生活,就算有些还不是,他也一直在努力靠近。他当然也想赚钱,但他更想兼顾好理想与现实。生活有所迫,但也可以乐在其中。现在的他有爱人、有狗、有猫,还有生活和理想。

“我希望我的杂货铺能让人从中找到自己爱的东西,就算是在方寸之间,也可以是快乐的。”

赏剧

“谈情说案”的正确打开方式

锦衣女孩熬成“锦衣奶奶”,终于等到《锦衣之下》上线。冷酷腹黑的锦衣卫与六扇门古灵精怪的女捕快合作探案,在危机四伏的查案过程中从水火不容到互生情愫。嗯?好像嗅到了公费恋爱的气息!

设定篇

冷酷狠辣的锦衣卫,侠肝义胆的六扇门,在明朝两大流量部门的加持下,《锦衣之下》注定不会无人问津。此外,这部剧的宣传海报上还写着这样一句话——猫戏老鼠何谓输赢,爱情就是一物降一物。“猫戏老鼠”的概念让这部剧多了一丝趣味,少了剑拔弩张的紧张,就连粉丝们也戏称这部剧为真人版《猫和老鼠》。

“猫鼠”档案

服装造型篇:

在服装造型上,《锦衣之下》邀请了《仙剑奇侠传》的造型指导陈顾方和《步步惊心》的服装设计师方思哲参与设计。飞鱼服霸气十足,捕快装干练精神,紫色高贵,绿色清新,白色雅致,粉色机灵。每一套服装都秉承着简洁大方的风格,不摆弄花里胡哨的设计,但丝毫不会让人觉得普通或者廉价。随着案情发展,女主角袁今夏还解锁了丫鬟装、花魁装、道士装等各种装束,堪称“袁捕快的服装秀”。而对于喜欢明制汉服的人来说,《锦衣之下》里的服装更是一场视觉盛宴。

恋爱篇

主角之间的爱情永远是偶像剧的灵魂,换上古装也不例外。毕竟除了逛吃逛吃,也没有什么比甜甜的恋爱更能让人满血复活的了。而作为一部小说改编剧,《锦衣之下》做到了让无数“锦衣奶奶”嘴角控制不住地疯狂上扬,陷入“前方名场面预警”的兴奋中无法自拔。

演技篇

在观众越来越注重演技的今天,《锦衣之下》作为一部小成本古装偶像剧,演员的演技可以说是撑起了这部剧的半边天。

陆绎性情冷酷,有钱有权,高颜值、高智商,放到现在就是妥妥的“霸道总裁”。这类角色如果拿捏不到位,冷酷就会成为“面瘫”,霸道就会显得“油腻”。而在任嘉伦的演绎之下,陆绎冷而不冰,从举手投足和眼神中自然地流露出冷酷的气场,简直是收割少女心的一大利器!

谭松韵则把袁今夏这个机灵小捕快、吃货小财迷演得活灵活现。和陆绎一起查案的时候扮成丫鬟,听说要撞船引对方现身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用手臂圈住一桌子的点心;听见协助陆绎查案每月有四两银子的补贴之后,她立马喜笑颜开,“狗腿”得不得了。而这些举动不仅不会让人觉得夸张做作,只让人觉得无比可爱。

布景特效篇

如果说服装造型是良心制作,那么布景和特效就是这部剧最大的bug(漏洞)。所谓“景有多假,情有多真”,更是充分展现了粉丝们心中对剧中五毛特效和粗糙布景的怨念。特别是遇到大场面的时候,粗糙的抠图痕迹有些让人不忍直视。不过所幸这部剧走的就是甜宠、轻松和搞笑路线,而作为一部小成本古装偶像剧,能在豆瓣上拥有七点五分的评分也算是很不错了。如果对布景和特效不是那么在意,又喜欢看甜甜的恋爱的话,听我的,看它!

