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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说明

一、作者生平及著作年代

《李氏医鉴》是一部综合性医书,清·李文来撰,成书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李文来,字昌期,江西婺源人。李氏乃新安婺源之名族,素与名医汪昂交善,推崇汪氏《医方集解》《本草备要》二书,认为超越古今,遂对其加以合编,并经汪氏本人校正。同时汇集诸多医家之言,条分缕析,分类排纂,以成是书,取名《李氏医鉴》。

二、著作内容、学术思想及对后世的影响

《李氏医鉴》共十卷,续补两卷。书中梳理了68门160余种疾病的病因病机和辨证论治,内容涉及内、外、妇、儿、骨伤和五官等各科疾病。每一种疾病下首列医论,或审病因,或析病机,或述治法;续以常用方剂,既有名家名方,又有民间验方,多切合临床应用;最后整理《本草备要》《本草经疏》等著作中记载的常用药物,或加医案。卷之一主要介绍了头、面、目、鼻,以及瘿瘤、瘰疬、结核等疾病;卷之二主要介绍了口、舌、齿、耳、咽喉、声音,以及郁证和肩背胸膈、心腹胃脘痛等杂病;卷之三主要介绍了身体四肢、脚、腰膝、肾,以及疝气、痿证、痹证等病证;卷之四主要介绍了脾胃、外感、湿热证、火证、燥证、噎膈等病证;卷之五主要介绍了暑病、积聚、痞证、水肿、黄疸、消渴、虫证、哮喘、呃逆等病证;卷之六主要介绍了吐酸、吞酸、痰证、咳嗽、肺痿、肺痈等病证;卷之七主要介绍了疟疾、滞下、小便、大便、泄泻、肠风、心神不宁、梦遗失精、淋证、汗证等病证;卷之八主要介绍了妇科、儿科、外科、骨伤科病证,以及急救良方;卷之九记载了补养论、消导论、收涩论、理气论、理血论,以及用药加减、彼此相济主治约略、寒因热用、热因寒用、正者反治、反者正治、病后调理饮食和诸积治疗等论;卷之十记载了治法提纲。此外,又以杂证及伤寒有未备者,辑为《续补》二卷,末附“三焦命门辨”一篇。

本书的编撰有以下特点:

1. 条目清晰,便于查询。本书以疾病为纲,每种疾病依次列出医论、方剂和药物,或附以医案,条理清晰。疾病则按人体部位分类,以头冠诸部,渐及全身,次序井然。

2. 选方精当,内容丰富。书中内容主要取自《医方集解》和《本草备要》,每种病下列经典名方,亦有民间单方验方,既切合实用,又简便廉验。此外,兼收名家名言,包括李时珍、朱丹溪、成无己等,内容丰富翔实。

在学术上作者推崇汪昂、缪希雍、朱丹溪等医家,认同其医论观点。如疟痢宜从六淫例治,少年人阳痿因于失志不宜补阳,以及治吐血三要论、治气三法等。提倡顾护胃气,认为治疗疾病无不以保护胃气、补养脾气为先,凡与胃气相违者,概勿施用;注重养阴,倡导“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主张在用药中顾护阴液,勿伐真阴;对七情致病,强调心病还应心药医,认为应该从养性怡情、发舒志气解之,不宜全仗药石攻治。同时,反对当时盛行的五运六气之说,从源流上对其进行剖析,认为其非先贤所言,而是出于后世的伪造,是医学谬论,医家学者宜深辨之。

《医方集解》与《本草备要》均为清代医家汪昂的著作。《医方集解》按照功效分类阐释方剂,《本草备要》则是由《本草纲目》删繁就简而成。李氏以疾病为纲,结合临证经验,重新整理两部著作,使之更加系统完整,并加入民间验方以增强临床实用性。如言《医方集解》与《本草备要》可作教科书使用,《李氏医鉴》则可作为临床治疗手册。

三、版本源流系统、底本和校本的选择

《李氏医鉴》成书于康熙三十五年。李文来完成此书后,得亲友资助,由贻安堂刊刻出版,成为存世的唯一版本。

《全国中医古籍总目》中著录此版本现存6部,分别藏于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军事医学科学院图书馆、辽宁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浙江省图书馆、甘肃省图书馆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信息中心生命科学图书馆。

经过版本调研,中国中医科学院和甘肃省图书馆未查及本书,军事医学科学院图书馆、辽宁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浙江省图书馆、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信息中心生命科学图书馆均有著录。此外,在南京市图书馆亦发现著录,且所藏版本均为清康熙贻安堂刻本。

本次整理以清康熙贻安堂刻本为底本。主要采用他校,辅以本校,校本包括《医方集解》《本草备要》《本草纲目》《本草经疏》等著作。

四、校注体例和原则

本次整理按照《中医药古籍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校勘体例与原则如下:

1. 底本与他校本不同,两者俱通,但难以断定是非者,保存底本原貌,出校记说明。底本与他校本虽然一致,但按文义疑有讹、脱、衍、倒之属而又缺乏依据,未能遽定者,保留原文不作改动,出校存疑。

2. 底本中字形属一般笔画之误,如属日、曰混淆,己、巳不分者,予以径改,不出校记。

3. 底本中的异体字、古字径改为现在通行字,不出校记,如“疎”改为“疏”等。

4. 底本中的通假字,出校记说明通假关系,并引书证。

5. 凡改动底本文字,除属统一改动者在校注说明中说明外,均予出校。

6. 底本中出现的中药名称,如出现同药多名,则按规范名律齐(蓬砂与硼砂均出现,以硼砂律齐);如出现俗写药名,均改为规范名(史君子改为使君子)。均不出校记。

7. 底本中的前4个“序”据统一格式改为“姓氏+序”,如“罗序”;第5个“序”改为“自序”。

8. 底本目录不全,且甚烦琐,今经整理后,据正文重新提取。

9. 原书为竖排繁体,今改为横排简体,并加标点。文中表示文序的“右”均改为“上”。

10. 底本原刻的眉批,加〔批〕,用楷体小字单行排列,置于正文相应处,如〔批:鱼尾,眼之上角〕。

11. 底本卷之一、四、七下有“婺源昌期李文来汇辑、友人锡三王世宠修订,男元冬周佐、元峰景巘、元象宝于,姪元夏云生、元昺廷晖、元旭子昭、元晶承曜、元晟西平录次”等字样,今按此次整理要求统一删除。 eaflZ0BS4qv+BcGjbWBFKjS+O2rfjfgSssoqFSGckirJgnqGg48pLJ9n5jcTiW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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