编读站

开包记

香亦伴冬游

包包主人

米炎凉
作家,代表作《一万次别离》《玉瓷迷录》(纳言、米炎凉)等
新浪微博:米炎凉

1.口红

2唇膏

3.笔

4.护手霜

5.眼镜

6.硬盘

7.TIFEANY&CO香水旅行装

8.LV钱夹

9.MacBook Pro

— 唇膏 —

我是那种一到冬天就嘴唇干裂,但永远找不到唇膏的人。我一共有五六支唇膏,没有固定的牌子,有作者朋友手工做的,有朋友从新加坡带回来的,还有一个朋友去年给我送了一整盒FREE的唇膏。她说,大米,这样你以后就不会找不到唇膏了。事实证明,她高估了我,无论有多少支唇膏,我分别将它们放在床头、洗手台边、书桌抽屉、出门时的衣服口袋里,可临出门时翻一下包包,发现唇膏好像又不见了,于是就又开始东翻西找。

— 硬盘 —

带U盘的习惯延续了很多年,也是先后丢了几个U盘,然后就买了一个硬盘备份文件。我们这种职业,电脑丢失或辛苦写出来的稿子丢失都会要了半条命。所以硬盘成了刚需,上班或是平时去朋友家玩带上硬盘,如果有什么紧急工作也随时都能处理,幸福指数不要太高。

— 香水 —

以前基本不会带香水出门,如果带的话也是小样或者旅行装,包里最近放的是一个TIFEANY&CO的旅行装,因为小,又便携。这款香水还是我用过的香水中留香最持久的,早上喷在衣服上,过了几天还会有香味。用过很多牌子的香水后,我最喜欢的是阿吕送我的那瓶Burberry的LODON。瓶子外面用他们家标质性的英伦风格纹布料包裹,十分清新,出门或在办公室喷气味都不会浓烈。前调融入了小柑橘、蔷薇,尾调有檀香、麝香及广藿香。之前我用的是GUCCI的一款香水。我有一个自称从来不用香水,且对香水过敏的朋友,试用了LODON一次后,立刻去买了他们家的香水和身体乳套装。现实中的“真香”系列。

— 眼镜 —

最近“种草”了一副OYEA的眼镜,不规则的菱形镜框,外观比较复古文艺,不管什么衣服、什么发型都很搭。所以我经常戴着它出门,可以说是很适合臭美和拗造型了。

周末指南

一个诡计的诞生

周末导游 倾顾

行程 《误杀》观影
地点 郑州大卫城

这个冬天,气温比往年来得要暖和一些,电影院里的电影选择似乎也更多。

作为狂热的爆米花片爱好者,我一向是不去电影院看文艺电影的。我骨子里的文艺细胞并不算多,斤斤计较挤出零星的一点,也都分去了写文时的灵光一闪。所以每次买票时,我都会略过那些过于不知所谓的片名,选择一些更加劲爆和刺激的。

而《误杀》这个名字,就很符合我的兴趣爱好。但真正让我选择去看的原因,则是我的闺密跟我讲“豆瓣评分很高”。

我这样的俗人,看侦探剧先找凶手、悬疑片先翻结局,我不期待有什么惊喜,反而享受一切烂熟于心的那种四平八稳。既然已经有这样多的人替我蹚了水、踩了雷,想必这部电影就算无功,也不会有过。

果然,我看完影片后只有一个感觉:豆瓣评分还是很科学的。

作为一部翻拍电影,国内版《误杀》同印度原版相比,做了极大的精简,使其更符合国内观众的观影口味。电影情节并不复杂:宽带网店小老板的大女儿在参加夏令营时被警察局长的儿子侵犯,女儿错手杀了侵犯者,父亲为了保护女儿,上演了一出“瞒天过海”,滴水不漏地将一家人从牢狱之灾中拯救了出来。

出于政策考量,电影背景被放在了泰国,但城市是架空出来的。泰国那特有的闷热潮湿的氛围一出,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就有了鱼死网破的味道。每个人都是一只兽,被困在悬崖边,人人都在走钢索,能胜出的却只有一个。

影片人人演技在线,给我印象最深的则是陈冲。对陈冲,我第一次知道她是在《末代皇帝》里,同尊龙演了清王朝最后一对尊贵的夫妻。她优雅、脆弱,眼中是大清山河崩塌后的空空如也。她在里面美得像是一滴露水,让人忍不住惋惜。

到了《误杀》中,她的美则变了一种样子,变成了有实质的、锋利而蛮横的锐器。陈冲在剧中饰演警察局长,影片开头就用她一出精彩的“逼供”戏码,展示了她这个人物的性格:细心、大胆,为了赢可以不择手段。同时,在家中的她身穿泰国传统礼服,头发松松地绾起,皱着眉头为儿子上药,又成了温柔体贴的好母亲。只是这样的好是因人而异的,为了儿子,她变成发怒的母狮,在和男主角的角逐中,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只为找出儿子被害的证据。

只是她失败了,败在了男主角的精心布局之下,也败在了自己的高傲自大之下。她从未将如男主角一般的平民百姓看在眼里,在她的心中,她是牧羊人,而民众是羊,受摆布、可教唆,和她并不在同一个高度。而男主角看穿了她的傲慢,并利用了她的骄傲,在他们的交手中,是她输了。

哪怕结尾男主角投案自首,这也并不是她的胜利,更多的是影片向观众灌输的一种法律不容亵渎的正面能量。

《误杀》我看了两遍,第一遍是看剧情,第二遍则是观赏剪辑。不得不说,一部好的电影,情节、剪辑缺一不可。

如果喜欢悬疑电影,我相信《误杀》即使不会给你带来惊喜,也一定不会给你带来惊吓。

编读往来

不可思议人生图鉴

金玟岐有首歌叫《不思议人生》,里面有句歌词是“你是谁,你在哪,平凡着又独特”。其实我们往往比看起来更强大,也比想象中更有力量。而能够发现那个不可思议的自己,就是开启“不思议人生”的第一步。

不可思议话题榜

发起人: 雷蕾
#在豆瓣“抓住”我的邻居#

话题详情:说到不可思议,我想起了前几个月发生的一件事,觉得真的很神奇。有一个我很喜欢的国外乐队来我所在的城市巡演,我兴冲冲地买了票。因为不想一个人去,遂到乐队的豆瓣小组里发了一则寻人同往的帖子。有一个叫Koey的女孩很快私信了我。那天演出结束后,Koey提议去附近的江边散散步。闲谈中,我惊奇地发现我们居然住在同一个小区,而且是相邻的两栋楼!我不由得感叹:这也能让我碰上?!这是什么神奇的缘分!

发起人: 白夜
#徒步五十公里#

话题详情:印象最深的是大学时的一次徒步活动。正巧那段时间比较闲,又一直被室友“怂恿”着陪她去试一试,所以我就稀里糊涂地报了名。但我显然低估了徒步五十公里需要的体力,也忘了自己体测时被八百米短跑支配的恐惧。将近五十公里的路程,要从天亮走到天黑,再走到天亮,晚上的时候又累又困。最后抵达目的地的时候虽然我已经没有太多的精力去欢呼庆祝,但脑子却特别清醒,对自己走完全程表示十分amazing。

发起人: 容夏
#裸考过教资#

话题详情:报考教师资格证是听从家里人的要求,为了简单就选了小学。考试之前我买了复习资料,却一页都没翻。考试当天早上我起了个大早翻了翻试卷和答案,一是看选择题的出题方式和答案知识点,二是看简答题的回答套路,三是看答案中教案的结构,四是看作文的出题倾向,大体看了一下就心情忐忑地去考试了。其实早已经做好了挂科的心理准备,结果知道通过笔试的时候我简直惊呆了。事实证明,只要作文写得好,不怕综测过不了;只要教案写得好,教育知识过得早。

发起人: CC
#手把手“调教”毛坯房#

话题详情:毕业以后的这七年,我住过很多地方,从白沙井到潘家坪,从某学校附近的廉租房到茶子山,从近西湖公园到湘江边,粗略一算,搬了六次家,平均每年搬一次。而去年,在孩子爸L先生的硬装、电器把控和我的软装装饰下,我们的毛坯房变成了一个清新文艺的家——蓝色谷仓门、一体蒸烤箱、白色地球吊灯、原木色家具……这些都是我们用心的成果。那段时间虽然很累,需要操心很多东西,但看着光秃秃的毛坯房华丽变身成为现在的样子,内心的成就感和幸福感也是十分浓烈的。

编辑部“不可思议”人物小赏

阿娅:美术编辑
自学设计的医学生

跨行业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要一辈子都做自己想做且喜欢的事情。困难都不是问题吧,毕竟学医的时候成百上千种中草药我也背下来了。在充斥着药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等等理科的课程中,我这个文科生最终也熬到了毕业。

最开始自学Photoshop,我就是找教学视频来看。看一遍视频教程,跟着练习一遍,再独立练习一遍。那段时间,我每天从早上八点起床练习到凌晨一点。连续三个月的时间,让我获得了跨行业工作的机会卡。

我曾经在一本关于服装设计大师山本耀司的书中读到一句这样的话:“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懒洋洋的自由,我向往的自由是通过勤奋和努力实现更广阔的人生。”我再赞同不过了。是啊,哪里有轻易获得的不可思议呢,是自律和努力使我的人生拥有不可思议的可能吧。

容夏:图书编辑
视频剪辑小能手

我大学学的专业是广播电视学,所以需要剪辑和拍摄作业。不过我们老师教得更多的是前期的拍摄手法和技巧,后期剪辑技术没怎么教,却又要交作业,于是很多同学就会选择自学。我剪辑的第一条视频是自己拍的新闻视频作业,之后的剪辑大部分也都是围绕作业来的,广告片作业、微电影作业、学院三下乡的宣传片等等。我最近一次剪的视频应该就是《向海深处》的同名歌曲PV了,哈哈。其实在视频剪辑上我也只是懂一点皮毛,关于视频调色和特效相关还不怎么了解。网上有很多相关教程,大家也可以去看一看、学一学。

读者互动

#发现不可思议的自己,说说你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 一件事#

@Tttong_081:

之前自己算是比较内向的性格,在讲台上说话声音都抖的那种。后来上了大学,每门课都要求有presentation(课前展示或者小组展示),这样一年下来再站在讲台上也没有那么紧张,反而比较轻松了,算是我大学里一件相当有成就感的事吧。

@Alive_vo:

高中看《爱格》喜欢上了编辑和出版,然后大学专业选了出版专业,考研也考了出版专业。虽然结果不定,但坚持五年多了,没有放弃一直保持热爱大概就是我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吧。

@Jasmyn-茉凉:

十八岁的我刚好上大学,通过自己的努力,用赚到的第一桶金为父母买了吃的和穿的,还为自己缴了学费。现在的我已经 vvav 不是向父母“每月按时领工资”的人了。

@iu玉花鬃:

发现自己原来可以整理内务整理得如此干净,发现自己可以拍出好看的照片,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喜欢跳舞,发现自己居然可以拿奖学金。想要保持下去!加油!

@旋转小电瓶:

高考前的最后一次大模拟考试,我生物考了二十七分(满分九十),同桌英语九十四分(满分一百五)。同桌生物考了年级第一,最后一个月一直抽我背书,我天天给她讲英语怎么答题,最后高考时我生物考了七十八分,她英语考了一百三十二分,感谢当时坚持下来的我们俩。 9GZtW777QYhvqP1IWqqvr/5or4CagNHmRMj8zys25opEOOtiSeLn+GKDOwfBu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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